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政策快讯-2021年第9期(总第51期)

发布时间:2021-10-18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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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政策快讯-2021年第9期(总第51期)

政策快讯 政策资讯 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通 政策快讯 知 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杭州市科创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征集遴选工作 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科技创新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2021 年度项目等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 知 关于实施2021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 通知 关于公布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 (2021年版)及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清 单引导标准认定工作的通知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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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政策快讯-2021年第9期(总第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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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9期(总第51期) 主办: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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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政策资讯 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通 政策快讯 知 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杭州市科创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征集遴选工作 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科技创新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2021 年度项目等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 知 关于实施2021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 通知 关于公布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 (2021年版)及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清 单引导标准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1年度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专家库 专家(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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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 补助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创新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主办: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办:杭州正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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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1 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的通知 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 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纲要。 一、战略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 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核心专利、知名品 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高水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高 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商业秘密保护不断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 民间文艺的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显著 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大幅提高,涌现出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市场主 体,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有力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 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 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 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协调好政府与市场、 国内与国际,以及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全面提升我国 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 产权强国,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更高质量、更 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 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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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2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 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 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 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 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 务全链条,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建设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 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法治保障,严格保护。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依法保护知识 产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 ——改革驱动,质量引领。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 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高质量 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聚焦重点,统筹协调。坚持战略引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领域和重大 需求,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深度融合发展。 ——科学治理,合作共赢。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国际视野谋划和推 动知识产权改革发展,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让创 新创造更多惠及各国人民。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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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3 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 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 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 有量达到12件(上述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 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 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 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 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三、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 (四)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 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做好专门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增强法律法 规的适用性和统一性。根据实际及时修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植物新品 种保护条例,探索制定地理标志、外观设计等专门法律法规,健全专门保护与商 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制定修 改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以 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立法。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 结合有关诉讼法的修改及贯彻落实,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 程序法律制度。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 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 释,适时扩大保护客体范围,提高保护标准,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 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五)构建职责统一、科学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 持续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宏观管理、区域协调和 涉外事宜统筹等方面事权,不断加强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围绕国家区域协 调发展战略,制定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促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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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4 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实施一流专利商标审查机构建设工程,建立专利商标审查 官制度,优化专利商标审查协作机制,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构建政府监管、社 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 (六)构建公正合理、评估科学的政策体系 坚持严格保护的政策导向,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 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完善以强化保护为导向的专利商 标审查政策。健全著作权登记制度、网络保护和交易规则。完善知识产权审查注 册登记政策调整机制,建立审查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政策合法性和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评估机制。 (七)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 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完善互 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开源知识产 权和法律体系。研究完善算法、商业方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加强非物质文 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 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立中医药专利特别审查和 保护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四、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八)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 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加强审判基础、体制机制和智慧法 院建设。