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BUS5.0智慧银行系统操作手册(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9-02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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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BUS5.0智慧银行系统操作手册(2024年版)

201本交易用于我行将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期他机构到期回购的交易。7.3.2 操作流程及说明1.转出操作柜员收到相关部门提供的书面通知后,执行本交易,点击“新增转出”,可选择文件导入或手工录入方式。柜员可在待提交列表中选择需要提交的票据,点击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成系统外转出贴现记账凭证或系统外转出贴现成功清单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转贴现清单)。若有失败明细,使用 241 纸打印系统外转出贴现失败清单,进行后续处理。2.转回操作收到业务部门通知后,执行本交易,可按对手机构查询所有“已转出”的贴现票据,从贴现票据中选择要转回的贴现票据,点击提交,完成交易。此外,可点击“转回”按钮,通过文件导入或者手工录入的方式指定需转回的贴现票据,交易完成后,生产系统外转出贴现记账凭证或系统外转出贴现成功清单电子凭证。若有失败明细,使用 241 纸打印系统外转出贴现失败清单,进行后续处理。如未到回购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利差支付方式,本行支付指仍按照转出时约定的回购日进行计息,对手支付指按照实际回购日期计算利息。会计分录:转出时分录:借:22410599 其他应付款项借:20210502 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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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本交易用于我行将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期他机构到期回购的交易。

7.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转出操作

柜员收到相关部门提供的书面通知后,执行本交易,点击“新增转出”,可选择文件导入或手

工录入方式。柜员可在待提交列表中选择需要提交的票据,点击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成系统外

转出贴现记账凭证或系统外转出贴现成功清单电子凭证,并触发采集证据链(转贴现清单)。若有

失败明细,使用 241 纸打印系统外转出贴现失败清单,进行后续处理。

2.转回操作

收到业务部门通知后,执行本交易,可按对手机构查询所有“已转出”的贴现票据,从贴现票

据中选择要转回的贴现票据,点击提交,完成交易。此外,可点击“转回”按钮,通过文件导入或

者手工录入的方式指定需转回的贴现票据,交易完成后,生产系统外转出贴现记账凭证或系统外转

出贴现成功清单电子凭证。若有失败明细,使用 241 纸打印系统外转出贴现失败清单,进行后续处

理。

如未到回购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利差支付方式,本行支付指仍按照转出时约定的回购日进

行计息,对手支付指按照实际回购日期计算利息。

会计分录:

转出时分录:

借:22410599 其他应付款项

借:20210502 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贷:20210501 贴现负债面值

付:90040501 银行承兑汇票

销记原贴现、转贴现买入账,会计分录:

借:20210501 贴现负债面值

贷:13010501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面值

或贷:13012001 系统外转贴现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利息计提日会计分录:

借:64123001 转贴现款项利息支出

贷:20210502 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回购时分录:

借:13010501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面值

13012001 系统外转贴现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借:64123001 转贴现款项利息支出

贷:20210502 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贷:22410599 其他应付款项

收:90040501 银行承兑汇票

7.4 系统外贴现转入(34040)

7.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转入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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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时分录:

借:13012001 系统外转贴现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贷:13012002 系统外转贴现银承汇票利息调整

贷:22410599 其他应付款项

收:90040501 银行承兑汇票

转贴现利息计提

借:13012002 系统外转贴现银承汇票利息调整

贷:60124001 转贴现票据利息收入

转回时分录:

借:22410599 其他应付款项

借:13012002 系统外转贴现银承汇票利息调整

贷:60124001 转贴现票据利息收入

贷:13012001 系统外转贴现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付:90040501 银行承兑汇票

7.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收到相关部门提供的书面通知后,执行本交易。点击“新增转入”,上传文件后,提交

业务并进入贴现买入界面。

2.上传文件中,所有数据的证件种类、证件号码、产品代码必须相同;

3.合同到期日期反显文件中最晚的票据到期日期

4.选择转入类型(当为回购或双买时,需输入回购日期),输入贴现入账账号,确认无误后,

点击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产系统外贴现转入记账凭证或系统外贴现转入成功清单电子凭证。若

有失败明细,使用 241 纸打印系统外贴现转入失败清单,进行后续处理。

5.进入款项支付界面后,输入收款账号、收款人名称及收款行行名行号,确认无误后,点击提

交,完成款项支付,生成客户普通汇款记账凭证电子凭证。

6.票据返售,收到相关部门通知后,执行本交易。按状态查询出贴现票据信息,选择某笔信息

后,点击“返售”按钮,进入返售界面。也可直接点击“返售”进入界面,导入文件,上传需返售

的票据。输入收款账号、返售方式,选择返售利差支付方式后,提交完成交易。系统生成系统外贴

现转入记账凭证或系统外贴现转入成功清单电子凭证。若有失败明细,使用 241 纸打印系统外贴现

转入失败清单,进行后续处理。

7.5 贴现票据划回(34050)

7.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贴现票据资金的划回。

7.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贴现银行发出托收业务,进行划回后登记,使用该交易将资金从客户方划回行内,交易成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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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贷款为结清状态。柜员输入票据号码进行返显票据信息,输入内部户(委托收款过渡户)进行

提交。

7.6 再贴现

7.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再贴现会计分录

借:10030000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20220502 再贴现利息调整

贷:20220501 再贴现面值

付:90040501 银行承兑汇票

计提日会计分录

借:64123501 再贴现款项利息支出

贷:20220502 再贴现利息调整

再贴现到期会计分录

借:20220501 再贴现面值

贷:13010501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面面值或相关科目

注:商业汇票实物由营业机构会计运营人员采取双人保管方式入保险箱保管;贴现记账岗与票

据保管岗应严格分离。

8 合同管理

8.1 合同管理(35010)

8.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通过该交易可以完成贷款合同的查询、导出、注销、维护等功能。

8.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可根据机构查询、合同查询、按客户查询,因合同建立、修改均由信贷发起,前端仅用于查询。

9 贷款查询

9.1 贷款 360 查询(39010)

9.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柜员可通过本交易查询贷款资料、本息还款、分段利息、期限调整、还款计划表等详细信息。

9.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本交易可按贷款账号查询、按客户查询、按还款账号查询、按借据号查询、按合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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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查询列表中点击其中一条记录,选择列表下方“分期明细”、“贷款详细”、“账户明细”、

“期限调整明细”、“分段明细”、“利率分段”等功能进行相应查询。

(1)分期明细

对于还款方式为【04-按固定周期付息,计划表还本方式】、【13-等额本息还款方式】、【14-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可查询打印该笔贷款还款计划表信息,具体包括还款期数、每一还款

区间应还本金、利息金额、本息合计金额及剩余本金余额情况。

(2)贷款详细

该功能分别展示了贷款账户基本信息、还款信息、本金/利息、利率信息、其他信息五个标签页

的贷款详细信息,支持打印功能。

(3)账户明细

该功能可查询贷款本金利息明细、还本明细、欠本明细、还息明细、欠息明细、特殊事故明细、

放款明细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支持导出打印。

(4)期限调整明细

该功能可查询贷款展期或缩期明细信息。

(5)分段明细

该功能可查询因利率变动导致分段计息的每条明细。

(6)利率分段

该功能可查询贷款为浮动利率且利率存在变更时的相关信息。当利率调整方式为固定利率时无

信息展示。

9.1.3 注意事项

1.分期明细中的打印功能需全部分期明细下翻页完成后方可打印全部分期明细。

2.贷款详细五个标签页点击任意一页打印按钮均可打印贷款的全部信息。

9.2 等额类贷款还款计划试算(39020)

9.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已发放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的等额类贷款还款计划表,并支持

导出和打印;也可作为等额类贷款还款计算器使用。通过输入不同要素试算各种情况下的每期还款

额。

9.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经办柜员进入【39020 等额类贷款还款计划试算】交易,根据客户要求选择存量贷款试算或

无账号试算。

2.存量贷款试算:输入客户提供的贷款账号,点击查询即可,列表展示贷款还款计划表。

3.无账号试算:输入金额、还款方式、利率、还款周期等要素试算即可。

9.2.3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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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账号试算时,“结息日”栏位为空时,默认结息方式为贷放日结息;“结息日”栏位有值时,

默认结息方式为定日结息。

9.3 贷款本息偿还试算(39020)

9.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包含正常试算、违约试算、放款结清试算、当期偿还试算、提前还本试算五个功能。违

约试算贷款到期了不还追缴用是在每期都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到指定日期需要偿还多少本金和利息。

放款结清试算用于在指定日期偿还全部本息的试算。当期偿还试算用于在指定日期偿还部分本金或

利息的试算。提前还本试算用于提前偿还本金的试算。

9.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经办柜员执行【39030 贷款本息偿还试算】交易,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试算类型。

2.正常试算:输入贷款账号和指定的试算日期,点击“查询”,展示出试算的每期还款计划表,

支持打印和导出功能。

3.违约试算:输入贷款账号和指定的试算日期,点击“查询”,展示出试算的每期还款计划表,

支持打印和导出功能。主要用于贷款到期后信息查询。

4.放款结清试算:输入贷款账号和指定的试算日期,点击“查询”,展示该笔贷款偿还全部本

息试算出的结果。

5.当期偿还试算:输入贷款账号和指定的试算日期,点击“查询”,展示该笔贷款偿还部分本

金或利息试算出的结果。

6.提前还本试算:输入贷款账号、指定的试算日期、还款金额,点击“查询”,展示该笔贷款

提前偿还本金试算出的结果。

9.3.3 注意事项

1.正常试算时,试算日期要小于等于贷款到期日;违约试算时,试算日期可以大于贷款到期日。

2.正常试算时,试算日期如果是结息日,则按照当期偿还试算;试算日期如果不是结息日,则

按照放款结清试算。

3.该交易仅为试算结果,提交后系统会提示可能存在误差。

9.4 机构贷款明细查询(39040)

9.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机构数据统计、查账,可以查询某个时间段内放款明细、结清明细、借据明细以及

截止到当天所有欠款明细。

9.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经办柜员进入【机构贷款明细查询 39040】交易,根据数据统计的要求进行查询。若查询某

个时间段内发放的贷款明细,则业务类型选择放款明细;若查询某个时间段内结清的贷款明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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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选择结清明细;若查询某个时间段内发放的借据明细,则业务类型选择借据明细;若查询

截至到当天所有欠款的贷款明细,则业务类型选择当前欠款明细。

2.业务类型为放款明细、结清明细、借据明细时,需输入查询起止日期进行查询,支持导出或

打印功能。

3.业务类型为当前欠款明细时,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本机构下所有欠款明细,支持导出或打

印功能。

9.5 贷款业务信息变更查询(39050)

9.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某个时间段内贷款账户业务信息发生变动的情况。

9.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经办柜员进入【贷款业务信息变动查询 39050】交易,可以按照贷款账号或者借据号查询,

输入起止日期可查询该笔贷款的信息变更明细。

2.本交易支持只输入查询起止日期,点击“查询”,列表展示该段时间内该机构下发生业务变

动的所有贷款的信息。

9.6 账户转移查询(39060)

9.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贷款账户转移的信息查询。

9.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经办柜员进入【贷款账户转移查询 39060】交易,根据不同的转移状态,可以按照贷款账号、

批次号查询,也支持无账号查询机构下所有发生账户转移的贷款。

2.选择不同的转移状态:转出机构查询已转出未转入的贷款明细选择“1-待转出”;转入机构

查询已转出未转入的贷款明细选择“5-待转入”;转入机构查询已转入的贷款明细选择“2-本行转

入”;转出机构查询转出已转入的贷款明细选择“3-转入他行”;转出机构查询已做撤销的贷款明

细选择“4-撤销”。

9.7 资产转让查询(39070)

9.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资产转让转出贷款信息的查询。

9.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经办柜员进入本交易,可按机构进行查询,“机构代号”栏位默认反显本机构,查询类型分为

“0-全部”、“1-买断式转出”、“2-回购式转出”、“4-买断式转回”、“5-回购式转回”,日

期类型可选择“1-转让日期”、“2-到期日期”,“查询起日”、“查询止日”栏位可选输。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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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

第六部分 支付结算

1 支付结算总体介绍

1.1 总体介绍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

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

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

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

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向银行交

付款项后,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

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

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单位、个人和银

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本办法和附一《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

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

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

名或盖章。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

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

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

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

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票据和结算凭证上

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

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本条所称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签

章的变造属于伪造。本条所称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

以改变的行为。

办理支付结算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下列

原则:恪衬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银行以善意且符合规定

和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

承担付款的责任。 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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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

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

账户的存款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对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上述存款账户的存款,除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

不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汇划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途径办理的结算业务,主要包括大小额

支付系统的汇兑业务,银行汇票及银行本票的解付,小额定期借贷记业务,小额支票影像业务,小

额实时业务,小额普通借记业务,查询查复等业务。

根据支付系统的运行要求,大额支付系统每个工作日分为六个阶段,即:营业准备、日间处理、

业务截止、清算窗口、日终对账处理以及日终批处理。

小额支付系统实行 7×24 小时不间断运行,每日 16:00 进行日切处理,即前一日 16:00 至

当日 16:00 为小额支付系统的一个工作日,具体日切时间由 NPC 根据运行管理需要灵活调整,但

一般不得晚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截止时间。小额支付系统日切后,立即进入日间处理阶段,正常受

