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BUS5.0智慧银行系统操作手册(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9-02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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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联,那么该对公账号进行查询时,便无法查询该客户的证件信息。柜员可在【18500-存款账户信息维护】中的证件关联交易中进行绑定。6.联系信息维护(1)【联系人信息】栏位可选择【0-单独维护】或【1-复用客户层】,选择单独维护时,返现客户层信息,可对联系人进行添加、修改、删除。(2)提交交易成功后,联系信息维护成功。7.印鉴卡关联(1)进入该界面后,账号、账户名称栏位为置灰项,【印鉴卡号码】栏位默认为柜员尾箱最小凭证号,启用日期不可小于当前营业日。(2)点击提交后,印鉴卡关联成功。 (3)若柜员此处点击退出按钮,则印鉴卡关联失败,开户交易终止。若此步骤不进行印鉴卡的关联,柜员可在【01710-印鉴卡关联】进行印鉴卡的关联。8.统一签约支持短信通知签约。支持签约 5 个移动电话,“收费类型”默认 3-免费。“最小通知金额”默认为 0.00,允许修改。 若该账户性质不可进行签约,则直接点击下一步,系统提示是否跳过签约?点击是,交易进入下一步骤。9.业务核实登记进入交易界面后,核实方式分为电话核实、上门核实、面对面核实、其他核实方式等,系统默认为 02-电话核实,可修改。核实人名称栏位支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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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那么该对公账号进行查询时,便无法查询该客户的证件信息。柜员可在【18500-存款账户信息

维护】中的证件关联交易中进行绑定。

6.联系信息维护

(1)【联系人信息】栏位可选择【0-单独维护】或【1-复用客户层】,选择单独维护时,返

现客户层信息,可对联系人进行添加、修改、删除。

(2)提交交易成功后,联系信息维护成功。

7.印鉴卡关联

(1)进入该界面后,账号、账户名称栏位为置灰项,【印鉴卡号码】栏位默认为柜员尾箱最

小凭证号,启用日期不可小于当前营业日。

(2)点击提交后,印鉴卡关联成功。

(3)若柜员此处点击退出按钮,则印鉴卡关联失败,开户交易终止。若此步骤不进行印鉴卡

的关联,柜员可在【01710-印鉴卡关联】进行印鉴卡的关联。

8.统一签约

支持短信通知签约。支持签约 5 个移动电话,“收费类型”默认 3-免费。“最小通知金额”默

认为 0.00,允许修改。 若该账户性质不可进行签约,则直接点击下一步,系统提示是否跳过签约?

点击是,交易进入下一步骤。

9.业务核实登记

进入交易界面后,核实方式分为电话核实、上门核实、面对面核实、其他核实方式等,系统默

认为 02-电话核实,可修改。核实人名称栏位支持录入柜员号和员工工号,有柜员号的录入柜员号,

没有柜员号的可录入员工工号。被核实人名称可以点击【选择】按钮进行选择,也支持手工录入。

核实信息维护主要针对对开户信息进行核实,也可跳过此步骤,单独通过【18521-业务核实信息维

护】进行核实的补登记。

10.结束

3.1.3 注意事项

1.账户性质选择临时户后,新增【账户用途】栏位,选择【04-注册验资户】、【05-增资验资

户】,用于验资户的开立。

2.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账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2 年,“失效日期”栏位录入的日期不得大于“开

户日期+2 年”。临时户可展期(需提供展期证明文件)。

3.基本存款账户只能开立一个。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网点,不得再开立一般结算账户(因增

资需要应开立验资户)。允许同一客户在多个网点开户。

4.账户基本信息页面展示的开户证件为客户主证件,页面流中的“证件关联”应关联账户开户

证件信息,涉及有上级法人/主管单位的,应同时关联上级法人/主管单位证件信息。

5.页面流中的“证件关联”可关联的证件应在客户信息中先行添加。

6.新建档的客户信息中原则上应添加不少于两个大额核实联系人信息。

7.单位活期开户交易与活期保证金开户功能进行了剥离,开立活期保证金账户使用“11210-单

位保证金(委贷资金)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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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账户开立成功之后,系统自动识别进行账户控制。核准类账户自动不收不付且不允许手工解

控,需经核准类账户后续处理操作;非企业备案类账户自动控制 3 个工作日只收不付。

3.2 核准/备案类账户后续处理(11011)

3.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用于核准类账户在人行核准处理后对账户进行维护,并根据不同核准结果对账户实

行后续处理。备案类账户维护存款账户编号。

3.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客户开立的账户审批类型为核准类账户,人行核准后,执行该交易维护人行核准日期,系统

控制自核准日期起三个工作日内只收不付,同时可支持修改取现标志。

2.输入账号后,前端进行检查该账户是否为待核准账户或者是否已核准处理完成,如果账户是

未核准的待核准账户则进入交易,否则报错提醒。

3.当核准结果为通过时,录入人行核准日期(系统控制小于等于当前营业日期,大于等于开户

日期)、开户许可证核准号、取现标志等提交交易成功,系统自动解控原账户状态,重新设置三个

工作日只收不付,到期自动解除;并生成“核准类账户后续处理凭证”。

4.当核准结果为拒绝时,录入人行核准日期、备注(注明不通过原因),点击【提交】,生成

【核准类账户后续处理凭证】,系统自动解除不收不付控制,并提示柜员是否联动销户处理。选择

【是】,联动到【11040-单位活期销户】;选择【否】,交易退出,柜员可以单独通过【11040】

进行销户处理。

5.客户开立的账户审批类型为备案类账户,输入账户后可进行存款账户编号维护,已经做过维

护的不可再进行维护,提交后会报错。

3.2.3 注意事项

1、核准类账户未审批的账户,备案类账户且未维护存款账户编号,才可执行此操作。

2、核准通过的录入核准日期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系统自动解控原账户状态,重新设置三个

工作日只收不付,无需柜员手工设置。

3、本交易为非对客类交易,不进入客户中心。不支持冲正。

3.3 验资户后续处理(11012)

3.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验资户验资结束后,使用本交易进行验资户的后续处理。如为增资验资无论验资通过与否,该

验资户都需要销户;如为注册验资,验资不通过时,账户销户后自动解除只收不付控制;验资通过

时,可以转为核准类账户、备案类账户,也可以销户。

3.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审核客户提交材料无误,点击【11012-验资户后续处理交易】,进行验资户的后续处

第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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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2.手工输入账号后,系统判断是否为验资账户,如是进入交易同时进入客户中心,否则报错不

允许进入交易。

3.增资验资户后续处理

增资验资户无论增资通过与否,都需销户处理。【验资结果】栏位根据验资结果选择通过或者

不通过;自动判断账户用途为【增资验资】,【处理方式】反显【销户】,置灰不可修改。点击【提

交】后自动解除账户只收不付状态,交易成功后联动销户交易进行销户。销户流程参照【11040-

单位活期结清销户】。

4.注册验资账户后续处理

(1)注册验资不通过时,【验资结果】选择不通过,【处理方式】栏位返显【销户】,置灰

不可修改。点击【提交】后解除账户只收不付状态,成功后联动销户交易进行销户。销户流程参照

【11040-单位活期销户】。

(2)注册验资账户通过时,【验资结果】选择通过,【处理方式】选择“转核准类”、“转备

案类”或“销户”。【处理方式】选择“转核准类”或“转备案类”,根据客户要求选择新账户性

质、取现标志、资金性质、账户用途等。选择临时户还需录入到期日期。按系统提醒录入完成后点

击【提交】,交易成功。【处理方式】选择“销户”时,处理流程同注册验资不通过。

会计分录:

1.验资成功,验资款转入基本存款账户

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

贷:2012 单位活期存款

2.验资未成功,验资款退回投资人

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

贷:3010 清算资金往来款项

3.3.3 注意事项

1.注册验资账户注册未成功时,为保证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盗用,对撤销的资金应退原缴

款人账户。

2.若注册资金以现金方式存入的,出资人需提取现金的应出具书面申请并经所有出资人签字确

认,同时还需提供缴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营业网点应根据原缴款人出具

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经运营经理审批后办理现金支取。

3.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2 年,“失效日期”不得大于开户日期+2 年。

4.注册验资通过转为其他账户时,需要同步更新客户证件、账户证件等信息。

5.本交易为对客类交易,进入客户中心。不支持冲正。

3.4 单位结算账户开户申请书打印(11015)

3.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支持单位结算账户开户申请书、变更申请书、撤销申请书打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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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进入交易界面,手工输入账号,检查各栏位内容齐全无误,点击提交进行单位结算账户开户申

请书、变更申请书、撤销申请书的打印。

3.4.3 注意事项

1.该交易不进入客户中心,单起 11015 交易打印时,部分要素需柜员手工输入。

2.变更申请书中变更后内容需柜员手工输入。

3.5 单位活期存入(11020)

3.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实现了单位活期账户续存的功能,允许本行单位支票户、单位存折户以及其他单位活期

存款存入,支持单笔现金、多笔现金、转账存入。

3.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该交易以账号为入口,单位支票户支持手工输入。

2.进入交易后,界面分为两部分,上部展示账户公共信息,下部展示存入交易信息。

3.存入方式分四种:单笔现金、多笔现金、转账存入、现金待转。

(1)单笔现金

进入交易后,系统默认存入方式为单笔现金。存入金额必须大于 0,资金来源、摘要栏位为必

输项,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单笔现金的存入。交易成功后,生成无纸化单位活期存款记账凭证。

(2)多笔现金

当客户需要分多次进行单位活期账户的存入业务时,采用多笔现金存入。柜员需输入总金额、

总笔数,然后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逐笔录入金额。

当录入的某笔信息有误时,可勾选该笔记录点击右下方的【修改】按钮。当录入的笔数超过总

笔数,系统报错,可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目前系统对多笔现金存入的总笔数不做控制。

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多笔现金的存入,系统给予提示信息,生成无纸化单位活期

存款记账凭证。每一笔现金存入均会产生一笔账务流水,若其中某笔存入信息发生差错,可通过该

笔流水,单独进行冲正。

(3)转账存入

存入方式选择转账存入时,仅支持从内部户转入,一般无实际业务场景。若单位客户账之间进

行转账时,使用【11030-单位活期支取交易】。交易成功后,生成无纸化单位活期存款记账凭证。

(4)现金待转

存入方式选择现金待转时,存入金额必须大于 0,摘要栏位为必输项,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现

金待转的存入。

会计分录:

借:1001 库存现金(在途现金)

或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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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2012 单位活期存款

3.5.3 注意事项

1.多笔现金存入,只允许同时存入同一币别存款。

2.该交易支持当日冲正。

3.使用现金待转时,需先进行现金待转支取,再进行现金待转存入。

4.多笔现金存入,每笔单独产生流水号,支持单独冲正。

3.6 单位活期支取(11030)

3.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实现了单位活期账户支取的功能。包括现金支取、转账支取、现金待转支取。

3.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审核客户提交材料无误,明确客户账户和支取类型后,点击【11030-单位活期支取业务】。

2.该交易以账号为入口,交易界面分为两部分,上部分展示账户的公共信息,下部分展示支

取交易信息。

(1)现金支取

进入交易后,默认现金支取功能界面。

交易类别中选择【现金】时,付款凭证应为现金支票;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其他凭证。选择凭

证种类、凭证号码、签发日期、资金用途,选择是否现金离柜及离柜金额,账户支取方式凭支付密

码的输入支付密码,输入摘要后点击提交,系统对支取凭证联动验印并校验验印结果,通过后交易

完成。

(2)转账支取

交易类别中选择【转账】时,收款账号可以为同一开户行账号,或开通通存功能的其他网点存

款账号,或内部户账号。

选择凭证种类、凭证号码、签发日期,账户支取方式凭支付密码的输入支付密码,输入转入账

号,摘要后点击提交,系统联动验印并校验验印结果,通过后交易完成。

(3)现金待转

交易类别中选择【现金待转】时,付款凭证应为现金支票;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其他凭证。选

择凭证种类、凭证号码、签发日期,账户支取方式凭支付密码的输入支付密码,输入摘要后点击提

交,系统对支取凭证联动验印并校验验印结果,通过后交易完成。

会计分录:

1.现金支限

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

贷:1001 库存现金

2.转账支取

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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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2241 内部账账户

或贷:2012 单位活期存款

或贷:2017 个人活期存款

3.6.3 注意事项

1.该交易支持单位活期取款。活期保证金账户的支取,使用【11230-单位保证金支取交易】。

2.该交易支持当日冲正。

3.使用现金待转时,需先进行现金待转支取,再进行现金待转存入。

3.7 单位活期销户(11040)

3.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单位客户结清/销户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时使用。该业务流程有销户开始、申请书打印、

自动理财解约、账户结息、凭证处理、欠费处理、统一解约、账户结清、账户销户。销户时,根据

账户实际情况,系统自动判断所需执行步骤。

3.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销户开始

(1)该交易以账号为入口。支票户手输账号进入,输入账号后检查该账号是否可销户,如有

不可销户签约提示或其他提示,交易终止,,需手工进入相关交易进行解约。如账号满足销户条件,

则进入交易。

(2)系统此时账户列表显示账户未结清币别及子户信息。

2.申请书打印

(1)反显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代码、账户性质,

授权代理人反显客户中心录入的经办人信息,销户原因下拉框可以选择,点击打印。无需打印可以

点击下一步。

(2)若开户页面流结束后,需重新打印开户申请书,柜员进入【11015-单位结算账户申请书

打印】交易,进行重打。

3.自动理财解约

进入交易界面,显示需要进行自动理财解约的签约,进行自动理财的解约。如账户未签约自动

理财时,此步骤不展示

4.账户结息

(1)如账户无未结的利息时,结息步骤不展示。如账户有未结的利息,需要执行结息步骤。

(2)进入结息步骤后,返显币种钞汇和账户金额,提交后进行账户单户结息,返显利息和本

息合计金额。

5.凭证处理

(1)进入凭证处理页面,支持交回作废和未交回作废两种情况。且支持打印交回作废清单和

未交回作废清单,支持预留凭证,预留的凭证在结清步骤时使用,客户在账户使用期间未购买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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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系统直接跳过该页面流。

