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
政|策|汇|编

2024年11月
目录
“两重”“两新”政策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01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交通领域 02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农业领域 03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务领域 04
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补贴 05
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06
全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07
资金奖补类
花炮标准建设奖 08
花炮标杆企业奖 09
花炮科技兴安奖 10
花炮市场拓展奖 11
花炮创新创意奖 12
花炮文旅融合奖 13
花炮领军人物奖 14
花炮人才培育奖 15
花炮转型升级奖 16
花炮经济贡献奖 17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18
促进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 19
支持企业倍增壮大 20
工业突出贡献奖 21
工业发展贡献奖 22
工业产值上台阶奖 23
支持企业入规增效 24
支持企业上市 (挂牌) 25
支持“智扩面”“专夺冠" 26
评选“杰出企业家" 27
评选“优秀企业家" 28
评选“浏阳工匠” 29
鼓励企业增产增收 30
鼓励企业承接域内项目 31
鼓励开拓域外市场 32
鼓励域外企业入驻 33
鼓励企业创优夺杯 34
鼓励企业转型升级 35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36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项扶持 37
提升民宿品质 38
要素保障类
企业家绿卡 ·39
保障民宿用地需求 40
完善民宿配套设施 41
夯实民宿人才支撑 42
重点产业人才奖补 43
企业专业英才奖补 44
高层次人才奖补 45
烟花爆竹产业人才奖补 46
高技能人才奖补 47
乡村振兴产业人才奖补 48
人才服务保障· 49
实体经济降成本类
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 50
免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 51
减免水资源费 52
支持企业稳岗稳就业 53
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支持 54
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55
鼓励开展技术改造 56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57
规上企业研发(R&D)经费投入补助 58
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补助 59
技术交易补助 60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61
促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62
促进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 63
金融支持类
加大企业融资扶持 64
健全民宿支持政策 65
其他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审批 66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免提交 67
取水许可证免申请 68
开设绿色通道 69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咨询工作人员联系表 70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适用对象
全省范围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支持措施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1.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2.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3.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4.推动农业机械装备升级。5.提升教育设备水平。6.提升医疗设备水平。7.提升文旅设备水平。(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8.推动汽车以旧换新。9.推动家电以旧换新。10.推动家装厨卫焕新。(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1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12.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13.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14.推动废旧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四)实施产品供需对接行动:15.着力培塑产业新优势新动能。16.着力推介优势产业产品。17.着力开展供需对接活动。
政策依据
《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湘政发[2024]5号)
申请途径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发改局0731-836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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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交通领域

适用对象
全省范围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支持措施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约8万元;无报废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仅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约3万元。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的同时,可以扩大国四标准货车更新。
2.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车龄在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4]29号)
申请途径
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据本实施方案,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一步出台相关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细化流程,简化程序。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交通局0731-8366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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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农业领域

适用对象
全省范围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支持措施
1.补贴15类农机报废。国家确定的9类机具,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草机等报废补贴;我省新增的6类机具,包括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育秧(苗)播种设备、抛秧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轨道运输机等报废补贴,按程序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予以调整。
2.提高补贴标准。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基础上,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 50% 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报废省定6类农机,补贴标准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制定并公布。
政策依据
《湖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4]29号)
申请途径
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据本实施方案,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一步出台相关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细化流程,简化程序。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0731-8362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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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务领域

适用对象
全省范围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支持措施
1.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方案标准执行补贴。
2.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新乘用车并转出个人名下符合一定条件的旧乘用车的,按照购车类型和购车价格给予最高1.4万元补贴。加强与上一轮“惠购湘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相衔接,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溯及以往至2024年4月24日。中央报废更新补贴和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不重复申领。实施细则和补贴标准由省商务厅牵头制定。
3.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15% ,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 5% 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范围可视情况扩大。
4.家装厨卫改造焕新。对消费者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老旧房屋进行绿色化、智能化、适老化整体装修和局部改造,按照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家装家居企业首次支付款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每套房屋可享受一次补贴且最高金额不超过3万元。实施细则和补贴标准由省商务厅牵头制定。
5.电动自行车等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将非标电动自行车更换为《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补贴范围可视情况扩大。实施细则和补贴标准由省商务厅牵头制定。鼓励相关企业、行业商协会共同参与。
政策依据
《湖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4]29号)
申请途径
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据本实施方案,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一步出台相关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细化流程,简化程序。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商务局0731-8368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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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补贴

