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银开人劳函〔2020〕16 号 关于缴纳服役期间养老保险费个人部分的通知 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市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根据《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宁党办〔2019〕131 号)对姚志刚等 22 名同志提交的“补缴服役期间社会保险书面申请”进行了核实、核算,有 20 人符合补缴条件(详见附表),现予告之。 如需补缴,请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前,按照表中所列“个人缴费金额”交付至指定账户,并将《进账单》原件送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核实。如个人不愿补缴,请于 10 月 20 日前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及是否放弃。未提交书面材料且逾期未交付款项的,将上报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处理,后果自负。 开户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结算管理中心 账 号:29-140001040004508 开 户 行:农行开发区支行 联系方式:银川市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