(2)点击序号左边的空白框可进行全选。

6.欠费处理

单位客户办理结算账户的汇兑业务集中收费等业务,在销户时有应收未收款项的,进行处理,

当账户余额大于欠费金额时,系统默认直接在该账户余额中扣除;账户余额小于欠费金额:系统显

示欠费差额,支持差额的补收或免收。补收时收费方式支持现金或转账,补收账号无类别控制,账

户状态正常即可。

7.统一解约

单位客户办理结算账户的统一解约业务(如短信解约)。

8.账户结清。支持现金、转账、汇兑三种方式。支持支票打印,包括现金、转账支票。

(1)现金结清

当账户允许现金交易时,允许现金结清。交易类别选择【现金】,【支取金额】栏位返显账户

余额,【凭证种类】栏位为必输项,选择适用的凭证,输入凭证号码,【签发日期】返显当前交易

日可修改,账户支取方式凭支付密码的输入支付密码,选择资金用途、是否现金离柜及离柜金额、

摘要,备注为非必输项。

(2)转账结清

转账结清时,交易类别选择【转账】,【支取金额】栏位返显账户余额,【凭证种类】为必输

项,选择适用的凭证,输入凭证号码,签发日期返显当前交易日可修改,账户支取方式凭支付密码

的输入支付密码,输入转入账号、摘要,备注为非必输项。

(3)汇款结清

当客户选择汇款结清,点击【汇款结清】后,页面跳转至汇款界面,同【44020-客户普通汇

款】,操作流程及凭证参照【44020-客户普通汇款】交易。汇划方式选择大额支付、小额支付、

网银互联、城银清算时需换柜员执行【44310-往账业务复核(电汇复核)】,汇款结清交易才能成

功。汇款结清时,在复核柜员未完成【44310-往账业务复核(电汇复核)】前,请勿执行销户操作。

会计分录:

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

借:2231 应付单位活期存款利息

借:6411 单位活期存款支出

贷:1001 库存现金

或贷:3010 清算资金往来款项

9.销户

账户结清后跳转至销户界面。销户原因通过下拉框选择。

3.7.3 注意事项

1.本交易的部分流程支持冲正,但冲正时需要从后向前依次冲正。

2.销户联动结息后,账户仍可正常使用;完成结清后,账户即无法使用,必须执行销户处理。

3.特殊账户控制不可进入交易,如签约了收息账户、带有单位结算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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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并非所有签约均支持一键解约,如签约了收息账户,需单起交易进行解约。

5.预留凭证需与客户要求的结清方式相匹配,只可预留一张。

6.账户存在不可销户签约,需单独交易进行解约,在进行销户流程处理。

3.8 单位定期一本通开户(11110)

3.8.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单位定期一本通开户。定期一本通是指开立一个总账号,在账号下面开单位定期存

款、单位通知存款等。即在同一户名、账号的账户中,开立多个子账户,存储多笔不同存款日期、

不同存款金额、不同存期及利率的人民币定期存款。

3.8.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审核客户提交的证件无误后开户,启动【11110-单位定期一本通开户】,录入结算账

号,自动反显证件种类、号码、客户名称等客户信息;不录入结算账号,则手工录入证件种类和证

件号码。

2.支取方式为凭印鉴。

3.联系信息获取方式可选择单独维护、复用客户层、复用账户层,默认单独维护,可修改。

4.交易成功后,提示是否关联印鉴卡,选“是”联动 01710-印鉴卡关联交易,进行印鉴卡关

联。

3.8.3 注意事项

1.该交易仅适用于单位定期一本通主账户的开立,仅为开户业务,不做产品存入。

2.本账户开立后为无介质状态。

3.9 单位定期存入(11120)

3.9.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单位定期开户和单位定期一本通下定期存入。包括单笔、多笔单位定期的开立。

3.9.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柜员审核客户提交材料无误后进入【11120-单位定期存入】交易,资金来源分二种:结算账户、

内部账户。

1.结算账户

(1)系统默认资金来源类型为结算账户,点击转出账号后,系统弹出读取账户方式,手工输

入。

(2)读取账号后进入交易,转账金额栏位输入需要开立的单位定期账户的金额。凭证种类根

据业务要求是否对支取凭证进行验印。验印通过后,点击右下方【添加】按钮,可录入开立单位定

期账户的相关信息。

(3)进入产品信息录入界面,一本通标志选择【2-是】,需录入一本通账号;产品类别、产

品名称、开户金额、利率类型、支取方式、转存标志均为必输项;点击【确定】,单笔添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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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转存标志选择【2-本金转存】时,系统控制收息账号为必输项,此栏位默认为转出账

号,可修改为内部账号或同一客户号下的结算账户。

(5)再次添加时,系统校验已开立金额与转账金额,若超出转账金额,系统报错。一次最多

可开立三笔单位定期账户,再次点击【添加】,系统报错。当录入转出金额与开立金额不一致或某

笔信息有误时,系统报错,可通过选中该笔点击【修改】或【删除】按钮的方式,进行处理。

(6)联系信息获取方式默认【0-单独维护】,可选择单独维护、复用客户层、复用账户层,

点击【提交】,系统弹出证实书编号输入界面,录入后自动校验柜员尾箱最小凭证号码,生成一笔

交易流水,展示各笔存入信息的处理情况,确认后提示打印新单位证实书,。

2.内部账户

当客户未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申请开立单位定期账户,需要从内部户转出资金时,资金来源

选择内部账户。同样支持多笔存入,交易处理同结算账户转入开立操作一致。

会计分录:

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

贷:2013 单位定期存款

付:9001 重要空白凭证

从内部账账户转入:

借:2241 内部账账户

贷:2013 单位定期存款

付:9001 重要空白凭证

3.9.3 注意事项

1.该交易新增多笔定期存入功能,多笔存入时,产生一笔流水,为一借多贷模式。柜员流水查

询时,交易账号只显示最后一笔单位定期账号,金额显示总金额。冲正时,冲正界面默认灰显最后

一个账号,冲正同时开立的全部定期。

2.单位大额存单不支持多笔开立,不能在单位定期一本通下开立。

产品名称栏位不再展示保证金及代理/委贷基金类产品

3.最多支持 2 个号段证实书的录入。

4.多笔存入最多可以存入 3 笔。

3.10 单位定期支取(11130)

3.10.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单位定期存款的支取。包括单笔单位定期、一本通下单位定期的部分支取、销户及

大额存单的部提、销户。支取时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活期结算账户或内部账户,不得将定

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3.10.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审核客户提交材料无误点击【11130-单位定期支取】。

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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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交易后,录入单位定期账号,当账户凭单支取时,同时需要录入凭证印刷号,支取金额

默认支取全部金额,当需要部提时,修改支取金额即可,点击【确认】。

3.确认后,支取信息会展示在已录入产品信息列表中,如有错误,可通过【修改】、【删除】

按钮进行操作

4.资金去向模块中,增加利息入账方式。当选择本息合并入账时,本金利息同时入账到转入账

号;当选择利息单独入账时,转入账号与收息账号栏位必输,且二者入账账号不能一致,点击【提

交】按钮,完成单位定期支取业务。

5.部分提前支取交易成功后系统提示打印新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旧证实书、生成无纸化

凭证。新开户证实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一联为单位回执,一联为开户行留存底卡。

会计分录:

部提时,若转入同客户编号下活期账户:

借:2013 单位定期存款

借:2231 应付单位定期存款利息

贷:2012 单位活期存款

付:9001 重要空白凭证

部提时,若转入内部账户:

借:2013 单位定期存款

借:2231 应付单位定期存款利息

贷:2241 内部账户

付:9001 重要空白凭证

销户时,若转入同客户编号下活期账户:

借:2013 单位定期存款

借:2231 应付单位定期存款利息

贷:2012 单位活期存款

销户时,若转入内部户:

借:2013 单位定期存款

借:2231 应付单位定期存款利息

贷:2241 内部账户

3.10.3 注意事项

1.单位定期支取时,支持多笔同时销户,最多五笔。交易成功后,每一笔账户产生一笔支取流

水,若其中某笔支取信息发生差错,可通过该笔流水,单独冲正。冲正后应在【18040-存款账户维

护交易】做冲正换发,打印新的存款证实书。

2.多笔支取时不支持部提,如录入第一个单位定期为部提,不允许增加其他单位定期支取。

3.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只允许部分提前支取一次,通知存款可多次部提;部提留存部分不得

低于起存金额,其留存金额按原存期开具新的开户证实书,系统按原利率、原起息日、原定期限、

剩余金额打印一式二联新存款证实书。利率为原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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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自动转存的单位通知存款支取,应提前进行预约支取,使用【18110 通知存款支取维护】

交易,设定通知存款支取日期。预约支取每次不得低于 10 万,留存金额不得低于 50 万。

5.当账号录入定期一本通时,以凭证印刷号来区分所对应的一本通下存款信息。

6.新增试算利息功能,提前反显该账户可得的利息。

3.11 单位定期转存(11150)

3.1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为单位客户办理支取银行定期存款后转存成新的定期存款时使用。定期转存支持本金转

存、本+息转存、其他金额转存三种方式。其他金额转存时,支持金额的追加或提回。定期存款转

存只支持单位定期存款销户转存。

3.1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审核无误后点击【11150-单位定期转存】,录入定期账号、凭证印刷号。

2.转存方式分三种:本金转存、本+息转存、其他金额转存,选择“转存方式”后点击【确定】,

系统对支取凭证联动验印并校验验印结果。

(1)本金转存

当转存方式选择本金转存时,【转存金额】栏位返显账户余额,不可修改。此时利息需要转账

提回时,系统弹出转入账号录入界面,该栏位且只允许输入同一客户号下的结算账户或内部账户。

(2)本+息转存

当转存方式选择【本+息转存】时,转账金额栏位返显本息,不可修改。

(3)其他金额转存

当转存金额小于本息之和时,转账提回栏位自动计算并返显提回金额,同时弹出转入账号录入

界面。系统弹出转账提回金额及转入账号。

当转存金额大于本息之和时,转账追加,该栏位自动计算并返显追加金额,同时弹出转出账号

录入界面。

3.定期新开

确定转存方式和转存金额后,进入定期存入界面。当转存标志选择【本金转存】时,收息账号

为必输项。

4.单位定期转存提交后,系统弹出【证实书编号输入】界面,录入后自动校验柜员尾箱最小凭

证号码。

输入正确的凭证号码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打印新、旧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新存

款证实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一联为单位回执,一联为开户行留存。

5.交易成功后,提示是否关联印鉴卡,选“是”联动 01710-印鉴卡关联交易。转出方是普通定

期时,转存成功后系统自动解除原有印鉴卡的绑定,生成通用电子凭证。

会计分录:

借:2013 单位定期存款

借:2231 应付单位定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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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2013 单位定期存款

付:9001 重要空白凭证

3.11.3 注意事项

1.该交易仅支持同一客户号下单位定期账户(整整-整整)的转存,暂不支持其他定期产品的转

存。

2.本交易可进行冲正,冲正后需进【18040-存款凭证维护】进行冲正换发。

3.定期转存追加或提回时只支持转账。

3.12 单位定期一本通销户(11140)

3.1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单位定期一本通的销户业务。

3.1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柜员确认全部子账户均销户后,启动【11140 单位定期一本通销户】交易,输入定期一本通账

号,提交后,销户成功。

3.12.3 注意事项

1.全部子账户均销户后,才能进行定期一本通的销户。

2.本交易仅为销户处理,不进行账户处理。

3.13 单位保证金(委贷资金)开户(11210)

3.1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支持了单位活期保证金、委贷基金账户开立。仅开立账户,无存入。

3.1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活期保证金

(1)进入【11210-单位保证金开户交易】,产品类型选择【1-活期保证金】

(2)录入结算账户获取客户信息或者录入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进入。

(3)根据客户的需要选择产品名称,下拉框只显示保证金类活期产品,支取方式、通兑范围

默认不可修改,计息标志下拉选项 Y-计息、N-不计息,选择【不计息】时,收息账号跳过不可输。

选择【计息】时,收息账号默认为结算账户。利率类型下拉框选项:00-议价利率,01-挂牌利率,

02-浮动利率,选择【浮动利率】后,弹出浮动利率维护界面。账户性质为:【人民币保证金账户】。

(4)交易完成后,活期保证金开立成功。

2.代理/委托资金账户开立

(1)进入【11210-单位保证金开户交易】,产品类型选择【3-代理/委托资金】

(2)录入结算账户获取客户信息或者录入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进入。

(3)根据客户的需要选择产品名称,支取方式、通兑范围均为默认。通存范围、计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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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类型均可修改,利率类型下拉框选项:00-议价利率,01-挂牌利率,02-浮动利率,选择【浮

动利率】后,弹出浮动利率维护界面。账户性质为:【委贷基金账户】。

(4)交易完成后,委贷基金账户开立成功。

3.13.3 注意事项

1.收息账号返显结算账户;提交时系统控制必须录入收息账号。

2.该交易支持输入结算账户或证件信息(系统中已存在客户信息)开户。

3.14 单位保证金(委贷资金)存入(11220)

3.1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实现 1-活期保证金、2-定期保证金、4-委贷资金存入。资金来源支持内部户、同一

客户号下结算账户。

3.1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活期保证金

(1)保证金类型选择【1-活期保证金】。输入活期保证金账号后,对账号进行判断:是否销

户,账户状态是否允许进行存入交易(封存、只付不收不允许存入),并弹出提示信息。如账户允

许继续存入,进入主界面;否则报错退出。

(2)录入活期保证金账号返显账户名称,点击【确认】后进入活期存入界面。活期保证金存

入支持内部户、同一客户号下结算账户转账存入。

(3)活期保证金进入本交易,只能进行续存,产品名称、币种钞汇、账户余额反显;其中【账

户余额】提交后刷新,摘要栏位必输。转出内部户账号输入后需要判断是否为内部户,以及内部户

的状态是否允许支取:销户、币种不符、余额不足时报错。转出结算账号输入后校验是否销户、账

户状态是否允许转账(全部冻结、封存、只收不付不允许继续交易)。

(4)点击【提交】,交易成功。

2.定期保证金

(1)进入页面下拉选择保证金类型,保证金类型选择【2-定期保证金】。

定期保证金支持内部户、同一客户号下结算账户转账开立。转出账号为必输项,输入后校验是

否销户、账户状态是否允许转账(全部冻结、封存、只收不付不允许继续交易)。

(2)定期开户界面,输入转出账号,转出账号为内部户时,下半部分定期开户界面需录入证

件种类、证件号码,录入后反显客户名称,保证金户名默认客户名称,可修改;转出账号为结算户

时,无需录入证件种类、证件号码,保证金户名默认结算账户名称,可修改。产品类别栏位显示能

开立的所有单位定期保证金产品,开户日期默认当前营业日不可修改,到期日期根据产品期限返显。

转存标志默认为【0-不自动转存】可修改,摘要栏位必输,点击【提交】,交易成功。

3.委贷资金

(1)保证金类型选择【委贷资金】。输入委贷资金账号后,对账号进行判断:是否销户,账

户状态是否允许进行存入交易(封存、只付不收不允许存入),并弹出提示信息。如账户允许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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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入,进入主界面;否则报错退出。