理与转发小额业务包及各类报文,并进行上日已清算或已撤销的小额支付业务的核对。根据小额支

付系统的运行时序设置行内系统的运行时序,并与小额支付系统运行时序保持同步。

2 结算管理

2.1 凭证出售(40010)

2.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为账务性交易。当客户需要购买结算方面的重要空白凭证时,由柜员启动【凭证出售

40010】交易将重空出售给客户,提交成功后凭证状态为已出售。系统自动记表外付出,自动登记

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登记簿,同时打印业务收费凭证。

支付密码类型分无密码和支付密码器。系统根据账户是否签约支付密码器自动选择支付密码类

型。接入印鉴系统、支付密码系统,核心可自动进行校验。

2.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接到客户提交的业务收费凭证,审核凭证日期、账号户名、凭证种类、领取人签字等要

素是否齐全。

2.审核凭证无误后,柜员录入客户账号后页面左方展示客户中心,经办人处录入经办人信息。

3.选择【添加】按钮以添加各凭证要素,若账户支取方式为凭印鉴:支付密码类型默认选择无

密码,使用凭证出账时只校验凭证号码不校验支付密码。若账户支取方式为凭印鉴+支付密码:默

认选择支付密码器,使用凭证出账时同时校验凭证号码以及校验支付密码。添加成功后,手续费自

动返显在手续费栏位。

4.对添加的记录可做【修改】或【删除】。

5.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自动触发电子验印,验印通过打印电子验印结果,验印人工通过

第2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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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触发本地 B 级授权,授权通过后,打印收费凭证。

会计分录:

借:2012 客户存款

贷:6021 结算业务收费

付:9001 重要空白凭证

2.1.3 注意事项

1.系统会校验经办人信息,如与【00022 对公客户信息维护】联系信息中预留重空购买人不符,

不予办理。

2.提交后需关注提示信息,查看是否有失败记录,如有失败记录会打印失败清单。

3.一次可出售多种凭证,同一凭证可支持出售两个号段,出售数量不超过 3 条。

2.2 客户凭证查询打印(40020)

2.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来查询以及打印已出售给客户的全部凭证。

2.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柜员录入账号反显客户名称,根据需要选择查询类型。

2.选择【明细】时,查询结果按凭证明细逐条进行展示;当选择【汇总】时,查询结果按照凭

证汇总展示。明细清单和汇总清单均可打印。

3.根据需要选择凭证状态:

0-全部;1-已出售,即已出售未结清的票据;2-已收回,即已结清、作废的票据。

2.2.3 注意事项

1.打印清单时,柜员一定要在凭证列表翻到最后一页,待所有信息查询出来之后,再进行打印,

否则只能打印当前部分。

2.本交易只能查询本机构客户凭证状态,不能跨机构查询。

2.3 客户凭证登记簿(40021)

2.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查询已出售给客户的历史凭证。

2.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选择查询类型:按机构号查询、按账号查询、按凭证号查询。

2.输入凭证种类、凭证状态、出售起止日期等信息后点击查询。

2.4 客户凭证交回(40030)

2.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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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购买凭证后,由于凭证丢失、账户销户等原因,需要将凭证作废或缴回的,可使用本功能。

客户提出作废凭证申请,并交回未使用的空白凭证。柜员确认该凭证是否为我行出售的凭证、是否

为该客户名下的凭证,凭证状态是否为已出售。

2.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已交回作废

(1)柜员输入客户账号,查询出该账号下所有已出售未使用的凭证,按照客户缴回的凭证实

物逐一勾选,核对无误后,点击【已交回作废】按钮进行作废。

(2)提交成功后,系统产生已交回作废清单做记账凭证,返回主界面系统自动刷新查询结果。

2.已交回作废需关注后续的退税处理:

(1)联系计财部在增值税管理平台做退税处理。

(2)【51010】综合记账录入交易中选择综合记账,录入:1.支票业务收入内部户账号,选择

贷方红字,价税分离标识选择是,选择相应的税率后确定。2.客户账,选择贷方蓝字。录入完成后

提交进行账务调整。

(3)2016 年 5 月 1 日前出售的支票无需增值税退税,系统联动【01500 银行综合收费】交易,

收费类型选择【2-按业务类型收费】,业务类型选择【050000000Y-支票退费】,输入份数,退费

手续费默认 1 元 1 份。

3.未交回作废

(1)将需要作废的凭证与查询结果进行核对并在界面中一一勾选,选择后点击【未交回作废】

按钮进行作废。

(2)提交完成后,系统生成未交回作废凭证清单,客户需在清单上签章。

2.4.3 注意事项

1.只有已出售状态的票据可以进行凭证交回作废。

2.已交回作废、未交回作废可以多次执行,执行顺序没有限制。

3.收回的空白支票应剪角并加盖作废章做当日凭证附件。

4.因已交回作废涉及增值税退税问题,柜员需进行后续退税处理。

5.销户时已将此交易嵌入页面流,无需单起此交易办理。

2.5 票据特殊事务处理(40110)

2.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用于票据丧失的相关处理。

柜员接到客户填写的挂失止付通知书及相关资料,经审查无误,确认凭证已出售,方可办理挂

失,启动此交易,进行挂失、解挂、冻结、解冻、续冻、公示催告、公催截止,并按规定收取手续

费,系统打印业务收费凭证、业务处理凭证。在凭证处于挂失状态期间,客户可以申请解除挂失。

当收到法院的公示催告止付通知书时,柜员启动此交易对于本机构的凭证根据要求进行公示催告,

当公示催告截止时,进行公示催告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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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查询】操作流程

(1)根据票据类型选择相应的事故类型、处理状态及查询起止日进行查询。

(2)根据列表中的查询信息,可选中记录点击【查看详细】按钮。

(3)根据指定的票据号码查询该票据的相关信息。

2.【挂失】操作流程

(1)柜员对挂失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有底卡的需审核底卡)审核无误后,执行【40110-

票据特殊事务处理】交易,点击【挂失】按钮。

(2)柜员根据挂失申请人填写的挂失止付受理证明,选择票据类型,票据类型为【银行承兑

汇票】时,输入票据号码后,票面信息自动返显;票据类型为【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商

业承兑汇票】时,票据信息需柜员根据实际手工输入,系统对票据号码和出票/申请人账号进行自动

校验。

(3)柜员根据挂失申请人账户类型,选择【无账户】或【有账户】,若申请人非我行客户,

选择【无账户】,录入挂失申请人证件信息;若申请人有我行账户,选择【有账户】,录入挂失申

请人账户,返显申请人信息。经办人证件种类为【居民身份证】时,系统自动进行身份识别。

(4)提交后生成票据特殊事务处理记账凭证。

(5)收费:挂失手续费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也可通过【01500 银行综合收费】交易

中的按费种收费/其他业务/单位挂失费单独收取。

会计分录:

借:1001 库存现金/ 2012 客户存款

贷:60210507 挂失业务收入

3.【解挂】操作流程

(1)票据挂失申请人挂失票据后,提出解挂的,需要到挂失机构办理,将解挂情况说明、挂

失止付通知书第二联及解挂资料一同交给柜员。

(2)柜员对挂失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有底卡的需审核底卡)审核无误后,执行【40110

票据特殊事务处理】交易,按照票号查询原挂失业务信息,选择后点击【解挂】按钮。

(3)界面中返显挂失事故编号和原挂失票据的信息,柜员输入解挂申请人信息,解挂申请人

信息必须与挂失申请人信息一致。

(4)提交后生成票据特殊事务处理记账凭证。

4.【公示催告】操作流程

(1)柜员对执法机关提交的相关资料(有底卡的需核对底卡联)审核无误后,在法律文书上

写明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执行【40110-票据特殊事务处理】交易,点击【公示催告】按钮。

(2)选择票据类型,票据类型为【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时,输入

票据号码后,票面信息自动反显;票据类型为【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商业承兑汇票】时,

票据信息需柜员根据实际手工输入,系统对票据号码和出票/申请人账号进行自动校验。

(3)柜员根据相关法律文书录入公示催告申请人名称、止付通知书的编号、执行机关名称。

第212页

212

(4)提交后生成票据特殊事务处理记账凭证。

5.【公示催告截止】操作流程

(1)柜员对执法机关提交的相关资料(有底卡的需核对底卡联)审核无误后,在法律文书上

写明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执行【40110 票据特殊事务处理】交易,按照票号查询原公示催告业务

信息,选择后点击【公催截止】。

(2)界面中返显事故编号、票据信息、原公催申请人信息、公催法院名称,其他内容需手工

录入。

(3)根据执法人员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选择处理结果栏位:【公催截止】或【除权判决】。

公催截止时,输入【公催截止通知书编号】;除权判决时,输入【除权判决书编号】。根据执法机

构名称填写【执行法院名称】,根据经办人证件输入经办人信息。

(4)提交后生成票据特殊事务处理记账凭证。

6.【冻结】操作流程

(1)柜员对执法机关提交的相关资料与银行承兑汇票底卡联审核无误后,在执法通知书上写

明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执行【40110 票据特殊事务处理】交易,点击【冻结】按钮,联动到冻结

界面。冻结时,票据类型只有银行承兑汇票,由总行清算中心办理。

(2)柜员根据执法机关提供的执法通知书填写银行承兑汇票号码,返显票据信息;根据执法

机关提供的执法通知书填写执法机关信息、执法通知书编号、冻结到期日;根据经办人证件填写经

办人信息,双人双证办理。

(3)提交后生成票据特殊事务处理记账凭证,由执法人员签字;柜员填写执法人员提供的回

执单并加盖【XXXX 银行业务专用章】。

7.【续冻/解冻】操作流程

(1)柜员对执法机关提交的相关资料与银行承兑汇票底卡联审核无误后,在执法通知书上写

明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执行【40110 票据特殊事务处理】交易界面,按照票号查询原冻结业务信

息,选择后点击【续冻/解冻】,联动到【续冻/解冻】界面。

(2)界面中返显事故编号、票据信息及原冻结信息。柜员根据新的执法通知书,业务类型选

择【续冻】或【解冻】,输入执法通知书编号和续冻到期日;根据经办人证件输入证件信息,双人

双证办理。在备注栏位处标明该票据原所有冻结日期信息。

(3)提交后,生成票据特殊事务处理记账凭证,由执法人员签字;柜员填写执法人员提供的

回执单并加盖【XXXX 银行业务专用章】。

2.5.3 注意事项

1.挂失用于办理客户申请的挂失业务(无法院的法律文书),根据客户填写的挂失申请书和证

明文件办理;公示催告用于办理法院受理的客户挂失业务,根据法院出具的止付通知或公示催告等

法律文书办理。使用挂失还是公催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

2.挂失或者公示催告只能到付款行或者代理付款行办理。

3.挂失手续费选择转账收取时,默认收取出票人账户金额;如持票人挂失,选择现金收取。

4.已挂失状态的凭证不需解挂,可直接进行公示催告。票据状态为公示催告的不能进行挂失。

第213页

213

5.支付结算法规定: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未填明“现

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6.票据法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支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

无法确定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7.银行承兑汇票挂失 12 天后系统将自动解挂。

8.公示催告公示期为 60 天。公示催告状态下的票据不能进行解付。

9.不同执法机关出具执法通知书,需进行轮候冻结;同一家执法机关出具执法通知书,需在原

冻结基础上进行续冻。冻结到期后,系统自动解冻。冻结期限最长一年。

2.6 票据特殊事务处理登记簿(40120)

2.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对于各类票据处理状态的登记簿历史查询,实现特殊事务登记簿电子化,取消票据特殊事务纸

质登记簿。

2.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查询方式选择:按机构、按票号、按挂失/公催申请人、按事故编号查询。

2.选择票据类型、事故类型、处理状态,输入查询起止日期点击查询。

2.7 票据核销业务(40130)

2.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柜员处理支票业务后,发现原支票存在瑕疵,需通知客户提供新的票据,填写完整正确的各项

要素,对错误的票据进行核销处理。

2.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柜员选择需要核销的凭证种类以及原支票号码,页面反显原支票信息,核对无误后录入新的支

票号码,注明核销原因,业务提交打印支票核销凭证,原支票变为作废状态,新支票为已结清状态。

2.7.3 注意事项

1.支票状态为结清的才可以执行此交易。

2.只支持支票,且只有同种类支票才可进行核销。

3.作废的原支票放入传票不再退给客户。

2.8 票据退票登记(40140)

2.8.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业务用于查询及登记在同城交换业务、委托收款业务中退票登记信息。

2.8.2 操作流程及说明

第214页

214

1.【查询】支持按机构、账号、票号进行查询。

(1)按机构查询。可以查询本机构内所有在一定时间段内的退票信息。

(2)按账号查询。可用于查询某一账号提出后被退票的信息。

(3)按票号查询。在可以提供号码的情况下,按号码查询该笔票据的退票信息。

(4)查询出退票清单后可导出明细记录,也可选择一条记录进行明细查询。

2.【新增登记】

(1)选择退票类型、结算渠道。

(2)输入票据信息、退票信息、退票理由后提交,打印凭证。

(3)点击【退票理由书打印】按钮打印退票理由书。

2.8.3 注意事项

1.该交易为新增交易,取代了之前的《票据退票登记簿》,柜员收到退票时用于此交易登记,

原退票登记簿可以不再使用。

2.退票理由书可以直接打印,不再手工填写。

2.9 票据退票登记簿(40142)