适用对象
湖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支持措施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对项目一年期(含)以上贷款按贷款本金的 1% 给予贴息,贴息期限1年。单个项目贴息1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以最小法人计)每年最多贴息2个项目。
鼓励优质融资租赁公司与省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产品的设备生产企业合作,为省内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新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对设备投资和单笔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金额均不低于100万元的项目,按合同金额的 1% 给予项目企业补贴。单个项目补贴1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以最小法人计)每年最多补贴2个项目。
政策依据
《湖南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补贴实施办法》湘财企[2024]48号

申请途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组织两次申报,分别于6月30日、12月31日清算一次,在清算日前后下发申报通知。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工信局0731-8361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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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一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适用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支持措施
一般补贴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 30% ,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其他提高(降低)补贴额测算比例机具的补贴标准按照农财两部有关规定执行。
除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机具以外,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玉米去雄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气力式播种机、大型联合收获机、大型水稻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0万元,200马力以上动力换挡或无级变速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喂入量联合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自走式棉花收获打包一体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大型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政策依据
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
申请途径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0731-8362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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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适用对象
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 (企业或个人)

支持措施
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中型1.0-2.5(万元/辆),重型1.2-4.5(万元/辆)。2.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2.5(万元/辆),重型4.0-6.5(万元/辆)。3.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3.5(万元/辆),重型7.0-9.5(万元/辆)。
政策依据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关于做好全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4]329号)

申请途径
申请人向其所在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

申请材料
浏阳交通局0731-83665233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工信局0731-8361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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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标准建设奖

适用对象
企业或团体

支持措施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或团体,在标准颁布当年,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打造“世界花炮之都”十条激励政策》(浏办发[2022]14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0731-8368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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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标杆企业奖

适用对象
烟花爆竹企业

支持措施
每年推选10家引领发展、安全示范,品牌塑造、科技创新、文旅融合的标杆烟花爆竹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不能实施标准化改造且自愿退出的烟花爆竹企业,按退出政策给予奖补。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打造“世界花炮之都”十条激励政策》(浏办发[2022]14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0731-8368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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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科技兴安奖

适用对象
烟花爆竹企业
支持措施
当年度购置新机械化生产设备对涉裸药工序进行技术改造且实现安全生产的,按机械化生产设备开具发票面额(不含税发票价格在50万元以上)的 10% 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获得发明专利、当年度通过安全评审并形成产能的新发明涉裸药机械设备的发明者或研发单位,给予首台(套)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打造“世界花炮之都”十条激励政策》(浏办发[2022]14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0731-8368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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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市场拓展奖

适用对象
协会、企业或个人
支持措施
开辟花炮出口海、陆运新通道且该通道年度内在浏企业出口500个以上标准集装箱的协会、企业或个人,给予200万元奖励。在市场开拓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协会、企业或个人,根据”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年度内在国家4A级及以上景区承接焰火燃放任务,且燃放金额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承接国家级重大节庆活动大型焰火燃放业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打造“世界花炮之都”十条激励政策》(浏办发[2022]14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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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0731-8368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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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创新创意奖

适用对象
企业或个人

支持措施
支持每年创新举办浏阳焰火大会(LFC),每次给予举办方50万元奖励。每年推选5个创意网红产品,给予研发原创产品的企业或个人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打造“世界花炮之都”十条激励政策》(浏办发[2022]14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0731-8368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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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文旅融合奖

适用对象
企业或个人

支持措施
依托浏阳花炮IP,全面打响"相约浏阳河周末看焰火"品牌,给予每场烟花秀1万元奖励。每年推选3一5个文旅烟花消费新场景示范点,给予每个示范点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打造“世界花炮之都”十条激励政策》(浏办发[2022]14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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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0731-8368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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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领军人物奖