(2)录入委贷资金账号返显账户名称,点击【确认】后进入委贷资金存入界面。委贷资金存

入支持内部户、同一客户号下结算账户转账存入。

(3)委贷资金进入本交易,只能进行续存,产品名称、币种钞汇、账户余额反显;其中【账

户余额】提交后刷新,摘要栏位必输。转出内部户账号输入后需要判断是否为内部户,以及内部户

的状态是否允许支取:销户、币种不符、余额不足时报错。转出结算账号输入后校验是否销户、账

户状态是否允许转账(全部冻结、封存、只收不付不允许继续交易)。

(4)点击【提交】,交易成功。

会计分录:

保证金存入

借:2241 内部账户

或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

贷:2002 存入保证金

委贷资金存入

借:2012/2017 委存人活期存款账户

贷:2314 受托贷款资金

3.14.3 注意事项

1.定期保证金的开户和存入是同时完成的。

3.15 单位保证金(委贷资金)支取(11230)

3.1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支持活期保证金、定期保证金、委贷资金的支取,定期保证金的销户。

3.1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审核资料无误后进入交易,系统弹出录入账号对话框,手工输入保证金账号。

2.录入账号后,系统进行判断:账户是否为本行账户,账户状态是否正常(销户、全部冻结、

封存、只收不付、定期质权设定等报错,不允许交易),如允许交易,根据不同账户类型,显示不

同界面。

3.单位活期保证金支取:“支取金额”必输项,且必须大于 0,输入金额后立即进行校验,必

须小于等于可用余额。转入账号可输入内部户账号或同一客户号下结算账户,审核无误后,点击【提

交】按钮完成交易。

4.单位定期保证金支取:该笔支取若为提前支取,在录入金额后系统给予提示;界面增加试算

利息、本息合计栏位;转入账号支持内部户或同一客户号下结算账户;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保证

金支取完成。

5.委贷资金支取:“支取金额”必输项,且必须大于 0,输入金额后立即进行校验,必须小于

等于可用余额。转入账号可输入内部户账号或同一客户号下结算账户,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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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钮完成交易。

会计分录:

保证金支取

借:2002 存入保证金

贷:2012 单位活期存款

或贷:2241 其他应付款

委贷资金支取

借:2314 受托贷款资金

贷:2012/2017 委存人活期存款账户

3.15.3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的支取只能转账,不能将保证金账户用于结算或从保证金账户中支取现金,活期保证

金,委贷资金在不销户情况下,可循环使用。

2.定期保证金账户全额支取后自动销户。

3.保证项未兑付前保证金存款不得支取,在客户未履约的情况下,按照银行和客户间签定的保

证协议,银行可直接扣收保证金存款。

3.16 单位保证金(委贷资金)销户(11250)

3.1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支持活期保证金、委贷基金账户销户。

3.1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核对无误后进入交易,系统弹出【录入账号】对话框,手工输入账号。

2.录入账号后,系统进行判断:账户是否为本行账户,账户状态是否正常(销户、全部冻结、

封存、只收不付、只付不收、定期质权设定等报错,不允许交易),如账户正常,进入主界面;否

则报错退出。

3.活期保证金、委贷资金销户:界面增加试算利息、本息合计栏位;当本息合计大于 0 时,转

入账号处支持内部户或同一客户号下结算账户;当本息合计为 0 时,转入账号不显示,无需输入;

录入摘要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保证金销户完成。

会计分录:

保证金销户

借:2002 存入保证金

借:2331 应付单位活期存款利息

贷:2012 单位活期存款

委贷资金销户

借:2314 受托贷款资金

贷:2012/2017 委存人活期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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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 注意事项

1.活期保证金销户时,如有未结计的利息,需先执行【18410-存款单户结息】,进行结息操作,

然后进行销户处理。

2.活期保证金不销户,可循环使用。

3.本交易中只支持单位活期保证金账户、委贷基金账户。单位定期保证金支取等同于销户。

3.17 财付通签约管理(11310)

3.1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对公财付通业务适用于对公客户特别是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需求,实现对公客户集中管理、提

高资金收益。对公财付通对外体现为一个账户,提供一个账号、一套账户资料、一套对账单,便于

客户管理资金和主管部门的监管。对公客户根据资金情况,可在主账户下开立多个子账户,分别按

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对公客户可通过对公财付通主账户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

账户签约对公财付通后,可在主账户下开立多个活期子账户以及定期、通知、协议等定期子账户。

对公财付通主账户与子账户关系示意图如下:

本交易用于已开立的普通单位活期账户签约成为财付通账户、已签约财付通账户的单位活期账

户解约成为普通的单位活期账户、查询财付通账户的签约信息。

3.1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签约

(1)柜员启用该交易,点击【11310-财付通签约管理】,弹出账号读取界面,支持对公账户

的手工输入。

(2)账号校验通过后进入主界面,如果该账户可签约且需要结息则显示三步操作,先进行单

户结息;不需要结息则直接弹出签约界面。

(3)结息完成,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签约成功。

2.解约

(1)当账户需要解约时,如果不可解约则提示不可解约原因,可解约时则按照解约步骤执行,

如果该账户可解约且需要结算子户结息则显示三步操作,先进行单户结息。不需要结息则直接弹出

解约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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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约财付通分三步:1、结算子户结息 2、解约 3、解约完成

解约时无需录入任何信息,直接提交即可,提交后解约成功。

3.17.3 注意事项

1.目前可以签约对公财付通的单位结算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以及专用存款账户、

保证金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不可以签约对公财付通。

2.账户状态不正常(发生冻结、封存)不允许签约对公财付通。

3.对公账户已签约单位结算卡、集团客户、法人账户透支、支票授信、对公理财和协定账户不

允许签约对公财付通。设置为其它账号的收息账号的不能签约对公财付通,主账号不允许维护为收

息账号。

4.对公财付通签约后不可再次签约。子账户不允许签约对公财付通。

5.签约前,账户有未结清利息的需作单户结息。

6.签约时,自动生成结算子账户-00000。结算子账户的存款种类、账户性质以及账户余额与主

账户签约前一致。主账户的账户类型更新为【财付通账户】。同时,客户信息的签约增加对公财付

通主账户签约类型,在销户时强制解约。

7.子账户不可开立基本账户与临时存款账户。子账户为无密码的支票户,其支取方式与主账户

一致。子账户账号组成为“主账号+5 位序号”,结算子账户序号为 00000,活期子账户序号为 00001

至 29999,定期子账户序号为 30000-99999。

8.结算子账户正常且其它子账户均已销户时,主账户可解约。解约后,结算子账户自动销户,

结算子账户的余额及积数全部转移到主账户。主账户恢复为正常单位活期账户,其存款种类恢复为

结算子账户的存款种类。

9.主账户不能冻结、扣划和封存,主账户不转睡眠,若需进行冻结、扣划和封存,可以对【子

账户-00000】进行冻结、扣划和封存。

10.主账户下所有子账户均已销户才可解约,解约后【子账户-00000】自动销户。

11.对公结算账户的签约、解约只能在开户机构。

3.18 财付通子账户管理(11320)

3.18.1 业务说明及规则

该交易支持子账户查询详细、活期子户开立、活期子户销户、子账户互转。子账户账号组成为

“主账号+5 位序号”,结算子账户序号为 00000,活期子账户序号为 00001 至 29999。

3.18.2 操作流程及说明

当客户存在财付通业务需求时,根据客户实际业务场景进行相应的业务选择,本交易入口为【财

付通主账户】,输入后进入主界面,主界面显示该账户下所有子账户,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勾选不同

的业务类型。

1.查询详细

业务类型选择【查询详细】时,弹出查询详细的界面,本界面仅供查询,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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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活期子户开立

业务类型选择【活期子户开立】时,原则上开立子账户性质与主账户一致。

子账户序号默认自动从 00001 开始按照顺序生成,子账号户名系统反显主账户户名,活期子账

户的户名可以根据子账户的资金用途命名。开户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子账号,生成规则为主账号+5

位顺序位,例如:账号-00001。

3.活期子户销户

当业务类型选择【活期子户销户】时,弹出活期子户销户界面,与普通单位活期销户界面的区

别为结清与销户合并为一步。选择一笔活期子账户,判断该子账户是否可以销户,不可销户则展示

不可销户原因,可以销户则根据账户信息,查询账户需要展示的步骤,财付通子账户的结清销户界

面如下:

(1)结息

①如账户当日结息金额为 0 时,结息步骤不展示。

②进入结息步骤后,返显币种钞汇和账户金额、利息和本息合计金额,,提交后进行账户单户

结息,打印单位存款计息单。

(2)销户

①账户结息后跳转到账户销户界面,返显该子账户的币别钞汇、账户余额。

②输入凭证种类、凭证号码。

③转入账号为其他未销户的活期子户,默认为结算子账户。

4.子账户互转

当业务类型选择子账户互转时,根据选择的是活期子户还是定期子户确定可执行的业务类型,

当选择活期子户时,操作类型为活期转活期、活期转定期,当选择定期子户时,操作类型为定期转

活期。活期子账户的互转,使用活期转活期。开通财付通定期子账户,使用活期转定期。定期子账

户销户、部提,使用定期转活期。

3.18.3 注意事项

1.对公财付通子账户默认对外结算(收款)。

2.对公财付通内部互转时,无论有无利息入账,子账户的交易明细增加,资金信息发生变化。

主账户仅发生利息入账时资金信息变化,交易明细增加。

3.主账户余额体现为各子账户的余额总和,相当于子账户的汇总登记簿。银行与客户对账,以

子账户为主体办理账务核对,同时提供主账户的余额和明细。

4.主账户不结息,子账户单独结息。每个子账户的利息均反映在主账户账单明细中。

5.子账户的开户、销户只能在开户机构。

6.新系统财付通开立子账户,子账户不能直接对外结算支付,子账户对外结算支付时,需要先

转入结算账户(主账户),由结算账户对外支付。子账户的开立、部提、互转、销户等均在 11320

交易操作。

3.19 大额存单转让(1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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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适用于发行条款中允许提前转让的个人及单位大额存单产品。客户持有约定期限后

可通过大额存单转让平台实现份额转让,单位大额存单的定向转让可以通过线上或柜面办理。

3.19.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本交易以账号为入口,读取方式包括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输

入账号后进入交易主界面。界面上部分是账户信息,系统自动反显账(卡)号、账户名称、账户类

型、账户等级、开户机构等信息,下部分是【大额存单产品信息】列表,显示子账户明细。

2.存单转让模式有【存单交割】和【券款交割】两种模式。存单交割功能是指:仅仅完成大额

存单的转让,存单从转出方名下转让到转入方名下,不包含转入方对转出方的资金划转。资金划转

可以通过其他渠道、交易完成。而券款交割是指既完成了大额存单本身的转让,同时也完成了转入

方对转出方的资金划转,资金需从转入方活期账户划入转出方活期收款账户,此功能一步完成转让

的全部操作。

3.选择【存单交割】时,转出方信息自动显示,置灰,不可修改;如果【支取方式】为凭密码,

则需输入密码进行校验。校验成功后,弹出转入方账号录入界面。输入【转入账(卡)号】,账户

名称反显;【收息账(卡)号】非必输项,大额存单如需到期自动兑付,需维护收息账号,否则到

期无法自动兑付。点击【提交】完成交易。

4.选择【券款交割】时,转出方信息自动显示开户日期、到期日期、执行利率、账户余额、可

用余额等内容;【转让方式】默认为全额转让,不支持修改;【转出本金】【转出本金已付利息】

【转出本金到期利息】【转出本金未付利息】自动反显,输入【转让价格】金额不能小于转让本金。

如果【支取方式】为凭密码,则需输入密码进行校验。输入【收款账(卡)号】,【收款户名】反

显,收款账号与大额存单账号应为同一客户。输入【转入账(卡)号】【付款账(卡)号】,输入

密码,校验成功后,点击【提交】完成交易。

3.19.3 注意事项

大额存单产品是否允许转让,以产品说明书规定为准。已办理质押、被司法冻结的大额存单不

得转让,已为客户办理资金证明,在该资金证明时段不得转让。

3.20 协定存款维护(18810)

3.20.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单位客户办理单位活期存款协定存款设定、查询、解除时使用。

3.20.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进入交易后,系统弹出【账号录入】界面,手工录入账号。

2.进入交易后,界面展示账号、账户类型、账户名称、开户机构、账户性质以及账户列表等

信息。

3.勾选需要办理协定存款的账户,点击【设定】按钮,协定起存金额默认 50 万元,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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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日期返显当前营业日不可修改,取消日期返显 9999/12/31 可修改,选择和客户约定的利率类

型、利率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设定。

4.勾选设定状态为【已设定】、需要办理解除的协定存款签约账户,点击【解除】按钮后,

系统展示该账户签约协定存款时相关要素,均不可以修改,点击【提交】完成解除。

3.20.3 注意事项

1.选择“设定”时,约定的协定存款起存金额不得低于 50 万元。协定存款的协定积数自设定日

开始计算。

2.协定存款按“一个账户、一个余额、两个结息积数、两种利率”的方式管理,不分户核算。

“基本存款额度”内的结息积数按活期存款利率结计,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结息积数按协定存

款利率结计。

3.协定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日,遇利率调

整分段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的,按清户日挂牌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遇利率调整分

段计息。

4.已签约财付通、自动理财不允许设定协定存款。已设定的单位活期账户只能选择解除,未设

定的单位活期账户只能选择设定。

4 事务类业务

4.1 挂失业务(18010)

4.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客户存款凭证丢失或账户密码遗忘时,可以使用本交易进行账户的挂失,包括凭证口头挂失、

书面挂失、密码挂失,以及凭证+密码挂失业务。此交易为对客户类交易,进入客户中心。

4.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个人客户遗失存款凭证可到任一营业网点柜面申请办理口头挂失或书面挂失,也可拨打客服

电话 400-8866-345 进行电话挂失,还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进行挂失。口头挂失期限为 5 天(算头

不算尾),到期自动解除口头挂失,口头挂失成功后提前解除挂失只可在柜面操作。

单位客户遗失存款凭证(开户证实书、单位定期存单)须到开户网点办理口头挂失或书面挂失;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需提交挂失申请书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

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开户行必须对授权书的真

实性进行核实)及其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柜面办理挂失业务时,对私账户根据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进入系统,系统自动将客户名

下的账户进行显示,柜员查找到匹配的账号后,将账户信息与客户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选择需要

挂失的账户,系统根据账户类型、凭证状态、密码状态自动判断允许执行的业务类型。柜员根据客

户申请办理业务,选择挂失功能。对公账户根据客户提供的证明文件号码进入交易,查询出客户名

下所有可办理挂失业务的账户,选择需挂失的账户进行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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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口头挂失