2.9.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业务用于退票登记的统计业务查询。

2.9.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支持按机构、账号、票号进行查询。

1.按机构查询。可以查询本机构内所有时间内的退票信息。

2.按账号查询。可用于查询某一账号提出后被退票的所有时间段的信息。

3.按票号查询。在可以提供号码的情况下,按号码查询该笔票据的退票信息。

2.10 违反结算记录行为分类处置登记簿(44150)

2.10.1 业务说明及规则

为做好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分类处置工作,对客户发生的空头支票行为进行分类登记。本交易为

非账务性交易,包括新增、查询、修改和删除四个功能。

2.10.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支持两种方式进行查询

(1)按明细进行查询,录入账号、凭证种类、凭证号码进行查询。

(2)按照全部进行查询,录入查询日期进行查询。

2.增加了新增、修改、删除三个按钮

(1)柜员选择增加按钮,录入支票种类、支票号码、涉及的客户详细信息,金额,违规原因,

原因分析,处置情况等业务提交成功生成空头支票登记簿凭证。

第215页

215

(2)柜员选择修改按钮,可以修改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金额,违规原因,处置情况,出票

人措施业务提交成功生成空头支票登记簿维护凭证。

(3)柜员选择删除按钮,选中所要删除的信息直接删除,只能删除本机构的信息。

2.10.3 注意事项

各银行在发现余额不足或者印鉴不符等原因的退票后,应当通知出票人到相关网点,或者指派

专人到出票人营业场所面见客户,在 10 个工作日以内核实相关情况,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置并

登记:

1.出票人在本银行办理支票业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最近 12 个月在 3 次以内的,由银行进

行教育,记录相关情况,不再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

(1)在银行退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票款、收款人没有异议的,或者就延迟付款取得收款人

书面谅解的;

(2)出票人签发以自己为收款人的空头支票且未经背书转让的。

2.因银行工作人员差错、支付清算系统故障、出票后支票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者扣划、

支票被他人冒用等非出票人原因签发空头支票的,各银行应当积极协调出票人和收款人解决付款问

题,并记录相关情况,不再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

各银行在处理同一场次交换的票据时,先处理应付款项后处理应收款项,使出票人签发的支票

无法兑付,且应收款项入账后出票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原签发的支票的,不再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

机构报告。

3.出票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各银行应当将出票人空头支票违规行为信息报送当地人民银行

分支机构支付结算部门。

(1)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本条第 1 项所列违规行为超过 3 次的;

(2)银行退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票款,但收款人有异议的;

(3)银行退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票款,且未就延迟付款取得收款人书面谅解的;

(4)由于提示付款期内预留印鉴变更造成支票预留印鉴不符,经银行协调后仍拒不付款的;

(5)存在拒不履行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或者不配合银行核实或人民银行分支行调查情况、不

接受、不反馈相关法律文书等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

3 银行承兑汇票

3.1 银行承兑汇票确认签发(41020)

3.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前,企业需填写业务收费凭证购买银行承兑汇票。

信贷系统发起银承签发→启用【银行承兑汇票确认签发 41020】交易,交易成功后打印通用记

账凭证,票据状态为“签发”,同时自动登记银行承兑汇票表外科目。

3.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第216页

216

1.柜员根据信贷系统出具的出账信息,审核票据的各项要素,审核无误后启动本交易,业务类

型默认“2-签发确认”,输入合同业务号,系统自动返显付款人信息,审核签发业务编号、出票金

额、申请期日、到期日期、收款人账号等要素。

2.审核无误后在第一条银承数据银承汇票号码栏位录入客户名下最小银承票据号码,回车后系

统会自动按票号填充,系统校验是否为客户名下票号,票号分段的系统报错需手工修改,核对票面

信息无误后,勾选所有票面序号为已确认状态,进行提交,签发交易成功,打印凭证。

会计分录:

收:9030 承兑汇票

3.银承确认签发,合同额度全部用完后系统会联动【01500 银行综合收费】。交易金额处输入

出票金额系统自动计算费用。

3.2 银行承兑汇票打印(41030)

3.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成功后打印纸质银行承兑汇票。

3.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进入界面后可选择按合同,输入合同业务号,选择打印状态,按照系统读取的银承票面信息选

择打印;按票号打印时,输入银承汇票起号及止号选择“1-未打印”或“2-已打印”。

3.2.3 注意事项

本交易支持换柜员打印。

3.3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间手工收款(41110)

3.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为账务性交易。针对日初处理失败及节假日未处理的票据,日间由柜员人工扣款。

系统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日初(遇节假日顺延)批处理自动向出票人收取票款,柜员检查系

统自动扣款是否成功。若客户资金不足,不足部分我行暂挂在其他应收款中。

日初批处理时,先扣保证金,再扣结算户。对于定期保证金,在到期收款的同时,将保证金利

息结息到出票人户;对于活期保证金,其利息按季结息,收息账号是在保证金开户时指定的存款账

号。

3.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进入交易界面后按出票人查询或按合同查询,未足额扣款时,扣款状态栏位会显示挂账及挂

账金额。

2.点击【扣款】,客户将资金存入出票人结算账户后,系统根据账户余额自动判断可扣款的金

额,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

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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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借:2002 申请人活期保证金(开户行)

借:2012 申请人结算户(开户行)

贷:2241 其他应收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待转户(开户行)

3.3.3 注意事项

1.执行本交易的前提条件,票据已到期,票据状态为签发或状态为到期收款但客户账资金不足

已发生挂账。

2.银承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对公营业日进行日初收款。

3.可以按合同支持多次手工收款,仅到期日当天收取,日间手工扣款不再形成贷款,日终批处

理资金仍不足时产生贷款。

3.4 银行承兑汇票退票(41130)

3.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成功后,票据未进行流转背书时,出票人主动向银行发起票据退

回的交易处理。

3.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超期退款:适用于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到期后,客户没有使用,由客户填写申请盖章后,

柜员启用此交易将款项划回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的情况。

2.注销重签:适用于签发后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未到期前,由于票据错误等原因,客户想将部分

票据退回重新签发的情况。自动冲减合同占用额度,可以重签。

会计分录

超期退款:

借:2241 应解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款项(出票行)

贷:2012 申请人结算户(开户行)

付:9030 承兑汇票

未用注销:

付:9030 承兑汇票

3.4.3 注意事项

1.银行承兑汇票的退款交易只能在出票行办理。

2.注销重签系统会自动将保证金按照比例退回出票人账户。

3.超期退款系统自动将票款退回出票人账户。

3.5 银行承兑汇票更换(41210)

3.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柜员在打印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时,由于柜员原因打印有误的,可启用本交易换票。

第218页

218

3.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输入原对应票据号码的银承票据号和客户名下最小票据号码进行交易更换,经本地 A 级主管授

权后提交。

3.6 银行承兑汇票维护(41220)

3.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维护银承票面收款人账号、户名及收款人开户号行号等信息。

3.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柜员输入签发业务编号后返显票据信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相关要素后提交。

3.6.3 注意事项

交易支持待签发银承维护。

3.7 银行承兑汇票超期处理(41240)

3.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对超期银承进行转营业外及营业外转回处理。

3.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通过票据状态选择 3-到期收款,选中要转的票据,点击超期处理,可进行状态转为超期转营

业外,从 22100501 应解付银行承兑汇票转到 63014501 清理超期银行承兑汇票收入。

2.通过票据状态选择 7-超期转营业外,输入起止日期,可查询到超期银承情况。选中需要转回

的票据点击票款转回,可进行状态转为到期收款。

转出会计分录:

借:22100501 应解付银行承兑汇票

贷:63014501 清理超期银行承兑汇票收入

转回会计分录:

贷:22100501 应解付银行承兑汇票

贷:63014501 清理超期银行承兑汇票收入 红字

3.7.3 注意事项

1.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两年后如未进行兑付,将转为 7-超期转营业外收入。

2.该交易仅支持纸票处理,电票无法通过该交易进行处理。

3.8 银行承兑汇票查询(41310)

3.8.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为非账务性交易,根据查询需求的不同,提供了按机构查询、按出票人查询、按合同查

询、按票号查询、按辖区查询。

第219页

219

3.8.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按【机构】查询时,首先要确认机构代码、票据类型和日期类型,可根据不同的起止期间进

行相应的查询。

2.按【出票人】查询时,首先要确认出票人结算账号、票据类型和日期类型,可根据不同的起

止期间进行相应的查询。

3.按【合同】查询时,首先要确认票据签发合同号、票据类型和日期类型,可根据不同的起止

期间进行相应的查询。

4.按【票号】查询时,首先要确认票据号码、票据类型和日期类型,可根据不同的起止期间进

行相应的查询。

5.按【辖区】查询时,要确定机构代号,查询辖区内所有票据,可根据不同的起止期间进行相

应的查询。

6.通过不同查询方式查询完成后,可选取查询列表中的票据进行详细要素查询。亦可将查询内

容列表进行导出保存。

3.9 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登记簿(41311)

3.9.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使用新报表平台进行查询,实现登记簿电子化管理。

3.9.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进入交易界面,按机构、出票人、票号查询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状态。

3.10 银承统计查询(41312)

3.10.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该机构一段时间内签发纸质银承和电子银承的汇总笔数统计及汇总金额统计,

承兑行可查询下属代签支行的票据信息。

3.10.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进入交易界面,选择机构名称、票据状态、票据类型,输入起止日期后提交查询。

3.11 票交所信息导出查询(41313)

3.1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导出票交所信息数据,可选择签发或结清状态导出数据。

3.1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进入交易界面,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状态为签发或结清,输入起止日期后提交查询,导出表格文

件。

3.12 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查询(41330)

第220页

220

3.1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银承合同信息,可按出票人查询或合同编号查询。

3.1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进入交易界面,输入出票人账号或合同业务号,输入起止日期后提交查询,点击查询明细可查

看合同详细内容。

4 委托收款

4.1 发出托收业务(42010)

4.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通过收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

续,并通过邮递的方式将票据等资料邮寄至出票行,付款人开户银行接收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

经审查无误后办理付款,收款人开户行在收到票款后进行划回登记。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

使用。

2.审核要点

(1)柜员审核票据票面信息(重点关注到期日)、票据的连续性及背书书写是否规范,有无

错别字。

(2)手工填写托收凭证的,注意审核托收凭证与票面信息是否一致,收款人账户信息是否正

确。

4.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查询:选择按机构、按票号、按托收编号、按邮递单号查询出已登记的发出托收信息后,可

以选择一条联动到查询详细、维护、划回登记功能。

2.单笔登记:在交易主界面选择【单笔登记】功能,根据票面信息、收款人信息录入相关要素,

提交后系统完成发托登记。交易成功后系统联动到信封打印界面打印信封,也可选择不打印(柜员

将托收凭证第一联退还持票人,留存托收凭证第二联(托收凭证正面加盖持票人公司预留印鉴),在

托收凭证第三联上加盖结算业务专用章,将第三四五联及票据邮寄至出票行)。信封打印,选中列

表中的记录,点击【确认】按钮,弹出框中会展示付款行信息,如付款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

话栏位信息与票面信息不符,可点击【维护】进行修改信息,录入邮递单号,提交打印信封。

会计分录:

收:90420501 发出委托收款

3.维护:柜员登记后发现信息有误的,在查询界面中查询出该笔记录,选择后点击【维护】按

钮,打开维护界面,反显原登记信息,可对原登记的信息进行修改。

4.划回登记:柜员在主界面可根据不同的查询方式,查询到对应的发托业务,点击【划回登记】

按钮联动到划回登记界面。返显全部托收信息,柜员根据收到的报文或拒付理由书,选择相应的付

第221页

221

款方式及收到日期。其中,付款方式为全额付款时选择相应的划回渠道;付款方式为拒绝付款时需

登记拒付理由。

会计分录:

付:90420501 发出委托收款

4.1.3 注意事项

1.受理同一单位多张票据且付款行相同的,在执行单笔登记联动的【信封打印】界面中,无需

录入邮递单号,直接在本交易主界面中选择【信封打印】按钮,根据付款行,打印一张信封,统一

封装即可。

2.状态修改控制:托收状态为未回复的业务,可维护托收状态为已作废; 无款支付的托收业务,

可维护托收状态为:拒绝付款、未回复、已作废;拒绝付款的托收业务,可维护托收状态为:无款

支付、未回复、已作废。

发出委托收款信息维护

维护后

维护前

1-全额付款 2-无款支付 3-拒绝付款 4-已发出未回复 A-已作废

1-全额付款 √ √ √ √

2-无款支付 √ √ √

3-拒绝付款 √ √ √

4-已发出未回复

√(只能维护

信息内容)

A-已作废 √ √ √

3.托收状态为全额付款、已作废时,不可维护;托收状态为无款支付、拒绝付款时,不可修改

要素,只能修改状态;托收状态为未回复时,除托收编号及收款人账号名称外,其他要素均可修改。

4.划回登记只登记,不产生账务。

4.2 收到托收业务(42020)

4.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票据兑付行收到对手行寄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票据后,对票据

进行付款等业务处理。审核票据真伪性、连续性、正确性是否规范,书写有无错别字;托收凭证第

三联有无对方行的结算业务章;证明要素和票据是否一致,加盖印鉴是否清晰、齐全。

4.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托收登记:审核票据后,点击按钮【托收登记】,进入托收登记界面进行信息录入。票据种