健全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优化审判机构布局,完善上诉审理机制,深入 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构建案件审理专 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化培养和 职业化选拔,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确保案件审判质效。积极推进跨区域知 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建设。统一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完善裁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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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5 则。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制度。修改完善知识产权相 关司法解释,配套制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加强知识产权案件 检察监督机制建设,加强量刑建议指导和抗诉指导。 (九)健全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 依法科学配置和行使有关行政部门的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权。建立统一协 调的执法标准、证据规则和案例指导制度。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 化水平,探索建立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建设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管平台, 提升执法监管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 系。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探索依当事 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保 护协作机制。建立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调查机制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 护专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推进国际知识产权执法合作。 (十)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 关公正司法、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知识 产权协同保护。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明晰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职 责权限和管辖范围,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依法依规 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加强对著作 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支持和监管。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网络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网络。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 援助信息平台。 五、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 (十一)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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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6 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发挥 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 世界一流企业。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优化国家科技计划项 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围绕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知识 产权的优良植物新品种,提高授权品种质量。 (十二)健全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运用机制 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调查机制。积极发挥专利导 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 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 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建立完善财政资助 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价格统计发布机制。推进 商标品牌建设,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大力培育具 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打造特色鲜 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 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品 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 示范工作,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高校、科研 机构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 (十三)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 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水平,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 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 打造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平台,建设若干聚焦产业、带动区域的运营平 台,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 分类评价。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积极稳 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 质押和保险,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健全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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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7 作品资产评估、登记认证、质押融资等服务。开展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建设试点工 作。打造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 六、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四)加强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公共服务供给 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建设工程,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 共服务平台,拓展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开放深度、广度,实现与经济、科技、 金融、法律等信息的共享融合。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新技术 建设智能化专利商标审查和管理系统,优化审查流程,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完善主干服务网络,扩大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 等服务网点,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 强专业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咨询服务,健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 务机制。完善国际展会知识产权服务机制。 (十五)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 明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和范围,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统 筹推进分级分类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高水平的专门化服务机 构。有效利用信息技术、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手段,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率。 畅通沟通渠道,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 (十六)建立数据标准、资源整合、利用高效的信息服务模式 加强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和数据资源供给,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信息加 工和服务机制。规范知识产权数据交易市场,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共享,处理 好数据开放与数据隐私保护的关系,提高传播利用效率,充分实现知识产权数据 资源的市场价值。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加强国际 知识产权数据交换,提升运用全球知识产权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七、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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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8 (十七)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 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倡导创新文化,弘扬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 大力宣传锐意创新和诚信经营的典型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 权的社会责任。厚植公平竞争的文化氛围,培养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 自信,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与法治文化、创新文化和公民道德修养融合共生、相互 促进。 (十八)构建内容新颖、形式多样、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 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平台,拓展社交媒体、 短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宣传, 形成覆盖国内外的全媒体传播格局,打造知识产权宣传品牌。大力发展国家知识 产权高端智库和特色智库,深化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国际学术交流。 (十九)营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 高校自主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推进论证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实施知识产 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依托相关高校布局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 相关高校二级知识产权学院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做 好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开发一批 知识产权精品课程。开展干部知识产权学习教育。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 育,持续提升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 八、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二十)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扩大知识产权领域对外开放,完善国际对话交流机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 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积极推进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 产权对外谈判。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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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9 合作,推动审查信息共享。