适用对象
个人

支持措施
每年推选10名在烟花爆竹产业产品研发、焰火燃放、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打造“世界花炮之都”十条激励政策》(浏办发[2022]14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0731-8368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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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人才培育奖
适用对象
个人、烟花爆竹企业
支持措施
在科研、安全、文创、焰火燃放等领域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且连续在烟花爆竹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人才津贴。每年推选3家在人才培养、员工培训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烟花爆竹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打造“世界花炮之都”十条激励政策》(浏办发[2022]14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0731-8368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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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花炮转型升级奖

适用对象
烟花爆竹企业
支持措施
1.当年度收购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并实行"一厂一品"生产,助推兼并重组的烟花爆竹企业集团、规模企业,给予收购方5一10万元奖励。
2.烟花爆竹企业"月度入规"的,入规后第二年给予50万元奖励;“年度入规"的,入规后第二年给予20万元奖励,第三、第四年分别给予15万元奖励(退规不奖);新增规上的,入规后第二、第三、第四年按其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 100% 75% 50% 分别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退规不奖)。
3.首次、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烟花爆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打造“世界花炮之都”十条激励政策》(浏办发[2022]14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其中第2、3条为免申即享)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其中第2、3条无需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0731-8368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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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花炮经济贡献奖
适用对象
烟花爆竹企业
支持措施
1.烟花爆竹规上企业社会经济贡献较上年度增长 100% 50% 30% 的,按增加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 80% 60% 40% 分别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2.新增自主品牌的产品年度出口销售量1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已有自主品牌的产品年度出口销售量较上年度增长1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烟花爆竹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按在本市下单及接单增量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打造“世界花炮之都”十条激励政策》(浏办发[2022]14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其中第1条为免申即享)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其中第1条无需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0731-8368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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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适用对象
全市域内注册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为我市知识产权提供保护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支持措施
对职务发明专利当年新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职务发明专利当年新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运用情况良好,有效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达10件以上且当年新增有效发明专利达1件以上的专利密集型企业,给予3万元至5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知识产权奖励补助办法》(浏政办发[2023]3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浏阳市知识产权奖励补助办法》和具体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31-8361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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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

适用对象
全市域内注册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为我市知识产权提供保护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支持措施
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对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一2013),并获得第三方认证的企业,补助初次实际认证费用(不超过2.5万元);鼓励"湘品出湘”“湘品出境”,对参加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展会展览的地理标志或商标区域品牌,每次补助1万元,每年不超过2万元。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知识产权奖励补助办法》(浏政办发[2023]3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浏阳市知识产权奖励补助办法》和具体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31-8361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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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倍增壮大

适用对象
浏阳市域内规模工业企业(经开区企业参照经开区奖补政策执行,花炮企业参照花炮专项奖补政策执行,矿山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支持措施
实施工业企业"倍增计划"。产值过亿元且税收过300万元,并承诺未来3年内企业产值与税收能实现倍增,税收复合增长率在 25% 以上且产值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规模工业企业,按照企业地方税收贡献增量部分(本级留存部分)的 50% 给予奖补,单个企业获得奖补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具体实施方式为:前3年,每年按照企业地方税收贡献增量部分(本级留存部分)的 25% 给予奖补;第3年度末,实现倍增目标的企业,由财政补足企业前3年地方税收贡献增量部分(本级留存部分)的 50% ,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奖励的企业和享受招商引资政策奖励且在约定期限内的企业除外。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浏政办发[2023]1号)

申请途径
免申即享

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工信局0731-8361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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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工业突出贡献奖
适用对象
浏阳市域内规模工业企业(经开区企业参照经开区奖补政策执行,花炮企业参照花炮专项奖补政策执行,矿山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支持措施
1.当年纳税额在10亿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超过30万元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2.当年纳税额在5亿元一10亿元(不含)、年亩均税收超过30万元的企业,奖励200万元
3.当年纳税额在1亿元一5亿元(不含)、年亩均税收超过30万元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4.当年纳税额在5000万元一1亿元(不含)、年亩均税收超过30万元的企业,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浏政办发[2023]1号)