类栏位默认【银行承兑汇票】,可修改,当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时,输入票号,票据信息返显;票

据种类为【商业承兑汇票】和【其他票据】时,票据信息按照收到票据的票面信息输入;托收信息

按照托收凭证上的信息输入,提交后打印收到托收编号、记账凭证。

第222页

222

会计分录:

收:90420502 收到委托收款

2.维护:柜员登记后发现信息有误的,在查询界面中查询出该笔记录,选择后点击【维护】按

钮,打开维护界面进行修改。

3.单笔付款:使用本交易查询出该笔记录后点击【单笔付款】按钮。核对系统返显信息,根据

金额及收款行自动选择汇划渠道;交易成功后,票据状态更新为“结清”, 托收状态为【全额付款】。

将凭证交由复核员通过【08110-交易复核】交易进行复核,将款项划至收款人账户。

4.快速付款:使用本交易查询托收登记详情,确认该笔托收,点击【快速付款】按钮,根据托

收凭证录入的收款信息,选择汇划渠道,提交。

会计分录:

借:2210 应解付银行承兑汇票款

贷:3010 支付系统往来款项

付:9030 承兑汇票

付:90420502 收到委托收款

5.拒绝付款:柜员发现登记托收票据审核不通过的,在查询界面中查询到此笔托收信息,选中

后点击按钮【拒绝付款】,联动到拒绝付款界面。在拒付理由中输入退票信息,提交后托收状态变

为【拒绝付款】。自动登记票据退票登记簿,可通过【40140 票据退票登记】交易查询打印退票理

由书。

4.2.3 注意事项

1.如果某笔票据的托收状况已登记为“全额付款、已托收未付款”,系统控制不允许再次登记,

托收状况为“拒绝付款、无款支付、已作废”的票据,可再次进行登记,系统会对重复登记的票据

提示,由柜员判断是否需要继续登记。

2.快速付款无需复核,托收登记人不能与快速付款柜员为同一人。

3.录入柜员在发现该笔承兑付款有问题时,可自行进入 08110 将交易撤销。

4.托收状态为全额付款的,不可进行维护;无款支付和拒绝付款业务,只能修改托收状态。状

态修改控制:已托未付的托收业务,可维护托收状态为已撤销;无款支付的托收业务,可维护托收

状态为拒绝付款、已托未付、已撤销;拒绝付款的托收业务,可维护托收状态为:无款支付、已托

未付、已撤销。

收到委托收款信息维护

维护后

维护前

1-全额付款 2-无款支付 3-拒绝付款 0-已托收未付款 A-已撤销

1-全额付款

2-无款支付 √ √ √

3-拒绝付款 √ √ √

0-已托收未付款 √(只能维护 √

第223页

223

信息内容)

A-已撤销 √ √ √

4.3 发出托收登记簿(42110)

4.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可按机构、票号、托收编号、邮递单号查询发出的委托收款票据信息。

4.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进入交易界面,按机构、票号、托收编号、邮递单号输入相关信息后提交查询,显示所有发出

托收详情。

4.4 收到托收登记簿(42120)

4.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可按机构、票号、托收编号查询收到的委托收款票据信息。

4.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进入交易界面,按机构、票号、托收编号输入相关信息后提交查询,显示所有收到托收详情。

5 支付业务

5.1 个人现金汇款(44010)

5.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是现金汇兑业务的录入,需审核客户填写结算业务申请书要素是否齐全。

5.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客户填写结算业务申请书,柜员收妥现金,凭证审核无误后进入交易,首先录入汇划金额,

根据小写金额系统返显正确的大写金额。

2.交易金额大于等于 5000 元,系统提示录入证件并进行联网核查,客户中心展示客户证件信

息。

3.按照客户填写的结算业务申请书,录入付款人联系方式,凭证种类【默认 0703-结算业务申

请书】,凭证号码,收款人信息,收款行行号行名,汇划渠道(自动路由)。

4.手续费、工本费根据汇划渠道,自动返显,收费方式默认【1-实时收取】,交易类别默认【2-

现金】。

5.提交后推送柜外清,等待客户确认后,放入结算业务申请书打印业务顺序号,生成凭证预览,

点击关闭按钮后,柜员按照系统提示采集证据链,推送客户签字,签字完成审核无误后点击凭证打

印(客户需要的话),点击凭证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个人现金汇款记账凭证(个人客户记账

凭证上包括汇划手续费),流水记入经办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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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6.换人进行【44310-往账业务复核交易】复核。

会计分录:

借:10050501 库存现金

贷:3010 支付系统往来款项

贷:60210502 汇划业务收入

贷:22213001 销项税额

5.1.3 注意事项

1.交易金额大于等于 5000 元,我行无身份信息的客户联动一次性金融服务信息维护。

2.经办柜员执行本交易时,完成账务处理,流水记到经办柜员。在经办柜员录入完毕尚未换人

复核时,此时若发现录入错误,可通过【44320-往账业务维护】进行撤销、维护处理,也可以通过

【08210 当日错账冲正】交易进行冲正处理。

3.系统根据汇划渠道对“收款人名称”字段进行校验,渠道为行内汇划时,校验“收款人名称”

是否超过 120 个字节,若超过则报错;其他渠道(如大额渠道、小额渠道、网银互联、城银清算),

“收款人名称”按照 60 个字符校验,若超过则报错。

5.2 客户普通汇款(44020)

5.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普通汇兑业务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凭证一般为转账支

票或结算业务申请书,支付方式为转账,单位和个人均可办理。普通汇兑业务支持城银清算、大额

支付、小额支付、行内汇划和网银互联五种汇划渠道。本交易完成普通汇兑业务信息的录入,在录

入记账模式下为账务性交易。

5.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客户填写的凭证经柜员审查无误后,经办柜员执行【44020-客户普通汇兑】交易。选择账户

读取方式,输入账号,推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提示,需客户在柜外清确认。进入客户中心,反

显客户基本信息,对公客户支持录入经办人信息,个人客户支持录入代理人或监护人信息。根据客

户凭证,录入汇划金额、凭证种类、凭证号码,若为对公客户,凭证种类选择结算业务申请书或转

账支票。调取验印,验印成功后,根据客户账户支取方式提示是否校验支付密码,校验成功后,输

入收款账号、收款人名称、收款行号行名,附言。

2.汇划渠道自动路由,根据汇划金额和法定工作日判断汇划渠道。

3.收费方式:1-实时收取、3-免收,默认【1-实时收取】。

4.个人客户:提交后推送柜外清确认,放入结算业务申请书打印业务顺序号,生成凭证预览,

点击关闭按钮后,柜员按照系统提示采集证据链,点击结束服务后,推送客户签字,签字完成审核

无误后点击凭证打印(客户需要的话),点击凭证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客户普通汇款记账凭

证(个人客户记账凭证上包括汇划手续费),流水记入经办柜员。换人进行【44310 往账业务】复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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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客户:录入提交后放入结算业务申请书打印业务顺序号,按照系统提示采集证据链,生成

凭证预览。点击结束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客户普通汇款记账凭证和业务收费凭证,点击【凭

证打印】(客户需要的话),点击凭证上传。换人进行【44310 往账业务】复核。

会计分录:

借:2012/2017 客户账

贷:3010 支付系统往来款项

贷:60210502 汇划业务收入

贷:22213001 销项税额

5.2.3 注意事项

1.当收款行行号为行内时,到账方式默认为【2-实时】,汇划渠道默认为【3-行内汇划】。行

内汇划无需复核。

2.在经办柜员录入完毕尚未换人复核时,此时若发现录入错误,录入柜员可以选择【08210-当

日错账冲正】交易进行冲账处理,或者进入【44320-往账业务维护】进行撤销、维护处理。

3.到账方式选择【3-次日到账】时,业务复核之后,未到账之前,任意柜员可以进入【01820-

延时到账业务撤销】将该笔业务撤销。个人业务撤销需输入密码,不支持代理人办理。对公业务撤

销需进行业务核实后方可办理。

4.系统根据汇划渠道对“收款人名称”字段进行校验,渠道为行内汇划时,校验“收款人名称”

是否超过 120 个字节,若超过则报错;其他渠道(如大额渠道、小额渠道、网银互联、城银清算),

“收款人名称”按照 60 个字符校验,若超过则报错。

5.3 普通贷记业务(44030)

5.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除普通汇兑、现金汇兑以外的普通贷记业务。包括公益性资金汇划、国库资金贷记

划拨、退汇、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等业务类型。

5.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具体操作与 44020 客户普通汇款一致。

5.4 普通借记回执业务(44040)

5.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完成普通借记业务的付款或拒付处理。柜员首先通过【接收信息打印 44352】打印小额

普通借记业务来账,核实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同意付款或者拒绝付款。

5.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由报文接收行柜员执行【44330 待办业务处理】交易查询出需要办理回执的业务明细,录入

柜员执行【44040 普通借记业务回执】,输入账务日期和业务顺序号,回显借记业务信息,根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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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情况选择同意付款或者拒绝付款,提交后输出打印纸质通用凭证。

2.复核员通过【44310 往账业务复核】复核付款人账(卡)号、收款人账(卡)号、接收行号、

汇划金额后提交发送。

会计分录:

借:2012 客户账

贷:3010 小额支付系统往来款项

5.4.3 注意事项

1.汇划渠道自动反显:7 小额支付,业务类型自动反显:B100 普通借记业务。

2.选择同意付款需要校验凭证支付密码并验印;拒绝付款系统不校验金额,支付密码及验印。

3.回执状态为拒绝付款时,拒付理由 1 为必输项,可顺序选择输入。

4.本交易需要复核员通过【44310-往账业务复核】复核后才可完成发送。

5.拒付理由,点击添加弹出拒付理由列表,选择拒付理由后显示在表格里,最少选择一个

6.借记回执业务,被人行拒绝时,当日可由录入柜员通过【当日错账冲正 08210】做冲正处理,

然后重新回执或通过待办业务处理【44330 待办业务处理】做重发处理,次日可通过待办业务处理

【44330 待办业务处理】做调账处理,然后重新回执。

7.回执完成后,更新原借记业务行内处理状态由未回执变为已人工处理,付款回执时业务状态

为已回执,拒付回执时业务状态为已拒付。

8.如果原借记业务已超期,那么系统控制只能做拒绝付款回执。

5.5 普通实时贷记业务(44050)

5.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承接原宁波同城人民币本地通存业务。该业务仅针对宁波地区开展,宁波以外的通

存业务将被拒绝。业务限额单笔为 100 万元,暂不收取手续费。

5.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业务类型选择个人储蓄通存业务,付款账号与收款账号均需刷磁或读 IC 卡。

2.收费方式默认为免收,提交后推送柜外清确认,客户确认后生成凭证预览,点击结束服务后,

推送客户签字,签字完成审核无误后点击凭证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普通实时贷记业务记账凭

证。

会计分录:

借:2017 客户账

贷:3010 小额支付系统往来款项

5.6 小额支票影像提出录入(44070)

5.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全国支票影像提出业务的柜面录入,录入后上送集中作业中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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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输入收款账号,反显账户名称。

2.点击拍照,采集转账支票正反面、进账单等影像信息,提交后上传集中作业中心处理。

3.集中作业中心处理完成,对手行付款后会推送任务中心,打印受理凭证。

5.6.3 注意事项

1.提出行因保管、处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支票票面污损、撕毁,导致该笔支票不获付款的,应承

担相应责任。

2.提出行应确保支票的真实性及票面信息的合规性、完整性。提出行未按规定受理支票,造成

付款人付款的,应承担相应的违规责任。对于发生退票的,按照集中作业全国支票影像提入提出处

理业务环节进行处理。

5.7 小额实时截留业务(44120)

5.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承接原宁波同城人民币普通往账支票借记业务,原则上该业务仅针对宁波地区加载

支付密码器的客户开展支票借记业务,若未加载支付密码器或宁波地区以外的支票借记业务,应通

过【44070 小额支票影像提出录入】交易办理。

5.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业务类型选择 D206-支票实时截留。

2.录入票据号码、支付密码、出票日期、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等信息后提交。

3.系统实时反馈交易结果,也可通过 45010 交易查询交易详情。

4.背书人名称应从第一手背书人开始填写,假设出票人为 A,出票给 B,B 背书转让给 C,C 再

背书转让给 D,D 来银行办理小额支票截留业务,那么背书人名称应填写 B 和 C,背书次数为 2。

5.8 小额普通实时借记业务(44130)

5.8.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承接原宁波同城人民币通兑业务,该业务仅针对宁波地区开展,宁波以外的通兑业

务将被拒绝。业务限额单笔为 10 万元,暂不收取手续费。

5.8.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业务类型选择个人储蓄通兑业务,付款账号与收款账号均需刷磁或读 IC 卡。

2.收费方式默认为免收,提交后推送柜外清确认,客户确认后生成凭证预览,点击结束服务后,

推送客户签字,签字完成审核无误后点击凭证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普通实时借记业务记账凭

证。

会计分录:

借:3010 小额支付系统往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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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2017 客户账

5.9 信息业务发送(44210)

5.9.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本交易用于支付业务的查询、查复、止付、申请退回、退回应答、自由格式、银行承兑汇票

的查询查复报文,选择汇划渠道和事务类别,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交易成功后,系统自动生