(1)对私客户:口头挂失时,点击【凭证口挂】按钮发起渠道分为【1-柜面】、【2-电话】,

柜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为电话口头挂失,无需柜面确认,无需客户签字确认,无需采集证据链;

如为柜面口头挂失时,推送柜外清确认挂失信息,生成挂失业务凭证,实现无纸化。

(2)对公客户:对公客户口头挂失仅支持【柜面渠道】,发起渠道选择【1-柜面】,点击【提

交】后打印通用凭证。

4.书面挂失

(1)对私客户:书面挂失时,点击【凭证书挂】按钮,确认后根据账户密码状态是否正常,

提示输入账户密码;密码验证通过后进入凭证书挂界面。点击【提交】后,推送柜外清确认挂失信

息,生成业务收费凭证及挂失业务凭证,实现无纸化。

(2)对公客户:书面挂失时,界面勾选账户后显示可挂失信息,信息录入完成,点击【提交】

后打印挂失申请书及通用凭证。

5.凭证+密码挂失,仅针对对私客户,点击【凭证+密码挂失】按钮,无需验证密码。点击【提

交】后,推送柜外清确认挂失信息,生成业务收费凭证及挂失业务凭证,实现无纸化。

6.密码挂失,仅针对对私客户,点击【密码挂失】按钮,根据存款凭证类型、凭证状态自动判

断是否需要弹出读取方式,银行卡、存折在凭证状态正常时都需要凭介质做密码挂失,无需验证密

码,点击【提交】后,推送柜外清确认挂失信息,生成挂失业务凭证,实现无纸化。

4.1.3 注意事项

1.凭证挂失后,系统允许存入;系统控制该账户不允许进行支取操作,但司法扣划、贷款扣息、

签约代扣不受此限制。凭证挂失后,系统仍允许对该账户进行冻结、解冻等不涉及资金变化的操作。

2.口头挂失之后可以办理书面挂失,口头挂失事故解除,生成书面挂失新事故号。但书面挂失

后不可以口头挂失。口头挂失之后办理密码挂失,存款类(存折、存单)分别生成两条事故编号,

分别进行处理(先处理密码后处理凭证)、银行卡类密码挂失事故编号覆盖口头挂失事故编号生成

一条事故编号。

3.在冻结状态下可以挂失,但不能做挂失销户,账户冻结状态不变。

4.凭证挂失和密码挂失分开办理的账户不允许直接办理挂失销户,需先处理密码后处理凭证。

5.口头挂失有效期限为 5 天,办理口头挂失时,须告知挂失申请人在有效期限内到任一营业网

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超期口头挂失自动失效。

6.委托他人办理挂失业务的,柜员执行挂失操作时一定要录入代理人相关信息。

4.2 挂失后续处理(18020)

4.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客户存款凭证或密码挂失后,通过本交易办理后续的业务,包含解除挂失、凭证挂失补发、密

码补设、挂出存单、挂失收折等;客户找回凭证或密码,通过本交易办理解除挂失;如客户不再使

用挂失的存款凭证(除单位定期存单、证实书等),可以直接办理挂失销户。本交易仅支持经办人

办理模式,不支持代理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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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根据客户提供的证件,系统显示出客户名下所有未处理的挂失事务,包括银行卡、存折、

存单、单位开户证实书、单位定期存单等。

2.选择要处理的挂失业务,系统根据凭证类型、挂失类型、凭证状态以及密码状态判断后续可

以办理的业务类型并展示。

4.2.3 注意事项

1.凭证挂失和密码挂失需分别解挂,凭证+密码挂失如操作挂失补发,则需先设置新密码后处

理凭证。

2.单位客户凭单位有效证件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办理解挂、挂失补发等业务。如未办理的话,书

挂将永久保留。

3.对公业务的挂失后续处理必须在原挂失机构办理,后续处理打印纸质凭证,并签章确认。

4.柜面口头挂失后续处理可在任一支行处理。

5.挂失后续处理系统自动控制不允许代理人办理,针对上门服务代理办理的特殊业务,需将客

户所提供的资料都放入证所链【其他】进行保管。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账户,系统允许监护人

代理办理挂失后续处理。

4.3 密码维护(18030)

4.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密码维护交易支持本行银行卡、存折、个人存单的密码维护业务。通过账户作为入口,进入客

户中心,需验证介质,支持代理/经办人模式,代理人模式仅用于特殊情况处理,如监护人办理业务。

本交易支持密码重置、密码修改、密码解锁、密码新增、密码取消五种功能。

4.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重置密码

(1)重置密码可用于批量开户账户激活,无需输入原密码,可在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

(2)柜员审核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3)柜员审核无误后,选择【18030】交易,读取介质或录入账号后进入交易,同时进入客户

中心,点击【重置密码】按钮进行密码重置。

(4)系统会提示输入两次新密码,待授权通过后自动生成无纸化凭证;

(5)柜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证据链采集,采集完成审核无误后上传;

(6)结束服务后,客户核对柜外清推送的凭证无误后电子签名确认。

2.修改密码

(1)如个人客户在知道自己原密码的前提下需要修改密码,则要在柜面执行修改密码业务,

应由存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存款凭证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

(2)柜员审核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3)柜员审核无误后,选择【18030】交易,系统支持读取介质或手工录入后进入交易,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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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客户中心,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分别录入原密码和新密码。待授权通过后自动生成无纸化

凭证;

(4)柜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证据链采集,采集完成审核无误后上传;

(5)结束服务后,客户核对柜外清推送的凭证无误后电子签名确认。

3.解锁密码

(1)个人银行卡、存折、存单等密码输错 3 次,密码锁定,不自动解锁,在客户知道原密码

的前提下,可执行密码解锁,应由存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存款凭证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

办理;

(2)柜员审核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3)柜员审核无误后,选择【18030】交易,系统支持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折、手工录入

后进入交易,进入客户中心,点击【解锁密码】按钮,验证一次原密码,提交后推送柜外清确认,

待授权通过后自动生成的无纸化凭证;

(4)柜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证据链采集,采集完成审核无误后上传;

(5)结束服务后,客户核对柜外清推送的凭证无误后电子签名确认。

4.新增密码

(1)无密码账户的存量账户新增账户密码,需到账户开户行办理,应由存款人持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存款凭证办理;

(2)柜员审核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3)柜员审核无误后,选择【18030】交易,系统支持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折、手工录入

后进入交易,同时进入客户中心,点击【新增密码】按钮,输入两次新密码,系统支持通存通兑标

志的修改,待授权通过后自动生成无纸化凭证;

(4)柜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证据链采集,采集完成审核无误后上传;

(5)结束服务后,客户核对柜外清推送的凭证无误后电子签名确认。

5.取消密码

(1)客户取消密码时,应由存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存款凭证办理;

(2)柜员审核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3)柜员审核无误后,选择【18030】交易,系统支持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折、手工录入

后进入交易,同时进入客户中心,点击【取消密码】按钮,验证一次原密码,系统支持通存通兑标

志的修改,提交后推送至柜外清确认,待授权通过后自动生成无纸化凭证;

(4)柜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证据链采集,采集完成审核无误后上传;

(4)结束服务后,个人客户核对柜外清推送的凭证无误后电子签名确认。

4.3.3 注意事项

1.凭证挂失状态不允许进行密码重置。银行卡、存折密码维护必须验证介质。

2.个人银行卡、个人存折、存单以等密码输错 3 次,密码锁定,不自动解锁,需客户通过柜台

输入正确密码方可解锁,否则只能选择密码挂失补设或重置来更换密码。

3.密码维护业务必须凭客户本人的身份证件办理,不允许代理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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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录入账号后,账户状态异常,如已销户,系统报错;如已发生冻结、圈存、账户状态控制等,

报出提示信息。如密码挂失,只能到【18020 挂失后续处理】中进行密码补设,不在本交易进行处

理。如凭证挂失,则不允许进行密码维护。

5.只有无密码的存折、存单等账户支持密码新增。只有有密码且密码状态为正常的存折、存单

等账户支持密码取消。银行卡必须凭密,不可执行密码取消。

6.如修改了支取方式和通存通兑标志,系统自动提示需对重空进行换发。

7.系统在输入账号时会进行预判断,自动筛选出所录入账号可以办理的业务,由柜员根据客户

需要进行选择。

4.4 存款凭证维护(18040)

4.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适用于银行卡、活期存折、一本通存折、储蓄存单、单位定期存单、对公证实书的

一般换发、挂失补发、冲正换发个人存单挂入挂出等维护功能。本交易用于单位或个人客户存款凭

证介质的维护,以账户为入口,为对客业务,进入客户中心,系统自动根据输入账户的类型显示相

应的可操作的业务类型。

4.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活期存折

(1)一般换发:用于原存折满页、损坏换发或客户信息变更的存折更换,换折后,存折册号

加 1。

(2)冲正换发:用于存折销户后【08210】冲正后的换发处理,此场景仅销户当日冲正后使用,

隔日不支持销户冲正。

(3)重建磁条:用于存款凭证磁道信息损坏的重建处理,系统校验证件种类与证件信息。

(4)老系统换新折:适用于 CBUS 之前的系统活期存折的更换。持老系统存折办理第一笔业

务前必须换折,柜员通过【18040】交易功能号【老系统换新折】办理,收回旧折。

2.定期一本通存折

(1)一般换发:用于客户信息变更、打印错误、原存折满页或损坏换发等对存折进行更换;

进入交易自动校验密码,允许代理人办理。

(2)冲正换发:用于存折销户后【08210】冲正后的换发处理,此场景仅销户当日冲正后使用,

隔日不支持销户冲正。

(3)重建磁条:用于存款凭证磁道信息损坏的重建处理,系统校验证件种类与证件信息。

(4)归并换折:客户由于手中存在多册存折管理不方便,当客户多笔定期已支取后,进行归

并换折后仅保留未支取定期,方便客户查看,注意系统仅支持归并后定期笔数在一册(50 笔内)的

情况进行一本通归并换折。归并成功要将客户手中存折全部收回,系统会弹出提示,提醒柜员客户

手中存折册数。

3.个人储蓄存单

(1)一般换发:主要用于客户信息变更或者打印机故障打印错误等对存单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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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冲正换发:用于存单销户后【08210】冲正后的换发处理,此场景仅销户当日冲正后使用,

隔日不支持销户冲正。

(3)挂入存单:只支持同名客户的存单挂入功能,手工输入账户后,系统自动校验账户的状

态,否则报错。

(4)挂出存单:只支持同名客户的存单挂出功能,凭介质进入界面,不允许手工输入账户进

入,系统自动判断该账户下可以挂出存单的定期子账户,根据列表下方的栏位提示,输入存单的支

取方式、存单密码、通存通兑标志、存单印刷号(系统自动校验是否为柜员尾箱的最小号),提交

核心后,存单账户自动反显。

4.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1)一般换发:同原重打证实书功能,主要用于客户信息变更或者打印机故障打印错误、司

法机关扣划存单后时对证实书进行更换,比如:客户户名变更、支取方式变更、变更转存标志、打

印错误等。

(2)冲正换发:用于证实书销户后【08210】冲正后的换发处理,此场景仅销户当日冲正后使

用,隔日不支持销户冲正。

(3)证实书换存单:由于客户质押需要对证实书进行更换,更换后的存单仅用于质押。

5.单位定期存单

(1)一般换发:同原重打定期存单,主要用于客户信息变更或者打印机故障打印错误等对单

位定期存单进行更换。

(2)冲正换发:用于存单销户后【08210】冲正后的换发处理,此场景仅销户当日冲正后使用,

隔日不支持销户冲正。

(3)存单换证实书:用于客户质押解除后需要支取账户的资金时对存单换回证实书后支取。

4.5 存折补登(18050)

4.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为非账务性交易,用于个人活期及定期存款账户存折未登折明细的补登。

4.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存折补登,可以单独启动本交易,也可由【10020 个人存入】、【10030 个人支取】等涉及

存折打印的交易联动打印。

2.账号的读取方式默认是刷存折,也支持手工录入账号。

4.6 个人存款证明开立(18060)

4.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用于个人客户因出国等原因,要求银行为其出具某一时间段内活期、定期存款相关证明,支持

一个存款证明书同时对同一个客户下的多个账户进行证明,也可以针对某一个账户进行证明。

4.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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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交易以证件为入口,为对客业务,需进入客户中心。输入客户证件信息后,进入主界面,

若客户未维护英文名称,则系统实时报错并退出交易,柜员需通过【00010 个人客户信息维护】交

易修改客户英文名称,修改成功后重新启用本交易。

2.输入【币种钞汇】、【开立总金额】后,点击【维护】按钮系统会把此客户下该币种开立的

所有账户(未销户的)通过弹出窗口展示出来,柜员根据客户的需要选择账户及开立金额,最多支

持添加 8 笔且必须控制为同币种同钞汇鉴别账户,在未提交之前可以对在“开立账户信息”中的账

户进行维护;【开立账户列表】下方的【开立金额合计】必须与【开立总金额】相符,否则无法提

交。

3.【金额合计】、【开立日期】反显不可修改。

4.【到期日期】、【开立总份数】、【证明书起始号】栏位为必输项,目前我行开立个人存款

证明收取 20 元/份,其中【到期日期】的最长期限为两年,存款证明开立最多 99 份(含)。

5.【开立总份数】输入后,系统自动判断柜员尾箱可使用的凭证,支持两个凭证号段的开立,

系统根据开立总份数自动判断界面是否显示【证明书起始编号 1】、【开立份数 1】、【证明书起

始编号 2】、【开立份数 2】。

6.交易成功后,柜员按系统提示打印存款证明书,生成无纸化凭证。并由机构负责人或运营经

理需签名确认。

4.6.3 注意事项

1.存款证明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最短期限为一天,存款证明书不能挂失、不得转让、不具

有经济担保作用,不能作为办理取款、转存、续存等业务的凭证。

2.办理存款证明的客户必须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出具开立存款证明的存款凭证(存单)必须

是银行签发的凭证。

3.已出具个人存款证明的个人权利凭证,在其止付期内不能作为个人贷款等业务的质押凭证。

4.在存款证明有效期内,系统自动办理存款证明的账户冻结,存款证明到期后自动解冻。

5.存款证明书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6.复印与涂改后的存款证明书无效。

4.7 个人存款证明后续处理(18070)

4.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实现无纸化,用于处理个人客户开立存款证明后,由于其它特殊的原因需要做“撤销”、

“补开”、“重打”、“明细查询”等后续业务。

4.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本交易以证件为入口,为对客业务,需进入客户中心。输入客户证件信息后,进入主界面,系

统会根据输入的客户证件信息自动将该客户名下开立的所有正常状态的存款证明显示在【已开立存

款证明列表】中,若没有则系统会提示“该客户没有开立存款证明”,若没有客户信息,则系统会

提示“客户识别信息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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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主界面后,从【已开立存款证明列表】中选中需要进行后续处理的一条记录即可。