申请途径
免申即享

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工信局0731-8361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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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业发展贡献奖
适用对象
浏阳市域内规模工业企业(经开区企业参照经开区奖补政策执行,花炮企业参照花炮专项奖补政策执行,矿山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支持措施
1.当年纳税额在3000万元一5000万元(不含)且增幅超过 15% 的企业,奖励40万元;
2.当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一3000万元(不含)且增幅超过 15% 的企业,奖励20万元。
3.当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一1000万元(不含)且增幅超过 15% 的企业,奖励6万元。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浏政办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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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工信局0731-8361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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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业产值上台阶奖
适用对象
浏阳市域内规模工业企业(经开区企业参照经开区奖补政策执行,花炮企业参照花炮专项奖补政策执行,矿山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支持措施
1.当年实现100亿元及以上产值或营业收入的企业,奖励20万元;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每增加100亿元加奖10万元;
2.当年实现50亿元一100亿元(不含)产值或营业收入且增幅超过 5% 的企业,奖励10万元;
3.当年实现20亿元一50亿元(不含)产值或营业收入且增幅超过 10% 的企业,奖励8万元;
4.当年实现10亿元一20亿元(不含)产值或营业收入且增幅超过 15% 的企业,奖励6万元;
5.当年实现5亿元一10亿元(不含)产值或营业收入且增幅超过 20% 的企业,奖励4万元;
6.当年实现1亿元一5亿元(不含)产值或营业收入且增幅超过 25% 的企业,奖励2万元。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浏政办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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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入规增效
适用对象
浏阳市域内规模工业企业(经开区企业参照经开区奖补政策执行,花炮企业参照花炮专项奖补政策执行,矿山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支持措施
新建投产入规的工业企业,入规满一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小升规"企业,入规满一年奖励4万元,入规满两年和满三年未发生退规,再分别奖励3万元(以上均不含上级奖励)。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浏政办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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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上市 (挂牌)
适用对象
浏阳市域内规模工业企业(经开区企业参照经开区奖补政策执行,花炮企业参照花炮专项奖补政策执行,矿山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支持措施
注册地点在浏阳市,且成功实现境内A股首发上市或境外主要交易场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5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100万元奖励;实现北交所上市的按奖励总额500万元予以补足;在湖南股交所标准板、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企业奖励20万元。拟上市企业因股改、重组等情形缴纳的相关所得税根据"一事一议"原则,依法予以支持。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浏政办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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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智扩面”“专夺冠”
适用对象
浏阳市域内规模工业企业(经开区企业参照经开区奖补政策执行,花炮企业参照花炮专项奖补政策执行,矿山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支持措施
当年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示范企业"等荣誉的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获评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车间)”"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示范企业"等荣誉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通过市级以上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的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或20万元的奖励;由省级晋升为国家级的相关企业,晋级补差奖励30万元。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浏政办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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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杰出企业家”
适用对象
浏阳市域内规模工业企业(经开区企业参照经开区奖补政策执行,花炮企业参照花炮专项奖补政策执行,矿山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支持措施
在带领企业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资产资质优良,产值营收连续三年复合增长,当年纳税3亿元以上或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浏阳公司主要负责人)中,评选"杰出企业家",奖励10万元。同一企业或企业家3年内不重复参评。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浏政办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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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工信局0731-836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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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优秀企业家”
适用对象
浏阳市域内规模工业企业(经开区企业参照经开区奖补政策执行,花炮企业参照花炮专项奖补政策执行,矿山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支持措施
在当年纳税3000万元以上或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税收同比增长 10% 以上且诚实守信、依法纳税、资产资质优良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浏阳公司主要负责人)中,评选若干名"优秀企业家",每人奖励2万元。同一企业或企业家3年内不重复参评。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浏政办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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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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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工信局0731-836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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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评选“浏阳工匠“
适用对象
企事业单位

