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ZHEJIANG KENENG ENTERPRISE MANAGEMENT CO.,LTD
(1998 - 2023)
科能政策手册
LISHUI HIGH END SERVICE MANUAL 科 联四海 能赋万企
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ZHEJIANG KENENG ENTERPRISE MANAGEMENT CO.,LTD
(1998 - 2023)
科能政策手册
LISHUI HIGH END SERVICE MANUAL 科 联四海 能赋万企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关于科能 Enterprise profile
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经工信部、国家认监委、省经
信厅、环保厅、市监局,各市应急局、科技局等批准,具备多项资质和能力的大型
咨询机构,累计为15000余家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
提供认证标准、科技知识产权、绿色节能、安全环保、公共服务五大品类业务
,其中包含ISO9001、ISO14001、ISO45001、IATF16949等认证咨询,浙
江制造标准和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碳标签、节能评估、水平衡测试、可研报告、
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环保咨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
咨询、知识产权、科技项目申报、经信项目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智
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企业管理咨询等80余个子项目,为企业提供“多快好省”新
制造的一站式服务,能够根据企业在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的发展要
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是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国家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全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基
地(杭州)发起单位、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浙江省产业数字化服务商、浙江省管
理咨询服务机构、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浙
江省“信得过”科技咨询服务机构、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浙江省
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浙江省科技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单
位、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理事单位、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
员会执行委员单位、创客中国浙江好项目“十佳服务机构”、温州自创区优秀科技
中介机构、温州市十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1
www.keneng.org
CONTENTS/目录
www.keneng.org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2
www.keneng.org
一、经信项目
(一)专精特新
1.创新型中小企业 ......................................................................................................................4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6
4.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 7
5.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 8
6.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 ..............................................................................................................9
(二)绿色低碳
7.丽水市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 ............................................................................10
8.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 ............................................................................................................11
9.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 ....................................................................................................12
10.国家级绿色制造项目(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13
11.浙江省节水标杆企业 ..........................................................................................................14
(三)智能制造
12.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15
13.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16
14.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 ..............................................................................................17
15.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 ..............................................................................................18
16.浙江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19
17.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20
18.浙江省未来工厂 ..................................................................................................................21
19.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项目 ..............................................................................................22
(四)数字经济
20.丽水市数字经济示范项目..................................................................................................23
21.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24
22.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25
2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国家级) ..........................................................................26
24.浙江省工业互联网平台 ......................................................................................................27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3
www.keneng.org
(五)技术创新
25.丽水市首台套(产品) .........................................................................................................28
26.浙江省首台套(产品) ......................................................................................................29
27.国家级首台套(产品) ......................................................................................................30
28.工业新产品 ..........................................................................................................................31
29.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 ......................................................................................................32
30.浙江制造精品......................................................................................................................33
31.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34
32.丽水市企业技术中心 ..........................................................................................................35
33.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36
34.浙江省工业设计中心 ..........................................................................................................37
二、科技项目
1.丽水市新型研发机构 ............................................................................................................38
2.科技型中小企业 ....................................................................................................................39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0
4.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41
5.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 ............................................................................................................42
6.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43
7.浙江省企业研究院 ................................................................................................................44
三、市监项目
1.区(县)、市长质量奖 ........................................................................................................45
2.“浙江制造”标准和认证 ....................................................................................................46
3.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47
4.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48
5.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49
6.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50
四、环境项目
1.浙江省无废城市细胞 ............................................................................................................51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创新型中小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11-23 2022-11-27
上期截止时间
申报条件
创新型中小企业,一般是指具有较健全的创新机制,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形成以技术、品牌、制度、管理
、文化等全面而持续的创新能力,并借此获取超额利润的中小规模企业。