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提升知识产权仲裁国 际化水平。鼓励高水平外国机构来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 (二十一)构建多边和双边协调联动的国际合作网络 积极维护和发展知识产权多边合作体系,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 际框架和多边机制中的合作。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务实 合作,打造高层次合作平台,推进信息、数据资源项目合作,向共建“一带一路” 国家和地区提供专利检索、审查、培训等多样化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工作力 量。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的作用。拓展海外专利布局 渠道。推动专利与国际标准制定有效结合。塑造中国商标品牌良好形象,推动地 理标志互认互保,加强中国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 九、组织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 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制定实施落实本纲要的年度推进计划。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健全本纲要实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 及相关政策相协调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统筹部署相关任务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二十三)加强条件保障 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对本纲要实施工作的支持。综合运 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突出重点, 优化结构,保障任务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中作 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十四)加强考核评估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纲要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年度监测 和定期评估总结,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纳入相关工作评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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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0 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 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督查考核工 作力度,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范围。 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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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1 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 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为统筹推进标 准化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 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 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 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 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 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 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国家综 合竞争力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 盖,新兴产业标准地位凸显,健康、安全、环境标准支撑有力,农业标准化生产 普及率稳步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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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2 ——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 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更加优化,国 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准化的经 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 ——标准化开放程度显著增强。标准化国际合作深入拓展,互利共赢的国际 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更加密切,标准化人员往来和技术合作日益加强,标准信息 更大范围实现互联共享,我国标准制定透明度和国际化环境持续优化,国家标准 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大幅提升,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建成一批国际一流的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 研究机构,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50个以上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形成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标准化 服务业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到2035年,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具有中国 特色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 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二、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三)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 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领域,开展标准化研究。在两化融合、 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卫生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应用前景广阔 的技术领域,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 研究制定智能船舶、高铁、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机器人等领域关键技术 标准,推动产业变革。适时制定和完善生物医学研究、分子育种、无人驾驶等领 域技术安全相关标准,提升技术领域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四)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 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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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3 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 术等领域标准研制。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水平。对 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 (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 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 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拓宽科技 成果标准化渠道。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新方法标准研制周期,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步伐。 三、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六)筑牢产业发展基础 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与产业技术 基础标准建设,加大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应用力度。开展数据库等方面标准攻关, 提升标准设计水平,制定安全可靠、国际先进的通用技术标准。 (七)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 标准,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平均 水平。完善扩大内需方面的标准,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全面促进消 费。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重点加强食品冷链、现 代物流、电子商务、物品编码、批发零售、房地产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健全和推 广金融领域科技、产品、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标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推行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标准化。 建立健全大数据与产业融合标准,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八)引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健康发展。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 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制定一批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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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4 业态新模式。围绕食品、医疗、应急、交通、水利、能源、金融等领域智慧化转 型需求,加快完善相关标准。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 护等标准规范,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建设,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健全 依据标准实施科学有效监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应用标准化手段加强自律、维护 市场秩序。 (九)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 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 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 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促进产业链上 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十)助推新型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 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信息基础设施系列标准研制,协同推进融合基础设施标 准研制,建立工业互联网标准,制定支撑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的创新 基础设施标准,促进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四、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十一)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 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 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 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 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 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实施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 (十二)持续优化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标准 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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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5 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标准,健全污染物排放、监管及防治标准,筑牢污染排 放控制底线。统筹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制定修订应对气候变化减缓、适应、 监测评估等标准。