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BUS5.0智慧银行系统操作手册(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9-02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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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业务类型】选择现金业务资金来源及用途,先执行【查询】功能,查询出信息后,点击【删除】按钮,弹出详细的原交易信息。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完成删除。4.修改【业务类型】选择现金业务资金来源及用途,查询出信息,点击【修改】按钮,弹出修改页面,置灰栏位不可修改。柜员可对【资金来源】【备注】进行维护,维护正确的业务信息后,点击【提交】,完成交易。4.26.3 注意事项 1.本交易可对现金业务的资金来源及用途进行查询、录入、修改、删除。账户开户的用途只能进行查询,不可作录入、修改、删除操作。2.按现金业务的资金来源及用途查询时,【原交易流水号】需输入完整的流水号信息,否则查询失败。5 查询类业务 5.1 账户 360°视图(19000) 5.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实现了对私账户、对公账户的账户信息、事故信息、交易明细等信息的查询。5.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本交易以账号为入口,读取方式界面包含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进入交易时,均需确认“是否输入密码”。进入交易界面查询,界面分为两部分,上部展示账户、户名等公共信息,下部展示基本信息、账务信息、交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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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选择现金业务资金来源及用途,先执行【查询】功能,查询出信息后,点击【删

除】按钮,弹出详细的原交易信息。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完成删除。

4.修改

【业务类型】选择现金业务资金来源及用途,查询出信息,点击【修改】按钮,弹出修改页面,

置灰栏位不可修改。柜员可对【资金来源】【备注】进行维护,维护正确的业务信息后,点击【提

交】,完成交易。

4.26.3 注意事项

1.本交易可对现金业务的资金来源及用途进行查询、录入、修改、删除。账户开户的用途只能

进行查询,不可作录入、修改、删除操作。

2.按现金业务的资金来源及用途查询时,【原交易流水号】需输入完整的流水号信息,否则查

询失败。

5 查询类业务

5.1 账户 360°视图(19000)

5.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实现了对私账户、对公账户的账户信息、事故信息、交易明细等信息的查询。

5.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本交易以账号为入口,读取方式界面包含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

进入交易时,均需确认“是否输入密码”。进入交易界面查询,界面分为两部分,上部展示账户、

户名等公共信息,下部展示基本信息、账务信息、交易明细、联系信息、签约信息、事故信息等其

他信息。

2.本交易支持查询银行卡、个人活期账户、个人定期账户、单位活期账户、单位定期账户等。

5.1.3 注意事项

本交易仅支持 3 年内的活期交易明细查询,超过 3 年的交易明细通过【19001】交易进行查询。

支持定期账户明细查询,包括全部已开立未销户或已销户的定期账户。

5.2 活期存款历史明细查询(19001)

5.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实现了活期账户的 3 年以上交易明细的查询。

5.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交易以账号为入口,读取方式界面包含读 IC 卡、刷磁条卡、刷存折、手工录入账(卡)号。

进入交易时,均需确认“是否输入密码”。进入交易界面查询,界面分为两部分,上部展示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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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等公共信息,下部展示基本信息、子账户明细等其他信息。

2.本交易支持查询对公及对私账户 3 年以上明细。在【子账户明细】页面下,点击【预约】,

输入交易明细查询起止日,提交完成预约申请。点击【预约结果】,刷新预约状态为“已完成”后,

即可通过【明细查看】查询打印账户交易明细。

5.2.3 注意事项

由于受限于系统性能,交易明细超过 2000 条时,明细查看界面会出现卡顿。故设置明细查看

界面只展示前 2000 条明细,但打印和导出功能,均展示全部明细。

5.3 大额存单登记簿查询(19010)

5.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本交易为银行查询大额存单的开立情况,支持按产品查询、按客户查询、按账户查询三种查

询方式,查询条件不同,但查询结果内容一致。

2.该交易支持查询正在发行的、已过发行期的不同账户状态的大额存单明细。

5.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根据查询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1)按产品查询时,【机构代号】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持模糊查询,本行可以查询

本网点的,分行可以查询下辖网点的,运营中心可以查询全行的;【产品代码】栏位包含成员行发

行的所有大额存单产品,结构为产品代码+产品名称,必选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

(2)按客户查询时,【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客户名称】栏位为必输其一。如输入证

件信息,【客户名称】栏位根据调用核心接口查询后反显;如核心没有相应客户信息,报错“客户

识别信息不存在”;如证件信息没有输入,客户名称为必输项,且支持模糊查询,输入部分名称时,

弹出【客户信息列表】,显示:客户编号、客户名称、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勾选需要查询的客户

信息。

(3)按账户查询时,【账(卡)号】栏位为必输项,【账户名称】反显,【账户状态】下拉

菜单包含:0-全部、1-正常、2-销户,默认为 0-全部;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查询

结果显示在【大额存单明细列表】中,如没有符合查询条件的大额存单明细,则不显示。

5.3.3 注意事项

支持导出 excel 或 PDF 格式文件。

5.4 柜面预约信息查询(19020)

5.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实现了对公结算账户开户、变更,对公/对私账户转账汇款线上预约的查询及处理。

5.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本交易有两种功能码:1-本行预约查询,3-电子填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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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 1-本行预约查询,查询方式支持按机构查询、按客户查询,选择【按机构查询】时,反

显当前机构名称,输入预约办理起止日、预约状态和申请类型,点击【查询】;选择【按客户查询】

时,必须输入开户经办人手机号码和申请类型,点击【查询】。

3.选择 3-电子填单查询,查询方式支持按手机号、按客户号查询,选择【按手机号】时,填单

状态默认为全部,输入经办人手机号、业务种类,点击【查询】;选择【按客户】时,填单状态默

认为全部,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查询】。

3.有客户预约时,预约信息列表显示信息,选择预约业务状态为“已预约”的业务信息进行预

约任务处理;无预约信息时,系统提示“查询失败”。

5.5 电子填单历史查询(19021)

5.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用于电子填单的历史记录情况查询。

5.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预约类型】默认为 3-电子填单查询,【受理机构】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

询本行交易记录;【业务类型】包括账户变更业务、转账汇款业务、对公开户业务,可通过下拉框

选择,非必选项;【填单状态】包括处理中、已受理、已废弃、审核失败、审核中等内容,非必选

项;【日期类型】栏位包括提交日期和受理日期,可通过下拉菜单进行选择,必选栏位;【查询起

日】【查询止日】为必输项。

2.查询内容包括提交日期、填单号码、业务类型、汇总金额、付款人账号、业务状态、手机号

码、受理机构/日期/柜员。

5.5.3 注意事项

支持导出 excel 格式文件。

5.6 存款账户开销户登记簿(19610)

5.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为银行查询存款账户开销户情况,仅限查询本机构账户,查询起止日期不得超过 12 个

月。

5.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记录;【存款类型】栏位包

括个人活期、单位活期、个人定期和单位定期,默认为个人活期,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必选栏位;

【币种】栏位包括人民币及英镑、美元等外币,默认全选,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必选栏位;【账

户性质】栏位包括个人储蓄户、个人结算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

存款账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同业存款账户、个人支票存款账户、委贷基金

账户等选项,默认为全部,必选栏位,根据【存款类型】【币种】展示相应可选项目;【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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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空,可通过下拉菜单进行选择;【查询类型】栏位包括开户和销户,默认开户,可通过下拉菜单

进行选择,必选栏位;【查询起日】【查询止日】为必输项;【账户属性】在【存款类型】选择单

位活期时为必选项,默认全部,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核准类型】栏位包括全部、未核准、核准

不通过、核准通过、非核准,默认全部,在【存款类型】选择单位活期展现该栏位,必选栏位。

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开户日期、账(卡)号、账户名称、客户编号、账户性质、账户属性、产

品名称、科目代号、币种、钞/汇、取现标志、账户状态、凭证印刷号、支取方式、通存/通兑范围、

证件种类/号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开户机构/柜员、销户日期/机构/柜员等,

登记簿项目根据【存款类型】不同显示相应的登记簿内容。

5.6.3 注意事项

支持导出 excel 或 PDF 格式文件。

5.7 挂失/解挂登记簿(19620)

5.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为银行查询账户挂失/解挂业务相关情况,支持按机构查询、按客户查询、按账户查询三

种查询方式,仅限查询本机构交易,查询起止日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

5.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根据查询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按机构查询时,【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记录;【业务

类型】栏位包括全部、挂失业务、挂失后续处理业务,默认为全部,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处理

种类】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展示不同的内容:业务类型为挂失业务时,处理种类包括全部、凭

证口挂、凭证书挂、密码书挂和凭证+密码书挂,默认为全部;业务类型为挂失后续处理业务时,

处理种类包括全部、预约换卡、挂出存单、解除挂失、挂失销户、挂失补设等,默认为全部。【处

理状态】栏位包括全部、未处理、已处理,默认为全部,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查询起日】和【查

询止日】为必输项。

按客户查询时,【查询方式】分为按客户证件查询和按客户名称查询。选择按客户证件查询时,

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客户名称】栏位根据调用核心接口查询后反显,如核心

没有相应客户信息,【客户名称】无下拉选项;选择按客户名称查询时,【客户名称】为必输项;

两种方式均需选择【业务类型】、【处理种类】,必选栏位。

按账户查询时,【账(卡)号】栏位为必输项,【账户名称】反显,【业务类型】【处理种类】

为必选栏位,【查询起日】和【查询止日】为必输项。

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事故编号、事故日期、事故时间、事故类型、挂失/解挂种类、处理状态、

流水号、账(卡)号、账户名称、证件种类/号码、凭证种类/印刷号、经办机构/柜员及授权柜员等

内容。

5.7.3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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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导出 excel 或 PDF 格式文件。

5.8 协助执法业务登记簿(19630)

5.8.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为银行查询协助执法业务相关情况,支持按机构查询、按客户查询、按账户查询,仅限

查询本机构交易,查询起止日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

5.8.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根据查询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按机构查询时,【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记录;【业务

渠道】栏位包括全部、柜面、非柜面,默认为全部,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必选栏位;【执法类型】

栏位包括全部、冻结、解冻、扣划、公务查询、司法查询登记、司法止付、续冻,默认为全部,可

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必选栏位;【处理状态】栏位包括全部、已处理、未处理,默认为全部,可通

过下拉菜单选择,必选栏位;【查询起日】和【查询止日】为必输项。

按客户查询时,【查询方式】分为按客户证件查询和按客户名称查询。选择按客户证件查询时,

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客户名称】栏位根据调用核心接口查询后反显,如核心

没有相应客户信息,【客户名称】无下拉选项;选择按客户名称查询时,【客户名称】为必输项;

两种方式均需选择【业务渠道】【执法类型】,必选栏位;【查询起日】和【查询止日】为非必输

项。

按账户查询时,【账(卡)号】栏位为必输项,【账户名称】反显,【业务渠道】【执法类型】

【处理状态】均为必选栏位,【查询起日】和【查询止日】为非必输项。

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事故编号、事故日期、事故时间、业务渠道、执法类型、事故摘要、执法

机关类型/名称、执法人姓名、证件种类/号码、通知书编号、账(卡)号、客户编号、产品名称、

账户名称、币种、事故金额、实际控制金额、账户名称、账户余额、扣划指定转入账(卡)号、处

理状态、经办柜员/机构、授权柜员等。其中事故编号为超链接形式,点击可查询详细信息。

5.8.3 注意事项

登记簿和详细信息支持分别导出 excel 格式文件。

5.9 个人存款证明登记簿(19640)

5.9.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为银行查询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相关情况,支持按机构查询、按客户查询、按账户查询,

仅限查询本机构交易,开立起止日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

5.9.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根据查询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按机构查询时,【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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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栏位包括全部、正常、客户主动撤销、到期自动解除、扣划解除,默认为全部,可通过下拉

菜单选择,必选栏位;【开立起日】和【开立止日】为必输项。

按客户查询时,【查询方式】分为按客户证件查询和按客户名称查询。选择按客户证件查询时,

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客户名称】栏位根据调用核心接口查询后反显,如核心

没有相应客户信息,【客户名称】无下拉选项;选择按客户名称查询时,【客户名称】为必输项;

【证明状态】默认全部,为必选栏位;【开立起日】和【开立止日】为非必输项。

按账户查询时,【账(卡)号】栏位为必输项,【账户名称】反显,【证明状态】为必选栏位,

【开立起日】和【开立止日】为必输项。

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事故编号、开立日期、到期日期、存款证明状态、客户名称、证件种类/号

码、开立份数、开立柜员、授权柜员、开立机构、撤销日期、撤销柜员等内容。其中事故编号为超

链接形式,点击可查询详细信息,包括账户明细和证明书明细。

5.9.3 注意事项

登记簿和详细信息支持分别导出 excel 格式文件。

5.10 存款账户睡眠/营业外登记簿(19650)

5.10.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存款账户转睡眠、转营业外的登记情况。支行只能查询本机构的存款账户转睡

眠、转营业外的情况。

5.10.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根据查询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按状态查询时,【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记录;【客户

类型】栏位包括全部、个人和单位,默认全部,必选栏位;【币种】栏位包括人民币及英镑、美元

等外币,默认为人民币,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必选栏位;【账户性质】栏位包括全部、个人结算

户、个人储蓄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应解汇款及临时

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同业存款账户等选项,默认为全部,必选栏位,根据【客户类型】【币种】

展示相应可选项目;【久悬状态】栏位包括全部、待睡眠、睡眠、营业外,默认全部,必选栏位;