3.点击【撤销】功能,开立的存款证明书凭证会显示在下方的“出具凭证列表”中,“是否

收回”可以进行选择【未收回作废】或【收回作废】,选择完成之后点击【确认】,由客户确认,

交易成功后,生成无纸化凭证。

4.点击【补开】功能,手工输入【补开总份数】后,系统会自动判断柜员尾箱的凭证信息是否

满足,若不满足系统会提示“本次最多只能开立 xx 份,其余份数交易成功后,请执行补开!”自动

修改【补开总份数】,【证明书编号】最多支持两段,【证明书起始编号 1】为必输项,录入后自

动校验是否柜员尾箱最小号,【证明书起始编号 2】【开立份数 2】隐藏,如需两段凭证时系统会

自动显示;【收费方式】栏位包括 1-现金、2-转账,收费金额系统自动反显不可修改,现我行个人

存款证明开立收取 20 元/份。选择完成,由客户确认,交易成功后,柜员按系统提示打印存款证明书,

生成无纸化凭证。并加盖有权签发人名章。

5.点击【重打】功能,重打时只能单张重打,返显原证书书编号,并且自动判断新输入的凭证

印刷号是否为柜员尾箱的最小值,若不是,系统会报错并提示使用最小的凭证印刷号;选择完成之

后点击【确认】,由客户确认,交易成功后,柜员按系统提示打印存款证明书,生成无纸化凭证。

原存款证明书收回作废,重打交易仅支持开立当日重打。

4.7.3 注意事项

1.注意区分重打和补开:重打一次只能重打一份,且仅限开立当日,不收取费用,原存款证明

需要收回;补开同开立规则。

2.需要将开立的所有存款证明收回作废。

根据我行制度规定,存款证明撤销时,原则上只允许办理全部存款证明收回作废,不得办理未

收回作废。若客户无法交回证明书原件时,应出具不能交回原件的情况说明,核实无误后方可继续

为客户办理业务。

4.8 单位资信证明(18080)

4.8.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实现了为单位客户提供结算资信证明与资金证明,使用交易可以打印资信证明、资金证

明等,同时联动收费。柜员可以通过该交易办理证明的开立,同时系统产生记录,生成登记簿,以

备日后查询。该交易为对客业务,需进入客户中心,不支持冲正。

4.8.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本交易进入后,【资信证明种类】栏位包括 01-综合类资信证明,02-存款类资信证明,可通

过下拉框选择,必选项;【资信证明名称】根据资信证明种类的选择显示对应的内容,当选择 01-

综合类资信证明时,【资信证明名称】显示 0101-单位结算纪律证明;当选择 02-存款类资信证明

时,【资信证明名称】显示 0201-单位存款余额证明。点击【确定】,进入相应界面。

2.【资信证明名称】中的“0101—单位结算纪律证明”以账号为入口,输入账号后,反显账户

名称。【证明起日】反显账户开户,可修改,【证明止日】默认反显当前营业日期,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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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下一步。输入【收执单位名称】【开立用途】【开立份数】;【单价(元/份)】【手续费】金

额反显,置灰,【收费方式】反显“实时收费”,手输【实收金额】,【交易类别】反显“转账”,

可以修改,为“转账”时,【付费账(卡)号】反显结算账号,回车确定【付费户名】,【备注】

选输,点击【提交】完成交易。

3.【资信证明名称】选择“020101—单位存款余额证明”时,展示出现【证明类型】【查询日

期】【开立方式】三个栏位,【证明类型】选择“3-实时余额”,【查询日期】反显当前营业日,

置灰;【开立方式】选择“1-账户”,出现【账号】栏位,输入需要开立的单位账户,【账户名称】

反显且不可修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主界面。【待开立账户列表】展示需要开立的账

户相关信息,包括账号、笔号、产品名称、币种、钞/汇、账户状态、账户余额、可用余额、开户日

期、开户机构等信息,下方栏位中【收执单位名称】【开立用途】【开立份数】如实填写,【收费

方式】反显“1-实时收费”,可以修改,【手续费】【单价(元/份)】金额反显置灰,不可修改,

手输【实收金额】,【交易类别】反显“转账”,可以修改为“现金”,当【交易类别】为“转账”

时,【付款账(卡)号】反显结算账号,【付款户名】在输入账号后反显出,【备注】选输,确认

信息无误后【提交】完成交易。

4.8.3 注意事项

1.单位结算纪律证明为开立证明前,在本行结算纪律执行情况(一般为 6 个月内该账户未发生

违反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纪律等);单位存款余额证明仅证明出具证明时点,该单位在本行开立存

款账户的可用余额情况。

2.单位结算纪律证明书、单位存款余额证明书,不纳入重空管理。

4.9 协助执法业务(18090)

4.9.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查询:有权机关办理账户已存在的冻结、扣划等相关业务查询时,可以启用本交易【查

询】功能查询。

(2)司法查询登记:有权机关要求查询账户信息时,验证通知书及执法人员身份后,进行账

户信息查询,启用【司法查询登记】功能,登记执法信息。新增快速冻结和快速扣划,支持在未录

入执法信息的情况下先进行冻结、扣划,后补录执法信息。

(3)冻结

①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查询、冻结和

扣划储户的存款。

②有权机关冻结单位存款时,柜员认真审核有权机关提供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相关法

律文书及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并在审查“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填写的被冻结单位开户行名称、

户名和账号、金额等信息后办理。

③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期满后可以续冻。有权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逾期

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④冻结交易凭证件办理,执法机关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栏位必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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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冻结方式分为全部冻结(不收不付)、部分冻结、单向冻结(只收不付)三种。

⑥冻结后,系统自动生成 19 位的“事故序号”,冻结日期和事故序号锁定唯一的冻结事故。

⑦定期存款未冻结部分支取类似于部分提前支取,未冻结部分支取后,剩余冻结金额自动按原

起息日存入,重新生成新的账户序号。

⑧账户在冻结期间照常计算利息,利息入被冻结账户,冻结交易不可冲正。

(4)续冻:用于有权机关对原冻结账户到期前做出的继续冻结通知,柜员通过查询出账户冻

结信息后点击【续冻】进行交易。

(5)轮候冻结:轮候冻结适用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只要一个执法机关冻结

在先的,其他执法机关的冻结措施只能做轮候处理,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自动生效。

(6)解冻:在冻结期限内,只有在原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作出解冻决定,才能对已经冻

结的存款予以解冻。

(7)扣划

①定期扣划支持本金+利息扣划,扣划存款按要求划入有权机关指定的专用账户,不得划入其

他个人或单位账户。

②账户状态为正常、挂失和冻结(需先执行查询交易再进行后续的扣划处理)情况下均可扣划。

③扣划时只能转账,不得提取现金。

④支持直接扣划和冻结后扣划。

⑤支持部分扣划和全部扣划,部分扣划时扣划金额不能大于原冻结金额,若输入金额大于原冻

结金额,系统自动报错,允许多次部分扣划。

⑥活期账户做部分冻结后允许部分扣划,如扣划金额小于原冻结金额,剩余部分仍为冻结状态,

事故序号不变;如扣划金额等于原冻结金额,账户自动解冻。

活期账户单向冻结或全部冻结后做部分扣划(扣划金额可小于等于账户余额),剩余部分仍为

冻结状态,事故序号不变;活期账户单向冻结和全部冻结不允许做全部扣划。

定期账户(整整、通知、定活)部分冻结后允许作部分扣划,不允许执行全部扣划,如扣划金

额小于原冻结金额,剩余部分仍为冻结状态,事故序号不变,冻结金额更新为扣划后剩余金额;如

扣划金额等于原冻结金额,账户解冻。

定期账户全部冻结后做部分扣划(扣划金额可小于等于账户余额),剩余部分仍为冻结状态,

事故序号不变;做全部扣划后(不必输入金额,账户余额全部扣划),账户解冻。

⑦扣划交易允许冲正,冲正后恢复原账户状态。

⑧系统支持定期扣划至不足起存金额。不扣划利息时,利息留在客户账,账户销户时可支取扣

划利息。支持银行卡卡内所有存款子账户的部分、全部扣划。

个人整存整取扣划后生成新账号,新账户与原账户冻结状态一致。

扣划后的存单需通过【18040】存款凭证维护,为客户办理换发后再支取,否则系统报错。

(8)登记簿维护:在 18090 协助执法业务中的登记簿维护可修改所有登记记录的部分有误的

信息,比如执法机关名称、法律文书编号、执行人姓名、执行人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等。

4.9.2 操作流程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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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询

(1)选择查询功能时,支持按账号、事故编号、通知书编号三种查询方式,查询出的信息,

柜员审核通知书以及执法人员身份,或客户身份无误后,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系统支持按账号查

询、按事故编号查询和按通知书编号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在列表中。同一事故编号,事故类型不同,

可以根据事故类型显示多条记录。

(2)在列表中选择一条,如该条记录为当前有效状态,则可根据该记录当前状态,显示可以

联动进行的操作。任何一条事故都可以用【查看详细】按钮查看。如为冻结(包括续冻),则可联

动解冻、续冻、扣划。

2.司法查询登记

(1)有权机关要求查询账户信息时,验证通知书及执法人员身份后,进行账户信息查询,点

击【司法查询登记】按钮,录入账号,进入司法查询登记界面,录入信息进行登记。

(2)根据执法人提供的通知书和执法人证件录入司法查询信息后,点击【提交】,生成协助

执法业务凭证,实现无纸化,无需执法人员签字确认,联动登记电子协助执法业务登记簿。

(3)查询完毕后在“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回执联上填注相关信息,加盖业务专用章交执法

人员,“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执法人员证件复印件随业务凭证保管。

3.冻结

(1)有权机关冻结单位存款时,应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单位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及相关法律文书,柜员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认真审查“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填写的被冻

结单位开户行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等信息,审查无误后点击业务类型中的【冻结】弹出

账号录入界面,录入账号后,账户明细列表中展示账户下所有账户,勾选账户后点击【确定】,跳

转至冻结信息录入界面,界面显示账户的基本信息,根据执法机关提供信息选择冻结类型、冻结日

期,录入完成之后点击【确定】,跳转至执法机关信息录入界面,刚才所选信息在【待提交列表】

内进行展示,可进行删除或修改。一旦账户添加到待提交列表,即实现对相应金额的冻结前圈存,

在提交时解除圈存,在删除后也解除圈存。

(2)【执法信息录入】栏位分别录入执法机关类型、执法机关名称、通知书编号、执行人姓

名、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点击证件号码后的【添加】按钮可录入同一执法人其他证件信息,注

意执法机关名称切勿简写。

(3)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确认】,提交授权,冻结成功后,生成协助执法业务凭证,实

现无纸化,无需执法人员签字确认。

(4)在“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联上填注相关信息,加盖业务专用章交执法人员,联动

登记电子协助执法业务登记簿,将“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执法人员证件原

件上传证据链【其他】,留存复印件随业务凭证保管。

(5)若冻结方式选择“部分冻结”时,如存款账户余额大于冻结金额时,该方式冻结额度外

的存款可以收付;在单位存款账户余额小于所需冻结额度时,选择“部分冻结”方式,输入所需冻

结的额度,在冻结期限内冻结该单位银行账户可以冻结的存款,直至达到需要冻结的额度。

4.续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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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权机关来办理续冻业务时,通过查询功能,查询出原冻结事故,勾选后点击【续冻】

按钮,进入续冻页面,部分冻结允许修改续冻到期日和续冻金额,其中续冻金额不能大于原冻结金

额;全部冻结只能修改续冻到期日,单向冻结只能修改续冻到期日。

(2)可在待提交列表中修改、删除续冻账户及信息。按照执法人提供的信息录入解冻要素。

交易完成后生成协助执法业务凭证,实现无纸化,无需执法人员签字确认。

(3)在“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联上填注相关信息,加盖业务专用章交执法人员,联动

登记电子协助执法业务登记簿,将“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执法人员证件原

件上传证据链【其他】,留存复印件随业务凭证保管。

5.轮候冻结

只要一个执法机关冻结在先的,其他执法机关的冻结措施只能做轮候处理,冻结解除的,登记

在先的轮候冻结自动生效。对于轮候冻结功能号仍选择【冻结】或【部分冻结】(定期存款用),

录入解冻日期等要素,账户已做冻结,轮候冻结时规则如下:

部分冻结:可以单项冻结、部分冻结、全部冻结。

单向冻结:可以做部分冻结、单向冻结,不能全部冻结。

全部冻结:可以做部分冻结、全部冻结,不能单向冻结。

6.解冻

(1)解除冻结时,应由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柜员核实执

法人员的工作证件后,通过查询功能,查询出原冻结事故,勾选后点击【解冻】按钮,进入解冻页

面。按照执法人提供的信息录入解冻要素,完成后生成协助执法业务凭证,实现无纸化,无需执法

人员签字确认。

(2)在“协助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联上填注相关信息,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交执法人员,

联动登记电子协助执法业务登记簿,将“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执法人员证

件原件上传证据链【其他】,留存复印件随业务凭证保管。

7.扣划

有权机关扣划单位存款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单位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并附已生效的相关法律文书,柜员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认真审查被执行单位开户行名称、

账号、户名、金额【如不符或缺少法律文书等信息,应在回执联中写明理由,将回执联加盖“业务

公章”后和所附的法律文书一并退执法人员】。审查无误后,按“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要求扣划

的金额,进行扣划交易。

有权机关扣划个人存款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单位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附相关法律文书,柜员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后,按“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要求扣划的金额,

进行扣划交易。

扣划有两个入口:一是业务类型直接点击【扣划】弹出扣划添加账号及信息录入界面;二是执

行查询功能时,勾选未处理的冻结事故后,点击表格下方的【扣划】联动进行扣划。

(1)直接扣划

①点击【扣划】按钮弹出如下界面,录入账号、勾选子户进行扣划。执法事务列表中展示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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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未处理的冻结记录,如扣划的机关在此之前进行过冻结,应勾选使之关联。

②通过待提交列表中账户信息后勾选一笔可删除或修改。在【执法信息录入】栏位分别录入执

法机关类型、执法机关名称、通知书编号、执行人姓名、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点击证件号码后

的【添加】按钮可录入同一执法人其他证件信息,注意执法机关名称切勿简写。

③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确认】,待授权通过后,生成协助执法业务凭证,实现无纸化,无

需执法人员签字确认。

④在“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回执联上填注相关信息,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交执法人员,联动登