制定山水林田湖草沙多生态系统质量与经营利用标准,加快研 究制定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服务与评价、生态承载力评 估、生态资源评价与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等标准,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 (十三)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研究制定土 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 标准化。以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为重点,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 系标准化。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 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机制。制定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标准,发展海洋经济,服务陆海 统筹。 (十四)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 建立健全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农业投入品质量、适度规模养殖、循环型生 态农业、农产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 准,不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 物综合利用等标准。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生态旅游等绿色发展标准。建立绿色建 造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维、管理标准。建立覆盖各类绿色生活设 施的绿色社区、村庄建设标准。 (十五)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 完善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规范绿色产品、有机产 品标识。构建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 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消耗定额和垃 圾排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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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6 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十六)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 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智慧 农业标准研制,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加强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建 立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标准化。完善乡村建设及 评价标准,以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提升、农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与 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 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推进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 利用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七)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 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建立县城建设标准、小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标准。 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健全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城市 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防灾、更新改造及海绵城市 建设等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 等标准化建设,健全街区和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建立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运行、管理、服务等系列标准,制定城市休闲慢行系统和综合管理服务等标准, 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 的应用标准。健全住房标准,完善房地产信息数据、物业服务等标准。推动智能 建造标准化,完善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施工现场监控等标准。开展城市标准化行 动,健全智慧城市标准,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十八)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 探索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 务公开、财政支出、智慧监管、法庭科学、审判执行、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 等标准制定与推广,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场 要素交易标准,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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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7 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围绕乡 村治理、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推动社会治理标准 化创新。 (十九)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完善社会治安、 刑事执法、反恐处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标准,织 密筑牢食品、药品、农药、粮食能源、水资源、生物、物资储备、产品质量、特 种设备、劳动防护、消防、矿山、建筑、网络等领域安全标准网,提升洪涝干旱、 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强重大工程和各类 基础设施的数据共享标准建设,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平。加快推进 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国家应急救援等领域标准建设,抓紧完善国家重大安全风险 应急保障标准。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 协同机制,推进重大标准制定实施。 (二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 有所扶等方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健全和推广全国统一 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劳动用工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儿 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殡葬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 住房保障等领域技术标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十一)提升保障生活品质的标准水平 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饮食、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 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方面,建立广覆盖、全方位的健康标准。制定公共体育 设施、全民健身、训练竞赛、健身指导、线上和智能赛事等标准,建立科学完备、 门类齐全的体育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职业教育、智 慧社区、社区服务等标准,加强慈善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内容融合生产、网络智慧传播、终端智能接收、安全智慧保障等标准化建设,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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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8 立全媒体传播标准。提高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消费保障、公园建设、景区管理 等标准化水平。 六、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二)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 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进与 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标准领域的对接合作,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 标准化对话,深化东北亚、亚太、泛美、欧洲、非洲等区域标准化合作,推进标 准信息共享与服务,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国际标准组织成 员,推动气候变化、可持续城市和社区、清洁饮水与卫生设施、动植物卫生、绿 色金融、数字领域等国际标准制定,分享我国标准化经验,积极参与民生福祉、 性别平等、优质教育等国际标准化活动,助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支持 发展中国家提升利用标准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十三)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 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大力推进中外标准互 认,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推出中国标准多语种版本,加快大 宗贸易商品、对外承包工程等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研究制定服务贸易标准,完 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 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支撑构建面向全球的 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二十四)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 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 联通。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实施标准 国际化跃升工程,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保 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 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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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9 七、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 (二十五)优化标准供给结构 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 结构,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 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 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加快建设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筑牢保障人身健 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和地方标准改革,强化推荐性标准的协调配套,防止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建立 健全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机制。 (二十六)深化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 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和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 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 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国家统筹的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将区域发展标 准需求纳入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区域内标准发展规划、技术规则相互协同, 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持续优化标准制定流程和平台、工具,健全企业、 消费者等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修订的机制,加快标准升级迭代,提高标准质量水 平。 (二十七)促进标准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以标准为牵引,统筹布局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统 一建设、统一管理,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强化标准在计 量量子化、检验检测智能化、认证市场化、认可全球化中的作用,通过人工智能、 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完善质量治理,促进质量提升。 