【查询日期】为必输项,【账户余额下限】为非必输项。

按发生查询,【业务类别】栏位包括全部、转待睡眠、转睡眠、转营业外、转正常,默认全部,

必选栏位;【机构名称】【客户类型】【币种】【账户性质】均为必选项,【查询起日】和【查询

止日】为必输项。

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账(卡)号、账户名称、久悬状态、账户性质、产品名称、币种、钞/汇、

账户余额、开户机构、事故日期等内容。

5.10.3 注意事项

支持导出 excel 格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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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业务信息核实登记簿(19660)

5.1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所有业务核实相关情况,支持按机构查询和按账户查询,支行只能查询本机构

业务核实情况。

5.1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根据查询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按机构查询时,【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核实记录;【核

实类型】栏位包括全部、个人大额资金划转核实、个人其他业务核实、单位账户开户核实、单位账

户变更核实、单位大额资金划转核实、单位网银业务核实、单位网银落地核实、单位查询核实,默

认为全部,必选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核实方式】栏位包括全部、面对面核实、电话核实、

上门核实、其他核实方式、集中核实,默认为全部,必选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查询起日】

和【查询止日】为必输项。

按账户查询时,【账(卡)号】栏位为必输项,【账户名称】反显,【核实类型】【核实方式】

栏位默认为全部,必选栏位,【查询起日】和【查询止日】为必输项。

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交易日期、交易流水号、交易代码、交易名称、业务类型、用途、账(卡)

号、账户名称、笔号、币种、交易金额、对方账号/户名、核实类型、核实方式、被核实人名称/职

务、核实电话、音视频编号、核实人、核实日期/时间、核实结果、登记日期/柜员、备注等。

5.11.3 注意事项

支持导出 excel 格式文件。

5.12 通知存款预约支取登记簿(19670)

5.1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通知存款预约支取的设定与解除记录,支持按机构查询、按客户查询和按账户

查询。仅限查询本机构交易。

5.1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根据查询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按机构查询时,【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记录;【设定

起日】和【设定止日】为必输项;

按客户查询时,【查询方式】分为按客户证件查询和按客户名称查询。选择按客户证件查询时,

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客户名称】栏位根据调用核心接口查询后反显,如核心

没有相应客户信息,【客户名称】无下拉选项;选择按客户名称查询时,【客户名称】为必输项;

【查询起日】和【查询止日】为非必输项。

按账户查询时,【账(卡)号】栏位为必输项,【账户名称】反显,【预约编号】【设立起日】

【设立止日】均为非必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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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预约编号、预约状态、预约设定日期、预约支取日期、账(卡)号、账户

名称、笔号、产品名称、币种、钞/汇、预约金额、设定柜员、支取日期、支取金额、解除日期、解

除柜员等内容。

5.12.3 注意事项

支持导出 excel 格式文件。

5.13 存款账户控制登记簿(19680)

5.1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本机构对存款账户的控制记录情况,支持按机构查询、按客户查询和按账户查

询。仅限查询本机构交易。

5.1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根据查询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按机构查询时,【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记录;【控制

类型】栏位包括全部、只收不付、只付不收、封存、圈存,默认为全部,必选栏位,可通过下拉菜

单选择;【日期类型】栏位包括控制日期、解控日期,默认为控制日期,必选栏位;【查询起日】

【查询止日】为必输栏位;【经办柜员类型】栏位包括全部、实体柜员、虚拟柜员,默认为全部,

非必选项;【客户类型】栏位包括全部、个人和单位,默认为全部,必选栏位。

按客户查询时,【查询方式】分为按客户证件查询和按客户名称查询。选择按客户证件查询时,

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客户名称】栏位根据调用核心接口查询后反显,如核心

没有相应客户信息,【客户名称】无下拉选项;选择按客户名称查询时,【客户名称】为必输项;

【控制类型】【日期类型】为必选栏位,【查询起日】【查询止日】和【经办柜员类型】均为非必

输项。

按账户查询时,【账(卡)号】栏位为必输项,【账户名称】反显,【控制类型】【日期类型】

为必选栏位,【查询起日】【查询止日】和【经办柜员类型】均为非必输项。

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事故日期、事故编号、控制类型、控制/解控事由、业务类型、账(卡)号、

账户名称、产品名称、币种、钞/汇、开户金额、账户金额、控制到期日、申请书编号、申请人名称、

经办/授权柜员、备注等内容。

5.13.3 注意事项

支持导出 excel 格式文件。

5.14 存款账户转移登记簿(19690)

5.1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存款账户转移的情况。支持按机构查询和按账号查询。仅限查询本机构的账户

转移情况。

第159页

159

5.1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根据查询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按机构查询时,【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记录;【转移

类型】栏位包括转出、转入,默认转出,必选栏位;【转移起日】【转移止日】为必输栏位。

按账户查询时,【账(卡)号】栏位为必输项,【账户名称】反显。

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交易日期、账(卡)号、账户名称、转出机构、转入机构、交易柜员、授

权柜员等内容。

5.14.3 注意事项

支持导出 excel 和 PDF 格式文件。

5.15 存款账户余额登记簿(19700)

5.1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存款账户的账户余额及可用余额相关情况。仅限查询本机构的存款账户余额情

况。

5.1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记录;【账户类型】栏位包

括个人活期、个人定期、单位活期和单位定期,默认个人活期,必选栏位;【币种】栏位包括人民

币、英镑、美元等外币,默认为人民币,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必选栏位;【账户性质】栏位包括

个人结算户、个人储蓄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应解汇

款及临时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同业存款账户、个人支票存款账户、委贷基金账户等选项,默认

为全部,必选栏位,根据【账户类型】【币种】展示相应可选项目;【账户属性】在【账户类型】

选择单位活期时为必选项,默认全部,通过下拉菜单选择,【账户类型】选择其他类型时,【账户

属性】置灰无需选择;【账户状态】栏位包括全部、正常、待睡眠、睡眠、营业外,默认全部,必

选栏位;【科目代号】【查询日期】【开户起日】【开户止日】为非必输项;【金额范围】为手动

输入金额区间栏位,非必输项。

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账(卡)号、账户名称、币种、钞/汇、账户余额、可用余额、冻结余额、

控制余额、账户性质、产品名称、科目代号、账户状态、凭证印刷号、开户日期、开户机构等内容。

5.15.3 注意事项

支持导出 excel 格式文件。

5.16 单位资信证明登记簿(19710)

5.1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支持查询本机构单位资信证明开立情况,支持按机构查询、 按客户查询和按账户查询。

5.1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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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查询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按机构查询时,【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记录;【资信

证明种类】栏位包括综合类资信证明和存款类资信证明,非必选项;【资信证明名称】根据【资信

证明种类】的选择显示相应的内容,非必选项;【开立起日】【开立止日】为必输栏位。

按客户查询时,【查询方式】分为按客户证件查询和按客户名称查询。选择按客户证件查询时,

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客户名称】栏位根据调用核心接口查询后反显,如核心

没有相应客户信息,【客户名称】无下拉选项;选择按客户名称查询时,【客户名称】为必输项;

【开立起日】【开立止日】为必输项。

按账户查询时,【账(卡)号】栏位为必输项,【账户名称】反显,【开立起日】【开立止日】

为必输项。

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事故编号、交易日期/时间、证明日期、证明起止日、资信证明种类、资信

证明名称、收执单位名称、客户名称、证件种类/号码、开立份数、开立柜员/授权柜员、开立机构、

开立用途、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5.16.3 注意事项

登记簿支持导出 excel 格式文件。

5.17 个人存款账户过户登记簿(19720)

5.1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支持查询本机构个人存款账户过户情况,支持按机构查询、 按客户查询和按账户查询。

5.1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根据查询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按机构查询时,【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记录;【过户

起日】【过户止日】为必输栏位;按客户查询时,【客户种类】栏位包括过户前客户、过户后客户,

默认为过户前客户,为必选项;【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为必输项,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

件号码】,【客户名称】栏位根据调用核心接口查询后反显;【过户起日】【过户止日】为非必选

项。按账户查询时,【账(卡)号】栏位为必输项,【账户名称】反显,【过户起日】【过户止日】

为非必输项。

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事故编号、过户账号、账户类型、过户前户名、证件种类/号码、过户后户

名、过户日期、过户时间、过户柜员、授权柜员、过户机构等内容。

5.17.3 注意事项

登记簿支持导出 excel 格式文件。

5.18 质权设定登记簿(19730)

5.18.1 业务说明及规则

第161页

161

本交易支持查询定期存款的质权设定的情况,支持按机构查询、按客户查询、按账号查询和按

质借编号查询四种查询方式。仅限查询本机构的质权设定情况。

5.18.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根据查询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按机构查询时,【机构名称】栏位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支行仅能查询本行交易记录;【对公

对私标志】可选择对公、对私,默认为全部,必选栏位;【设定起日】【设定止日】为非必输项。

按客户查询时,输入【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客户名称】栏位根据调用核心接口查询后

反显;【设定起日】【设定止日】为非必选项。

按账号查询时,【账(卡)号】栏位为必输项,【账户名称】反显。

按质借编号查询时,【质借编号】为必输项。

2.登记簿查询中包括账号、笔号、账户名称、产品名称、币种|钞汇、开户金额、账户余额、凭

证印刷号、质借编号、质权设定状态、证件种类/号码、客户名称、设定日期、解除日期等内容。

5.18.3 注意事项

支持导出 excel 格式文件。

6 柜面通业务

6.1 柜面通现金取款(12010)

6.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客户持银联柜面通成员机构发行的银联卡,利用银联网络,使用参与业务的成员机

构提供的柜面银行终端,完成跨行柜面现金取款。我行柜面通取款业务限额为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

(含),单笔最高金额为 10 万元(含),累计金额和笔数不限,他行卡由发卡行具体规定。

本交易以账号为入口,控制必须验证介质,进入客户中心,允许代理人办理,支持冲正。

6.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核查是否本人办理及客户提交介质是否无误,确认后点击【12010-柜面通现金取款】。

弹出读取介质界面,根据客户提交介质类型选择读 IC 卡、刷磁条卡或刷折,不允许手工输入卡号或

折号进行支取。如为代理人办理,进入交易后点击代理人办理模式按钮,录入代理人信息。

2.进入柜面通取款界面,输入取款人姓名、密码、支取金额、联系电话。输入密码后,系统会

自动查询出支取前可用余额,交易提交后,会反显支取后余额,【支取金额】栏位控制必须小于等

于可用余额。

3.录入完成,点击【提交】,推送柜外清确认信息,生成个人业务凭证,实现无纸化。

会计分录:

借:3002 银联资金往来

贷:1001 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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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6.1.3 注意事项

1.密码错误时,报错不允许支取。

2.单笔支取金额大于 10 万元时报错。

6.2 柜面通现金存款(12020)

6.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客户持银联柜面通成员机构发行的银联卡,利用银联网络,使用参与业务的成员机

构提供的柜面银行终端,完成跨行柜面现金存款。我行柜面通单笔最高金额 20 万元(含),累计

金额和笔数不限,他行卡由发卡行具体规定。

本交易以账号为入口,进入客户中心,允许代理人办理,支持冲正。

6.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核查是否本人办理及客户提交介质是否无误,确认后点击【12020-柜面通现金存款】。

弹出读取介质界面,根据客户提交介质类型选择读 IC 卡、刷磁条卡或刷折或者手工输入账号。如为

代理人办理,进入交易后点击代理人办理模式按钮,录入代理人信息。

2.进入柜面通存款界面,输入存款人姓名、密码、存款金额、联系电话。输入密码后,系统会

自动查询出存入前余额,交易提交后,会反显存入后余额。

3.录入完成,点击【提交】,推送柜外清确认信息,生成个人业务凭证,实现无纸化。

会计分录:

借:1001 库存现金

贷:3002 银联资金往来

6.2.3 注意事项

1.单笔存入金额大于 20 万元时报错。

2.由于系统原因或操作原因造成柜面通存款失账后支持系统自动冲正。

3.单笔存入大于 1 万元(含)以上,会触发一次性金融登记。如客户在本行开立账户,

则不触发。

6.3 柜面通转账存款(12030)

6.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客户持银联柜面通成员机构发行的银联卡,利用银联网络,使用参与业务的成员机

构提供的柜面银行终端,完成跨行柜面通转账。我行柜面通单笔最高金额 20 万元(含),累计金

额和笔数不限,他行卡由发卡行具体规定。

本交易以账号为入口,进入客户中心,允许代理人办理,支持冲正。

6.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核查是否本人办理及客户提交介质是否无误,确认后点击【12030-柜面通转账】。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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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读取介质界面,根据客户提交介质类型选择读 IC 卡、刷磁条卡。如为代理人办理,进入交易后点击

代理人办理模式按钮,录入代理人信息。

2.进入柜面通转账界面,输入存款人姓名、密码、存款金额、联系电话。输入密码后,系统会

自动查询出存入前余额,交易提交后,会反显存入后余额。

3.录入完成,点击【提交】,推送柜外清确认信息,生成个人业务凭证,实现无纸化。

会计分录:

借或贷:2017 个人活期存款

贷或借:3002 银联资金往来

6.3.3 注意事项

1.单笔存入金额大于 20 万元时报错。

2.由于系统原因或操作原因造成柜面通转账失账后支持系统自动冲正。

6.4 柜面通余额查询(12090)

6.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客户持支持柜面通的银联卡来我行办理柜面通余额查询业务。以账号为入口,控制