1、申报企业应在浙江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申报企业应满足《梯度培育暂行办法》和《梯度培育实施细则》规定所申报类型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3、申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已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不再推荐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浙江省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服务企业
恒一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奔一电气有限公司、浙江精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创奇电气有限公司、浙江亿德科
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4
www.keneng.org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11-23 2022-11-27
上期截止时间
申报条件
”专”,即专业化。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
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
有专业化发展优势。“精”,即精细化。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
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
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特”,即特色化。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
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新”,即新颖化
。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
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1、申报企业应在浙江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申报企业应满足《梯度培育暂行办法》和《梯度培育实施细则》规定所申报类型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3、申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已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不再推荐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浙江省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服务企业
温州市中邦烟具制造有限公司、特宏阀门有限公司、浙江华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希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环球
滤清器有限公司、浙江德卡控制阀仪表有限公司
列入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奖励1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5
www.keneng.org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6-21 2022-06-28
上期截止时间
申报条件
“专”,即专业化。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
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
有专业化发展优势。“精”,即精细化。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
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
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特”,即特色化。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
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新”,即新颖化
。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
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
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
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
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
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服务企业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嘉利特荏原泵业有限公司、浙江汉博汽车传感器有限公司、海星海事电气集团有限公
司、浙江欧利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瑞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诺金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希望机械有限公司、
圣邦集团有限公司
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5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6
www.keneng.org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3-18 2022-05-08
上期截止时间
申报条件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
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 10 年及以上,属于新
产品的应达到 3 年及以上。
(二)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
位或 10 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三)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
技术标准。
(四)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
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
成效。
(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
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六)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申报企业的年销售收入需4亿元以上,4 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报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
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奖励100万,对这类企业申报国家有关技术改造、工业强基工程
、重大专项、节能减排等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予以优
先支持。(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7
www.keneng.org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3-11 2022-05-08
上期截止时间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
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奖励10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8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
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
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
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
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
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
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11-23 2022-11-27
上期截止时间
申报条件
隐形冠军是指在某一细分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年销售额不超过50亿美元且隐身于大众视野之外的中小
企业。这一概念由德国中小企业管理学家赫尔曼·西蒙创立。
1、在浙江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10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0亿元之间。;
3、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且银行资信等级A
级以上(或人行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4、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主导产品不超过3个,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
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或全国前3位;
服务企业
唐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戈尔德减震器股份有限公司、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特技阀门
集团有限公司
对新认定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奖励30万元,对本政策出台前已评定的省隐形冠军企业且通过复审的,给予
30万元奖励。(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9
www.keneng.org
5、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低于4%。企业具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专有权)3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其中制造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至少1项以
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企业在研发、生产、供应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
撑。
6、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至少1项以上。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国际相关管理
、生产、产品等认证至少1项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省隐形冠军企业: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
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丽水市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6-06 2022-06-30
上期截止时间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其对工厂
建筑、照明、专用设备、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噪声、温室气体排放等均有明确的标准
和规范。
/
1 0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一)绿色低碳工厂。
1.在丽水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实际生产过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政策和标准。
2.丽水市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评价标准参照《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见附件)执行,自评价总得分85分
及以上的。
3.已在工信部和省经信厅公布绿色低碳工厂名单内的企业不再申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绿色低碳工厂:
(1)近三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的;
(2)在国家、省、市相关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二)绿色低碳园区。
1.园区应以制造业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 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工业园区
或其可独立统计的区块。
2.近三年,园区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
3.园区应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和碳排放控制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4.园区重点企业应10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5.丽水市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标准参照《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附件)执行,自评价总得分80分及