记电子协助执法业务登记簿,将“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执法人员证件原件

上传证据链【其他】,留存复印件随业务凭证保管。

(2)冻结后扣划:通过查询功能查询出司法查询事故,勾选其中符合条件的未处理冻结事故

后,后点击表格下方的【扣划】按钮进入扣划界面。其他操作同直接扣划。

8.登记簿维护:在18090协助执法业务中的登记簿维护可修改所有登记记录的部分有误的信息,

比如执法机关名称、法律文书编号、执行人姓名、执行人证件种类和证件种类编号等。

9.司法查询登记

(1)快速冻结:进入交易界面,添加要查询的账号,勾选出符合条件的子账户内容,选择【快

速冻结】,添加冻结类型(部分冻结、全部冻结、单向冻结),选择冻结到期日,根据司法机关带

来的信息选择填写通知书编号,点击【确定】后快速冻结完毕,后续再从交易界面录入执法机关的

信息。

注意:添加的信息选择快速冻结之后,就已经是冻结状态了。不允许退出该交易,也不允许对

该账户进行删除等操作,请务必填写完司法机关的信息后再退出。

(2)快速扣划:进入交易界面,添加要查询的账号,勾选出符合条件的子账户内容,选择【快

速扣划】,添加扣划本金类型(全部扣划、部分扣划),输入扣划金额后,输入扣划转入账号,后

续司法机关的资料填写和要求同快速冻结。快速扣划如果是扣划至内部户,后续操作同扣划。

4.9.3 注意事项

1.司法查询登记功能仅作为司法机关进行查询后的信息登记。

2.冻结

(1)系统支持卡内不同储种的存款分别冻结。

(2)卡内某笔存款的冻结均不影响其他账户的使用。

(3)部分冻结,金额必输;全部冻结及单向冻结系统控制金额不用输入。

(4)可对同一账号执行多次冻结,系统自动轮候。

(5)法院冻结定期储蓄存款时,当法院冻结金额等于个人储蓄存单金额时使用全部冻结功能,

支持全部扣划和部分扣划;当法院冻结金额小于个人储蓄存单金额时使用部分冻结功能,支持部分

扣划。

(6)定期存款执行全部冻结后,再执行【18090】查询、续冻、扣划、解冻时事故金额均反显

为 0,并且系统控制不允许修改,因此办理协助执法业务后续处理业务时此处应特别注意。

(7)部分冻结只能部分扣划,不能全部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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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续冻

(1)续冻必须在原冻结网点办理。

(2)部分冻结续冻时,可以修改冻结金额,但不允许大于原冻结金额。

(3)全部冻结、单向冻结账户不允许修改冻结金额。

(4)续冻后不产生新的事故序号,仍使用原来的事故序号,冻结位置不变,期限延长。

(5)对于续冻的优先级高于轮候的优先级。

(6)续冻到期日必须大于原冻结到期日。

4.解冻

(1)解冻必须在原冻结网点办理。

(2)全部冻结、单向冻结的账户,解冻时解冻全部金额。

(3)部分冻结账户解冻时,可以对一部分冻结金额进行解冻,也可以将冻结金额全部解冻。

(4)部分冻结的账户,扣划部分冻结金额后,冻结金额变为剩余金额,解冻时解冻剩余金额。

(5)解冻时每次只支持一笔账户进行解冻。

5.扣划

(1)直接扣划时,无需关联【协助执法业务】框内的信息。

(2)冻结后扣划,需根据执法机关提供的信息将冻结信息与扣划账户进行关联。

(3)一个账号进行冻结、续冻、扣划、解冻一系列流程时事故编号唯一。

6.办理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业务时,经办人员应认真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

关县团级(含)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及所附法律文书,其填写的内容、

签章是否齐全,并经支行有权人审批。

7.有权机关查询储蓄存款应提供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存款日期、金额等情况。

8.协助办理冻结、扣划存款时,要认真审查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内容是否相符,是

否有确定的金额,是否有明确的冻结时间,所附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有效。

9.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查询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保密的,应当保守秘密。协助有权机构办

理完冻结、扣划存款手续后,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通知存款人。

10.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与解除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均应由有权机构执法人员送达,

不得接受有权机关执行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的上述通知书。

4.10 银行扣款(18091)

4.10.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存款账户余额的强制扣款,应用于行内特殊的扣款场景。

4.10.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查询

查询方式可以选择:1-按账号查询,2-按事故编号查询。

(1)选择 1-按账号查询时,输入账(卡)号,自动反显账户名称,可以选择性输入查询起日

和查询止日,点击查询。有账户扣款信息时,【特殊事故扣款列表】展示扣款事故的详细信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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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款信息时,弹出“无符合条件执法记录,请重新确认查询条件”提示。

(2)选择 2-按事故编号查询时,输入事故编号,点击查询。有账户扣款信息时,【特殊事故

扣款列表】展示扣款事故的详细信息;无扣款信息时,弹出“无符合条件执法记录,请重新确认查

询条件”提示。

2.扣款

(1)选择添加,输入已圈存的结算账号,【账户控制列表】显示账号信息,选择需要扣款的

账号,扣款本金类型选择 1-全部扣款,2-部分扣款,选择全额扣款时,扣款本金反显圈存金额;选

择部分扣款时,扣款金额小于原事故金额。

(2)选择【确定】后,【扣款待提交列表】反显确认的账户信息,可以选择添加,添加扣款

账户信息或者删除已录入的信息。

(3)执法信息录入,输入扣款转入账号、扣款申请书编号、扣款申请部门信息后提交,扣款

成功,生成协助执法业务凭证,实现无纸化。

会计分录:

借:2017 个人活期存款

或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

贷:3010 清算资金往来款项

4.10.3 注意事项

1.银行强制扣款只允许添加已圈存的活期账户,定期账户无法扣款。

2.本交易为非对客交易,不进入客户中心,支持冲正。

4.11 存款账户控制(18100)

4.1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一般用于非司法冻结情况下对某账户的控制。主要处理对个人和单位存款账户的控制,

包括:查询、新增控制(只收不付、只付不收、封存、圈存)、解控、维护等功能。

4.1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查询

(1)存款账户控制查询支持按账号查询和按事故编号查询两种查询方式。

(2)“查询结果”显示在“账户控制明细”列表中,选中一条未处理的事故可以通过点击【解

控】或【维护】按钮进行后续处理,也可以通过 Ctrl+D 联动解控、Ctrl+T 联动维护。

2.新增控制

(1)对客户的存款账户进行控制设置,进入主界面,选择【新增控制】功能。

(2)根据具体业务需求,选择对存款账户的控制方式,包括【只收不付】【只付不收】【封

存】【圈存】四种。系统自动判断当前账户允许执行的控制方式。

(3)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控制方式。录入控制到期日期、控制申请书编号、控制申请人名称、

账户控制事由等控制信息后即可提交,完成系统控制,圈存同时需要录入圈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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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置成功后系统产生 19 位的事故编号,用于后续的查询、维护、解控。

3.解控

(1)执行查询控制记录后,选中需解控的未处理事故记录,点击【解控】功能。

(2)系统反显该笔控制的详细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系统解控。

(3)解控成功后,系统产生一笔新的记录,事故编号与设置相同。

4.维护

(1)对客户的存款账户控制进行维护,包括维护控制到期日期、申请书编号、申请人、以及

圈存金额。执行查询控制记录,选择需要维护的控制记录,点击【维护】功能。

(2)根据该笔控制的详细信息,修改需要维护的业务要素。交易提交前,系统提示本次修改

的业务要素及其修改前后的内容。如有维护错误内容,可点击【取消】退回交易修改后再次提交。

(3)维护成功后,系统产生一笔新的记录,事故编号与设置相同。

4.11.3 注意事项

1.设置圈存时可以和其他控制方式(只收不付、只付不收、封存)并存,支持活期和定期账户

的圈存,可多次圈存,但活期账户圈存金额必须小于等于可用余额,不支持超额圈存,定期账户支

持超额圈存。

2.只收不付、只付不收、封存这三种控制方式是不可同时存在的,且只能对活期账户进行控制,

不支持定期账户。

3.封存的账户不允许支取;只收不付的账户可进行存入,不可支取;只付不收的账户只可进行

支取,不可存入;圈存金额不可支取,圈存外的金额可支取。

4.存款账户的“续控”也可通过【维护】功能处理。

4.12 存款账户交易控制(18101)

4.1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对客户的存款账户交易进行控制,包括查询、新增、解除及维护, 主要服务于日常

账户交易风险控制。

4.1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本交易以账户为入口,读取方式界面包含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

1.查询

(1)输入账户后,点击【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在“账户交易控制列表”中,选中一条

状态为“有效”的记录可以通过点击【解控】或【维护】按钮进行后续处理,也可以通过 Ctrl+D

联动解控、Ctrl+T 联动维护。

2.新增控制

对客户的账户交易进行控制设置,进入主界面,选择【新增】功能。根据具体业务需求,选择

【控制类型】,包括 01-交易限额控制、02-留存余额控制、03-简易开户限额三种。

(1)选择 01-交易限额控制时,【交易类别】包括 0-不限、1-现金、2-转账,【控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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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0-不限、1-存入、2-支取;输入【单笔金额下限】【单笔金额上限】【日累计限额】【日限次】

【月累计限额】【月限次】【季累计限额】【季限次】【年累计限额】【年限次】,均为必输栏位;

【超限控制方式】栏位包括拒绝交易、A 级授权、B 级授权、提示,选择【控制渠道】。【控制生

效日期】默认显示当前营业日期,可修改,【控制截止日期】默认显示 9999/12/31,可修改;点

击【提交】完成交易。

(2)选择 02-留存余额控制时,输入【留存余额下限】【留存余额上限】,必输栏位;【控制

方式】栏位包括拒绝交易、A 级授权、B 级授权、提示,必选项;【控制生效日期】默认显示当前

营业日期,可修改,【控制截止日期】默认显示 9999/12/31,可修改;点击【提交】完成交易。

(3)选择 08-简易开户限额控制时,【交易类别】【控制方向】【超限控制方式】【控制渠道】

反显置灰,不可修改;输入【单笔限额上限】【日累计限额】【日累计限次】;控制生效日期】默

认显示当前营业日期,可修改,【控制截止日期】默认显示 9999/12/31,可修改;点击【提交】

完成交易。

3.解控

(1)执行查询控制记录后,选中需解控的有效记录,点击【解控】功能。

(2)系统反显该笔控制的详细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系统解控。

(3)解控成功后,该笔控制记录的状态更新为“无效”。

4.维护

(1)对客户的存款账户控制进行维护,包括维护控制金额、控制方式、控制生效日期、控制

截止日期等内容。执行查询控制记录,选择需要维护的控制记录,点击【维护】功能。

(2)根据该笔控制的详细信息,修改需要维护的业务要素。交易提交前,系统提示本次修改

的业务要素及其修改前后的内容。如有维护错误内容,可点击【取消】退回交易修改后再次提交。

4.13 通知存款预约支取维护(18110)

4.1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用于单位客户或者个人客户在银行开立通知存款后提前通知银行进行预约支取,按

照通知期限进行提前预约设定,设定后的客户在预约支取日进行支取时按照通知利率计息,否则按

照活期计息。该交易属于对客类交易,进入客户中心。

4.1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当客户已开立通知存款且通知存款转存标志为不自动转存时才允许进行支取设定维护。交易

以账号为入口,读取方式界面包含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

2.当账号校验通过后进入交易主界面,当账号为第一次预约时,【预约支取信息】列表为空,

界面展示可执行的操作按钮,点击【预约】,弹出“预约”界面。

3.输入【预约日期】,默认为当前营业日,可修改为小于或大于当前营业日期;【支取日期】

根据预约日期、通知期限自动反显,不可修改;录入预约支取金额,交易提交后生成预约编号,预

约成功。

4.当账号已有预约时,账号读取成功后进入交易界面,预约设定列表有对应的信息。【预约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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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栏位包括:0-全部、1-设定、2-已支取、3-已解除、4-失效,其中“2-已支取”包含了部分支

取和全部支取;查询结果先按照预约状态排序(设定、已支取、已解除顺序依次排列),后按照预

约日期排序;当预约状态为设定时,可执行解除操作,点击【解除】按钮,弹出解除界面,根据需

要选择录入【备注】,交易提交后解除成功。

4.13.3 注意事项

1.账户必须是通知存款账户,转存标志必须是不自动转存。

2.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已办理支取设定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同一账户在设定后如账户余额扣除设定金额足够,可再次设定支取或做未预约支取。

4.在支取设定时,个人最低支取金额为 5 万元,单位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为 50 万元,最

低支取金额为 10 万元低于最低支取金额不允许设定。存款人需一次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

5.通知存款允许开立当日作支取设定。

6.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7.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的,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重新打印新的开户证实书,从原开户

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8.单位支取通知存款,只能办理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4.14 定期存款质权设定(18120)

4.1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用于定期存款开户网点的质押贷款业务对质押凭证的质权设定与解除,并提供质权

设定情况的查询。用于质押的凭证仅限于个人定期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

4.1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质权设定

进入交易主界面,点击【设定】按钮,弹出【添加账户】界面,录入账号后系统自动校验账户

是否允许质权设定,输入【凭证印刷号】(凭证印刷号为必输项且实时校验其正确性)。点击【确

定】后,账户信息显示在待提交账户列表,如还需再添加账户,可点击【增加】按钮继续录入。如

果无需再添加,可直接点击【提交】完成质权设定,生成质借编号。

2.查询

已做质权设定的个人定期存款可以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质借编号查询】和【按账号查询】

两种方式进行,输入质借编号或已做质权设定的定期存款账号时,点击【查询】按钮,质权设定列

表中会显示该笔质借编号的详细信息。选中质权设定列表中的一笔,可通过【质押明细】查看该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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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编号下的所有质押定期存款的详细信息。

3.添加账户

如果需要在某质借编号下增加需要做质权设定的定期存款时,需先在系统中按质借编号或该质

借编号下的定期存款账号进行查询,在质权设定列表中勾选,点击右下方的【添加账户】按键,弹

出添加账户界面,进行录入账号与凭证印刷号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系统返显定期存款的详细信息,

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进入待提交账户列表界面。如仍需添加账户,点击【增加】继续录入,