成事务信息顺序号,并打印相关业务凭证。

2.清分规则

(1)汇划查询来账报文被清分到原汇划业务发起机构,查复清分到查询报文的发起机构。

(2)业务状态查询申请报文发起者向人行申请查询报文状态,应答报文被清分至查询报文发

起行。

(3)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报文清分到银承汇票的出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应答报文则被

清分到申请报文的发起行。

(4)申请退回报文被清分到原汇划业务的接收机构,退回应答被清分到申请退回的发起机构。

(5)止付申请被清分到原借记业务的接收机构,收到止付申请后,原借记业务的接收机构回

应止付应答给止付申请的发起机构。

5.9.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44210 信息业务录入→选择相关业务信息类型→成功后生成报文发出。

2.收到对方行发来的报文需要进行处理→44330 待办业务查询→联动 44210 信息业务录入→

对于未回复报文进行回复或应答。

3.汇划查询,柜员对于收到或发出的汇划业务要素有误,需发出查询时,根据原汇划业务选择

相同的汇划渠道,业务类型选择【汇划查询】,录入原汇划业务的账务日期、业务顺序号、往来标

识,系统返显原汇划业务信息,输入需要查询的内容后提交,系统自动发送汇划查询业务。

4.汇划查复,柜员收到汇划查询时,审核确认后,根据原汇划业务选择相同的汇划渠道,业务

类型选择【汇划查复】,录入收到查询日期、信息业务顺序号,系统反显原汇划查询信息,发送汇

划查复业务,系统同时更新原汇划查询业务处理状态为【已查复】。

5.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我行发起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业务,选择【大额支付】或【小额支付】,

业务类型选择【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根据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录入相关要素,查询内容系统已自动

设置“是否你行签发,有无挂止冻、他查、公催,是否机打。如有他查请注明次数、行号、查询日

期。”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查询手续费。也可单独通过【01500 银行综合收费】交易进行现金收费。

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报文,生成信息业务顺序号,打印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书。

6.银行承兑汇票查复,柜员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查询进行银行承兑汇票查复时,根据银行承兑汇

票查询渠道选择相应的汇划渠道,业务类型选择【银行承兑汇票查复】,录入收到查询日期、信息

业务顺序号后系统提示是否显示汇票信息,将查询书内容与系统反显的汇票信息进行比对后按要求

进行回复,系统自动更新原查询事务信息处理状态为“已回复”并实时登记更新他查信息。

7.业务状态申请查询,对发起的大小额往账需要查询人行状态的,根据原汇划业务选择相同的

第229页

229

汇划渠道,业务类型选择【业务状态查询申请】,录入相关要素,系统自动生成业务顺序号,发起

业务状态查询。业务状态查询申请报文不可跨机构发起。

8.申请退回,柜员对发出的普通贷记、定期贷记和借记业务成功回执,因客户申请或行内发送

错误等原因需作退回处理的,根据原汇划业务选择不同的汇划渠道,业务类型选择【申请退回】,

录入原汇划业务账务日期、业务顺序号,输入退回申请附言提交生成退回申请书。申请退回只能对

已确认的业务发出申请退回。

9.退回应答,他行发来的申请退回,系统将进行自动回复,不需手工回复。当来账报文未维护

入客户账,系统自动回复,提示对方【可以退回,请注意查收】,同时控制来账报文不能维护入客

户账,只能进行退汇操作。来账报文已经维护入客户账,系统自动回复,提示对方【该报文已入账,

不能退回】。若行内无对应的来账报文,系统自动回复,提示对方【无此业务】。退回应答必须与

申请退回配对处理。

10.自由格式,当支付系统的参与者之间需要相互传输最长为 255 个字符(127 个汉字)的无

格式要求的不重要、可重复和丢失的简单信息数据时,选择不同的汇划渠道,业务类型选择【自由

格式】,录入相关要素,系统自动发送报文,生成信息业务顺序号,打印自由格式报文。

11.止付申请,收款行对已发出的小额非实时借记业务需要付款行停止付款的,汇划渠道选择【小

额支付】,业务类型选择【止付申请】,录入相关要素,系统自动生成止付申请书。止付申请只能

对未回执的非实时借记业务往账发出止付申请。

12.止付应答,他行发来的止付申请,系统将进行自动回复,不需手工回复。当借记业务未进行

回执时,系统自动应答,提示对方【同意止付】,并自动发出止付应答回执报文。当借记业务已做

回执时,系统自动应答,提示对方【已付款】或【已拒绝付款】。若行内无对应的来账报文,系统

自动应答,提示对方“无此业务”。止付申请必须与止付应答配对处理。止付应答报文被人行拒绝

后,需要手工置为作废。

13.银行承兑汇票批量查询,我行发起银行承兑汇票批量查询业务,选择【大额支付】或【小额

支付】,业务类型选择【银行承兑汇票批量查询】,下载模板,模板填写完成后,回到业务界面,

点击选择文件,选择文件后点击开始上传,点击关闭,系统自动回显录入的票据信息和笔数,勾选

序号,点击提交,系统生成电子银承批量查询成功(失败)清单/银承查询书,并联动 01500 收费,

打印银承批量查询回单和收费凭证交给客户。

14.业务查询,如果对发出或接收业务有疑问,可通过此报文向接收行或发起行发起查询。若一

个单位在我行开立同业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需要通过大额汇划渠道发送业务查询书至该单位

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

15.业务查复,我行收到业务查询报文后,通过此报文将查询情况返回给查询参与机构。

5.9.3 注意事项

1.汇划查询只能对已确认汇划业务发出查询。

2.柜员发出查询后收到对方行的查复,通过【44352 接收信息打印】打印汇划业务查复书,与

原发出查询书配对保管。

3.查复必须匹配原查询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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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发出的查复被人行拒绝后,系统会自动将其置为作废状态,柜员需要重新进行查复,若没

有及时查复,机构日结时会进行控制或警告。

5.查询在当日须做查复,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查复的必须在下一工作日 12 点前查复对方行。

6.银行承兑汇票批量查询导入文件为 csv 格式,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0 栏),在表格的第一列

依次录入:接收行行号、汇票号码、出票日期、承兑日期、到期日期、出票金额、出票人全称、收

款人全称、付款行全称、查询内容。

7.退回应答报文被人行拒绝后,需要手工置为作废。

5.10 银承查询登记簿(41320)

5.10.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可按渠道和票号查询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以及发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查复记录。

5.10.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按渠道查询,选择查询渠道、登记机构、票据类型,输入起始日期、截止日期,点击查询。

2.按标号查询,输入票据号码,点击查询。

5.11 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登记(44220)

5.1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对对方行发来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进行登记。

5.1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输入汇票号码,系统自动回显票据信息,已查询查复的银行承兑汇票系统自动登记,可通过明

细查询看到查询查复内容。未做查询的银行承兑汇票,可点击查询登记功能,通过报文查询、面查、

其他等渠道进行查询查复登记,点击提交,系统生成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登记凭证。

5.11.3 注意事项

1.查询渠道为报文查询时,不需要再进行联动手工登记,查复后系统会自动登记。

2.查询渠道为面查和其他时,仍需要手工发起此交易进行登记。

5.12 同城缴费业务(44270)

5.1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办理原宁波同城系统付费通缴费业务。

5.1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选择缴费种类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费用标识,输入客户标识(用户号)、客户欠费的账期

区间,选择欠缴类型(默认全部)、交款查询类型(默认一查一缴)、地域标识,点击提交查询欠

缴明细。

第2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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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到人行回执的主动缴款管理报文应答后,点击账单查询,返回欠费明细。勾选需缴费记录,

支持现金或转账缴费,成功后打印同城缴费业务凭证,一式两联打印。

会计分录:

借:1005 库存现金

或借:2017 个人活期存款

贷:3010 小额支付系统往来款项

5.12.3 注意事项

因为查询欠缴明细提交系统后,需等待人行的回执,时间一般为几秒到十几秒不等,请等待后

点击账单查询,否则会提示“未返回账单缴费信息!”。若长时间无应答,柜员也可通过45010交

易进行主动缴款管理报文的发起和人行应答情况。

5.13 付费通签约管理(44280)

5.1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办理原宁波同城系统个人及对公付费通委托扣款签约业务。

5.1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选择功能号【签约管理】,进行行内协议的新增、变更、注销及撤销(其中变更和注销时,

原协议状态必须为签约状态;撤销时,原协议状态未生效)。新增时,输入合同(协议号)、协议

类型、缴款人账号、费项代码、生效日期、协议到期日期(输20991231)后提交,打印付费通委

托扣款签约受理凭证。

2.选择功能号【签约查询】,输入缴款人账号查到对应行内已完成签约的委托,点击查询详细

反显签约详情,输入缴款人开户行行号(默认填写31333204001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收款人

名称(自动反显)等信息,提交发送签约报文,收到人行成功的回执后完成协议管理,成功后打印

付费通委托扣款签约报文发送凭证。

5.13.3 注意事项

1.付费通委托协议属于集中代收付协议,合同(协议号)即为用户号,费项代码注意应与客户

签约费种匹配,协议到期日一般输20991231。

2.完成行内签约后通过功能号【签约查询】,查询行内签约情况,状态为签约待批准,双击该

条明细进入报文发送页面。

3.若为变更或注销,则是发送变更或注销报文。

4.根据相关要求,为客户办理变更本行付费通委托扣缴付款账户申请的、或受理客户提交的付

费通委托扣缴申请所涉用户原本为本行付费通委托扣缴用户的,应按委托撤销+委托申请方式处理

此类业务,即银行机构应先发起委托撤销业务,待委托撤销业务确认后,再发起委托申请,请勿用

变更功能发起。业务迁移后,原有委托扣费的调账功能取消,公用事业单位发生误扣费,需由相关

单位将款项自行返回客户。请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5.客户来行进行付费通委托扣款签约时,于本行柜面签订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代收付业务委

托付款授权书(宁波),通过无纸化进行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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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客户签约情况可通过【45010汇划业务查询】中公共管理类报文,报文类型选择M351-

客户支付协议管理报文进行查询发送情况,报文类型选择M352-客户支付协议管理应答报文查询应

答情况。

7.签约或注销时会向客户预留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

5.14 二代支付通存通兑签约管理(44290)

5.1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存折若需办理通存通兑业务,需进行通存通兑业务签约。若未办理签约业务的,在他行办理存

折的通存通兑业务将被拒绝。

5.1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柜员刷折后返显签约状态,提交交易后办理签约或解约。

5.15 往账业务复核(44310)

5.1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完成普通汇兑业务的信息复核。

5.1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复核柜员输入业务顺序号或录入柜员号,查询出待复核记录,点击复核

2.根据结算业务申请书,录入付款账(卡)号、汇划金额、收款账(卡)号、接收行号后提交。

5.15.3 注意事项

1.对于复核未通过的汇兑业务,属于复核时录入错误的,由复核员再次进行复核处理。

2.复核柜员复核时,发现经办柜员录入信息与传票信息不符,退回经办柜员。经办柜员执行

【44320-往账业务维护】进行修改、撤销或者【08210-当日错账冲正】,完毕后再次录入提交复

核柜员进行复核。。

3.复核柜员与经办柜员不能为同一人,必须换人复核。

4.复核完成后可执行【45010汇划业务查询】查看报文行内处理状态和人行处理状态。

5.16 往账业务维护(44320)

5.1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复核柜员复核时发现录入有错,由经办柜员通过本交易对录入数据进行撤销、修改。

现金汇款、普通汇兑未复核前销户的业务进行挂账处理。

5.1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录入员进入交易后选择录入错误的记录进行撤销、修改。

2.现金汇款、普通汇兑未复核前已销户的业务进行挂账处理,挂入内部户应解付清算挂账款项,

联系客户后,从内部户退回客户账。

第233页

233

5.16.3 注意事项

1.只有录入员本人才能查询到需维护的业务,并维护录入的错误要素。

2.维护要素包括:收款人账号、收款人名称、收款行行号、附言。其他要素不允许修改。

3.该交易的撤销等同冲账,谨慎使用。

5.17 待办业务处理(44330)

5.1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待处理业务是指对未达终态支付类、事务类报文的处理操作。

2.未达终态支付类报文处理具体包括:被拒绝的支付类报文、待录入附加数据域的支付类报文、

已挂账的支付类报文、未回执的借记业务报文;

3.未达终态事务类报文处理具体包括:被拒绝的事物类报文、待录入附加数据域的事物报文、

未查复的事物类报文、未应答的事物类报文等。

4.待处理业务的处理采取数据驱动操作的模式。即通过待处理业务交易,查询出所有待处理业

务清单,然后由数据驱动操作,柜员可以通过快捷键针对不同业务选择相应的处理模式。

5.1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业务类型为支付业务时

行内处理状态为:00-全部、73-已挂账、74-未回执、77-被拒绝、78-待录入附加域。

汇划渠道为:3-行内汇划、5-大额支付、7-小额支付、9-网银互联、A-城银清算。

2.当行内处理状态选择【73-已挂账】时,主界面会显示对应已挂账处理的快捷操作方式:查询

详细、汇划查询、维护入账、退汇、转发。

(1)汇划查询:对于已挂账状态的汇兑来账业务,汇划要素需核实,点击【汇划查询】键,

输入查询内容,交易提交成功。

(2)维护入账:对存在疑问的来账挂账报文发出汇划查询,查复后方可维护入账,点击【维

护入账】键,输入维护入账账(卡)号,系统自动返显户名。

会计分录:

借:22101002 大/小额汇入待查款项户

贷:2012/2017 客户账

(3)退汇:对于已挂账汇兑来账报文,柜员核实后需要办理退汇的业务,例如:账号户名不

符、非我行等,点击【退汇】键,输入退汇原因后提交,生成报文发送人行。

会计分录:

借:22101002 大/小额汇入待查款项户

贷:30100501/30101001 大/小额支付系统往来款项往账户

(4)转发:对于已挂账汇兑来账报文,柜员核实后需要办理汇划来账转发的业务,点击【转

发】键,柜员录入转发目的机构后,提交核心。

会计分录:

借:22101002 大/小额汇入待查款项户—转出机构

贷:22101002 大/小额汇入待查款项户—转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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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行内处理状态选择【74-未回执】时,主界面会显示对应未回执处理的快捷操作方式:查询

详细、汇划查询、回执。对于小额普通借记业务来账报文,点击【回执】键,选择同意付款或拒绝

付款,然后提交核心。

会计分录:

借:2012/2017 客户账

贷:30100501/30101001 大/小额支付系统往来款项往账户

4.当行内处理状态选择【77-被拒绝】时,主界面会显示对应被拒绝处理的快捷操作方式:查询

详细、重发、调账、挂账、作废。

(1)重发:对于被拒绝汇兑往账报文,柜员核实后需要办理重发的,点击【重发】键,柜员

确认信息后,提交核心。重发时,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地址、附言栏位可修改。重发后,业务顺序

号不变,不会生成新的报文。

(2)调账:对于被人行拒绝的汇兑往账报文,柜员核实后需要办理调账的,点击【调账】键,

柜员确认信息后,提交核心。

(3)挂账:对于被人行拒绝的汇兑往账报文,在我行已无账户(现金汇款、已销户)可进行

挂账处理,点击【挂账】,柜员确认信息后,提交核心。该交易执行成功后,不允许再进行冲正处

理。(现金汇兑当日无法处理的做“挂账”处理,当日可以交付客户的不做挂账可以直接做冲正处

理)。本交易仅针对被人行拒绝的往账进行挂账处理,不是针对来账做挂账处理。

(4)作废:对于行内主动发起的借记业务被人行拒绝时,柜员核实后需要办理作废的,点击

【作废】键,直接作废。

5.当行内处理状态选择【78-待录入附加域】时,主界面会显示对应待录入附加域处理的快捷操

作方式:查询详细、录入附加域。对于待录入附加域的业务,点击【录入附加域】键联动原报文对

应交易增加附加数据。

6.业务类型为信息业务时

行内处理状态为:00-全部、75未查复、76-未应答、77-被拒绝、78-待录入附加域。

汇划渠道为:3-行内汇划、5-大额支付、7-小额支付、9-网银互联、A-城银清算。

7.当行内处理状态选择【75-未查复】时,主界面会显示对应未查复处理的快捷操作方式:查询

详细、查复、转发。

(1)查复:对于接收到的汇划查询、银承查询、业务查询,点击【查复】键,输入查复内容

进行查复。

(2)转发:对于接收到的汇划查询、银承查询、业务查询,柜员核实后需要转发的业务,点

击【转发】键,柜员录入转发目的机构后,提交核心。

8.当行内处理状态选择【76-未应答】时,主界面会显示对应未应答处理的快捷操作方式:查询

详细、应答、转发。

(1)应答:对于接收到的申请退回、支付申请,点击【应答】键,输入查复内容进行应答。

(2)转发:对于接收到的申请退回、支付申请,点击【转发】键,柜员录入转发目的机构后,

提交核心。

9.当行内处理状态选择【77-被拒绝】时,主界面会显示对应被拒绝处理的快捷操作方式:查询

详细、作废。对于被拒绝的信息类报文,柜员核实后需要办理作废的,点击【作废】键直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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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3 注意事项

1.CBUS5.0 的待办业务处理由集中作业中心操作,无特殊情况无需各机构柜面操作。

2.同一法人行下,机构之间可以任意转发,转发后,转出机构无法查询到报文,转入机构可查

询到报文,且账务日期保持不变。

3.柜面发起的被拒绝的普通汇兑业务可以重发,外围渠道发起的被拒绝的业务不可重发,系统

自动冲正。借记类、信息类、实时类、定期贷记类报文不可以重发。

4.只有隔日被拒绝的报文才可进行调账处理,当日被拒绝业务通过【08210当日错账冲正】进

行冲正。

5.18 未打印来账业务查询(44350)

5.18.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查询一个月之内未打印的来账交易信息。支持汇划支付类和信息类。

5.18.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柜员查询出一个月内各渠道交易量后,可以选择再次打印,点击【打印】按钮后跳转到【44351-

来账报单打印】界面。

5.19 来账报单打印(44351)

5.19.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来账报单业务的打印。

5.19.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选择【汇划渠道】、【打印标识】、【查询起止日】,点击【打印】。

2.打印标识选择【1-已打印】时,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都反显当前日期,可修改,但日期间隔

不能大于10天。

3.打印标识选择【0-未打印】时,截止日期反显当前日期,开始日期反显当前日期10天之前,

可修改,但日期间隔不能大于10天。

4.柜员选中某笔或多笔报单,选中后按【打印】键,提交打印。反显业务顺序起号和打印数量,

柜员可选择打印机类型【1-流水打印机】、【2-存折打印机】打印。

5.19.3 注意事项

1.在进行多笔打印时,必须先查询显示出所有的记录后,才能全部打印出所有的记录。否则只

能打印屏幕当前已经显示过的记录,未显示的记录无法打印。

2.在打印报单凭证的最下部显示【打印次数:】字样。

3.接收信息打印完成后,系统要自动把 “打印次数”保存在接收信息中,在【44352】交易接

收信息打印列表,能查询到该笔来账信息“打印次数”。

4.打印完成后自动刷新查询界面。

5.20 接收信息打印(4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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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接收信息业务的打印。

5.20.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选择【汇划渠道】、【业务类型】、【打印标识】、【查询起止日】。

2.单笔打印:查询出交易数据后,柜员勾选某笔交易后,选择打印机【0-存折打印机】、【1-

流水打印机】进行打印。

3.连续打印:选中多笔交易数据后,选择打印机【0-存折打印机】、【1-流水打印机】进行打

印。

5.20.3 注意事项

1.接收信息打印完成后,系统要自动把 “打印次数”保存在接收信息中,在【44352】交易接

收信息打印列表,能查询到该笔来账信息“打印次数”。

2.在打印的接收信息凭证最下部打印“打印次数:”字样。

3.打印标识选择1-已打印时,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都反显当前日期,可修改;打印标识选择【0

-未打印】时,截止日期反显当前日期,开始日期反显当前日期10天之前,可修改,但日期间隔不

能大于10天。

4.打印完成后自动刷新查询界面。

5.21 普通借记业务(44110)

5.2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完成普通借记业务信息录入。普通借记业务是由收款行向付款行发起的借记付款人

账户的业务。包括国库资金借记划拨、其他借记业务、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国库资金国

债兑付借记划拨、支票截留业务等业务类型。

5.2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柜员根据客户书面申请,查询出接收行行号后,执行本交易,汇划渠道系统默认为【7-小额支

付】,业务类型根据需要选择【普通借记业务】,录入收款账(卡)号、借记金额、付款账(卡)

号、付款人名称、付款行号后提交后生成电子凭证。

5.21.3 注意事项

1.收款行主动发起普通借记业务,经人行支付系统转发后,行内处理状态为未回执,收到对方

行付款或拒付后,行内状态会更新为已付款或已拒付。

2.发起小额普通借记业务后,被人行拒绝,需手工执行【44330待办业务处理】查询支付类被

拒绝的业务。

3.通过行内汇划发起的借记业务实时到达付款行。

4.当业务类型为:【B104-国库资金借记划拨】时,输入完成后,提示【是否联动到国库资金

借记划拨小额附加数据域维护】。

5.22 定期借贷记业务签约(4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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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1.本交易用于定期借贷记业务付款单位及付款人签约。

2.定期借记业务是指收款行根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付款行发起的批量收款

业务。主要有代收水、电和煤气等公共事业费、批量扣税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借记等业务。

其业务特点是单个收款人向多个付款人同时收款。

3.定期贷记是指付款行根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收款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

主要有代付工资、代付保险金、代付养老金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贷记等业务。客户需要通过

申请,与银行签订定期贷记委托协议。其特点是单个付款人同向多个收款人发起付款指令。如本行

接收他行发来的定期贷记业务,账号户名相符,可自动入账。

5.2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签约:签约种类分为1-定期借贷记对公签约、2-定期借贷记对私签约、3-集中代收付对公签

约、4-集中代收付对私签约,功能号选择【签约】,选择业务类别、业务种类,录入账号,反显证

件类型、证件号码、账户名称,输入合同协议号提交打印定期借贷记业务签约凭证,交客户签字确

认。

2.解约:输入签约种类、账号、协议类型,点击【查询】,选择签约记录,点击【解约】。反

显签约信息,提交后打印定期借贷记业务解约凭证,交客户签字确认。

5.23 委托单位签约资料维护(44420)

5.2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处理委托单位签约资料的维护,包括查询、新增、维护、删除功能。

委托单位签约应先开立或选择内部过渡账户,内部过渡账户必需具备。小额定期借贷记业务,

还必须有单位存款账户。

5.2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查询:可选择按签约账号查询、按委托单位签约号查询、按机构号查询,输入签约账号或委

托单位签约号,返显签约内容。

2.新增:新签约户,委托单位签约应先开立或选择内部过渡账户,点击【新增】,增加委托单

位签约号。

3.维护:不允许修改委托单位签约号、代理类别和业务种类。

4.删除:提交删除后,这个委托单位不能办理代收代付业务。

5.23.3 注意事项

委托单位签约号规则:1位代理类型+2位币别+5位业务类别+12位自编序号。

内部过渡账户必须输入,一个机构为一个内部户。内部过渡账户科目为22410513(应付代理

业务款项)。

5.24 定期借贷记业务录入(44430)

5.2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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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交易用于定期借贷记批量文件的查询、添加、录入。

5.2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进入交易界面,选择【导入】,输入委托单位签约号,系统自动反显文件序号、代理类别、业

务种类。选择文件上传后提交;系统反显委托单位签约信息,自动计算总金额、总笔数后提交,执

行提交功能后,才能进行后续操作。提交后,不允许再对文件进行修改。

5.25 定期借贷记业务提交(44431)

5.2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定期借贷记业务的提交。

5.2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输入委托单位签约号、文件序号。

2.返显相关内容,系统检查内部过渡账户余额是否充足。余额足够,提交成功。提交后,可通

过【44440-定期借贷记批次】查询。

5.26 定期借贷记批次查询(44440)

5.2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按照定期借贷记提交日期、委托单位签约号、批次号查询批量业务状态。

5.2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选择按照定期借贷记提交日期、委托单位签约号、批次号查询,分别输入起止日期、委托单位

签约号、批次号点击查询,显示相关记录。

5.27 大金额往账业务授权(44340)

5.2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支付业务大金额往账业务授权。

5.2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查询到需要授权复核的交易,输入相关业务要素进行业务复核授权。

6 支付业务查询

6.1 汇划业务查询(45010)

6.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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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交易可通过支付报文、信息报文查询汇划业务。清算中心可查询公共管理类报文和清算账户

管理报文。

6.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通过支付报文查询汇划业务,有8种查询方式:1-按业务类型查询、2-按行内状态查询、3-

按收/付款人账号查询、4-按人行报文标识号查询、5-按外围系统标识查询、6-按渠道查询、7-特殊

业务查询、8-按业务顺序号查询。

2.通过信息报文查询汇划业务,有3种查询方式:1-按信息类型查询、2-按行内状态查询、3-

按人行报文标识号查询。

6.2 行名行号查询(45020)

6.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可通过汇划渠道查询行名行号。

6.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通过汇划渠道查询行名行号,可以选择查询方式为:1-组合查询、2-按清算行行号查询全辖。

2.可以选择行别代码查询。

3.输入参与者名称,支持模糊查询。

6.3 操作流水查询(45030)

6.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汇兑业务全生命期的查询。

6.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通过支付报文、信息报文、网银互联支付查询,输入账务日期、往来标识,查询流水。

6.4 人工计费及返还明细查询(45040)

6.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人行计费以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总行清算中心)为单位,对直接参与者及其所属间接参与者

(分支行)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发起和接收的支付类业务和信息类业务进行计费。对核心系统而

言,通过现代化支付系统发出和接收支付业务以及查询查复等信息类业务的发起行均为支付系统的

计费对象。通过业务往来标识(1-汇入/0-汇出)查询操作流水(支付报文/信息报文/网银互联支付)。

通过此交易可按照日期查询已经接收的计费及返还数据。

6.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通过计费与返还类型:0-大/小额收费通知、1-大/小额收费返还、2-网银互联收费通知、3-网

银互联收费返还,查询明细。

6.4.3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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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行清算中心接收到计费及返还报文,即完成与人行的资金清算。计费及返还报文发送时间

为次月第5个工作日(大概日期)。

2.人行计费与返还报文中不包含交易机构的计费和返还明细,系统在收到计费及返还报文后,

日终批处理实现向交易机构收费,交易机构的费用由系统自动完成帐务处理并生成凭证,处理规则

如下:交易机构的费用根据机构号下发生的往帐业务明细数量占直参下总业务明细数量的比例进行

分摊。特别指出:费用按机构号计算,而不是行号,这样无行号的被代理行也会计费;机构撤并后

被兼并机构的费用从并入机构收取;费用根据各机构每月大额、小额业务明细所占比例分别进行分

摊,小额业务不按照每个包进行分摊;