强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国家质量基础 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价值链深度融合。 (二十八)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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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0 建立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 积极应用标准。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 标准机制,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 质量监管。健全基于标准或标准条款订立、履行合同的机制。建立标准版权制度、 呈缴制度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交易制度,加大标准版权保护力度。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 准能力,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水平。 (二十九)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 健全覆盖政府颁布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 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强标 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健全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 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 督制度,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实施 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八、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三十)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 加强标准化理论和应用研究,构建以国家级综合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龙头,行 业、区域和地方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骨干的标准化科技体系。发挥优势企业在标准 化科技体系中的作用。完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健全跨领域工作机制,提 升开放性和透明度。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和国家产 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效整合标准技术、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标准样品等资 源,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和全国统一协调、分 工负责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机器可读标准、开源标准,推动标准化工作 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三十一)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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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1 完善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标准化 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健全标准化服务评价机制和标准化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标准化整 体解决方案。大力发展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三十二)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 融合试点。构建多层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和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教育。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 制。造就一支熟练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职业化人才队伍。提升科研人 员标准化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在国家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建设国家标 准化高端智库。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支持西部地区标准化专业人 才队伍建设。 (三十三)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 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 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 理的重要工具。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 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 九、组织实施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 席会议制度,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 下联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将 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本纲要主要任 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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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2 (三十五)完善配套政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 贸易等政策协同。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 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 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建立本纲要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 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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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3 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发展改革委(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 (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为贯彻《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浙江省中医药大会精神,加快推动中药产 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 “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协同发力、 融合发展,一体推进中药“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发展,加快中药领域数字 化改革,促进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推进高质量发展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中药现代产业体系更趋完善,产业核心竞争力、创新发展能 力、融合发展和数字化赋能水平大幅提升,“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影响力不断增 强。全省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达100万亩,中药生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00亿元, 中药出口总额达到18亿元,规模以上中药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达3.5%左右,主要指标在全国争先进位。 二、重点领域 (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和提取物。依托淳安、文成、泰顺、武义、磐安、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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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4 江、江山、开化、天台等地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道地特色中药材规模化、规 范化种植。依托杭州、绍兴、金华及武义、磐安、庆元、遂昌等地,加快中药饮 片和提取物创新发展,重点支持具有长期临床使用历史的特色饮片品种开发、传 统炮制工艺提升和定量压制饮片、直接口服饮片等工艺创新,推进中药配方颗粒 质量控制研究与标准制定。 (二)中成药与中药衍生产品 以杭州、绍兴、金华、台州等地区为重点,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加强古代经 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和中成药名优大品种二次开发,鼓 励名中医经验方向制剂转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鼓励以浙产药材为 原料的特医食品、保健食品、香薰产品、化妆品及中药日化产品等研发及应用, 推动非药用部位综合利用,加快“浙江药膳”研发及应用。 (三)中药服务 以杭州、温州、金华等地区为重点,推进中药制剂配制、整体质量控制等关 键领域智能化解决方案开发,鼓励研制先进剂型智能化装备,鼓励中药材产地加 工一体化和中药饮片“共享车间”试点扩面。支持中药饮片企业、大健康服务企 业与医疗机构共建“智能药房”,支持“区域煎药中心”建设,提供“一站式” 智能药事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中药现代产业体系 1. 推进中药领域数字化改革 强化数字化改革对中药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 的产业生态,支持地方政府会同领军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建设一批场景应 用。支持中药生产企业装备升级、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到2025年,建设3-5个数 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以及一批产地初加工和饮片“共享车间”。(省经信厅、 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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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5 2. 推进中药名产业打造 重点依托钱塘新区、滨海新区两大高端生物医药“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金华国家级天然药物生产基地等产业平台,加快布局中药制剂、医疗器械等产业。 支持温州、杭州打造一批中药炮制、提取、煎制等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支持台州、 湖州、衢州、丽水等地根据自身特色推进中药生产、中药饮片加工。到2025年, 力争杭州培育形成百亿级,金华、绍兴、台州形成50亿级的中药产业集群。(省 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3. 加快中药名企培育 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单项冠军培育行动、“雏鹰行动”、 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加快构建完善“五企”培育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中 药企业列入“五企”培育名单。根据我省中药特色优势,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 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着力推动中药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到2025年,培育十亿 元级龙头企业20家,入选全国百强中药企业数达到6家以上。(省经信厅、省科 技厅、省药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4. 做强“浙产中药”名品建设 支持以“浙八味”、新“浙八味”等特色药材为主要原料,大力发展心脑血 管疾病用药、肿瘤用药、妇科用药、清热解毒用药等优势领域的中药大品种,推 广应用中药领域首台(套)产品和“浙江制造精品”,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 的“浙产中药”产业品牌。(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探索开展铁 皮石斛、灵芝、山茱萸等食药物质管理试点,推进食药同源产品开发。(省市场 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打造一批 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和“品字标浙江农产” 品牌。(省农业农村厅)支持开展“浙江省十大药膳”评选活动,支持各地结合 “诗画浙江·百县千碗”推介活动。(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5. 