如不需要,直接点击【提交】,完成交易。设定完成之前,在提交列表中的账户,如需删除账户,

可选中待提交列表中账户后点击【删除】按钮即可。支持多个账户同时质权设定,生成同一个质借

编号。

4.删除账户

如果需要在某质借编号下删除已做质权设定的定期存款时,需先在系统中按质借编号或该质借

编号下的定期存款账号进行查询,在质权设定列表中勾选,点击右下方的【删除账户】按钮,进入

删除账户的待提交账户列表。在列表中勾选需要删除的定期存款,支持同时勾选多笔,点击【提交】

按钮后,弹出修改信息确认对话框,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完成交易。

5.质权解除

启动交易,输入相关要素,查询出该笔质权设定的质借编号。质借编号下,存在一笔或多笔定

期时,可以选择【删除】功能或【解除】功能,将定期存款账户解除止付状态。

4.14.3 注意事项

1.个人客户如果提供的为个人定期一本通或银行卡内定期进行质权设定,需先启用【18040 存

款凭证维护】交易挂出存单后,再进行质权设定。

2.单位定期存款进行质权设定时,启用【18040 存款凭证维护】证实书换存单功能,先将证实

书换发为单位定期存单,账户状态自动更新为设定,无需通过本交易另外再作设定。

3.我行只对本网点开出的质押品提供质权设定。账户状态存在异常(销户、挂失(密码挂失允许

质权设定)、全部冻结、单向冻结、部分冻结、封存、只收不付、圈存等)无法做质权设定。

4.个人定期储蓄存款、个人通知存款可通过本交易办理质权设定。

5.选择【设定】时,系统产生质借编号;选择【添加账户】时,对需设定质权的账号进行操作。

4.15 存款单户结息(18410)

4.1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用于处理单个账户在非结息日进行结息。一般用于活期保证金、委贷基金销户、验

资户销户、单位活期存款账户销户、部分贷款业务时结息。

4.1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交易以账号为入口,读取方式界面包含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

手工输入账号后,有密码的账户弹出密码验证界面,验证密码无误后进入交易。界面分为两部分,

上部展示账户公共信息,下部展示账户信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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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交易支持活期结息、定期结息。

(1)活期结息

勾选一笔活期子户,点击【活期结息】进入结息页面,点击【退出】,退出交易。如结息账户

为银行卡、活期存折、单位活期账户,收息账号栏位返显其账号。收息栏位反显开立时录入的收息

账号。点击【退出】按钮,返回上一页面,点击【提交】,完成活期结息。

(2)定期结息

定期结息时,【计息止日】【收息账号】为必输栏位,计息止日应大于起息日期、小于或等于

当前营业日;结息账户为银行卡时,收息账号栏位返显其账号,可修改;当为其他账户时,光标落

到该栏位时,点击【更换账号】弹出读取账户方式界面。点击【退出】按钮,返回上一页面,点击

【提交】,完成定期结息。

3.提交后,生成无纸化凭证。

4.15.3 注意事项

自动理财账户不允许执行单户结息。

4.16 存款账户信息维护(18500)

4.1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用于对活期、定期账户资料信息的查询与维护,包括单位和个人。支持输入银行卡、

活期存折、存单、定期一本通、单位活期账户、单位定期账户、单位保证金账户等。

4.1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个人账户

(1)根据客户需要进行账户资料维护,本交易以账号为入口,不同账户选择不同的读取方式,

有密码的账户弹出密码验证界面,验证密码无误后进入交易。

(2)系统根据柜员输入的账户,自动识别账户类型,调取不同的界面:卡、活折、一本通包

含两个业务类型页面,区分【主账户信息维护】和【子账户信息维护】分别显示;个人存单账户这

类单账户账号,显示定期单个界面。操作时根据客户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即可。

(3)修改提交时均弹出问题确认框对修改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后提交核心成功,生成无纸化

凭证。

2.单位账户

对公活期账户可维护项较多,可维护信息按业务进行分类:账户信息维护、联系信息维护、证

件关联三类。如果为签约财付通的账户进入时,可维护信息为:主账户信息维护、子账户信息维护、

联系信息维护、证件关联。

(1)账户信息维护

系统支持对【账户名称】【账户性质】【取现标志】【通存通兑范围】【计算标志】【利率类

型】等账户信息进行维护。维护完毕后,点击右下角【提交】按钮,弹出修改信息确认窗口,展示

修改项的修改前后对比。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核对有误,则点击【取消】,返回主界面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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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

①【账户名称】反显,可进行修改;

②【账户性质】反显,人民币账户时下拉菜单包含:U100-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U200-人民

币一般存款账户、U300-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U400-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外币账户时按照外管

局发布标准显示(按照账户性质属性筛选);

③【账户属性】栏目下拉菜单为外汇账户属性,按照外管局发布标准显示;

④【账户用途】、【资金性质】反显,且允许修改;【临时账户到期日】栏目在账户性质为【临

时存款账户】时反显且允许修改,控制不能大于两年;

⑤【特殊账户标识】栏目返显且允许修改,下拉菜单包含:00-无、01-监管类账户、A4-保险

公司资本保证金账户、A5-核心分账通账户;【特殊账户类别】根据选择不同的特殊账户标识展示

不同内容;

⑥【取现标志】返显且允许修改,下拉菜单包含:Y-允许取现;N-不允许取现;

⑦【支取方式】个人下拉框显示:1001-凭单(折)密、1101-凭单(折)证密;单位活期下拉框显

示:0010-凭印鉴、0012-凭印鉴+凭支付密码;

⑧【通存范围】反显且允许修改,包含:7-不通存,5-法人行内通存;

⑨【通兑范围】反显且允许修改,包含:7-不通兑,5-法人行通兑;

⑩【转待睡眠标志】、【转睡眠标志】、【转营业外标志】下拉菜单包含:0-可转;1-不转,

按照账户本身维护的属性显示,如没有维护,按照产品属性显示,如产品为自动转,反显 0-可转,

可以修改为 1-不转;产品不自动转时,反显 1-不转,不允许修改;

⑪【人行审批日期】栏位反显,允许修改;

⑫【计息标志】反显且允许修改,下拉菜单包含:Y-计息;N-不计息;

⑬【收息账号】反显且允许修改,本栏位为非必输项;

⑭【利率类型】下拉菜单包含:00-议价利率,01-挂牌利率。

(2)联系信息维护

①【账号】【账户类型】【账户名称】反显,不可修改;对账方式下拉框可进行修改;联系人

信息维护默认单独维护联系人信息,联系人信息列表支持【添加】【删除】【维护】按钮可以使用;

②维护:勾选联系人信息列表中需要修改的记录(一次只能勾选一个),点击【维护】按钮,

点击【确定】,维护联系人成功,【操作类型】栏目增加【修改】字样;

③提交成功后,业务完成。

(3)证件关联

①此处证件信息内容无法修改,只能选择绑定或解除客户级证件;

②点击【绑定】按钮时,弹出添加证件窗口,勾选要绑定的客户级证件,点击【提交】,添加

成功,证件信息列表中新增一条记录。

③选择证件信息列表中需要解除绑定的一条原纪录,点击【解除】按钮,系统提示“是否确认

删除该证件?”,选择【是】,删除成功,证件信息列表中该条记录的操作类型显示删除字样;选

择【否】,取消删除,返回原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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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提交成功后,业务完成。

4.16.3 注意事项

1.变更存折、存单、证实书等介质上打印的信息内容时,及时到【18040 存款凭证维护】进行

换发处理。

2.个人账户修改通存通兑方式时需对存款密码进行维护,以便到任一网点支取;个人定期账户

在未到期之前可以修改转存标志,将不自动转存账户修改为自动转存账户,由客户签字确认后,生

成电子凭证。

4.17 账户等级维护(18501)

4.1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支持个人活期结算存折、银行卡账户进行账户等级的升级、降级、绑定账户变更、柜面

确认。进入交易后根据账户等级判断允许办理的业务:Ⅰ类户只能降级;Ⅱ类账户可以升级、降级、

绑定账户新增、绑定账户变更、绑定账户解除、柜面确认(未做柜面确认的允许办理)。柜员不允

许操作本人账户。本交易以账户为入口,进入客户中心,不允许冲正。

4.1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降级

(1)Ⅰ类账户允许执行降级。柜员审核客户提供材料无误,点击【18501-存款账户等级维护】

交易。弹出账户录入界面,支持读 IC、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有密码的账户需

验证密码。进入交易同时进入客户中心。

(2)点击【降级】按钮,弹出降级操作界面。【新账户等级】栏位反显允许修改,下拉菜单

包含“01-Ⅰ类户”、“02-Ⅱ类户”;如为Ⅰ类户,反显为 02-Ⅱ类户。如为Ⅰ类户降级,新账户

等级维护后,自动弹出账(卡)号读取方式界面,录入账户同时验证绑定账户密码。

2.升级

(1)Ⅱ类账户允许执行升级。柜员审核客户提供材料无误,点击【18501 存款账户等级维护】

交易。弹出账户录入界面,支持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有密码的账户

需验证密码。进入交易同时进入客户中心。

(2)点击【升级】按钮,弹出升级操作界面。【新账户等级】栏位反显不允许修改;如为Ⅱ

类户,反显为 01-Ⅰ类户。

3.绑定账户新增

(1)Ⅱ类账户允许执行绑定Ⅰ类账户。柜员审核客户提供材料无误,点击【18501-存款账户

等级维护】交易。弹出账户录入界面,支持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银

行卡、存折可手工输入。有密码的账户需验证密码。进入交易同时进入客户中心。(2)点击【绑

定账户新增】按钮进入绑定账户新增操作界面。【绑定Ⅰ类结算户】为必输项,自动弹出账(卡)

号读取方式界面,录入账号后,调用接口校验是否为本人名下未销户的Ⅰ类户,支持我行该客户名

下的账户。同时需校验绑定账户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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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绑定账户变更

(1)Ⅱ类账户允许执行绑定账户变更。柜员审核客户提供材料无误,点击【18501-存款账户

等级维护】交易。弹出账户录入界面,支持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进

入交易同时进入客户中心。

(2)点击【绑定账户变更】按钮进入绑定账户变更操作界面。【原绑定 I 类账户】栏位反显且

不允许修改;【新绑定 I 类账户】为必输项,自动弹出账(卡)号读取方式界面,录入账号,同时

需校验账户密码。

5.绑定账户解除

(1)Ⅱ类账户允许执行解除Ⅰ类账户。柜员审核客户提供材料无误,点击【18501-存款账户

等级维护】交易。弹出账户录入界面,支持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银

行卡、存折可手工输入。有密码的账户需验证密码。进入交易同时进入客户中心。

(2)点击【绑定账户解除】按钮进入解除绑定账户操作界面。输入绑定账户密码,校验成功

后,提交完成交易。

6.柜面确认

(1)Ⅱ类、Ⅲ类未执行柜面确认的账户允许通过本交易执行柜面确认,已进行过柜面确认的

账户进入交易不展示柜面确认按钮。柜员审核客户提供材料无误,点击【18501-存款账户等级维

护】交易。弹出账户录入界面,支持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进入交易

同时进入客户中心。

(2)点击【柜面确认】按钮进入柜面确认操作页面。【绑定 I 类结算户】为非必输项,光标落

在本栏目时弹出读取方式界面,录入账号后,校验是否为本人名下未销户的Ⅰ类户,支持本行和他

行的账户。如账户可以绑定,校验账户密码。柜面确认需要验证证件。

4.17.3 注意事项

【18501】业务类型根据账户性质进行判断,将不允许办理的功能置灰,柜员可按照客户要求

选择功能,进行办理。在界面中允许操作的业务类型中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需要绑定其他结算账

户时,可以直接选择在界面中绑定。

4.18 账户存款种类调整(18510)

4.18.1 业务说明及规则

功能概述:本交易用于单位活期账户存款种类调整;个人和单位一天、七天通知存款之间进行

调整,其他定期存款只支持对公调整同存期的定期存款,暂不支持个人。

审核要点:1.个人:活期存折、存单、客户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2.单位:客户提交材料的

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

4.18.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个人客户

(1)柜员执行【18510 存款种类调整】交易,弹出账户录入界面,支持读 IC 卡、刷磁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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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系统自动反显账户信息,选择【调整后存款种类】栏位进行存款种

类的调整核对无误后,提交完成交易。

(2)提交成功后,经办柜员须根据系统提示通过【18040 存款凭证维护】交易进行一般换发

或老系统换新折等后续操作。

2.对公客户

单位活期账户执行【18510 存款种类调整】交易,手工输入账号,系统自动反显账户信息,选

择【调整后存款种类】栏位进行存款种类的调整,核对无误后,提交完成交易。

4.18.3 注意事项

1.存款种类调整完毕后,经办柜员须根据系统提示通过【18040 存款凭证维护】交易进行换发

操作。

2.单位定期开户当天不能调整,单位定期发生任何交易时,也不可以进行 18510 存款种类调整。

一天只能调整一次。

3.对公存款种类调整只能在开户机构办理。

4.19 代理(经办)信息维护(18520)

4.19.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为银行登记、查询代理人或经办人信息时使用,非对客交易,不进入客户中心。代理/

经办人信息维护功能包括:代理/经办人信息补录、代理/经办人信息维护、代理/经办人信息查询。

4.19.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查询

业务人员需要查询代理人信息时,启用【18520 代理人信息维护】交易。该交易支持按柜员查

询、按账号查询、按流水号查询。

(1)按柜员查询代理人或经办人信息。录入柜员代号、查询起止日期后点击查询,如有代理/

经办人信息则展示在表格中,表格下方显示总条数及当前条数;如无代理/经办人信息,则提示“查

询成功,无数据!”。

(2)按账号查询代理人或经办人信息。点击【按账号查询】,弹出账号录入界面,刷折/卡或

录入账号,输入查询起止日期,点击查询,如有代理/经办人信息则展示在表格中,如无代理/经办

人信息,则提示“查询成功,无数据!”。

(3)按流水号查询代理人或经办人信息。【交易日期】为必输项,默认为当前营业日期,可

修改,但是不能大于当前日期。流水号为必输栏位,可输入后 7 位后系统自动补全。输入交易 日

期和核心流水号后精确查询某笔流水对应的业务的代理情况,如有代理信息,则表明该业务为代理

人办理,如无代理信息,则该业务未录入代理人信息。

2.补录

(1)如原交易为代理人办理,但柜员忘记录入代理人信息,需在【18520-代理人信息维护】

补录代理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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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开交易,点击【录入】按钮。补录时,【交易日期】【交易流水号】为必输栏位,【交