3.返还的费用由于非常少,而且人行返还规则不明确,所以直接记入直参的清算中心,不再向

交易机构返还;

4.业务量的统计范围包括所有发送成功的支付和信息类业务报文;

5.支付和信息类业务的收费按照5比1的比例计算。(参照人民银行的计费比例)

6.计费和返还日期一般是本月最后一个对公营业日,下发计费和返还日的次日系统会出计费清

单。

6.5 支付业务量统计(45050)

6.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可通过统计类型、范围、渠道查询支付业务量。

6.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通过统计类型、汇划渠道、查询起止日期进行支付业务量查询。

2.进入【04580实时报表预约打印】交易进行打印。

6.5.3 注意事项

清算中心查询全行数据;分行营业部查看分行辖内全部数据。

6.6 代收/付批次查询(45060)

6.6.1 业务说明及规则

集中代收付业务提交后,可通过此交易输入批次号进行查询。

6.6.2 操作流程及说明

输入受理起止日期,选择代收付类别、收付款标识,批次序号非必输,点击查询,可查询出集

中代收付业务信息。

6.7 支付业务量历史统计(45110)

6.7.1 业务说明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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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交易用于查询支付业务量历史统计,可查询来往账笔数和金额;柜面、网银、手机银行等渠

道的汇划笔数和金额;发出和收到的查询查复书、银承查询查复书、退回申请和应答、自由格式报

文笔数。

6.7.2 操作流程及说明

选择机构名称、汇划渠道,输入查询起止日期后点击查询提交。

6.8 汇划业务历史查询(45120)

6.8.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可查询超过一个月的汇划业务。

6.8.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查询类型选择:支付业务、信息业务

2.输入查询方式、机构名称、汇划渠道,业务类型、业务种类、往来标识、日期类型、输入查

询起止日期后点击查询提交。

7 人行对账及 ACS 业务

7.1 对账结果查询(46010)

7.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总行清算中心查看大小额对账结果。

7.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选择汇划渠道、对账日期,点击提交查询对账结果。

7.1.3 注意事项

1.本交易只允许总行清算中心执行。

2.“对账结果标识”包含:对账相符、对账不平,两种处理结果。

7.2 对账结果打印(46020)

7.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清算中心申请打印大小额、网银互联汇总对账结果和明细对账结果。

7.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选择汇划渠道、对账类型、对账状态、对账日期后提交,申请成功后使用“04580实时报表预

约打印”交易进行打印。

7.2.3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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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交易只允许总行清算中心执行。可以按照对账结果状态(成功、失败或全部)申请打印大小额

汇总对账结果和明细对账结果。

2.大额汇总对账单主要包含如下要素:报文编号、业务类型编码、处理状态、往来标识、人行

总笔数、人行总金额、行内总笔数、行内总金额、对账结果标识、对账次数。

3.大额明细对账单主要包含如下要素:报文编号、业务类型编码、处理状态、往来标识、发起

参与机构、报文标识号、借贷标识、人行总金额、行内总金额、对账结果标识、对账次数。

4.小额汇总对账单主要包含如下要素:报文编号、包处理状态、人行受理日期、扎差场次、往

来标识、人行总笔数、人行总金额、行内总笔数、行内总金额、对账结果标识、对账次数。

5.小额明细对账单主要包含如下要素:报文编号、包处理状态、人行受理日期、扎差场次、往

来标识、发起参与机构、报文标识号、借贷标识、人行明细总笔数、人行金额、行内明细总笔数、

行内金额、对账结果标识、对账次数。

7.3 手工对账处理(46030)

7.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大小额对账不符时,总行清算中心通过此交易申请明细对账。

7.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选择汇划渠道、对账日期后提交。

7.4 人行对账报文申请(46040)

7.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为非账务性交易。适用于两种场景:一是人民银行通知已下发过汇总对账,但核心系统

一直未接收到对账报文时,执行此交易主动申请汇总对账;二是系统自动对账失败时,技术人员清

理掉无效对账数据后通过此交易主动申请汇总对账。

7.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选择汇划渠道、对账日期、轧差场次后提交。

8 公共管理报文

8.1 公共管理类报文发送(49010)

8.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公共管理类报文发送。

8.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登录/退出申请报文:用于参与机构向人民银行进行登录/退出操作,人民银行向参与机构发

送登录/退出应答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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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文类型选择“登录/退出申请报文”, 选择系统编号、操作类型后提交,可通过【45010

汇划业务查询】交易中的公共管理类报文查询人民银行回复的应答信息。

(2)发送登陆报文,且人民银行应答成功,前端查询【49840支付系统运行状态维护】,对应

系统的状态变为‘已登录’。反之,直接参与机构向人民银行申请退出,且人民银行应答成功,查

询【49840】状态变为‘已退出’。当支付系统状态为已退出时,不能进行交易。

(3)登陆退出报文针对大小额网银业务由直接参与机构向人民银行申请,进行系统登陆/退出。

2.通用签名信息报文:节点间、各参与机构间、节点与参与机构间可以使用本报文来传输带文

件且安全性较高需要加密的业务通知、联络等事项信息数据。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可用此报文。

(1)场景一:发起参与机构发送通用签名信息业务报文,CNAPS2业务检查后转发给接收参与

机构,并向发起参与机构回复通用处理确认报文。接收参与机构收到通用签名信息业务报文处理成

功后,向CNAPS2回复通用签名信息业务应答报文,CNAPS2检查通过后向发起参与机构转发此报

文,并向接收参与机构回复通用处理确认报文。

(2)场景二:发起参与机构发送通用签名信息业务报文,CNAPS2业务检查未通过(如未登录

或无权限等),则通过回复通用处理确认报文至发送参与机构,告知拒绝接收此报文的原因。

(3)场景三:接收参与机构回复通用签名信息业务应答报文,CNAPS2业务检查未通过,则通

过回复通用处理确认报文至接收参与机构,告知拒绝接收此报文的原因。

3.通用非签名信息报文:节点间、各参与机构间、节点与参与机构间可以使用本报文来传输带

文件的业务通知、联络等事项信息数据。

(1)场景一:发起参与机构发送通用非签名信息业务报文,CNAPS2业务检查后转发给接收参

与机构,并向发起参与机构回复通用处理确认报文。接收参与机构收到通用非签名信息业务报文处

理成功后,向CNAPS2回复通用非签名信息业务应答报文,CNAPS2检查通过后向发起参与机构转

发此报文,并向接收参与机构回复通用处理确认报文。

(2)场景二:发起参与机构发起通用非签名信息业务报文,CNAPS2业务检查未通过(如未登

录或无权限等),则通过回复通用处理确认报文至发送参与机构,告知拒绝接收此报文的原因。

(3)场景三:接收参与机构回复通用非签名信息业务应答报文,CNAPS2业务检查未通过,则

通过回复通用处理确认报文至接收参与机构,告知拒绝接收此报文的原因。

4.数字证书绑定通知报文:当参与机构更换新的数字证书时,使用本机构的新数字证书对本报

文加数字签名,此报文中含有数字证书的公钥,发送本报文给CNAPS2,CNAPS2将本报文广播给

所有参与机构。参与机构从本报文中获取数字证书的公钥信息,同时可以获取到该参与机构数字证

书中的DN号码和SN号码。参与机构也可以发送本报文,解除绑定本机构的当前数字证书。

(1)场景一:发起参与机构发送数字证书绑定通知报文,CNAPS2业务检查通过,则转发此报

文至所有参与机构,并向发起参与机构回复通用处理确认报文。

(2)场景二:发起参与机构发送数字证书绑定通知报文,CNAPS2业务检查未通过(如未登录

或无权限等),则通过回复通用处理确认报文至发送参与机构,告知拒绝接收此报文的原因。

5.数字证书下载申请报文:参与机构可以向CNAPS2申请下载数字证书,下载所有参与机构或

部分参与机构的数字证书。

(1)场景一:CNAPS2在收到发起参与机构的数字证书下载申请报文后,检查无误,发送数字

证书下载应答报文至发起参与机构。

第244页

244

(2)场景二:发起参与机构发送数字证书下载申请报文,CNAPS2业务检查未通过(如未登录

或无权限等),则通过回复通用处理确认报文至发送参与机构,告知拒绝接收此报文的原因。

6. PVP结算申请信息报文:发起参与机构组PVP结算申请报文发送到CNAPS2,CNAPS2在收

到PVP结算申请信息报文后转发外币支付系统。

(1)场景一:发起参与者组PVP结算申请信息报文后发送到CNAPS2,CNAPS2在收到PVP结

算申请信息报文后转发外币支付系统,由外币支付系统进行信息的匹配和确认。信息匹配成功的,

由外币支付系统发起即时转账报文,业务进入终态后,外币支付系统通过PVP结算应答报文告知发

起参与者处理结果。

(2)场景二:发起参与者组PVP结算申请信息报文后发送到CNAPS2,CNAPS2在收到PVP结

算申请信息报文后转发外币支付系统,由外币支付系统进行信息的匹配和确认。信息匹配成功的,

由外币支付系统发起即时转账报文,业务进入终态后,外币支付系统通过PVP结算应答报文告知发

起参与者处理结果,CNAPS2在收

到外币支付系统发起的PVP结算应答信息报文后,如检查到数字签名错或业务合法性错误,则

通过通用处理确认报文告知错误原因。

7.业务撤销申请:付款清算行对已发送至人民银行的贷记业务,当其为排队状态时,可以发起

撤销申请。人民银行收到撤销申请时,如果其为小额业务且尚未轧差,或是大额业务且尚未清算,

可进行撤销处理。人民银行通过业务撤销应答报文回复发起参与机构,告知其业务撤销的结果(已

处理、已拒绝)

(1)柜员发送49010业务撤销申请报文,人民银行收到业务撤销申请时,通过业务撤销应答报

文将应答结果返回给撤销申请发起行。

(2)行内收到应答报文后检查该笔交易的状态:已处理(撤销成功)或:已拒绝(撤销失败)。

参与机构发送支付报文因清算/轧差排队时,行内发起“49010业务撤销申请报文”交易,对该笔支

付业务进行撤销操作。清算需在报文发出机构进行撤销,轧差排队可在人民银行下任意机构进行撤

销。

8.重发文件请求报文

8.2 清算账户管理类报文发送(49020)

8.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清算账户管理类报文发送。

8.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净借记限额查询申请报文:用于查询自身的净借记限额信息。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发送净借

记限额查询申请报文可以查询自身净借记限额。人民银行查询到净借记限额后,向商业银行返回净

借记限额查询应答报文。

2.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预警值设置报文:用于预先设定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的警告值。监视行

发送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预警值设置报文给人民银行,人民银行设置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的警告值

并返回通用处理确认报文,向被监视行发送净借记限额管理通知报文告知被监视情况。当达到净借

记限额预警值时,二代支付系统会自动给直接参与者下发通知报文。

第245页

245

3.净借记限额圈存资金调增调减报文:用于调增、调减净借记限额圈存资金。包括调增、调减

两种设置类型。发起参与机构发送圈存资金调增或调减报文给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根据报文调整发

起参与机构清算账户的圈存资金金额并返回通用处理确认报文。

4.净借记限额质押/授信额度分配管理报文:用于调整商业银行的质押额度/授信额度,更多适

用于多个直接参与者的情况。商业银行只能调整授信额度。调整类型包括调增、调减、强制调减三

种。通过本交易调整质押/授信额度后,人民银行返回通用处理确认报文,并发送净借记限额管理通

知报文给被调整银行。通过本交易进行质押/授信分配额度强制调减,当被调整行当前可用额度不足

时,人民银行向发起者返回处理状态为“强制调减待处理”的通用处理确认报文。待被调整行当前

可用额度恢复,重新调整成功后,人民银行再向发起者返回处理状态为“已成功”的通用处理确认

报文。启动本交易前需要向人民银行申请总授信额度。

5.开户单位全面流动性查询报文:用于查询支付系统清算账户余额、可用头寸和预期头寸以及

在人民银行开立的非清算账户余额情况,以便及时、统筹地调度资金,防范支付风险。查询方式有

四种:QT00 查询指定清算账户、QT01 查询指定及其辖属清算账户 、QT02 查询指定清算账户

及非清算账户、QT03 查询指定及辖属清算账户及非清算账户。CNAPS根据查询条件查询清算账户

流动性信息。如果只是查询清算账户,则向发起参与机构返回开户单位全面流动性应答报文;如果

需要查询非清算账户,就向ACS发送开户单位全面流动性应答报文,待ACS返回查询结果后向发起

参与机构返回开户单位全面流动性应答报文。查询原则:参与者可以查询自己的清算账户,上级行

可查询下级行,下级行不能查询上级行,商业银行不能跨行查询。该报文所允许的系统状态为:营

业准备、日间、清算窗口、ACS专用时间。其余时序状态下人民银行给予拒绝。

6.清算轧差排队查询申请报文:用于查询排队的大小额支付、城银清算业务。包括清算排队查

询、轧差排队查询两种模式,分别适用于大、小额业务。其中清算排队查询包括QT00 查询指定清

算账户、QT01 查询指定及其辖属清算账两种查询方式。

7.清算账户维护申请报文:用于修改自身的清算账户相关信息,包括:自动拆借余额最低控制

金额 、资金池余额最低控制金额。清算中心发出清算账户维护申请后,人民银行根据该报文进行业

务检查。业务检查通过,对清算账户进行相应维护,向商业银行返回通用处理确认报文;业务检查

不通过,向商业银行返回通用处理确认报文,带回拒绝原因。

8.清算账户信息查询申请报文: 用于查询清算账户的相关信息,包括:账户余额、圈存资金、

余额最低控制金额、拆借余额最低控制金额、资金池管理余额最低控制金额、透支限额、账户状态、

质押融资控制标识等。查询方式有两种: QT00 查询指定清算账户、QT01 查询指定及其辖属清

算账户。查询申请人为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时,可以查询所辖全部或指定直接参与者的清算账户信息,