必须验证介质,进入客户中心,允许代理人办理。

6.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核查是否本人办理及客户提交介质是否无误,确认后点击【12090-柜面通余额查询】。

弹出读取介质界面,根据客户提交介质类型选择读 IC 卡、刷磁条卡或刷折,不允许手工输入卡号或

折号进行支取。如为代理人办理,进入交易后点击代理人办理模式按钮,录入代理人信息。

2.进入柜面通余额查询界面,输入密码提交成功后反显账户余额与可用余额。

6.4.3 注意事项

校验密码,密码错误查询报错。

6.5 柜面通核心交易明细查询(12091)

6.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某日或某笔柜面通核心交易明细。

6.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点击【12091-柜面通核心交易明细查询】进入柜查询界面,机构代码默认为本机构,选择交易

日期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当日明细;输入流水号可查询单笔交易明细。

6.5.3 注意事项

只支持本机构的明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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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银行卡业务

1 银行卡业务总体介绍

1.1 总体介绍

银行卡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模块:

卡片管理:银行卡换卡、预约卡换卡申请、预约卡领取、账户验证解锁、银行卡/存折吞没领取、

预制卡申请。

电子现金业务:电子现金充值、圈提、异常电子现金领取、电子现金限额维护、金融应用锁定

解锁、电子现金错账调整、电子现金账务查询。

银行卡信息查询:银行卡信息查询、预约卡申请记录查询、银行卡废卡登记簿。

1.2 常用术语

预约卡:指根据客户事先申请或个性化要求进行预先制作而后向客户发放的银行卡片。

预制卡:是银行卡中心根据某段时间内某个卡种的需求量,申请并制出的成品卡片。

自动理财:是指客户在办理自动理财签约服务后,在满足签约的理财条件时,系统通过批处理

方式自动实现理财。

定存挂入银行卡:客户将本人名下同一证件种类及号码的整存整取、个人通知存款、定活两便

存单、大额存单等,单笔挂入银行卡子账户。

定存挂出银行卡:客户本人将卡内子账户挂出到本人名下的存单、定期存折单笔,挂出的存款

种类有“整存整取存款、个人通知存款、定活两便存款、大额存单等”。

子账户:银行卡内任一独立核算账户即为子账户。

2 卡片管理

2.1 银行卡换卡(20010)

2.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用于客户因银行卡损坏、卡片丢失、卡片升级等原因申请更换银行卡。本交易为预制卡的换卡,

即将客户手中的银行卡更换为柜员尾箱中的空白银行卡。换卡后,卡号必须更换为新卡的卡号。如

客户不想更换银行卡号,可使用【20021-预约卡换卡申请】交易做不换号换卡。

2.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提出申请。银行卡持卡人因业务需要向银行申请更换银行卡,并向银行出具持卡人身份证明

文件、原银行卡(未挂失)。

2.审核所需资料。柜员审核客户的提交物是否齐全,证件是否有效,并对持卡人进行身份识别。

3.打开【20010-银行卡换卡】交易,选择原银行卡读取方式进入交易;当卡片状态为正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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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取银行卡验证卡片信息,业务类型默认为“正常可读换卡”,换卡完成后原卡剪角作废后由原发

卡行处理;如原卡片损坏,不可读取时,可手工输入卡号进入交易进行更换,业务类型默认为“不

可读换卡”,换卡完成后原卡剪角作废后由原发卡行处理;当银行卡片状态为书面挂失时,进 18020

挂失后续处理选择挂失换卡,业务类型默认为“挂失换卡”;当卡片状态为“口头挂失”时,系统

报错后退出交易,柜员应先将口头挂失处理后方可申请换卡。

4.验证原卡密码:当银行卡的密码状态正常时,按要求验证原卡片密码;当银行卡卡片书面挂

失且密码也挂失时,不验证原卡片密码;当银行卡卡片未挂失,但是密码状态不正常时,系统报错。

5.新卡产品自动反显对应的卡种,若库内无对应卡种,新卡产品名称栏位为空,需点击【更换

产品】按钮选择其他卡种。

6.电子现金圈提。当业务类型为“正常可读换卡”,且原卡存在电子现金时,系统联动电子现

金圈提页面。当业务类型为“不可读换卡”、“挂失换卡”或原卡片中不存在电子现金时,该步骤

自动跳过。

7.验证新卡。系统提示刷新卡进行校验,当新卡为复合 IC 卡时,要求先刷磁条再读芯片。

8.新卡激活。新卡验证无误后,提示客户设置新卡密码,要求客户连续输入两次一致,且不为

简单密码时,提交系统处理。

磁条卡换 IC 卡不收取工本费,IC 卡换 IC 卡,开户时间在 2012 年 10 月 23 日之前免收开卡工

本费,其他情况则按照我行公示价格收取换卡工本费。

9.换卡完成,提交后生成无纸化凭证,推送柜外清,客户签字确认后,换卡完成,上传凭证。

2.1.3 注意事项

1.电子现金处理规则:当业务类型为“正常可读换卡”时,原卡片中的电子现金圈提旧卡活期

主账户,再返还到新卡活期主账户;当业务类型为“不可读换卡”时,如原卡片存在电子现金,系

统待清算周期结束后,将相应的金额返回到新卡活期账户内。如在清算周期内,新卡再次做损坏不

可读换卡,原卡片中的电子现金将直接返还到最新卡活期主账户内,且清算周期将重新计算。当业

务类型为“挂失换卡”时,如原卡片存在电子现金,视同丢失,电子现金余额在超过了 IC 卡有效期

加 180 天后转收益,电子现金中的余额不再返回给客户。如客户在挂失换卡后,找回原卡片,客户

可凭卡片正常做脱机消费;如客户要求取出原卡片中的电子现金,可以通过【21020-电子现金圈提】

交易进行现金或转账支取,若卡片不可读,需将卡片收回并联系总行零售银行部。

2.新卡密码设置必须符合密码复杂度要求,不能设置为系统定义的简单密码。如连续相同的 6

位数字、6 位顺序数字、6 位倒序数字、或与客户相关信息匹配度比较高的数字(身份证号、手机

号、出生日期中连续 6 位数字)等,请柜员对客户进行提示。

3.本交易采用页面流导航式操作,除“换卡开始”以外,其他每一步“提交”均会产生交易流

水,如在交易过程中因客户原因或系统原因导致交易中断异常退出,已经提交的步骤仍然产生流水,

需要客户进行确认。如异常退出导致凭证已生成但上传失败时,可通过【04510-柜员电子凭证维护】

将上传失败的凭证补传,再执行【04500-凭证重打】交易补打凭证后交由客户签字后补传。

4.本交易所领卡均为预制卡,卡号发生变化。

5.书面挂失的卡片才能允许办理挂失换卡(挂失换卡的情况直接在 18020 界面进行联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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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换卡前电子现金账户状态与换卡后电子现金账户状态保持一致。

7.当银行卡下挂存折,且新卡不允许带折时,自动显示收折步骤。(折未发状态不支持直接收

折)。可选择正常收折、强制收折两种方式,强制收折不验磁,但仍打印存折信息。

8.磁条卡换 IC 卡,新卡活期结算账户余额等于磁条卡活期结算账户账户余额,新卡电子现金账

户未激活。

9.磁条卡换 IC 卡不收取工本费,IC 卡换 IC 卡,开户时间在 2012 年 10 月 23 日之前收开卡工

本费,其他情况则按照我行公示价格收取换卡工本费。

10.原卡种的签约关系顺序继承到新卡。

2.2 预约卡换卡申请(20021)

2.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预约卡是指根据客户事先申请或个性化要求进行预先制作,而后向客户发放的银行卡片。目前

我行的预约卡换卡申请针对客户正常可读换卡,或因原卡损坏、丢失等需要更换新卡,要求换卡不

换号的预约卡换卡业务。申请完成后,客户需要等待行方制作卡片后,再到原申请网点领取卡片。

2.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提出申请:银行卡持卡人因业务需要向银行申请更换银行卡,并向银行出具持卡人身份证明

文件、原银行卡(未挂失)。

2.审核提交物:柜员审核客户的提交物是否齐全,证件是否有效,并对持卡人进行身份识别。

3.打开【20021-预约卡换卡申请】交易,选择银行卡卡号输入方式;当卡片状态正常、磁条卡

正常读取磁条信息,芯片卡芯片可读时,系统自动默认显示为“正常可读换卡”;当卡片状态正常,

但卡片消磁、芯片损坏,只可手工输入账号,系统自动默认显示为“不可读换卡”;当卡片丢失时,

需先做 18010 银行卡书面挂失,再使用【18020-挂失后续处理】选择【预约换卡】按钮,提交后

等待预约卡制作,待卡片制作成功后,再进入【20030-预约卡领取】领取卡片,读取身份证进入,

预约记录中业务类型显示为“挂失换卡”;当卡片状态为“口头挂失”时,系统报错后退出交易,

柜员应先将口头挂失处理后方可申请换卡。

4.输入老卡密码。当银行卡的密码状态正常时,按要求验证卡片密码;当银行卡卡片书面挂失

且密码也挂失时,不验证卡片密码;当银行卡卡片未挂失,但是密码状态不正常时,系统报错后退

出交易,柜员应先将密码状态处理正常后方可申请换卡。

5.选择新卡产品。新卡产品默认老卡对应的产品,磁条卡默认对应的 IC 卡产品,点击【更换产

品】按钮可选择卡片种类,银行卡和密码验证完成后,点击确定。

2.2.3 注意事项

1.业务类型为正常可读换卡时,原卡片可继续使用至新卡领取;业务类型为不可读换卡时,原

卡片剪角作废后由原发卡行处理。

2.预约卡申请成功,不允许撤销。

3.电子现金处理规则:当业务类型为“正常可读换卡”时,领卡时电子现金圈提至旧卡活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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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再返还到新卡活期主账户;当业务类型为“不可读换卡”时,如原卡片存在电子现金,不做

电子现金圈提,系统待清算周期结束后,将相应的金额返还到新卡活期主账户。如在清算周期内,

新卡再次做损坏不可读换卡,原卡片中的电子现金将直接返还到最新卡活期主账户,且清算周期将

重新计算。当业务类型为“挂失换卡”时,如原卡片存在电子现金,视同丢失,电子现金余额超过

IC 卡有效期加 180 天将转收益,电子现金中的余额不再返回给客户。如客户在挂失换卡后,找回原

卡片,客户可凭卡片正常做脱机消费;如客户要求取出原卡片中的电子现金,可以通过【21020-

电子现金圈提】交易进行现金或转账支取。

2.3 预约卡领取(20030)

2.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用于客户领取预约卡,即客户在做完【20021-预约换卡申请】后,银行完成制卡流程,并将预

约卡调配到指定网点后,柜员通知客户到柜台领取预约卡。

2.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预约卡制卡完成后,通过凭证调拨流程将预约卡调拨到原申请网点。原申请网点通知客户前

来领取银行卡。

2.客户到网点后,向柜员出示证件等提交物。柜员审核客户的提交物是否齐全,证件是否有效,

并对持卡人进行身份识别。

3.打开【20030-预约卡领取】交易,按系统提示输入客户证件;系统显示该客户名下可领取的

预约卡申请记录;如客户名下无预约卡申请记录则报错;柜员勾选要领取并且卡状态为“完成制卡”

的申请记录后,点击确认按钮后开始领卡流程。

4.领卡开始,验证原银行卡。

(1)当原申请银行卡类型为正常可读换卡时:判断原银行卡的状态,当卡片状态为正常时,

原银行卡未收回,要求读卡验证卡片,验证通过后,业务类型默认为“正常可读领卡”;如此时原

银行卡损坏无法验证,可手工输入卡号,业务类型默认为“不可读领卡”;如领卡时原卡丢失,先

执行【18010-挂失业务】将原银行卡进行挂失,再选择手工输入卡号领取。当卡片状态为“口头挂

失”时,系统报错后退出交易,柜员应先将口头挂失处理后方可申请领卡。

(2)当原申请银行卡类型为不可读换卡时,不验证原银行卡,业务类型默认为“不可读领卡”。

(3)当原申请银行卡类型为挂失换卡时,不验证原银行卡,业务类型默认为“挂失领卡”。

5.验证原银行卡密码。当原银行卡正常,且密码未挂失时,需要验证原银行卡密码;如果为损

坏换卡、挂失换卡,则不再验证密码。

6.电子现金圈提。当原银行卡在申请换卡时正常,且存在电子现金余额时,领卡时系统联动卡

内的电子现金圈提界面,圈提至旧卡活期主账户,再返还到新卡活期主账户。

7.新卡验证。系统提示刷新卡进行校验,当新卡为复合 IC 卡时,要求先刷磁条再读芯片,确认

无误后方可提交。

8.新卡激活。新卡验证无误后,提示客户设置新卡密码,要求客户连续输入两次一致,且不为

简单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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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领卡完成后,系统提示是否联动到电子现金充值交易,如选“是”,则直接打开【21010-

电子现金充值】交易,进行新卡充值;如选“否”,点击结束服务,客户签字后上传凭证即可。但

是在代理人办理模式下,银行卡为初始密码不能做电子现金充值交易,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修改