易日期】默认为当前日期,可修改,但是不能大于当前日期。【交易流水号】可输入 1-7 位,系统

自动补齐柜员号和 0,也可输入完整的流水号。录入流水号后,返显该笔流水的相关信息,页面下

部为代理/经办人补录栏位,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补录。

3.删除

如需将删除某个代理/经办人的相关信息,可先执行查询功能,查询出结果后,勾选要删除的代

理/经办人信息后,点击【删除】按钮,弹出该代理/经办人代理办理的原交易信息和办理人的详细

信息,点击【提交】完成交易。

4.修改

(1)当柜员发现代理/经办人的信息已录入,但录入的信息有误,可启用【18520】的修改功

能。

(2)根据柜员、账号或流水号查询出代理信息,勾选要修改的明细后,点击【修改】按钮。

弹出修改页面,页面上部分为原交易信息,返显置灰。下部分为办理人信息,返显系统中登记的值,

可修改。点击【提交】完成交易。

5.查看详细

(1)如柜员想查看某笔交易的代理/经办人详细信息,启动【18520】交易。

(2)先执行查询功能,可选择任意一种查询方式。

(3)查询出结果后,勾选需要查看详细信息的明细,点击【查看详细】按钮,弹出详细信息

页面,页面上部分为原交易信息,下部分为办理人信息。需要注意,代理人信息的最下方展示维护

日期和维护柜员,是最后一次修改的日期和柜员。

4.19.3 注意事项

代理/经办信息补录可由经办柜员或其他柜员进行补录。

4.20 业务核实信息维护(18521)

4.20.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和维护核实信息,核实类型包括个人代理开户核实、个人其他核实事项、单位

账户开户核实、单位大额资金划转核实、单位网银业务核实、单位网银落地核实、单位其他核实事

项等,可执行查询、补录、查看详细、修改和删除功能。

4.20.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查询

业务人员需要查询业务核实信息时,启用【18521-业务核实信息维护】交易,该交易支持按柜

员查询、按账号查询、按流水号查询、按核实登记编号查询、按机构查询、按证件查询。

(1)按柜员查询

点击【按柜员查询】,录入查询起止日期后点击查询,如有业务核实信息则展示在【核实信息

列表】中,列表下方显示总条数及当前条数;如无业务核实信息,则提示“查询成功,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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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账号查询

点击【按账号查询】,弹出账号录入界面,刷折/卡或手工录入账号,输入查询起止日期,点击

【查询】,如有业务核实信息则展示在【核实信息列表】中;如无业务核实信息,则提示“查询成

功,无数据!”。

(3)按流水号查询

点击【按流水号查询】,录入原交易日期和原核心流水号,二者均为必输栏位。原交易日期默

认为当前营业日期,可修改但不能大于当前日期。输入原交易日期和原核心流水号后可精确查询某

笔流水对应的业务核实情况,如有业务核实信息,则展示在【核实信息列表】中;如无核实信息,

则说明该业务未录入业务核实信息。

(4)按核实登记编号查询

点击【按核实登记编号查询】,录入业务核实编号,点击【查询】,业务核实信息会展示在【核

实信息列表】中。

(5)按机构查询。

点击【按机构查询】,【查询机构号】自动反显本机构号,录入【查询起日】和【查询止日】,

点击【查询】,业务核实信息会展示在【核实信息列表】中,如无业务核实信息,则提示“查询成

功,无数据!”。

(6)按证件查询

点击【按证件查询】,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客户名称】反显。录入【查询起日】

【查询止日】,点击【查询】,业务核实信息会展示在【核实信息列表】中。

(7)按钱包 ID 查询

点击【按钱包查询】,输入【钱包机构】【钱包 ID】,【钱包名称】反显。录入【查询起日】

【查询止日】,点击【查询】,业务核实信息会展示在【核实信息列表】中。

2.补录

进入交易主界面,点击【补录】按钮。

在补录界面中,选择对应的核实类型,在【原业务信息】中录入【交易日期】,可选择录入【核

心流水号】【证件信息】【交易账(卡)号】,然后选择对应的交易渠道后进行核实信息的录入,

【核实人名称】录入柜员号,【被核实人名称】支持手工录入,录入完成之后点击【提交】,生成

无纸化凭证,完成交易。

3.删除

进入交易界面,先执行【查询】功能,在【核实信息列表】中查询出结果后,勾选要删除的核

实信息后,点击【删除】按钮,弹出详细的核实记录。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完成删除,生成

无纸化凭证。

4.修改

查询出核实信息,在【核实信息列表】中勾选要修改的明细后,点击【修改】按钮,弹出修改

页面,置灰栏位不可修改。柜员录入正确的核实信息后,点击【提交】,生成无纸化凭证,完成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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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看详细

如柜员想查看某笔交易核实的详细信息,启动【18521】交易。先执行【查询】功能,可选择

任意一种查询方式。查询出结果后,勾选需要查看详细信息的明细,点击【查看详细】按钮,弹出

详细信息页面,页面上部分为原业务信息,下部分为核实信息。核实信息的最下方展示维护日期和

维护柜员,是最后一次修改的日期和柜员。

4.20.3 注意事项

1.在交易中需要核实的业务,直接触发业务核实弹框,如特殊未录入的情况,需手工进入

【18521】补录。

2.如需双人核实的情况,业务核实选择手工添加可添加【核实方式】、【核实人名称】,【核

实人 1】和【核实人 2】应为不同柜员,【被核实人 1】和【被核实人 2】应为同一人。

3.【18521】进行补录时,需先点击“被核实人信息”,然后被核实人名称后【选择】按钮可

使用。

4.【18521】补录时,如被核实人无法直接调取账户层联系人信息,手工输入即可。

4.21 存款账户转移(18530)

4.2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办理个人(定期存单、活期存折)及单位存款账户(含活期、定期)从一个机构向

另一个机构的转移,以及转移之后的明细查询。

4.2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客户因个人原因或银行网点迁址等原因需要将存款账户由一个机构向另一个机构进行转移

时,柜员启动【18530-存款账户转移】交易,交易以账号为入口,读取方式界面包含读 IC 卡、刷

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进入交易时,转移账户的账号录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进

行账户状态的校验,如为非本行账户或已经销户账号,则系统报错,不允许进行账户转移;如账户

已经冻结,弹出准确的冻结提示信息,不允许进行账户转移;如非开户机构或清算中心,则报错:

账户转移需要在开户机构或清算中心办理;如账户状态异常,无法进行账户转移。

2.系统校验账户状态后,如为正常允许办理转移的存款账户,则进入交易界面,并反显账户名

称、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账户类型、开户机构信息。

3.选择【转入机构】,需转移的账户信息自动添加到【待转移账户列表】中,点击【提交】后

完成存款账户的转移。

4.当客户或柜员需要对多个账户进行转移时,可通过【添加】按钮进行账户添加,界面跳转到

账(卡)号输入界面。

5.明细查询:柜员输入转移的账号后,【待转移的账号列表】中勾选需要查询的账号,点击明

细查询,弹出【子账户明细】界面,返显产品名称、币种、钞/汇、账户余额、可用余额、开户日期、

开户机构。

6.删除:当客户或柜员发现存款账户转移错误或其他原因在次日账户转移生效前需要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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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时,柜员启动该交易,输入转移的账号及转入机构后,从【待转移账户列表】中选择对应的记

录,点击【删除】按钮即可。

4.21.3 注意事项

1.该交易只允许在开户行及清算中心办理,柜员可选择读取账号或手工输入账号方式,转移后

客户账号不变;

2.账户状态为正常时才允许账户转移;

3.该交易可以冲正;

4.账户转移次日生效;生效后,无法通过冲正取消,账户转移成功的账户不允许再转回原开户

机构;

5.对于财付通账户,转移时只支持输入主账号,不支持输入子账号,双击选中主账号,支持查

询子账户明细;

6.支持同时处理 20 笔账户的转移;

7.账户转移交易由转出机构操作,转入机构不需处理;

8.有贷款未结清的账户转移时,系统提示“先做贷款账户转移,待下一营业日生效”;

9.账户转移后,账户资料移交转入机构并做好资料交接。

4.22 个人存款过户(18540)

4.2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支持个人存折、存单的过户。本交易采用页面流方式,包含继承人维护、账户过户、支

取方式维护、凭证换发。进入客户中心,不支持冲正。

4.2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开始

柜员审核客户提交的身份证件、继承文件和存折或存单无误,执行【18540-个人存款过户】交

易。交易以账号为入口,读取方式界面包含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当

过户账户为存折户时,显示该折下所有子账户列表。

2.继承人维护

(1)符合继承条件的账户进入继承人维护界面。继承人维护同开户的客户信息维护流程。

(2)进入该步骤后弹出读取身份证件界面,默认为身份证,读取其信息;也可以选择其他证

件后录入;输入证件后,如存在客户信息,返显客户信息,如不修改客户信息,点击【跳过】进入

下一步,如修改客户信息,点击【提交】 按钮,生成无纸化凭证,参见开户交易;如无客户信息,

身份证返显读取信息后维护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生成无纸化凭证,其他证件维护

后提交核心新建客户信息。

3.账户过户

(1)账户过户流程主要为录入证明文件内容后核心变更账户名称。证明文件编号和文件签发

机构为必输栏位,柜员认真审核并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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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交后,打印通用凭证-个人存款账户过户凭证、两联通用凭证-存款账户余额清单。

如过户账户为存折且为刷折进入,需要打印旧存折折首;其中,存款账户余额清单需客户签字确认。

在此处验证账户状态, 若账户状态不正常,如挂失等。提交该步骤时,报错。交易成功提示:交易

后请更新存折,过户成功,请更新存折或存单。

4.支取方式维护

(1)存款账户过户后进入支取方式维护流程。支取方式返显原支取方式,可修改。如新支取

方式有凭密码,需要新设账户密码。

5.凭证换发

(1)凭证换发时,根据提醒录入凭证印刷号,点击【提交】完成交易。

(2)换发成功后打印新存折首页及内页、新存单。旧凭证收回。

会计分录:

借:2017 个人活期存款

贷:2017 个人活期存款

付:9001 重要空白凭证

4.22.3 注意事项

1.账户过户必须在开户机构进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现金业务,必须认真审查继承人或委托

人身份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与法律文书上记载的继承人或委托人是否一致。

2.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取现金,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慎重处理。

过户业务必须由合法继承人或指定代办人持合法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或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

权证明书(或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 和原凭证到开户网点柜台办理。

3.开出的新存折的账号及余额不变,只是户名、客户编号改变。

4.如账号状态异常:如冻结、账户状态控制等,无法过户。

4.23 存款账户状态调整(18550)

4.2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用于活期账户包括:个人与对公账户,进行账户状态的调整,可根据账户当前的状

态展示可执行的业务类型,本交易支持的业务类型有:睡眠转正常、营业外转正常、正常转睡眠。

4.2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以账号为入口进入本交易,支持的账号为活期账户含对公、对私,账号输入后进入交易主界

面。

2.选择【账户信息】列表中一条记录,根据其账户状态,系统自动判断允许办理的业务类型,

如账户状态为睡眠,显示【睡眠转正常】;如为营业外,显示【营业外转正常】;如为正常,显示

【正常转睡眠】。

3.【原账户状态】、【原核算科目】栏位根据选择记录反显,【调整后状态】、【调整后科目】

在提交成功后反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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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3 注意事项

1.必须在开户机构执行。

2.账户状态不可为结清、销户。

3.账户不可为定期。

4.账户状态异常不允许执行本交易,例如:冻结、圈存等状态。

5.多币种账户不允许执行。

6.账户含有定期子户不允许执行本交易。

7.账号输入支持财付通主账号和子账号。

8.睡眠及营业外状态下不允许直接销户。

9.账户状态转为正常后,可根据客户需要做后续处理,包括销户和继续使用。

4.24 活期存款积数调整(18560)

4.2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银行内部发起,由于银行原因导致的客户活期存款积数错误,对客户账户活期积数

进行调整的功能,调整方式可增加、减少,仅可用于调整客户的活存积数、协定积数,不可调整理

财积数。

4.2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本功能用于因银行某方面调整或者错误导致客户积数错误时的调整,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

行相应的增加与减少。银行柜员或者相关业务人员核实客户积数,确实存在错误时执行本交易进行

相应调整,根据业务需要选择不同的调整方式。

2.以账号为入口进入本交易,支持调整个人、单位活期账户,账号输入后进入交易主界面。

3.当需要对客户积数进行增加时选择【调整方式】:1-增加,然后输入【调整积数】;如果账

号为签约协定的单位活期账户需要对活期积数与协定积数分别进行调整,分别选择对应的调整方式,

输入调整积数。

4.录入完毕点击【提交】后,生成无纸化凭证,反显对应的调整后活期积数、调整后协定积数。

4.24.3 注意事项

1.已结清、销户的账户不允许执行本交易。

2.定期账户不允许执行本交易。

3.非本机构账户不允许执行本交易。

4.已转睡眠/营业外的账户不允许执行本交易。

5.本交易支持负积数的调整。

6.本交易支持运营中心调整。

4.25 存款利息试算(18570)

4.2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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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交易主要用于对账户和产品进行利息试算。

4.2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进入交易后,可以选择试算方式:按账号试算、按产品试算、支取试算。

1.选择按账号试算时,输入账号进入交易,弹出【子账户信息】界面,勾选需试算的账户信息,

点击【确定】,系统返显账号名称、产品名称、开户日期、起息日期、到期日期、币种钞汇、账户

余额、计息方式、利率。可手工输入试算支取日期和试算支取金额后,选择查询。查询后显示试算

利息、税金、税后利息、税后本息。

2.选择按产品类型时,选择客户类型包括:0-对公、1-对私,默认 1-对私,选择产品类别、产

品名称、起息日期、币种钞汇、存入本金、转存标志、利率类型、执行利率、试算支取日期、试算

支取金额,选择查询。查询后显示试算利息、税金、税后利息、税后本息。

3.选择支取试算时,输入账号进入交易,系统返显产品名称、币种钞汇、开户日期、到期日期、

账户余额、可用余额。输入【支取金额】后,显示执行利率、试算利息、税后利息、税后本息。

4.25.3 注意事项

1.该交易只支持查询普通类的存款查询,理财类等特色产品无法查询;

2.按产品试算时,只能根据当前利率进行试算,无法读取变动利率;

3.按支取试算时,只支持定期账户试算;

4.此交易仅有查询功能,试算的利息金额仅供参考,以支取时利息为准。

4.26 数据采集信息录入(18590)

4.2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柜面现金业务的资金来源及用途的查询、录入、修改、删除,以及账户开户的用途

的查询。

4.2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查询

进入交易后,可以选择业务类型:现金业务资金来源及用途、账户开户用途。

选择现金业务资金来源及用途时,【原交易日期】【原交易流水号】为必输项,交易流水号需

输入完整;选择账户开户用途时,【账号】为必输项;点击【查询】,如有业务信息则展示在列表

中;如无业务核实信息,则提示查询失败。

2.录入

【业务类型】选择现金业务资金来源及用途时,点击【录入】按钮,在【原交易信息】中录入

【原交易日期】【原交易流水号】;系统自动反显该笔业务的详细信息,包括交易代码、账号、账

户名称、币种钞汇、交易金额;选择【存取标志】,包括 1-存入和 2-支取,根据存取标志显示【资

金来源】或【资金用途】。输入【现金金额】【备注】,点击【提交】完成录入。

3.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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