人民银行根据法人机构定制的查询条件,将有关清算账户余额信息进行统计并将结果反馈商业银行

法人机构;查询申请人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时,SAPS 应将对应的清算账户信息反馈查询申请人。

该报文发起所允许的系统状态为:营业准备、日间、清算窗口、ACS专用时间。其余时序状态下人

民银行给予拒绝。

9.清算账户资金池管理报文:由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向CNAPS2发起,设置其分支机构与法人机

构的资金池绑定关系。CNAPS2设置后,向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返回通用处理确认报文。

第246页

246

(1)场景一: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发送清算账户资金池管理报文到CNAPS2,CNAPS2设置其分

支机构与法人机构的资金池绑定关系,CNAPS2向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返回通用处理确认报文,发送

账户管理通知报文到相关分支机构。

(2)场景二: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发送清算账户资金池管理报文到CNAPS2,CNAPS2收到报文

后业务检查不通过,向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返回通用处理确认报文,带回拒绝原因。

10.清算账户自动拆借管理申请报文:用于向接收参与机构发起,申请管理自动拆借(签约、撤

销、额度恢复)。协议签约或额度恢复时只能由拆入行发起,协议撤销时可由拆入行或拆出行发起。

拆借协议管理过程为立即生效。即:对于拆借协议签约或额度恢复,人民银行收到并处理成功后立

即生效;对于拆借协议撤销,人民银行收到并处理成功后立即生效。

11.清算账户自动拆借管理应答报文:是清算账户自动拆借管理申请报文的应答报文,表示自己

同意或不同意对拆借协议的修改申请或恢复拆借额度。发起参与机构发送清算账户自动拆借管理申

请报文给CNAPS2签订拆借协议,CNAPS2收到报文后转发报文给接收参与机构,并向发起参与机

构回复通用处理确认报文。接收参与机构收到后,确认协议相关要素进行业务处理,并向CNAPS2

返回清算账户自动拆借管理应答报文。CNAPS2接收报文(接收参与机构同意发起参与机构对拆借

协议的管理申请)处理完相关业务后转发清算账户自动拆借管理应答报文给发起参与机构,发送通

用处理确认报文给接收参与机构。

12.余额警戒值设置申请报文:用于对清算账户余额进行余额警戒值设置。监视行发送清算账户

余额警戒值设置申请报文到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根据该报文对该清算账户进行设置或解除余额预警

并返回通用处理确认报文,向被监视行发送账户管理通知报文告知被监视情况。监视行可为被监视

行本身、被监视行上一级行。不能跨法人行监视。各监视行所设预警值可以不同,如果被监视行的

余额变动触发了监视行设定的预警或解除预警,则人民银行会向所有满足触发条件的监视行发送余

额告警通知报文。

13.资金池/自动拆借管理查询申请报文:使用该报文查询解救清算排队时其资金池/自动拆借资

金的使用情况。

(1)场景一:商业银行发送该报文到CNAPS2查询解救清算排队时其资金池/自动拆借资金的

使用情况,CNAPS2查询成功,返回资金池/自动拆借管理查询应答报文。

(2)场景二:商业银行发送该报文到CNAPS2查询解救清算排队时其资金池/自动拆借资金的

使用情况,CNAPS2接收报文检查失败,返回资金池/自动拆借管理查询应答报文带回拒绝原因。

14.清算账户资金电子划回报文:用于申请划回存放城银清算的备付金,一般于当日下午3:00

前发出申请报文,由城银通过普通汇兑划回备付金。若申请划回金额大于1亿的,应提前一个工作

日发出申请报文。

9 支付结算参数

9.1 机构代理关系维护(49810)

9.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机构代理关系的新增、查询、修改、删除。

第247页

247

9.1.2 操作流程及说明

1.新增:输入机构代号,选择业务类别,输入行号、生效日期、失效日期后提交。

2.查询:输入机构代号,选择业务类别,点击查询。

3.修改、删除:勾选查询出的记录,点击修改或删除。

9.2 法人行支付参数维护(49820)

9.2.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法人行支付参数的查询、维护。

9.2.2 操作流程及说明

业务类型选择查询、维护,可修改项目:联盟内汇划开通标识、大额柜面业务关闭时间、对账

反查标识、跨机构使用内部户控制标识、退票理由书打印份数、通用受理凭证打印标识、查询未查

复日启控制、录入未复核日启控制、清算中收对账日结控制、借记业务未回执日结控制、被拒绝业

务日结控制、小额查询未查复日结控制、未发送业务办理时序控制。

9.3 支付系统运行状态维护(49840)

9.3.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支付系统运行状态的查询、修改。

9.3.2 操作流程及说明

业务类型选择查询或修改,系统编号可选择: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银互联、城银

清算,可对支付系统运行状态进行修改。

9.4 小额业务组包参数维护(49850)

9.4.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小额业务组包参数的查询、新增、修改、删除。

9.4.2 操作流程及说明

选择业务类型,进行相关操作后提交。

9.5 往账大金额授权参数维护(49830)

9.5.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用于设置44340交易往账大金额授权参数。

9.5.2 操作流程及说明

通过设置金额权限进行配置参数,目前设置金额为4000万,授权配置在计划财务部。

第248页

248

第七部分 会计核算

1 会计核算业务总体介绍

1.1 整体介绍

城商行联盟会计核算体系采用金融企业新会计准则,设立了千余个会计科目,能对各类资产、

负债进行准确的分类核算,与本行原有会计科目体系有较大差异。其账务记载采用交易驱动、分录

驱动、账务接口三种方式处理,能有效减轻一线柜员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1.2 会计科目设置

1.联盟会计科目体系由表内、表外科目两大部分组成。其中表内科目由五大类构成,分别是资

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表内科目编码第一位分别是 1、2、3、4、6,表

外科目编码第一位是 9。

2.表内科目采用借贷记账法,依据复式记账原理,以资金平衡公式为依据,以“借”、“贷”

为记账符号,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规则。系统采用“-(负号)”表示红字。

3.表外科目采用单式收付记账法,以“收”、“付”为记账符号,余额在“收”方,系统中以

“借”代表“收”,“贷”代表“付”。

4.会计科目由联盟运行中心统一维护。CBUS 系统支持会计科目层级扩展至多级,现根据金融

企业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核算要求,分为一级科目、二级科目、三级科目,各科目之间采用逐级汇

总关系,三级科目为明细科目,用于进行账务处理,一级、二级会计科目不允许进行账务处理。

5.会计科目共八位,前四位为一级科目,前六位为二级科目,全八位为三级科目。

例如:一级科目 1001—现金;

二级科目 100105—业务现金;

三级科目 10010501—库存现金;

1.3 内部账户的设立与使用

1.内部账户是银行根据自身业务经营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内部专用账户。为规范内部账户的使

用范围,防止因随意开设和操作错误引发操作风险和核算信息的不规范,系统引入了内部账模板概

念。内部账模板分为标准账户模板和非标准账户模板。标准账户模版由联盟统一维护。非标准账户

模板由本行总行运营管理部统一开立维护。下级机构及其他机构只有内部账户使用权限,不能对内

部账户的任何属性进行修改。

2.标准内部账户:在全联盟范围内所有成员行统一规范核算内容,统一控制。具体表现形式为

内部账号除了机构号不同外,账号其他组成部分都是相同的。

3.非标准内部账户:联盟设定科目及核算范围,各成员行可以根据自己的特色业务需要自行设

置的账户,可以分为法人行模板账户和法人行单开账户

4.法人行模板账户:行内所有机构统一开立的内部账户,具体表现形式为内部账号除了机构号

第249页

249

不同外,账号其他组成部分都是相同的。

5.法人行单开账户:行内某一个机构单独开立的内部账户,具体表现形式为内部账号除了机构

号不同外,内部账序号设置也可以不同。

6.内部账账号规则:

内部账号= 账本类型 + 币别 + 机构号 + 科目号 + 顺序号

(26 位) (1 位) (2 位) (9 位) (8 位) (6 位)

其中,账本类型:1 本币 2 外币

币别:01 人民币 12 英镑 13 港币

14 美元 18 新加坡元 27 日元

33 欧元 91 韩元

顺序号第一位 0-7 为联盟模板 ,由联盟负责开立维护;

顺序号第一位 8-9 为法人行模板 ,由总行运行中心负责开立维护;

7.内部账户举例如下:

宁波东海银行象山支行库存现金内部户(标准模版)

101 83101030110010501 000001

宁波东海银行象山支行其他应收款项内部户(非标准模版)

101 83101030112210599 800001

1.4 内部账户核算权限

1.按照管理核算的要求,系统中上级营业机构(如清算中心)可以记载和查询下级营业机构的

内部账;平级机构间的记账权限根据业务管理要求设定;下级营业机构(如支行)不可以同时记载

上级机构和同级机构的内部户,也不能查询上级营业机构或同级机构的内部户账务。

2.内部账户使用的账页类型,共 8 类选项,有:1-内部明细账、2-固定资产、3-外汇买卖、4-

外汇结售、5-销账明细账、6-表外计息、7-表外不计息、8-表外销账,但其中最常用的选项为 1-

内部明细账、3-外汇买卖、4-外汇结售、7-表外不计息。当选 5-销账明细账时,记账会按挂销账流

程生成销账编号。

3.记账模式

1—逐笔、3—汇总出传票、5—交易逐笔,批汇总出传票

1-逐笔:日间、批处理账务均为逐笔明细记账,且日终不出批处理汇总凭证。

3-汇总出传票:进分户账不显示明细,只汇总为借贷方各一笔;日间与批处理账务均为不逐

笔明细记账,进行合并汇总记账(每日账务最多有两笔,即一借一贷),且日终出批处理汇总凭证。

如:下级行存放上级行备付金。

5-交易逐笔,批汇总出传票:日间逐笔明细记账,批处理产生的账务汇总记账,且日终出批

处理汇总凭证。如:损益类账户。

1.5 各机构清算架构

根据本行不同组织架构设置,CBUS 系统为每个核算主体和汇总机构设置一个人民币清算机构,

第250页

250

系统根据设定的清算路径,采取逐级清算模式进行清算。本行人民币最高清算机构是清算中心。

下级行开立一个存放上级行备付金(30010502)清算账户,上级行对开一个下级行存放备付

金户(30010501),当跨机构资金清算时,同时调整涉及机构对开的头寸账户,实现资金实时清

算。为保证上下级机构对开备付金账户金额一致,除人民币、外币清算头寸行外,本行不允许各机

构手工记备付金账户。

2 内部户管理

2.1 内部账户管理(50010)

2.1.1 业务说明及规则

本交易主要用于内部账户的开立、查询、修改、删除,同时也支持导出以及打印功能,进行内

部户的逐户开户,本交易适用于总行运行中心使用。

2.1.2.操作流程及说明

1.【查询】功能,用于查询内部账户的开立情况。

查询类型可以按账号查询、按科目查询,点击【查询】按钮,显示内部账户的开立情况。通过

查询结果列表,可以选择其中某一行明细,点击【查看详细】按钮,又可以查询该条记录的详细情

况。

2.【开户】功能,总行运行中心用于对内部户的逐户开户。

(1)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内部户,确定内部户类型,

(2)总行运行中心柜员启动【50010】内部账户管理交易,选择【开户】功能,经主管授权后

开立内部账户,交易成功后产生电子凭证。

3.【资料维护】功能,对于发现内部户开立有错误的地方,或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中有需要维护

的内部户信息,需要柜员启动【50010-内部账户管理】资料维护功能进行修改。点击查询后的明细

列表,选中某条需要修改的内部户明细点击【资料维护】按钮,系统自动跳转至资料维护详细界面,

修改完成后提交交易成功,产生电子凭证。

4.【结清销户】功能,对于不需要的内部户销户,需要启动【50010-内部账户管理】结清销户

功能对支行开立的内部户进行销户处理。点击查询后展示的明细列表,选中某条需要销户的内部户

明细点击【结清销户】按钮,当内部户余额为零时,直接跳转至【销户】详细界面,否则,要先进

行结清,然后再进行销户。

5.【销户重开】功能,对于已经销户的内部户,根据业务需要又重新进行开立。

营业柜员启动【50010】内部账户管理交易,根据业务需要,输入需要重新开户的内部户账号

或者内部户名称,然后点击【查询】按钮,选中查询出的内部户明细点击【销户重开】,进入销户

重开的主界面,点击【提交】,交易成功,产生电子凭证。

2.1.3 注意事项

1.按账号查询时,内部户账号和内部户名称两者必须录入一项,录入内部户账号反显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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