密码后才可进行相关业务。

2.3.3 注意事项

1.选择预约卡领卡时,该预约卡必须在柜员尾箱中,如不在柜员尾箱中,系统报错。

2.新卡密码设置必须符合密码复杂度要求,不能设置为系统定义的简单密码。

3.本交易采用页面流导航式操作,除“领卡开始”以外,其他每一步“提交”均会产生交易流

水,如在交易过程中因客户原因或系统原因导致交易中断异常退出,已经提交的步骤仍然产生流水,

需要客户进行确认。如异常退出导致凭证已生成但上传失败时,可通过【04510-柜员电子凭证维护】

将上传失败的凭证补传,再执行【04500-凭证重打】交易补打凭证后交由客户签字后补传。

4.如原卡申请换卡时正常,领卡之前丢失,原卡只能在预约网点做挂失。

5.预约卡领取后,该卡版本号已更新为新版本号,可通过“29010 银行卡信息查询”交易查询。

6.支持 IC 卡换 IC 卡、磁条卡换 IC 卡。

7.挂失领卡不能进 18020 挂失后续处理,系统不支持。

2.4 银行卡账户验证解锁(20070)

2.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用于对账户验证状态为锁定的卡进行解锁操作。客户使用银联在线支付时,需要对银联卡进行

实名验证,客户需要输入卡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支付密码、预留手机号码等信息,如

输入错误,系统会记录错误次数;当错误次数达到规定的次数时,“账户验证状态”显示为锁定。

客户需要持银行卡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到发卡行进行解锁。

2.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客户提出申请。客户发现银行卡被锁定时,到银行申请进行账户验证状态解锁。

2.审核所需资料。柜员审核客户的提交物(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进入本交易。

3.验证卡片。根据系统提示先刷卡进行验证,无误后要求客户输入卡密码,手机号码为客户预

留手机号。(如预留手机号已更换,请先进入【00010-个人客户信息维护】交易进行维护联系信息。)

提交后,推送柜外清客户签字确认,上传凭证完成业务。

2.4.3 注意事项

1.本交易必须读卡验证,卡片状态不正常时,不能进行操作。

2.本业务需要验证客户身份,由客户本人办理,不能代理。

3.手机号码需手工输入且需为核心预留手机号,否则提示报错,如遇此种情况,可直接修改手

机号码再进行解锁。

2.5 银行卡/存折吞没领取(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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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用于银行卡/存折在自助设备上吞没后进行登记,同时支持对吞没记录进行查询、领取、转废卡

等功能。

2.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查询

通过菜单栏打开此交易,支持按机构、按卡号、按证件查询卡或折的吞没状态,按机构查询时,

可输入机构名称、业务状态、登记起日、登记止日进行吞没记录查询;按卡号查询时,支持手工输

入卡号或通过机具读取卡号进行查询;按证件查询时,支持输入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查询;输入查

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显示出符合条件的记录。

2.吞没登记

在交易主界面上点击“吞没登记”按钮后,柜员可选择读取芯片、手工输入等方式录入银行卡

号;获取卡号后,显示吞没登记界面。当判断卡号非本行账户时,凭证印刷号、账户名称、产品名

称、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开户银行、吞没设备编号、吞没日期、备注等信息均由柜员手工输入,

吞没设备编号、吞没日期为必输项。当判断卡号为本行账户时,凭证印刷号、账户名称、产品名称、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开户银行根据账号反显,不可修改;吞没设备编号为必输项,由柜员手工输

入;吞没日期默认为当前营业日期,可修改为小于当前营业日期的日期。

3.吞没领取

在主界面中,勾选“已登记未领取”的记录后,点击“吞没领取”后显示领取界面,柜员可选

择读取卡片或手工输入账号,如果是本行卡需要输入密码,如果是外行卡或者忘记密码的情况,不

输密码,需要验证领取人信息,账户验证无误后提交生成无纸化凭证,客户签字确认。

4.转废卡

在主界面中,勾选一条或多条“已登记未领取”的记录后点击“转废卡”。

5.吞没修改

非对客交易,本行卡只能修改“吞没设备编号”和“吞没日期”,外行卡可修改除卡号外的信

息。

6.吞没删除

在交易主界面,勾选“已登记未领取”状态的记录后点击删除按钮,用于对 登记错误的

记录进行删除。

2.5.3 注意事项

1.吞没登记支持本行卡、他行卡,且不校验卡的状态。

2.已吞没登记的卡,客户可正常通过挂失流程后进行挂失换卡或挂失销户。

3.已吞没登记的卡,在客户未领取前,除挂失以外,不能操作其他需要验证介质的交易。卡片

状态是正常、挂失的卡允许领取,卡片状态换卡注销或销户注销的卡不能领取。

4.外行卡吞没领取时,客户提供的相关卡证明文件交事后监督保管,并拍摄在证据链中,作为

附件随凭证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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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吞没卡登记日起 20 个工作日,如无人认领,机构剪角作废,将吞没卡转成废卡。

2.6 预制卡申请(20410)

2.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该交易用于根据网点某段时间内相关卡产品的需求量,申请成品卡片。交易支持查询和新增申

请。

2.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根据所需要的的银行卡产品和银行卡数量,启动“20410 预制卡申请”交易,机构默认宁波东

海银行零售银行部(831003001),选择功能号新增申请,选择对应的产品名称,输入制卡总张数,

确认无误后提交触发授权。交易成功生成预制卡申请凭证,点击提交上传无纸化平台。

2.6.3 注意事项

1.一次最多可申请 5000 张,可申请多次,一天最多可申请 50000 张。

2.复合 IC 卡的版本号:01。

3 电子现金业务

3.1 电子现金充值(21010)

3.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电子现金充值功能包含转账充值(指定账户圈存、非指定账户圈存)和现金充值。

3.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读取 IC 卡进入充值界面,交易类别选择现金,输入充值金额,点击提交,推送确认信息

至柜外清,客户点击确认后,提示交易完成,点击确定继续读卡(此处读卡为现金写入 IC 卡),读

卡完成提示写卡成功。写卡成功后,第三次读卡,此处读卡为读取 IC 卡余额,此处读卡可以拔卡,

拔卡后余额读取不成功,电子现金充值凭证不会打印电子现金余额。

2.转账充值:包括指定账户圈存与非指定账户圈存,交易类别选择转账,输入充值金额,转出

账户默认为本卡即指定账户圈存,转出账户为其他卡或存折即非指定账户圈存,验证转出账户,输

入转出账户密码,推送柜外清客户确认信息,读取充值的卡,写卡成功后,再次读取卡余额(此处

可以拔卡),拔卡后余额读取不成功,电子现金充值凭证不会打印电子现金余额。

3.1.3 注意事项

1.当卡状态为“口头挂失”、“书面挂失”、“注销”、“待领”、“待制卡”、“已申请”、

“吞没”、“失效”及电子现金账户状态为“已锁定”、“已圈提”等非正常状态时,不能进行充

值。

2.充值金额和电子现金余额不能大于单笔充值限额和电子现金余额上限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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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写卡失败,系统自动发起冲正业务。

4.不能对柜员本人名下银行卡进行充值。

5.非指定账户圈存,转出账户可以是本行芯片卡、磁条卡或者活期存折。

6.非本行芯片卡、磁条卡、活期存折不能进行此交易。

3.2 电子现金圈提(21020)

3.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电子现金圈提是指将电子现金账户中的资金转入主账户。

3.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柜员读 IC 卡进入交易,界面反显电子现金账户余额,输入圈提的金额,点击提交,推送柜外清

确认信息,读取卡片写入 IC 卡,写卡成功后,再次读取卡余额,生成电子现金提取凭证,点击结束

服务后,客户签字确认,上传凭证。

3.2.3 注意事项

1.当卡状态为“口头挂失”、“书面挂失”、“注销”、“待领”、“待制卡”、“已申请”、

“吞没”、“失效”等非正常状态时,不能进行圈提。

2.已挂失且做后续处理(挂失销户或挂失换卡)的卡片,客户找回后,可做电子现金的圈提;

如芯片不可读,需将卡片收回后联系总行零售银行部。

3.不能办理柜员本人名下银行卡业务。

4.磁条卡不能进行此交易。

3.3 电子现金限额维护(21110)

3.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维护客户 IC 卡电子现金的单笔交易限额和余额上限。

3.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客户递交 IC 卡和身份证件,柜员读取 IC 卡进入交易界面。

2.若要修改余额上限,维护类型选择余额上限;若要修改单笔交易限额,维护类型选择交易限

额。

3.点击提交按钮,推送确认信息至柜外清,客户确认后交易完成。

3.3.3 注意事项

1、当卡状态为“口头挂失”、“书面挂失”、“注销”、“待领”、“待制卡”、“已申请”、

“吞没”、“失效”等非正常状态时,不能进行限额维护。

2、非本行芯片卡不能进行此交易。

3、余额上限和单笔交易限额默认值均为 1000 元。

4、换新卡后,新卡的余额上限和单笔交易限额将自动恢复为原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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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修改余额上限时,上限值不能小于芯片内的电子现金余额。

3.4 金融应用锁定解锁(21120)

3.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对客户 IC 卡电子现金的金融应用功能进行锁定和解锁。

3.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客户递交 IC 卡和身份证件,柜员读取 IC 卡进入交易界面。

2.当卡片未锁定时,可进行锁定操作。业务类型默认选中锁定,可直接点击提交按钮进行锁定

操作。

3.当卡片是锁定状态时,可进行解锁操作。业务类型默认选中解锁,需客户输入账户密码,密

码验证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解锁操作。

3.4.3 注意事项

1.当卡状态为“口头挂失”、“书面挂失”、“注销”、“待领”、“待制卡”、“已申请”、

“吞没”、“失效”等非正常状态时,不能进行解锁操作,但能进行锁定操作。

2.非本行芯片卡、磁条卡不能进行此交易。

3.IC 卡应用锁定后,19000 可以查询事故。

4.IC 卡锁定后,以芯片发起的任何联机交易(柜面交易、POS 消费、ATM 交易)将会被阻拦。

3.5 电子现金错账调整(21130)

3.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因冲正失败、写卡失败等异常情况,而对 IC 卡芯片内电子现金余额或系统内电子现

金余额进行调整。该交易权限仅限总行运行中心。

3.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调整芯片金额

电子现金圈存成功,柜员手动发起冲正,冲正时写卡失败,可选择调整芯片余额。

柜员读取 IC 卡进入该交易界面,业务类型选择“调芯片金额”,输入原交易日期、原交易流水

号和原交易金额(可通过 21910-电子现金账务查询交易查询),点击提交按钮,授权通过后交易

完成。

2.调整系统金额

(1)当客户使用 IC 卡脱机消费时,消费成功,但核心扣款失败;或者电子现金充值时,核心

记账成功,但写卡失败,当天没发现,次日已无法使用【08210-当日错账冲正】交易冲正。这些情

况下,可直接调减系统中金额。

(2)主要用于圈存成功后冲正该圈存交易时,写卡失败,此时无法再次进行冲正,需从主账

户将未写入电子现金的金额调整到核心电子现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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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电子现金账务查询(21910)

3.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 IC 卡的电子现金账户的查询,包括系统内记录的交易明细查询,芯片记录的交易明

细查询、充值\\圈提记录查询,电子现金余额查询。

3.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根据需要读卡进入或者手工输入账号进入交易。

2.柜员根据需要选择查询系统交易明细、芯片交易明细、充值/圈提明细,读卡进入交易查询系

统交易明细需要输入银行卡密码。

3.可根据需要对各交易明细进行打印。

3.6.3 注意事项

1.查询类型:1-系统交易明细 2-芯片交易明细 3-充值/圈提明细。

2.当读取方式为手工输入时只有 1-系统交易明细。

3.读芯片时,可选择 1-系统交易明细 2-芯片交易明细 3-充值/圈提明细。

4 银行卡信息查询

4.1 银行卡信息查询(29010)

4.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因客户申请或行内业务需要查询银行卡的信息,包括银行卡的基本信息、补充信息、

账户信息、电子现金。

4.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客户申请进行查询时,需要提供银行卡,验卡、验密无误后方可进行查询;如行内因业务需

要查询时,可手工输入账号,授权后进行查询,不验密码。

2.刷卡或手工输入卡号后,显示银行卡信息,分别可以查到基本信息、补充信息、账户信息、

电子现金(银行卡为 IC 卡时显示)。

4.1.3 注意事项

1.当银行卡为口头挂失、书面凭证挂失状态时,刷卡或读取芯片时,系统提示“卡片已经挂失

x 天”后拒绝交易;柜员可手工输入卡号,授权后进行查询。

2.当银行卡卡片状态正常,密码状态为挂失、初始密码时,刷卡后,系统报错,拒绝交易。

4.2 预约卡申请记录查询(29020)

4.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该交易主要功能,查询预约卡的申请记录,支持按机构、按客户、按卡号、按申请编号进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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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为非对客交易。

4.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打开交易后,显示按机构查询、按客户查询、按卡号查询、按申请编号查询。

2.在查询结果页面,点击某条记录后,点击“查看明细”按钮后,打开界面。

4.2.3 注意事项

该交易只支持查询本机构的预约记录,上级机构可以查询下级机构的预约记录。机构查询仅支

持 T+1 日查询,其他查询支持当日查询。

4.3 银行卡废卡登记簿(29520)

4.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柜员名下作废的银行卡信息。

4.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机构名称”:默认为当前机构,提供下拉框选择;总行可以查询各机构登记簿信息。

2.输入废卡来源、经办柜员、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点击查询,系统反显柜员名下所有废卡。

4.3.3 注意事项

1.吞没卡转废卡会生成转废卡明细信息。

2.作废卡当日自动生成废卡明细信息。

第五部分 贷款业务

1 贷款业务总体介绍

1.1 总体介绍

贷款业务主要包含以下业务模块:

贷款发放/收回:贷款发放 30010、快捷放款 30012、贷款批量发放 30013、保函开立 30020、

票据直贴 30030、受托支付管理 30110、贷款偿还 30610、单笔贷款偿还 30620、保函后续处理

30630、贷款批量还款 30650、委贷豁免 30660。

贷款信息维护:贷款信息维护 31010、贷款分期还款计划表维护 31020、等额类贷款计划维护

31022、贷款基金/保证金账户维护 31030、贷款种类变更 31040。

贷款管理:贷款利息调整 32010、贷款账户转移 32020、贷款期限调整 32030、不良贷款管理

32040、贷款批量核销 32041、批量形态调整 32042、贷款签约管理 32050、贷款转让 32060、

批量资产转让 32061、贷款证明业务 32710。

抵质押品管理:抵质押品管理 33010、抵质押品转移 33020、抵质押品登记簿 33110。

贴现业务:系统内转贴现 34010、系统外转出贴现买断式 34020、系统外转出贴现-回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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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0、系统外贴现转入 34040、贴现票据划回 34050、转贴现受理机构维护 34120、贴现业务查

询 34910、贴现业务历史查询 34920。

合同管理:贷款合同历史查询 35910、贷款合同管理 35010。

贷款查询:贷款 360 查询 39010、等额类贷款还款计划试算 39020、贷款本息偿还试算 39030、

机构贷款明细查询 39040、贷款业务信息变更查询 39050、贷款账号转移查询 39060、资产转让查

询 39070、贷款减免查询 39080、贷款减免客户回单打印 39090、贷款利率查询 39110、机构贷

款历史明细查询 39610、贷款账户开销户登记簿 39620、贸易融资产品查询 39630、特殊贷款查询

39640、贷款历史明细查询 39650。

1.2 常用术语

贷款人:是指在贷款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由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银行处借

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自营贷款:系指本行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本行承担,并由本行收

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本行(即受托人)根据

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本行(受

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5 年以下(含 5 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 5 年(不含 5 年)以上的贷款。

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

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

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

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非应计贷款(含垫款及透支等,下同)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贷款:

1.本金逾期超过 90 天;

2.应收未收利息逾期超过 90 天;

3.贷款虽未到期或逾期未超过 90 天,但经人工认定生产经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等。

贷款核销:即核销贷款损失,是指贷款按照规定的核销范围、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报批后,予

以注销转入表外核算。

贷款形态调整:是指当贷款账户现有条件满足会计核算规定中新的形态定义时,贷款账户从当

前形态调整为新形态的处理。贷款形态调整可以通过手工(人工认定)或系统自动(按期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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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方式实现。

贷款账户转移:是指贷款账户开户机构的变更处理。当贷款账户从原机构转入新机构时,账户

的账务信息与非账务信息均保持不变。

贷款冲正:是指贷款当日发生错账交易时,对该交易进行“完全反向”的处理(账务用红字记

账,并恢复账户数据)以实现对错账的更正。冲正后贷款账户完全恢复成错账发生前的状态。

贷款自动扣款:是指客户委托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在贷款的还款日用客户的存款账户自

动偿还贷款的处理。

应收利息:正常本金产生的欠息以及逾期本金产生的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逾期本金产生的欠息。

催收应收利息:贷款转非应计后,原应收利息和逾期利息转为催收应收利息。

催收利息:贷款转非应计时由表内欠息转到表外的利息(原催收应收利息),以及贷款转非应

计后非应计本金产生的利息(催收利息)。

复息:应收利息产生的复息+逾期利息产生的复息+催收应收利息产生的复息+催收贷款利息产

生的复息。

本期复利:欠息在本期产生的利息。

本期利息:一般贷款是从上个结息日到当前的利息;等额还款方式贷款的当期利息显示的是从

上个结息日到下个结息日的利息;利随本清贷款是从放款日到当前的利息。

1.3 贷款业务处理模式-直连模式

直连模式指核心系统接收信贷系统发送的贷款业务信息后,前台柜员执行【贷款发放 30010】

交易(非抵质押类贷款)完成贷款的发放;抵质押类贷款发放时,柜员需依次执行【抵质押品管理

33010】交易中的“入库”功能、【贷款发放 30010】交易完成贷款的发放。

2 业务规则及栏位说明

2.1 还款方式

01 期初付息(手续费),到期还本。

02 期末本息一次付清:用于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03 按固定周期付息,到期还本:定日结息,到期还本。短期、中长期贷款使用。

04 按固定周期付息,按计划表还本:适用于还款计划多变的贷款。由信贷系统向核心系统发送

还款计划表。

13 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多用于对

私按揭贷款,部分对公贷款根据需要也可采用此方式。

14 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

该月所产生的利息,多用于对私按揭贷款,部分对公贷款根据需要也可采用此方式,利息计算同等

额本息还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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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结息方式

1.定月定日周期结息:每月/每季/每年 21 日结息扣款,系统指定 21 日结息(结息周期 1-12

个月,不能为“5”)。

结息周期为 1,每月 21 日结息;

结息周期为 2,偶数月 21 日结息;

结息周期为 3, 3/6/9/12 月 21 日结息;

结息周期为 4, 4/8/12 月 21 日结息;

结息周期为 6,6/12 月 21 日结息;

结息周期 7-12,为该月 21 日结息,如 9 就为每年 9 月 21 日结息。

本行贷款结息周期一般选择“1”或“3”。

2.贷放日结息:贷款首次放款日开始,每间隔一个结息周期即为结息日。如该月无该放款日期

时,该月最后一天为结息日。如 1 月 31 日放款,则结息日依次为 2 月 28 日,3 月 31 日,4 月 30

日等。

3.定日结息:可以指定任意结息日(1-31 日)。从贷款首次放款日后的首个结息日开始,每间

隔一个结息周期即为结息日。

2.3 结息日(与结息方式相关)

1.结息方式为 1 定月定日周期结息时,系统默认为 21 日,即每月或每季 21 日为结息日。

2.结息方式为 2 贷放日结息时,系统默认为贷款发放日。

3.结息方式为 3 定日结息时,需输入指定的日期,数值在 1-31 之间。

2.4 正常利率依据方式

00 议价:借款合同约定利率。

01 牌告利率: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

03 按期限:按放款时输入的放款日和到期日,系统自动对应相应期限的基准利率。

99 不计息:不计利息

2.5 利率加减符号和利率加减码

+ 、- 、* ,利率加减码与利率依据方式组合确定利率。

加、减符号是利率依据方式确定的利率加上或减去利率加减码后即为该贷款的利率,例如 1 年

期贷款基准利率为 6%,利率加减符号为“+”,利率加减码为“3”,贷款利率为 9%;乘号是在

利率依据方式确定的利率基础上按照比例确定利率,例如: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 6%,利率加减

符号为“*”,利率加减码为“1.5”,贷款利率为 9%。

2.6 逾期利率依据方式

00 议价:借款合同约定利率。

01 牌告利率: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

02 依据正常利率浮动:先取贷款正常利率并结合逾期利率加减符号和逾期利率加减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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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按期限:按放款时输入的放款日期和到期日期,系统自动对应相应期限的基准利率。

99 不计息:不计利息

2.7 计息方式

本行统一定为 365/360,计息区间内计息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贷款日利率按“年利率/360”

折算。

2.8 还本周期(与还款方式相关)

还款方式为 13 和 14 时必须输入,如按月还本则输入 1,按季还本则输入 3。

2.10 贷款资金来源

01.信贷资金 02.委贷基金 03.代理资金

2.9 结息周期(与还款方式相关)

还款方式为 03、04、13、14 时必须输入,如按月收息则输入 1,按季收息则输入 3。

2.10 标志设置

自动扣本标志、自动扣息标志、拖欠扣款标志:默认设置为 Y。

3 贷款发放/收回

3.1 贷款发放(30010)

3.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处理一般贷款(个人、对公)、委托贷款、贸易融资(保理)类贷款等贷款业务的

发放。

3.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信贷管理系统建立贷款合同,发送借据和受托支付明细,出具放款通知书。经办柜员审核借

据填制内容是否正确、清晰、审批人签字、借款人签章是否齐全;借据联次套写、放款通知书要素

是否一致。

2.抵质押贷款放款前必须先进行抵质押物的账务处理(详见抵质押品管理)。

3.经办柜员进入【30010 贷款发放】交易,输入贷款借据号后,进入贷款发放界面。

4.从贷款发放到受托支付采用导航式操作,根据具体贷款种类,显示相应功能界面。页面流依

次为:贷款发放、打印还款计划(仅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的贷款有此页面流)、

受托支付。

(1)贷款发放

经办柜员通过【30010 贷款发放】交易输入借据号,核对系统自动反显的基本信息、还款信息、

补充信息、委托方信息(仅委托贷款业务有此标签页)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放款。系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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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子贷款发放记账凭证电子凭证,并触发证据链采集。

会计分录:

借:XX 贷款

贷:2012 单位活期存款

或贷:2017 个人活期存款

(2)打印还款计划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的贷款,放款完成后,自动进入打印还款计划界面。

经办柜员下翻页完成后可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还款计划交予客户。如未打印成功,可单独执

行【39010 贷款 360 查询】的“分期明细”中执行打印。

注:“按固定周期付息,按计划表还本”的对公贷款放款成功后信贷管理系统再推送还款计划

表。对公贷款还款计划表【打印】可在【39010 贷款 360 查询】的“分期明细”中执行打印。

(3)受托支付

受托支付页面流,经办柜员根据信贷提供的受托支付审批单,进行款项支付,交易完成后,生

成受托支付记账凭证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受托支付委托书、其他)。

受托支付被退汇时会在任务中心形成待处理任务。需通过【44330 待办业务处理】交易维护至

客户账,系统自动圈存,信贷修改,由信贷重发受托明细,前台根据重新出具的受托支付委托书,使

用 30110 交易再次受托支付)

3.1.3 注意事项

1.执行【30010 贷款发放】交易时,贷款发放实现了页面流场景,放款后直接联动【30110 受

托支付管理】,如在放款页面流中退出或终止,可重新输入借据号进入未完成交易界面,也可直接

进入【30110 受托支付管理】执行未完成交易。

2.贷款发放错误冲正。柜员可以执行【08210 当日错账冲正】将其冲回(已完成受托支付的贷

款业务不建议冲正)。若已隔日,通过【08220 隔日错账调整】冲正。客户经理在信贷系统中做撤

销发送核心,在信贷系统中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再发送核心放款。

3.2 快捷放款(30012)

3.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自助放款类不需信贷提供借款借据的业务归结到 30012 快捷放款实现。

3.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该交易根据合同中约定放款账号来识别交易,刷卡确认系统回显的“账户名称,与放款申请人

姓名一致。输入到期日期和放款金额,其余内容均反显,柜员进行核对后进行提交。

3.3 贷款批量发放(30013)

3.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主要用于部分个贷产品的批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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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根据系统下载模板,填入借据号、流程合同号、客户编号、到期日期,选择文件后点击开始上

传进行提交即可。

3.4 保函开立(30020)

3.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保函是指我行作为担保人,应被担保人的申请,以保函书面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被担保人

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时,由我行代其履行偿付责任的法律行为。

(30020 保函开立)交易用于保函的发放。

2.向我行申请办理保函业务的客户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保函业务必

须在我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并按合同约定存入相应比例的保证金,当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未达到

合同要求的保证金比例时,无法开立保函。

3.审核放款通知书与界面反显要素是否一致。

4.保函业务收费由客户经理通过信贷系统设定,做【30020 保函开立】时系统自动收取,无需

单独启用【01500 银行综合收费】交易,收费凭证无需客户签章。

5.贸易项下的保函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含),工程项下的保函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含)。

会计分录:

保函开立:

收:90330501 开出保函/备用信用证应付款

收取手续费方式:

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2017 个人活期存款

贷:60210514 担保业务收入

3.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保证金入账或抵(质)押物权利证明入库等操作后,前台人员收到信贷部门提供的纸质放款

通知书,通过【30020 保函开立】交易开立保函。

2.经办柜员进入【30020 保函开立】交易,输入贷款借据号后,进入保函开立交易界面。经办

柜员核对系统自动反显的基本信息、保证金信息、收费信息无误后,输入保函编号、保函赔付扣款

账号,点击提交,生成“出具保函表外记账凭证”、“贷款收费记账凭证”(打印通用凭证,无需

客户签章验印)。

3.5 票据直贴(30030)

3.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该交易是用于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

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我行的票据行为,是我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3.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第1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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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借款借据后进入该交易,核对基本信息、付息信息、票据其他信息,所有内容均为信贷部

门推送且不可修改。柜员需核对无误后提交。

会计分录:

贴现:

借:13010501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面面值

贷:20120500 客户账

贷:1301050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调整

收:90040501 银行承兑汇票

计提日:

借:13010501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调整

贷:60114501 贴现利息收入

贴现票据发出托收:

付:90040501 银行承兑汇票

收:90420501 发出委托收款

贴现到期日:

借:10030000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13010501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面面值

付:90420501 发出委托收款

贴现到期,因贴现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不能按时收回款项:

借:13740500 垫款—贴现垫款

贷:13010501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面面值

计提日计提应收垫款利息:

借:11323001 应收贴现垫款利息

贷:60115001 贴现垫款利息收入

贴现垫款本息收回:

借:20120500 单位活期存款—XX 客户

贷:13740500 贴现垫款—XX 客户

贷:11323001 应收贴现垫款利息

贷:60115001 贴现垫款利息收入

贴现垫款欠息逾期 90 天以上的,应红字冲销原确认的利息收入,并计表外应收未收账:

借:11323001 应收贴现垫款利息(红字)

贷:60115001 贴现垫款利息收入(红字)

收:90103000 应收未收垫款利息

3.6 受托支付管理(30110)

3.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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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1.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

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2.本交易支持收款人账户为行内或行外账户。

3.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信贷系统向核心发送借据和受托支付明细,在贷款发放后,系统自动转至受托支付页面流。

2、如放款时受托支付页面流未完成,经办柜员可单独执行【30110 受托支付管理】交易,查

询类型可按借据号查询、按机构查询、按合同查询,输入查询要素,反显受托支付明细。

3.查询

(1)按借据号查询时,输入贷款借据号,列表显示该借据号下关联的所有受托支付明细。

(2)按机构查询时,输入受托支付起日和处理状态,列表显示指定日期和处理状态下的所有

受托支付明细。

(3)按合同查询时,输入合同编号和处理状态,列表显示该合同编号在指定处理状态下的所

有受托支付明细。

(4)查询出结果后,勾选明细列表,点击查看详细,可展示详细信息。

4.付款

(1)前台柜员根据信贷出具的受托支付审批单,确认界面信息与支付审批单要素一致后,点

击提交完成交易,生成受托支付记账凭证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

(2)受托支付收款人为行外大小额时,30110 交易付款完成后发生退款时的处理流程:受托

支付被退汇时会在任务中心形成待处理任务。需通过【44330 待办业务处理】交易维护至客户账,

系统自动圈存,信贷修改,由信贷重发受托明细,前台根据重新出具的受托支付委托书,使用本交

易再次进行受托支付)。

3.7 贷款偿还(30610)

3.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对公贷款、个人贷款在柜面办理贷款还款,仅提供还款账号或证件信息时,柜员可通过此交易

查询到该还款账号或该客户名下本机构存在的所有未结清的贷款,并根据客户要求选择需偿还的贷

款进行还款。

3.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经办柜员执行【30610 贷款偿还】交易,若要查询某个还款账号下的所有贷款,则需选择“按

还款账号查询”;若要查询某客户名下所有贷款,则需选择“按客户证件查询”。

2.经办柜员根据客户需求,通过点击列表下方的“查看详细”、“单笔还款”、“批量结清”

进行业务操作,其中“查看详细”功能联动至【39010 贷款 360 查询】交易查询贷款详细信息;“单

笔偿还”功能联动至单笔贷款偿还进行还款;“批量结清”功能主要用于早期银承垫款等需批量还

款业务,其他一般贷款不建议使用此交易,未到期贷款不可通过此交易做批量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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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注意事项

1.按还款账号查询时,支持批量结清;按客户证件查询,不支持批量结清。

2.此交易不支持现金还款。

3.批量结清为两笔以上贷款的操作处理。

3.8 单笔贷款偿还(30620)

3.8.1 业务说明及规则

该交易用于柜面偿还单笔贷款。

3.8.2 操作流程及说明

经办柜员执行【30620 单笔贷款偿还】交易,输入贷款账号或借据号,进入还款界面。根据客

户需求选择“放款结清”、“当期偿还”、“提前还本”功能对贷款进行偿还。

1.非按揭贷款

非按揭贷款还款界面中,反显贷款币种、余额和贷款状态等基本信息。拖欠本息和本期本息分

开展示。

(1)放款结清

点击“放款结清”按钮,展示放款结清界面,偿还全部本息。交易完成后,生成贷款还款记账

凭证电子凭证,。选择“凭证打印”按钮,使用通用凭证,打印出贷款还款计息单交于客户。

(2)当期偿还

点击“当期偿还”按钮,展示当期偿还界面,根据客户需求偿还部分本金或利息。交易完成后,

生成贷款还款记账凭证电子凭证。选择“凭证打印”按钮,使用通用凭证,打印出贷款还款计息单

交于客户。

(3)提前还本

点击“提前还本”按钮,展示提前还本界面,根据客户需求提前偿还部分本金。交易完成后,

生成贷款还款记账凭证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

2.按揭贷款

按揭贷款还款界面中,反显贷款币种、余额和贷款状态等基本信息,并以还款计划表形式展示

本金、利息。

(1)放款结清

点击“放款结清”按钮,反显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金额,选择现金或转账对贷款进行全部偿还。

交易完成后,生成贷款还款记账凭证电子凭证,选择“凭证打印”按钮,使用通用凭证,打印出贷

款还款计息单交于客户。

(2)当期偿还

点击“当期偿还”按钮,业务类型下方展示当期偿还界面,可选择不同的偿还方式。

①按期数偿还

选择“按期数偿还”后,根据客户需求,从还款计划表中勾选要归还的期次(只能从上往下按

顺序还款不能跨期还),偿还金额自动反显。交易完成后,生成贷款还款记账凭证电子凭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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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打印”按钮,使用通用凭证,打印出贷款还款计息单交于客户。

②按金额偿还

选择“按金额偿还”后,根据客户需求录入偿还本金和偿还利息进行还款。交易完成后,生成

贷款还款记账凭证电子凭证。选择“凭证打印”按钮,使用通用凭证,打印出贷款还款计息单交于

客户。

(3)提前还本

点击“提前还本”按钮,展示提前还本界面,提前还本类型可选择【1-期数不变,每期还款额

重算】或【2-期数重算,每期还款额不变】,录入提前还本金额进行偿还。交易完成后,生成贷款

还款记账凭证电子凭证。

会计分录:

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或借:2017 个人活期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XX 贷款

贷:6011 贷款利息收入

3.注意事项

(1)客户办理提前还本时,申请归还的本金金额应小于该笔贷款当前余额。若客户申请归还

的本金金额等于该笔贷款余额,系统会提示对该笔贷款执行“放款结清”操作。

(2)存在欠本或欠息的贷款,需选择“当期偿还”,偿还所有欠款,才能执行“提前还本”。

(3)按揭贷款选择“当期偿还”时,可归还拖欠期本息金额与当期本息金额;非按揭贷款只

有在结息日、到期日或贷款存在拖欠时,才能够执行“当期偿还”操作。

(4)按揭贷款“当期偿还”按期数还款时,只能从上往下按顺序勾选不能跨期勾选,系统默

认从最早一期开始还款。

(5)个人贷款提前归还本金或本息需要信贷部门出具提前还款通知书。

(6)目前还款交易涉及客户回单的需选择电子凭证中的“凭证打印”按钮,使用通用凭证,

打印出贷款还款计息单交于客户。

(7)未到期贷款结清时转账支票、贷款还款凭证票面金额需填写本金合计。

(8)根据贷款还款种类谨慎选择“摘要代码”栏位内容。

(9)还款顺序:非应计贷款为“先本后息”;应计贷款为“先息后本”。

3.8.3 注意事项

1.对于按揭贷款拖欠多期本息的,系统不是完全按照产生的时间顺序,而是根据上面的原则先

确定是本金和利息的扣款顺序,然后在本金(或利息)里面再按照产生的时间顺序进行扣款。

2.还款时按照拖欠时间顺序先早后晚进行扣款。遇同一日期按照利息类别进行扣款。

非应计贷款时:催收应收利息复息→催收贷款利息复息→催收贷款利息→催收应收利息。

应计贷款时:逾期利息复息→应收利息复息→逾期利息→应收利息。

3.9 保函后续处理(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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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保函解除

办理保函解除时,前台人员应审核客户经理提供的解除通知进行保函解除。

(1)采用保证金方式开立保函的,保函解除时,系统自动对保证金账户进行解圈存,同时销

记保函表外账。采用抵质押方式开立保函的,需确认抵质押物是否出库。

(2)核对信贷部门出具的保函解除相关审批文件内容是否正确、规范,审批签章是否齐全。

(3)保函解除后保函状态为结清。

(4)收回客户开立保函时我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2.保函赔付

(1)如申请人未按要求履行保函协议,则受益人提出保函赔付,扣除申请人保函保证金及结

算账户金额,不足部分作垫款处理。

(2)核对信贷部门出具的保函赔付相关审批文件内容是否正确、规范,审批签章是否齐全。

(3)保函赔付后保函状态为结清。

3.9.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保函解除

(1)前台人员收到客户经理提交的保函解除相关审批文件,审核无误后,执行【30630 保函

后续处理】交易,选择【保函解除】功能解除保函,交易完成后,生成保函解除记账凭证,保证金

为活期保证金时,系统同时生成保函保证金划转记账凭证;合同项下关联抵质押品时,系统同时生

成抵质押品付出表外记账凭证。

会计分录:

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保函申请人)

借:13742001 保函/备用信用证垫款

贷:2012 单位活期存款(受益人)

付:90330501 开出保函/备用信用证应付款

(2)如保证金为活期保证金,解除时自动划转到申请人结算账户,但需手工销户。如保证金

为定期保证金,需通过【11230 单位保证金支取】模块手工转入结算账户。

会计分录:

借:20022505 保函活期差额保证金

借:2012 单位活期存款

借:13742001 保函/备用信用证垫款

贷:2012 单位活期存款

付:90330501 开出保函/备用信用证应付款

2.保函赔付

前台柜员收到信贷部门出具的保函赔付相关审批文件,审核无误后,执行【30630 保函后续处

理】交易,业务类型选择【保函赔付】,输入入账账号后,提交完成交易,打印保函赔付记账凭证;

合同项下关联抵质押品时,系统同时生成抵质押品付出表外记账凭证(赔付不足生成垫款时不联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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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出库)。

(1)客户在本行开立保函保证金账户的,如保证金与结算户余额总和足以进行保函赔付,前

台柜员根据客户经理提供的相关通知,执行保函赔付。

(2)受益人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在【入账账号】栏位录入受益人在本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账号;受益人未在本行开户的,在【入账账号】栏位录入本行内部户账号(22410599 其他应付款),

随后以电汇方式向受益人划转赔付款项。

(3)保证金可为活期保证金账号,也可为定期保证金账号。保函赔付时,系统会自动先扣划

全部保证金资金,再扣划保函申请人结算账户资金。

(4)保函赔付后,该笔保函业务从正常状态改为结清状态,系统自动销记保函表外账。

(5)保函垫款:如果委托人保证金账户和结算账户资金总和不足支付时,系统在保函赔付时

自动产生垫款账号。垫款金额=保函金额-保证金账户金额-结算账户余额,垫款账号状态为逾期

状态。

3.9.3 注意事项

1.保函解除只能全部解除,不能部分解除。

2.有关联抵质押品的保函解除时,需核对抵质押品是否出库,如未出库保函解除后需根据信贷

部门出具的相关通知,方可执行出库操作(详见抵质押品管理流程)。

3.保函发生赔付时,用于赔付的理赔款项只能采取转账方式支付,不支持现金方式支付。

3.10 委贷豁免(30660)

3.10.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委托贷款豁免是指委托人对借款人还款义务的免除。按照委托人要求,根据信贷业务通知书

对委托贷款进行豁免。

2.该交易可用委托人基金账户豁免本金、利息。

3.本功能用于根据委托方和借款人达成的协议对委托贷款进行豁免。

4.柜员审核信贷部门书面通知、委托贷款豁免通知书等内容是否正确、规范、签章是否齐全。

会计分录:

豁免利息:

付:90210501 待收委托贷款利息

豁免本金:

借:231405 受托单位(个人)贷款资金

贷:139105 受托单位(个人)贷款资产

3.10.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经办柜员审核信贷书面通知,无误后,执行【30660 委贷豁免】交易,根据客户需求选择全

部豁免或部分豁免。

2.交易完成后,生成委贷豁免记账凭证、贷款还款计息单电子凭证。使用通用凭证打印委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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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委托方客户回单,一并交于客户。

3.10.3 注意事项

1.系统默认用委托人基金账户豁免,解冻基金账户进行还款,自动划转。

2.委贷豁免选择全部豁免时须先做贷款结息结出本期利息,再执行全部豁免。

3.如委贷基金账户资金被冻结,无法执行委贷豁免,需对委贷基金账户变更后方可进行豁免。

4 贷款信息维护

4.1 贷款信息维护(31010)

4.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信息维护。

2.可维护的贷款信息包括:利率信息、还款方式信息、扣款信息、委托方信息及其他信息。该

交易可根据贷款种类显示相应的信息栏位。

3.信贷部门书面通知等是否正确、规范、通知书签章是否齐全。

4.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经办柜员执行【31010 贷款信息维护】交易,输入贷款账号后,柜员根据信贷部门要求,对相

应信息进行维护,提交后生成贷款信息维护凭证。

4.2 贷款分期还款计划表维护(31020)

4.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用于灵活还款方式的计划表维护,支持手工新增、查询、修改、删除分期还款计划表的功能。

2.信贷部门书面通知等是否正确、规范、通知书签章是否齐全。

4.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还款方式为【04-按固定周期付息,按计划表还本】的贷款发放后,可通过本交易进行分期

还款计划表维护。

2.柜员执行本交易,输入贷款账号后,客户信息反显。“起始期数”栏位非必输,“总期数”

栏位反显不可修改。

3.点击“新增”按钮,跳转至“新增”界面。可手工录入或文件导入还款计划表。手工录入时,

需逐期录入“还本日期”和“还本金额”,还款计划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交易,生成还款