支持措施
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工匠精神、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开展"浏阳工匠"职工技能竞赛系列活动,根据比赛结果,授予获奖选手“浏阳工匠”“技术能手”“青年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浏政办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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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增产增收
适用对象
工商注册地在浏阳市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非国有性质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将总部迁入浏阳市的企业(已完成工商税务、资质、社会保险、统计登记等注册地的变更)
支持措施
本地年度纳税总额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企业,可评定为建筑业龙头企业;本地年度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企业,可评定为建筑业骨干企业。本地年度纳税总额超过5000万元(含)且增幅超过 15% 的,奖励60万元;3000万元(含)一5000万元且增幅超过 15% 的,奖励40万元;1000万元(含)一3000万元且增幅超过 15% 的,奖励20万元500万元(含)—1000万元且增幅超过 15% 的,奖励6万元。本地年度纳税总额1000万元(含)以上且年税收增加比率达 25% 以上的,按增加部分对市本级财政贡献额的 30% 给予奖励。以上两项均符合条件的累加计算奖励。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一2025年)》(浏政办发[20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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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承接域内项目
适用对象
工商注册地在浏阳市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非国有性质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将总部迁入浏阳市的企业(已完成工商税务、资质、社会保险、统计登记等注册地的变更)
支持措施
鼓励市域内社会投资项目选用本地建筑企业,大型建设项目推荐使用浏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浏阳市建筑企业在市域内承包社会投资项目,且当年完成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以施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核定投资额为准)的房地产、文化、旅游、教育设施等项目以及当年完成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以施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核定投资额为准)的工业厂房项目,给予建设单位该项目建筑企业增值税地方留存贡献额的 30% 作为奖励。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一2025年)》(浏政办发[20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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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开拓域外市场
适用对象
工商注册地在浏阳市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非国有性质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将总部迁入浏阳市的企业(已完成工商税务、资质、社会保险、统计登记等注册地的变更)
支持措施
建筑企业到市域外承揽项目且实际缴纳的域外项目形成的地方留存贡献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实行阶梯式奖励政策。地方留存贡献额10万元(含)一50万元的奖励 50% ,50万元(含)一500万元的奖励 60% ,500万元(含)一1000万元的奖励 70% ,1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 80%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一2025年)》(浏政办发[20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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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域外企业入驻
适用对象
工商注册地在浏阳市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非国有性质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将总部迁入浏阳市的企业(已完成工商税务、资质、社会保险、统计登记等注册地的变更)
支持措施
对注册地迁入浏阳市、并承诺在浏阳市经营五年以上的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三年内按其在浏本级财政贡献额的 30% 予以奖励。对注册地迁入浏阳市、并承诺在浏阳市经营五年以上的综合甲级工程设计企业、行业甲级工程设计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注册地迁入浏阳市、并承诺在浏阳市经营五年以上的综合资质工程监理企业、专业甲级工程监理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涉及设计、监理企业的奖励在对浏本级财政贡献额度达到相应奖励金额时方予以兑现。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一2025年)》(浏政办发[20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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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创优夺杯
适用对象
工商注册地在浏阳市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非国有性质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将总部迁入浏阳市的企业(已完成工商税务、资质、社会保险、统计登记等注册地的变更)
支持措施
荣获工程质量国家级(鲁班奖、国家优质奖、詹天佑奖、金杯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建筑企业,奖励100万元;荣获省级(芙蓉奖)奖项的建筑企业,奖励30万元;荣获省优质工程的建筑企业,奖励10万元。国有、政府投资项目明确要求工程项目应达到国家、省、市级优质工程质量标准的,应在招标文件、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应的优质工程奖励费用。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一2025年)》(浏政办发[20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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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转型升级
适用对象
工商注册地在浏阳市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非国有性质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将总部迁入浏阳市的企业(已完成工商税务、资质、社会保险、统计登记等注册地的变更)
支持措施
首次晋升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别奖励300万元、50万元(新资质标准出台后由住建局、财政局另行明确)。首次晋升综合甲级、行业甲级的勘察设计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首次普升综合资质、专业申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首次取得建筑设计甲级资质、乙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引导鼓励设计、施工、制造企业互相参股,融合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入规,对新增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奖励2万元。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一2025年)》(浏政办发[2022]28号)
申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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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住建局0731-8362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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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在浏阳市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非国有性质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将总部迁入浏阳市的企业(已完成工商税务、资质、社会保险、统计登记等注册地的变更)
支持措施
首次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国家级施工工法的建筑企业,奖励20万元;首次获得省级施工工法的建筑企业,奖励10万元;建筑企业建立BIM技术中心并在工程建设中首次成功应用的,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一2025年)》(浏政办发[2022]28号)