大力实施项目招大引强 深入开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鼓励中药大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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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6 县积极腾挪空间支持中药产业发展,杭州、绍兴、金华、台州等市重点招引全国 中药百强企业和上市企业;山区26县结合当地基础,重点招引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和“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发展中药材种植和加工业,提高规模化种植能力;鼓 励支持中药生产和流通企业向产业链前端延伸,布局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和加工 基地建设。(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二)加快推进产业协同融合发展 6. 打造中药材名产地 支持建德西红花、慈溪麦冬、武义铁皮石斛、龙泉灵芝、磐安和海曙浙贝母 等一批中药材道地优势产区发展,推进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等基地建设升级, 扩大“三品一标”和“三无一全”品牌基地规模,鼓励发展林下药材野生抚育和 仿生栽培。到2025年,建成省级道地药园示范基地100个、特色强镇20个、林下 药材生态种植基地50个。(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省药监局) 7. 提升中药现代流通服务水平 加快建设集加工、包装、仓储、质量检验、追溯管理、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中 药材仓储物流平台,建立国家和省级中医药服务进出口基地。到2025年,培育一 批中药贸易骨干企业,建设一批现代中药物流仓储中心和商业物流交易平台。 (省商务厅) 8. 推进“中药+”融合发展 支持中药产业向保健食品、化妆品(植物原料)、养生养老等领域的跨界延 伸,培育一批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 地,打造磐安“江南药镇”等一批中医药特色小镇、以中医药产业为主的健康类 特色小镇和特色街区。(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 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 (三)构筑中药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9. 强化中药领域科技攻关 深入实施“双尖双领”计划,到2025年全省实施20项以上中医药重大科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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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7 目,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在省科学技术奖的学科分组设立中医药组,加强中 医药领域科技成果的遴选和转化。(省科技厅)围绕中药重点领域开展协同创新, 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药监局) 10. 加快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 围绕中药领域数字化改革和中药研发需求,提升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能力,支持中药领域领军型企业在浙江设 立研发中心。完善“政企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模式,围绕网上技术市场3.0版建 设,加快中药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11. 支持创新药研发 对已在国内开展I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由浙江省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 在浙江省生产的中药创新药,按照不同临床试验阶段,符合条件的,省市县联动 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按研发投入一定比例给予研发经费支 持。对获批生产的中药改良型新药以及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适当给予经费 支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提升中药产业质量和标准水平 12. 强化道地资源保护 加快“浙产中药”规范化基地建设,完善道地资源保护名录,开展珍稀濒危 资源保育、种子种苗繁育,推进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华东药用植物种质资 源库建设,建立种质资源标准化、数字化共享平台,打造“中药数库”。到2025 年,建成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30个,建立20种珍稀濒危药材保育技术、10个 中药资源保护圃,完成200种资源信息数字化。(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管理 局、省林业局、省科技厅、省药监局) 13. 完善“浙产中药”标准体系 修订《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制订《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 (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保局)推进国际标准、国家 标准、团体标准等制(修)订,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到2025年,完成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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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8 以上高水平浙产道地药材标准,力争完成国际标准2个;制(修)订“浙产中药” 生产技术规范30个、道地药材(饮片)标准25个。(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制定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等试点食药物质地方食 品安全标准。(省卫生健康委) 14. 强化全流程质量监管 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 规行为。在质量可追溯的前提下有序开展中药材趁鲜加工。(省农业农村厅、省 林业局、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加强第三方质量检测平台建设,提升中药材 和饮片检验能力。到2025年,建设20个浙产道地药材全程质量追溯管理体系,探 索建立“区域煎药中心”“一站式”智能药事服务及其质量追溯体系。(省中医 药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加强中药 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成果转化机制,推进处方、秘方、 诊疗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省市场监管局) 15. 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 鼓励名中医经验方开发成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简化名中医经验方的医疗机构 中药制剂注册和备案管理,简化未再注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恢复配制的申报程序。 完善中成药上市后变更备案和再注册审评审批制度,指导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实施, 加强中成药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省药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运用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跨部门协同协作机制。(省中医 药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作用,组建 省级中药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 药监局) (二)加强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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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9 支持中药产业链协同创新、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等项目建设。(省经信厅、省财政 厅)全面落实起征点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 浙江省税务局)推动医疗机构建立以质量确定采购价格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 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分批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将煎药费等纳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支付范围。(省 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 (三)强化要素支撑 鼓励地方组建中药产业发展基金,依法合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强化中医药领 域的增信支持,促进中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省财政厅、省 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推动中药材种植、价格保险、农业设施等保险 扩面增量,探索发展商业保险产品。(浙江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依托我省 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药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予以支持。(省 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支持建设一批中医基础类、经典类、疫病 防治类和中药炮制类、鉴定类、制剂类等学科,培养跨学科复合人才。深入实施 “杏林工程”“岐黄使者”培育项目,推进中药炮制工、药物制剂工等职业(工 种)技能人才的培养及等级认定,鼓励在各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设置中药专项。 (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和交流融合。(省委宣传部) 支持举办中药产业发展大会、中药材交易博览会,提高“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影 响力和市场认可度。(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 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中药产业统计目标和指标体系,发布全省中药产业年度 报告。(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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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0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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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1 关于印发《杭州市科创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临平区、钱塘区经科局,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各有关单 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 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重大宣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 市政府总体部署,为统筹推进我市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推动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 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特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布局、前瞻引领、重点突破、 融合转化,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新型举国体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先发优势, 统筹考虑经济增长、能源安全、碳排放、百姓生活“四个维度”和碳总量、碳强 度、能源总量、能源强度“四个指标”,聚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 创新科研攻关机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低碳前沿技术 研究和产业迭代升级,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高质量引领支撑我市 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基本原则 前瞻引领,创新驱动。促进技术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系 统布局,重点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围绕重点要点揭榜挂帅,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试点示范,全面推进。充分发挥试点先行作用,点面结合,统筹部署。 (三)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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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2 打造三大科创高地和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是我市科技创新工作 的重中之重。