计划表维护凭证电子凭证。

4.2.3 注意事项

1.删除其中一条未还款明细,其后面的明细会一并删除。

2.如计划表还本日期非贷款到期日,计划表余额可小于贷款余额。如最后一期还本日期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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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计划表余额必须等于贷款余额。

4.3 等额类贷款计划维护(31022)

4.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该交易是针对等额类贷款,业务类型有:重算每期还款额、暂停、恢复,暂停:本期还款额保

持不变,从下期开始只付息不还本。利息是指未还本金产生的利息。每期还款额系统重新自动计算。

恢复:从下期起恢复正常的还本付息,每期还款额系统重新自动计算。

4.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输入贷款账号,根据提供的联系单进行业务类型的选择。

4.4 贷款基金/保证金账户维护(31030)

4.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本交易用于维护保函的保证金账号及委托贷款的基金账号。

2.信贷部门书面通知等是否正确、规范,通知书签章是否齐全。

4.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保证金账户变更

(1)经办柜员输入贷款账号后,反显贷款基本信息,输入新保证金账号。

(2)新保证金账户资金要大于等于原保证金账户的圈存金额,系统自动对原账户解圈存,并

圈存新账户。

(3)授权交易完成后,生成基金账号/保证金账号变更凭证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

2.基金账户变更

(1)经办柜员输入贷款账号后,反显贷款基本信息,输入新基金账号。

(2)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变更时,新的基金账号余额要大于等于原基金余额。若新基金账户余

额小于旧基金账户圈存金额时,提示余额不足。交易成功后,变更后系统会自动将新基金账户进行

圈存,原账户进行解圈存。

(3)授权交易完成后,生成基金账号/保证金账号变更凭证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

4.4.3 注意事项

保函保证金账号、委托基金账号变更时,需先变更信贷合同,再执行此交易进行维护。

4.5 贷款种类变更(31040)

4.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本交易适用于客户类型、大中/小微标志、担保方式、贷款用途、新产品代码、贷款免税标志

等信息的变更。

2.审核信贷部门书面通知等是否正确、规范,通知书签章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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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审核信贷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无误后,执行本交易,录入方式支持按贷款账号录入、

批量文件导入、按合同录入三种模式。

2.按贷款账号录入模式: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修改界面,输入贷款账号,贷款基本信息反

显。可维护“客户类型”、“大中/小微标志”、“担保方式”、“贷款用途”、“新产品代码”、

“是否免税”栏位。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定,勾选列表中的相应信息,点击提交,完成交易,生

成贷款种类变更记账凭证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

3.批量文件导入:发起多笔时柜员可下载文件模板后,根据模板格式制作文件。选择文件并上

传后,列表显示贷款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可勾选列表信息进行修改。确认信息无误后,勾选贷

款变更明细点击提交,授权完成交易,生成贷款种类变更成功清单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

若有失败明细,打印贷款种类变更失败清单,交于信贷经理作后续处理。

4.按合同录入:客户经理信贷系统发起,柜员输入贷款业务号,核对信息后点击提交,完成业

务处理。

5 贷款管理

5.1 贷款利息调整(32010)

5.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本交易适用于对贷款利息进行补收、退回、停息、停息恢复、结息、补记、销记业务。2.业

务模块解读

补收:补收客户的差额利息,计息止日应小于等于当前交易日期。

退回:退回客户的差额利息,计息止日应小于等于当前交易日期。

停息:停息时,本金、利息当天停止计息。

恢复:恢复时,本金、利息当天恢复计息。

结息:指手工结计贷款从上一个利息计至日到操作日的利息,指单户结息。

补记:补记某一时间段的利息。

销记:销记时系统会显示贷款当前的欠息余额,销记金额大于欠息余额系统报错不允许销记。

3.利息的补收、退回指直接从客户账扣收利息或将利息直接退回至客户账;贷款的补记、销记

为银行手工调整客户欠息的行为,客户结算户资金无变化。

4.审核信贷部门书面通知等是否正确、规范,通知书签章是否齐全。

5.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利息的补收及退回。收到信贷部门出具的通知后,执行本交易,输入贷款账号后,反显贷款

信息,输入计息起止日期及利息金额进行操作,交易完成后,打印贷款利息调整记账凭证(补收/

退回)。

2.利息的停息、停息恢复及结息。收到信贷部门的书面通知书后,执行本交易,输入贷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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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相关操作,交易成功后,生成贷款利息调整记账凭证。

3.利息的补记及销记。收到信贷部门的通知后,执行本交易,按照通知中的调整金额及利息类

别进行调整,交易完成后,生成贷款利息调整记账凭证。

5.1.3 注意事项

1.销记时,同一“利息类别”利息金额可汇总销记。

2.已结清贷款不能做补记、销记交易。

3.停息时,产生两笔流水号,先是停息,再是结息。冲正时,先冲结息,再冲停息。

4.已停息贷款,放款结清时,提示【该贷款已停息,是否需要结清】,柜员需根据业务情况确

认是否对该停息贷款做结清处理。

5.2 贷款账户转移(32020)

5.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该交易可以单笔或者批量转移,账户的账务信息与非账务信息均保持不变。

2.审核信贷部门书面通知等是否正确、规范,通知书签章是否齐全。

5.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收到信贷部门书面通知后,执行本交易,点击“新增转出”,通过手工录入或者文件导

入方式转移贷款数据,交易完成后,生成贷款账户转移记账凭证或贷款账户转移成功清单电子凭证,

并触发采集证据链。若有失败明细,打印交客户经理进行后续处理。

2.转入行可通过查询功能查询待本行转入的贷款,在查询结果中选择需要操作的贷款,执行转

入后,生成贷款账户转移记账凭证或贷款账户转移转入成功清单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若

有失败明细,打印交客户经理进行后续处理。

3.贷款执行转出后,贷款为待转出状态下如需撤销,转出行可查询待转出的贷款信息,选择相

应的贷款,点击转出撤销,交易完成后,生成电子凭证。

5.2.3 注意事项

1.账户转移后客户的贷款账号等信息不变;

2.如转出行发现转出错误,在转入行确认之前,可以进行转出撤销;

3.在转入行确认后发现错误,则需转入行先进行冲正,后由转出行执行转出撤销;

4.由转出行转入的贷款当日不能再转回转出行。

5.系统自动默认转移当期利息。

6.转出机构做转出操作后,若转入机构当天未做转入,则双方机构在结账时报错,不允许结账。

5.3 贷款期限调整(32030)

5.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本交易主要用于非按揭贷款的展期及按揭贷款的期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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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展期分为到期展期和预约展期。到期展期是指在贷款到期日当天对贷款进行展期;预约

展期是指在贷款到期日之前进行贷款展期的预约,在贷款到期日系统批处理时自动进行贷款展期。

执行预约展期后,贷款到期日、贷款种类、利率种类等主要信息在贷款原到期日前不变化。

3.审核借据、放款通知章是否齐全。

5.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贷款展期。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展期业务通知书,进入本交易,输入贷款账号及授权业务号,

系统返显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成贷款期限调整凭证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

证据链。

2.贷款缩期。目前已通过信贷系统直接发起办理。

5.3.3 注意事项

1.贷款状态为正常的贷款账户才允许进行贷款展期,可在到期日之前做预约展期或到期当天做

展期操作,逾期贷款和非应计贷款不允许做展期业务。

2.在贷款到期日当天做展期业务的,需确保扣款账号余额为“0”,或者在贷款到期前启用【31010

贷款信息维护】交易进行“扣款信息”维护,将“自动扣本标志、自动扣息标志、拖欠扣款标志”

栏位改为 N-不自动扣款,贷款到期日当天展期完成后再维护成修改前信息。

3.贷款到期日当天,在展期前系统已进行工前自动扣款,贷款本金被部分扣收,如果仍需进行

全额展期,则执行【08210 当日错帐冲销】交易将自动扣款冲账后再进行展期交易。

4.当贷款到期日遇节假日时,应提前做贷款的预约展期处理。

5.贷款展期生效的同时,系统自行检查贷款期限是否发生变动,如果发生变动则自动变更贷款

种类,对应核算科目也会随着调整。

5.4 不良贷款管理(32040)

5.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该交易分为四种业务类型:形态调整、贷款核销、贷款置换、表外销记。

1.本交易主要用于贷款形态调整。

2.审核信贷部门书面通知等是否正确、规范,通知书签章是否齐全。

5.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形态调整

(1)本功能主要用于一般贷款(不包括委托贷款和保函),通过手工操作,实现应计状态(正

常、部分逾期、逾期)与非应计状态之间的转换。

(2)经办柜员输入贷款账号,客户视图、贷款基本信息反显。当贷款状态为应计状态时,“调

整方式”栏位默认为“1-转列非应计”且置灰不可修改;当贷款状态为非应计状态时,“调整方式”

栏位默认为“2-转列应计贷款”且置灰不可修改,“核准文件号”、“核准日期”栏位可输,“摘

要”栏位必输。点击提交后,生成贷款形态调整记账凭证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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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核销

经办柜员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核销文件,执行该交易进行贷款核销。输入贷款账号,客户

视图、贷款基本信息反显。当贷款状态为非应计时,“贷款核销”栏位可选,核销方式默认“1-全

部核销”且置灰不可修改,核准文件号可输,摘要栏位必输。交易完成后,生成非应计贷款核销记

账凭证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

3.贷款置换

经办柜员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对状态为非应计的贷款执行置换操作。输入贷款账号,

客户视图、贷款基本信息反显。置换方式可选择“1-全部置换”、“3-置换转回”,“置换账号”

栏位必输,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成非应计贷款置换记账凭证电子凭证,并触

发采集证据链。

4.表外销记

(1)本功能用于对已核销贷款的表外本金、利息进行销记,可全额销记,也可部分销记,销

记后不再保留追索权。

(2)经办柜员根据书面通知,在“销记催收利息”、“销记本期利息”、“销记本金”、“销

记复息”栏位,输入相应金额,无误后,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成已核销贷款表外销记记账凭证电

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

(3)全部表外销记后,根据信贷部门通知需执行【30620 单笔贷款偿还】交易进行结清处理。

会计分录:

(1)已核销贷款的计息、结息、收回等处理除了会计科目核算外,与未核销贷款没有区别。

借: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贷:非应计贷款

收:9015 已核销贷款

付:9010 应收未收利息

收:9012 已核销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

收回核销贷款本金时,系统自动将核销贷款本金转为非应计贷款,再进行收回;收回核销贷款

利息时,直接在表外冲销,表内计入贷款利息损益。

核销贷款本金收回:

借:非应计贷款

贷: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借:客户账

贷:非应计贷款

付:9015 已核销贷款

核销贷款利息收回:

借:客户账

贷:60115501 非应计贷款利息收入

贷:22215001 待结转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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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借:22215001 待结转销项税额

贷:22213001 销项税额

付:90120500 已核销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

(2)委贷、非应计贷款、已核销贷款不计提利息。

(3)已核销贷款表外销记:

付:9015 已核销贷款

付:9012 已核销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

(4)不良资产置换:

借:客户账或内部户(置换机构)

贷:非应计贷款

贷:22410599 其他应付款项

收:90131000 资产置换不良贷款

付:9010 应收未收利息

收:90110501 已置换不良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

已置换不良贷款收回:

借:客户账(借款人)

贷:内部户(本金+利息)

付:90131000 资产置换不良贷款

付:90110501 已置换不良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

5.4.3 注意事项

1.形态调整

(1)转为非应计后,贷款还款顺序修改为“先本后息”。

(2)处于非应计状态的已核销贷款、已到期贷款、有欠本贷款,不能转为正常状态。

2.贷款核销

(1)核销的贷款必须为非应计贷款,应计贷款不能核销。柜员接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核销文件

后,查询该笔贷款是否为非应计贷款。

(2)贷款损失准备内部账户(1390 科目)需要确保有足够的核销资金。

(3)贷款核销仅对本金进行核销,利息由 9010 应收未收利息科目转至 9012 已核销债权的应

收未收利息科目,本金转入 9015 已核销债权科目。

(4)已核销贷款的扣款账户存入资金后,系统跑批时自动扣收已核销贷款。若不需要系统自

动扣收已核销贷款,需把自动扣本、自动扣息、拖欠自动扣款注记修改为“N-不自动扣款”。

(5)如已核销贷款本金收回后,根据相关部门要求通过【51010 综合记账录入】中内部账互

转功能(红蓝字记账)将贷款损失准备内部账户(1390 科目)余额进行划转。

(6)接到相关部门通知进行核销时,要了解是否需要停息及是否保留追索权,如信贷要求停

息,柜面根据通知书做停息处理;如不保留追索权,核销后要根据信贷通知书进行【32040 不良贷

款管理】表外销记操作,再通过【30620 单笔贷款偿还】做业务结清。

第194页

194

3.贷款置换

(1)只有非应计贷款才允许进行置换处理,应计贷款不能置换。

(2)若置换当期利息,柜员需执行【32010 贷款利息调整】交易,对贷款进行结息或停息处

理,再执行贷款置换。

(3)贷款置换后,特殊业务标志为“已置换”。

5.5 资产转让(32060)

5.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信贷资产转让是指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之间,

根据协议约定转让在其经营范围内的、自主、合规发放尚未到期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其中,金融

机构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并一次融入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出让业务;金融机构

受让其他金融机构出售的信贷资产并融出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受让业务。

2.审核信贷部门书面通知等是否正确、规范,通知书签章是否齐全。

5.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经办柜员在接到有关部门出具的通知书后进入本交易,输入贷款账号,贷款基本信息反显,待