申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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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项扶持
适用对象
经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规范化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经被评定为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包括浏阳市级、长沙市级、省级、国家级)且享受了专项资金扶持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支持措施
1.设立专项扶持发展资金。市财政将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在农业切块资金中安排200万元产业专项发展资金。
2.奖励名额和标准。每年扶持浏阳市示范家庭农场30家,每家补助2万元;扶持浏阳市示范农民合作社40家,每家补助3万元;扶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家,每家补助5万元。以种粮为主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扶持奖励在粮食生产专项奖励中兑现。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规范与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发展的实施办法》(浏政办发[2016]20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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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农业农村局0731-8362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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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提升民宿品质

适用对象
民宿企业

支持措施
对获评国家甲级、乙级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评湖南省五星级的旅游民宿,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推动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浏办发[2023]17号)

申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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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文旅广体局0731-836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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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企业家绿卡
适用对象
"绿卡"持有企业
支持措施
1.为"绿卡"持有人在浏阳辖区内提供子女入学、政务服务等优质服务。
2."绿卡"持有人每年可在浏阳市人民医院或浏阳市中医医院享受1次免费体检(1000元以内套餐)。3."绿卡"持有人在浏阳辖区内国营景区(点)游览参观,可免除门票费,景区(点)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4."绿卡”持有人在黄花机场浏阳湘赣边城市候机厅可免费乘坐机场快线往返浏阳至黄花机场或长沙高铁南站。在黄花机场可享受由湘赣边城市候机服务点提供的贵宾值机服务和快速安检服务。
5."绿卡"持有人在浏阳辖区内遇到困难和问题,可向市非公办反映,由市非公办联系相应部门(单位)协助解决问题。
6.“绿卡"持有人享受政府各职能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免费提供的政务代办、法律维权、教育培训、活动策划等服务。
政策依据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企业家绿卡"实施办法》(浏政办发[2018]24号)
申请途径
"绿卡"发放人员名单由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绿卡"申领资格,向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非公办")进行集中申报,其他符合申领"绿卡"条件的人员也可持申请资料向市非公办申领。初审后,每年2月份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审查并确定最终名单。新增入选的,由市非公办依照相关流程审核发放至相关个人。
申请材料
浏阳市企业家绿卡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及年度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任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除外)企业近2年纳税证明、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浏阳市工商联0731-8361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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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宿用地需求
适用对象
民宿企业
支持措施
将民宿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系统,积极探索"点状供地"等方式,依法依规保障民宿用地需求。充分用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政策,适当预留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加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指导,确保民宿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支持民宿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探索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依法有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等,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民宿产业。在依法取得相关用地手续,且符合消防、安全等规范后,允许建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景观构筑物等建(构)筑物。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推动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浏办发[2023]17号)

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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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文旅广体局0731-836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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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民宿配套设施
适用对象
民宿企业
支持措施
在民宿规划和建设中,同步整体规划周边基础设施,注重民宿与周边人文自然环境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结合美丽屋场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支持民宿集聚区和样板村完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网络、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路灯照明系统等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周边公共服务水平。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浏阳文旅统一信息化官方平台。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推动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浏办发[2023]17号)

申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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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文旅广体局0731-836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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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民宿人才支撑
适用对象
民宿企业
支持措施
做强文旅产业人才联盟,引导文化、科技、设计等专业人才参与民宿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鼓励文创团队、民宿团队入驻浏阳,为民宿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专业服务。定期开展民宿产业相关业务技能培训和技能观摩,不断提高民宿管理服务水平。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在按规定享受人社部门政策的基础上,当年度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1000元、4000元。发挥本土人才力量,在民宿相对集中区域开办专场培训班,利用民宿产业就业方式灵活等特点,引导当地村民从事民宿服务工作,鼓励民宿为在校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或实习岗位。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阳市推动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浏办发[2023]17号)
申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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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重点产业人才奖补

适用对象
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新引进来浏的国际级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

支持措施
对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新引进来浏的国际级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按长沙市相关政策,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补贴。

政策依据
中共浏阳市委浏阳市人民政府《浏阳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百干千万”工程若干政策(试行)》(浏发[2022]17号)

申请途径
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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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理事项和申报通知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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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委组织部0731-82875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