行动方案围绕“四个创新”,面向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 居民生活等六大领域,构建我市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实施碳达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题。瞄准世界前沿, 强化零碳、低碳、负碳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碳捕集利 用与封存(以下简称“CCUS”)、生态碳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5-10项。 ——高端平台体系创新,把布局建设碳达峰技术创新平台列为市技术创新平 台主要领域。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和碳负排放技术研究方向,支持西湖大学 牵头建设能源与碳中和省实验室,建设20家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 级研发机构5家以上。积极推动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省创新联合体,初步建成国内 领先的低碳技术创新集聚区。 ——创新人才团队竞相汇聚,实施领军人才引育专项。力争引进10名以上低 碳技术相关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和引进5个以上领军型创新创 业团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顶尖水平的专业人才团队。 ——创新创业生态良性发展,实施低碳技术示范工程。建设1家以上以“率先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主题的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 示范区,培育250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推广1000项绿色技术和产品。 到2025年,初步构建我市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抢占“碳达峰”技术制高 点,高质量支撑我市如期实现碳达峰。到2030年,着眼碳中和战略目标,绿色低 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抢占“碳中和”技术制高点,高质量支撑 我市实现碳中和。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科技创新攻关 围绕六大领域,瞄准世界前沿,强化零碳、低碳、负碳技术攻关,实施一批 以“碳中和”为专题的市科技创新项目,按照《杭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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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3 资金管理办法》(杭科资〔2020〕70号)给予支持,对碳中和关键核心技术进行 重点攻关,重点突破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生态碳汇等领域关键核心 技术5-10项。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六大领域的企业合作研发新技术、新工 艺和新产品。 围绕六大领域,鼓励企业实施上下游协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大市场 前景的攻关项目,以企业为主承担的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按照《杭州市重 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杭科资〔2020〕70号)给予支持,市科 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该项目实际研发投入、并经验收意见核定研发经费投入额的 20%给予后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优化创新激励机制 为激励六大领域低碳创新,鼓励我市单位申报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项目, 按照《杭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杭科资〔2020〕70号), 市科技经费予以资助配套,按我市承担项目单位实际获得国家、省补助经费情况 给予配套(分担)补助。其中,单个项目要求市配套(或分担)补助资金超过500万元、 或情况特殊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会商后,报告市政府确定配套(或分担)补 助方案。 (三)建设科创服务平台 围绕六大领域,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和碳负排放技术研究方向,支持西 湖大学牵头建设能源与碳中和省实验室,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符合条件的,按《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杭科合〔2018〕8号)给予 支持,对平台建设期内的设备投入,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其 开展的服务,以创新券的形式鼓励平台服务相关企业。 (四)培育低碳科技企业 围绕六大领域,组织推荐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计划等,切实落 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市级以上企 业研发机构。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50家,建设20家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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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4 中心,省级研发机构5家以上。 (五)引育创新人才团队 围绕六大领域,力争引进10名以上低碳技术相关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青年 科学家,培育和引进5个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顶尖水平 的专业人才团队。 (六)实施低碳示范工程 建设以“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主题的省 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1-2家。 落实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 鼓励和支持实施绿色制造试点示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绿色发展投入,支 持发展绿色产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统筹 制定碳中和发展专项政策,加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优化财政专项发展资金 使用,加大对低碳节能产业资金支持力度。在专项攻关、平台建设、揭榜挂帅、 创新创业等重大战略决策中充分重视低碳节能产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度,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加强部门、地区间的 统筹协调。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将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相 关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压实责任分工 建立各项重点任务的进度反馈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围绕各项任务分工有序 推进,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省市区联动,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设立专 班,分步分期制定行动计划,对低碳节能创新发展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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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政策快资讯 35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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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36 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征集遴选 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 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 见》,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优秀案例推广,推动工业互联网APP(以下简称“工业APP”) 生态建设,现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征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安全可靠工业APP 面向国内制造业重点项目推进、重大工程实施和重要装备研制需求,聚焦产 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在5G、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 产业环节和关键领域体现“强链”作用,征集具有高支撑价值的安全可靠工业APP。 (二)基础共性工业APP 面向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工业 基础软件等“工业五基”领域,征集可有效解决“卡脖子”问题的普适性强、复 用率高的基础共性工业APP。 (三)行业通用工业APP 面向汽车、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轻工家电、信息电子等行业, 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和经营管理等环节,征集行业通用性强、 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通用工业APP。 (四)企业专用工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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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37 面向制造企业实际需求,征集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 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PaaS服务,可赋能企业智能化制造、 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高应用价值的企业专用工 业APP。 二、申报要求 (一)优秀解决方案须结合实际应用场景,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工业实际 需求,可由一个或一组工业APP构成,充分体现工业APP“小轻灵、可组合、可重 用”等特点,禁止上报“大系统、大平台”。 (二)优秀解决方案要充分突出行业特点,对行业和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发挥明显支撑引领作用,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优秀解决方案相关内容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 或已部署应用,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 (四)申报材料要求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具有较强可读性(文字与图、表结 合),包括实践内容,涵盖理论剖析,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已获得工业和信 息化部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不得重复上报。 三、报送流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 主管部门、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会)、中央企业(集团)(以下统称推荐 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集团内企业积极参与,并做好推荐方案审查 和宣传推广工作。 (二)请申报企业填写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申报书(详见附件2), 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推荐单位审查。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 要求进行推荐(详见附件3),并将书面材料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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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38 术发展司。 ( 三 ) 申 报 企 业 须 在 工 业 互 联 网 APP 培 育 动 态 监 测 分 析 系 统 ( 网 址 为 http://report.caitis.cn)完成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填报信息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四、其他事项 (一)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邮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二)推荐数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中央企业和行业协会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三)组织实施及保障 1.各推荐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或本领域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推荐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潜力突出的申报主体,并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 方面加大对入选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解决方案在各地方、各行业的应用推广。 