操作业务类型自动返显不能操作选项会置灰。业务类型分为买断式转出、买断式转回、回购式转出、

回购式转回、证券化转出、证券化转回,“付款账号”和“收购人名称”栏位必输。输入要素确认

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成资产转让记账凭证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部门书

面通知、其他)。

1.买断式转出:受让方直接收息时,不可转回,贷款状态结清,不可隔日冲账;出让方收息划

款时,可转回,贷款状态不变。

贷款账户的账务改为在表外核算,其余均不变;买断式资产转回后,贷款账户的账务从表外转

移到表内,其余均不变。

当为买断式转出时,资产减少,在表外登记账务。

当为买断式转回时,转出的贷款本息转回表内,冲销表外“已转让信贷资产本金”(表外)、

“待收代理信贷资产利息”(表外)。

2.回购式转出:贷款账户保持不变,表内资产核算保持不变,款项通过“卖出回购信贷资产款

项”核算;回购式转回后,贷款账户保持不变,表内资产核算保持不变,款项通过“卖出回购信贷

资产款项”核算。

当为回购式转出时,资产不减少,通过“卖出回购信贷资产款项”科目登记。

当为回购式转回时,被转让资产不发生变化,款项通过“卖出回购信贷资产款项”核算。

会计分录:

(1)资产转让

①卖断式转出:

借:存款账户或内部账户

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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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收:90350501 托管转让信贷资产

贷款账户查询状态正常,特殊业务标志:资产转让(卖断式)

②卖断式转出后贷款收回:

借:客户账(借款人)

贷:存款账户或内部账户(转让机构)

贷:22410509 代理贷款应付利息

付:90350501 托管转让信贷资产

收:90210599 待收代理其他业务资产利息

付:90210599 待收代理其他业务资产利息

(2)资产证券化转出

①证券化转出,将贷款从表内转表外。

②没有维护“资产证券化标志”的贷款不允许做资产证券化。

③资产转让日,系统自动冲减表内贷款本金科目余额,计入表外证券化托管资产-本金科目收方。

对于贷款利息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a.已计提未结息,在下次计提日系统自动冲减原已计提的贷款利息收入;

b.贷款发放日起资产转让日之前结息已收到的利息,系统不做处理,行内根据与信托公司签订

的《信托合同》约定,如需对资产转让日之前借款人偿还的本息支付给证券投资人的,总行可通过

手工记账处理;

c.贷款发放日起至资产转让日之前结息未收到的欠息及复利,随着债权债务归属主体变更,表

内资产转至表外核算,由系统自动记账,冲减表内 1132 应收利息科目及 6011 贷款利息收入科目,

计入表外证券化托管资产-利息 90470502 科目中。如有复利,还需对表外 9010 科目余额付出。

d.后续收到借款人偿还的、资产转让日之前结息未收到的欠息及复利时,付出支行表外证券化

托管资产-利息 90470502 科目,转入支行应付证券化资产利息 22410518 科目中,并由系统自动

向总行应付证券化资产利息 22410518 科目划转。

e.结息日未收到客户偿还的利息,为 90470502 证券化托管资产-利息科目收方余额。

④已做资产证券化的贷款,不允许做资产转让、置换、核销。

(3)资产证券化转回

①证券化转回,将贷款从表外转回表内。

②只有已证券化转出的贷款才允许做资产证券化转回。

③回购日期可以不输,输入的话,必须大于系统日期。

(4)资产证券化业务账务处理

①总行收到对价:

借:存放人行备付金/存放同业款项

贷:30080501 待处理结算资金(总行清算中心)

或借:64020506 资产证券化业务支出(转让日信贷资产账面余额与收到的对价差额)

或贷:60510507 资产证券化业务收入(转让日信贷资产账面余额与收到的对价差额)

第196页

196

②总行将资金下划给支行:

借:30080501 待处理结算资金(总行清算中心)

贷:30080501 待处理结算资金(支行)

③支行收到总行划拨资金及通知后进行资产证券化转出:

剩余贷款本金处理,系统自动记账:

借:30080501 待处理结算资金(支行)

贷:贷款本金科目

收:90470501 证券化托管资产-本金(支行)

贷款发放日起至资产转让日之前结息未收到的利息,系统自动记账:

贷:应收贷款利息 1132 (支行)

贷:-贷款利息收入 6011(支行)

贷:-待结转销项税 22215001(支行)

付:9010 应收未收利息(复利部分)

收:90470502 证券化托管资产-利息(支行)

④资产转让后,系统在结息时:

收:90470502 证券化托管资产-利息(支行)

⑤收到借款人还本付息时:

借:客户账

贷:22410517 应付证券化资产本金(支行)

贷:22410518 应付证券化资产利息(支行)

付:90470501 证券化托管资产-本金(支行)

付:90470502 证券化托管资产-利息(支行)

⑥内部户自动上划到总行:

借:22410517 应付证券化资产本金(支行)

借:22410518 应付证券化资产利息(支行)

借:30010501 下级行存放上级行备付金(总行)

贷:30010502 上存上级行备付金(支行)

贷:22410517 应付证券化资产本金(总行)

贷:22410518 应付证券化资产利息(总行)

⑦总行向资金保管银行划款:

借:22410517 应付证券化资产本金(总行)

借:22410518 应付证券化资产利息(总行)

贷:存放人行备付金/存放同业款项

⑧证券化转回:

剩余贷款本金处理,系统自动记账:

借:贷款本金科目

第197页

197

贷:30080501 待处理结算资金(支行)

付:90470501 证券化托管资产-本金(支行)

资产证券化转回之前结息未收到的利息,系统自动记账:

借:1132 应收贷款利息 (支行)

贷:6011 贷款利息收入(支行)

贷:22215001 待结转销项税 (支行)

收:9010 应收未收利息(复利部分)

付:90470502 证券化托管资产-利息(支行)

5.5.3 注意事项

1.资产转让时,本金、利息必须同时转让。

2.“回购日期”栏位只有在“回购式转出”时显示。

3.含押品的贷款在买断式转出收息方式选择受让方直接收息(放款结清)时押品自动出库

6 抵质押品管理

6.1 抵质押品管理(33010)

6.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本交易主要用于抵质押品的查询、出入库、借出/归还管理,经办柜员根据信贷业务部门出具

的抵质押品出、入库通知书等进行相关操作。

2.经办柜员需审核出、入库通知书签章是否齐全。

6.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押品入库

(1)柜员审核入库清单无误后执行押品入库。入库前可通过机构、客户、合同查询等进行模

糊查询,也可输入押品编号进行精确查询。

按机构查询:按照押品入账机构进行查询。按客户查询: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查询客户名下押品信息。按抵质押品查询:输入押品编号精确查询某笔押品信息。按合同查询:输

入合同业务号,查询合同关联的押品信息。

(2)选中需要入库的押品记录,点击“入库”,反显押品信息及物权信息,核对反显信息与

入库清单信息是否一致,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入库操作。系统生成抵质押品入库记账凭证(一

式两联)。

2.押品出库

(1)柜员审核出库清单无误后,执行本交易。可通过“按机构查询”、“按客户查询”、“按

抵质押品查询”、“按合同查询”等,查询出预出库状态的押品信息。

(2)选中待出库的押品,点击“出库”按钮,进入待提交界面,确认押品信息无误后,点击

第198页

198

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成抵质押品出库记账凭证(一式两联)。

3.押品借出

(1)柜员审核临时出库清单无误后,执行本交易。可通过“按机构查询”、“按客户查询”、

“按抵质押品查询”、“按合同查询”等,查询出已入库状态的押品信息。

(2)选中待出库的押品,点击“借出”按钮,进入待提交界面,确认押品信息无误后,点击

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成抵质押品记账凭证。

4.押品归还

(1)柜员执行本交易。可通过“按机构查询”、“按客户查询”、“按抵质押品查询”、“按

合同查询”等,查询出已借出状态的押品信息。

(2)选中待入库的押品,点击“归还”按钮,进入待提交界面,确认押品信息无误后,点击

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成抵质押品记账凭证。

6.1.3 注意事项

1.押品入库

(1)只有已登记状态的押品才允许执行入库;

(2)合同下存在押品未入库时,不允许执行贷款发放。

(3)根据岗位权限配置,只有押品记账岗柜员能够执行出入库、修改等操作。

(4)押品编号编制规则:831+A+B+8 位日期+11 位顺序号,其中,A 为 0 时代表非直连

模式,为 1 时代表直连模式;B 为 3 时代表抵押,为 4 时代表质押。如

867032018093000000000004,代表 2018 年 9 月 30 日,非直连模式下抵押押品编号;

867142017103100000000001,代表 2017 年 10 月 31 日,直连模式下质押押品编号。

2.会计分录

(1)入库时按照入账价值登记表外科目。

收:90050501 抵押有价物品/90050502 抵押有价物品(电子)/90060501 质押有价物品

(2)出库时按照出库金额登记表外科目

付:90050501 抵押有价物品/90050502 抵押有价物品(电子)/90060501 质押有价物品

3.针对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不动产登记证明入库采用信贷系统入库,入库完成后信贷系统向

核心系统推送入库信息,核心进行自动记账,纸质凭证不入库保管,采用电子权证形式。柜面无需

进行业务操作。出库仍然按照实物出库操作流程,需柜面根据信贷系统出库单通过 33010 交易办理

出库手续

6.2 抵质押品转移(33020)

6.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本交易主要用于对押品转移的管理。

2.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抵质押品转移清单要素与界面反显信息是否一致。

第199页

199

6.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审核抵质押品转移清单无误后执行押品转移。转移前可通过机构、转入转出标志、处理

状态等进行模糊查询,也可输入押品编号进行精确查询。按机构查询:按照押品转出机构进行查询。

按抵质押品查询:输入押品编号精确查询某笔押品信息。

2.选中需要转移的押品记录,输入转出机构,点击提交,完成转出操作。系统生成抵质押品转

移记账凭证(一式两联)。

3.转入行可通过查询功能查询待本行转入的押品,在查询结果中选择需要操作的贷款,执行转

入后,生成抵质押品转移记账凭证(一式两联)。

6.3 抵质押品转移(33020)

6.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将某笔抵质押品由现保管机构/归属机构转移至其他保管/归属机构。

6.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新增抵质押品有手工输入和文件导入两种方式,两种方式都只需输入抵质押品编号。

2.输入的抵质押品会在待提交列表中显示,勾选后可执行下一步操作。

7 贴现业务

7.1 系统内转贴现(34010)

7.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该交易是用于转贴现的交易,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

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7.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转出行转出。收到相关部门通知后,柜员执行本交易,点击“新增转出”,输入票据号码及

转贴利率后,系统返显贴现票据相关信息。也可点击“批量选票”,通过合同号查询相关贴现票据

信息选票。选中需要转出的贴现票据,输入对方机构号后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产系统内转贴现

记账凭证或系统内转贴现转出成功清单电子凭证。若有失败明细,使用 241 纸打印系统内转贴现转

出失败清单,以便后续处理。

2.转出行转出撤销。执行转出操作后,如需撤销,可通过查询功能查询处理状态为“预转出”

的贴现票据信息,选择相应的贴现票据,点击“转出撤销”,完成交易。系统生产系统内转贴现转

出撤销成功清单电子凭证,若有失败明细,使用 241 纸打印系统内转贴现转出撤销失败清单,进行

后续处理。

3.转入行转入。转入行柜员执行本交易,查询待本行转入的贴现票据信息,从查询列表中选择

相应的票据,点击转入,完成交易。系统生产系统内转贴现转入成功清单电子凭证。若有失败明细,

使用 241 纸打印系统内转贴现转入失败清单,以便进行后续处理。

第200页

200

7.1.3 注意事项

1.已结清票据不允许做系统内转贴现。

2.如一个合同下有多笔贴现,第一笔贴现票据转移时系统自动进行合同转移,在所有票据转回

前,合同剩余可用额度不可用。

3.系统自动对转移状态为“转移中”的贴现票据做封账处理,不能进行后续的账务处理。

4.单笔转移时生成单笔转移业务凭证,批量操作时生成转移清单。

7.2 系统外转出贴现买断式(34020)

7.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我行将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其他机构的交易。转出类型包括买断、双买、

回购。

7.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收到相关部门提供的书面手续后,执行本交易,点击“新增转出”,可选择文件导入或

手工录入方式。柜员可在待提交列表中选择需要提交的票据,交易提交后,生产系统外转出贴现记

账凭证或系统外转出贴现成功清单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转贴现清单)。若有失败明细,

使用 241 纸打印系统外转出贴现失败清单,进行后续处理。

2.买断式转回。收到相关部门通知后,执行本交易,可按对手机构查询所有“已转出”的贴现

票据,从贴现票据中选择要转回的贴现票据,确认无误,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成系统外转出贴现

成功清单电子凭证。只有转移方式为回购及双买的票据可转回。

会计分录:

借:30080501 即时转账待结算款项

借:1301050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调整

借:61113601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让投资收益

贷:13010501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面值

付:90040501 银行承兑汇票

收:90180501 买断式卖出票据

转出票据到期:

付:90180501 买断式卖出票据

7.2.3 注意事项

1.转移方式为“买断”的票据不允许转回,若确需要转回,需进行 9018 科目手工进行结清;

2.买断式转出后表内资产规模降低;

3.买断式转出时产生的利息支出算到票据到期日。

7.3 系统外转出贴现-回购式(34030)

7.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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