2.各推荐单位应组织本地区或本领域2019-2020年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优秀 解决方案的企业进行自查,并如实上报自获得优秀解决方案后解决方案应用推广、 市场收入、版本更新等情况说明(详见附件4)。上述说明由推荐单位汇总盖章 后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已发布的优秀解决方案名单进行动 态更新。 3.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优 秀解决方案自名单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4.各推荐单位应在2021年优秀解决方案项目两年期满后,对入选的申报主体 组织自查评估,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自评估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并从项目综合 实力、关键技术创新、经济社会效益、产业化推广价值等维度进行系统评价,建 立相应的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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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39 本项目国家申报截止时间是10月2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文强、田宇潇 联系电话:010-68208206/13717959291 电子邮箱:office@caitis.cn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1号楼211室,10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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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40 关于开展2021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7〕40号),根据《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信 软〔2019〕63号,下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地结合产业发展情况,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有意愿的城市系统 梳理和总结近年来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工作进展、成效及下一步计划,在综合型 或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类别中选择其一,按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表、申 报书模板(见附件)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报送流程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10月30日前,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材料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 其他城市须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 (二)材料纸质件以EMS方式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 工业和 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邮编:100846,电子版发送至liyan@miit.gov.cn。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各申报城市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 考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后确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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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41 本项目国家申报截止时间是10月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野:18001327720 裴艳、李琰:010-6820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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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42 关于科技创新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 2021年度项目等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 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科技创新 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 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 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有特殊规定的, 从其规定。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 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 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 (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 重大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 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 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 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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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43 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 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 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受理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 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 续项目立项评审程序,择期重新研究。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 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进入答辩 评审的申报项目。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 报单位和负责人。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组织答辩评审。答辩评审可采用视频答辩方式评 审。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原则上只支持1项的指南方向,如答辩评 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 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 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5. 港澳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 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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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44 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 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 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2)。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 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 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牵头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及其他项目(课题), 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 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重大项目总体目标实现。 4.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 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 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5.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 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 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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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45 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 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6. 参与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 项目(课题)。 7.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大项目的 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 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 并提交。 8.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9.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 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 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论证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 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 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8:00至2021年11月 8日16:00。 2. 组织推荐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1月12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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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46 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本项目国家申报截止时间是11月08日 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010-88225164,010-8822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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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47 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厅(教 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及部省合建高等学校,中国电信集团有限 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 络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5G发展、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加 快推进《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促进5G与教育融合创新发 展,按照“育人为本、多方协同、问题导向、深度融合”的原则,工业和信息化部、教 育部联合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通过征集并遴选一批利用5G网络的教育信息化最佳实践和解决方案,培育一 批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教育教学创新融合的典型应用,树立一批 可复制推广、可规模应用的发展标杆,为推动“5G+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提供经验, 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内容 依托5G网络超高速、低时延、大连接、高可靠等特性,综合运用人工智能、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虚拟仿真等信息技术,围绕“教、考、评、校、管” 等教育领域重点环节,鼓励各地、各校、各单位开展各类“5G+智慧教育”应用创 新,探索典型应用场景,推动相关技术、产品、方案等加快成熟。试点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方向: (一)5G+互动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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