以上的。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9-29 2022-11-15
上期截止时间
申报条件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其对工厂
建筑、照明、专用设备、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噪声、温室气体排放等均有明确的标准
和规范。
1、行业基础好、代表性强的龙头企业;
2、近三年无较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亩均效益列入省市级A类企业;
4、立项、基建、环保、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规范齐全;
服务企业
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创奇电气有限公司、亚欧汽车制造(台州)有
限公司、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
新列入省级绿色低碳工厂的,奖励20万元。 (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1 1
www.keneng.org
5、在节能、节水、减排、降耗、资源再生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
6、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管理体系。
7、生产现场实施5S管理。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9-29 2022-11-15
上期截止时间
申报条件
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是突出绿色理念和要求的生产企业和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侧重于园区内工厂之间的统
筹管理和协同链接。
1、园区应以制造业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工业园区
或其中可独立统计的区块;
2、国家和地方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应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3、园区应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和碳排放控制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4、园区环境质量应达到GB 3095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应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
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园区应定期披露环境信息;
新列入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的,分别奖励20万元。 (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1 2
www.keneng.org
5、园区重点企业应10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6、近三年,园区和园区内企业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
7、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8、园区应建立履行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应配备2名(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9、鼓励园区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监测管理平台;
10、鼓励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
补利用,推广氢能、储能技术应用。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国家级绿色制造项目(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9-16 2022-11-30
上期截止时间
申报条件
绿色制造,是一个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效益的现代化制造模式,其目标是使产品从设计、制造、包装
、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的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影响(负作用)最小,资源利用率最高,并使
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优化。绿色制造包括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个
重点。
1、已获得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称号。
服务企业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兰溪市博远金属有限公司、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示范名单的企业给予80万元。 (各地区政策不
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1 3
www.keneng.org
2、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3、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
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
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节水标杆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7-23 2022-08-31
上期截止时间
\"浙江制造\"经市场与社会公认,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是浙江制造业的\"标杆\"和\"领
导者\",是高品质高水平的\"代名词\"。
获得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1 4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一、建设对象
1、高耗水行业规上企业或年取水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企业,重点包括黑色金属冶炼、纺织、造纸和纸制品、石油加工
、食品制造、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热力电力、皮革、非金属矿物制品等行业。
二、具体要求
1、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企业节水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节水管理主要
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定并实施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建立日常
巡查和检修制度,防止跑冒滴漏;
2、加强工业取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工业取水定额指标和标准,按照定额指标选择适合的用水工艺和技术
,实施企业内部节水评价。推动企业对标达标,不断提升用水效率;
3、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依据GB 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配备用水计量器具,编制详细的供
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自备水取水企业应安装取水实时监控装
置并接入取水实时监控系统,加强用水效率和总量分析;
4、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推进节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积极研发或采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淘汰落
后用水工艺、设备和器具。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5、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推进工业废水回用、海水、雨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提高水资源重复 利用率
,积极努力推进废水“零”排放;
6、提高职工节水意识。定期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节水意识。
服务企业
瑞安市五心纸业有限公司、浙江丰业集团有限公司、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百强乳业有限公司、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
司、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4-23 2022-05-10
上期截止时间
申报条件
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包括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三个类别。其中,示范企业(项目)继续聚焦供
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和信息增值服务四个方向,可不定项选择一个、多个或其
他服务型制造特征明显的方向进行创建,示范平台包括工业电子商务平台、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
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
1、 共性条件,申报主体应在浙江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
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2、专项条件,(1)示范项目应围绕提升核心制造能力开展,项目的实施将对制造企业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
效率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有显著成效,促进服务型制造特征更加明显,核心能力更加突出,市场地位得到加强。其中共
享制造类项目,应围绕相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为产业集群内企业提供制造、创新、服务等资源共享,促进集群
内生产组织效率提升建设的共享工厂、共性技术中心等项目(国家级仅共享制造类项目可申请)。
(2)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
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
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原则上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20%(国家级30%)以上。
奖励5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1 5
www.keneng.org
服务企业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联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强盛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浙江正理生能科技有限
公司、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圣邦集团有限公司、申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浙江豪中豪健康产品有限公司、浙江欧利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4-02 2022-05-31
上期截止时间
申报条件
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包括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三个类别。其中,示范企业(项目)继续聚焦供
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和信息增值服务四个方向,可不定项选择一个、多个或其
他服务型制造特征明显的方向进行创建,示范平台包括工业电子商务平台、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
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
1、共性条件。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内(2020年
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
1 6
www.keneng.org
2、专项条件及推荐名额。示范项目面向共享制造开展遴选。申报项目应围绕相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建设共享
工厂、共性技术中心,为产业集群内企业提供共享物流、仓储、采销、人力等服务,促进集群内生产组织效率提升。各
省级主管部门可推荐示范项目不超过3个。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4-23 2022-05-10
上期截止时间
申报条件
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包括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三个类别。其中,示范企业(项目)继续聚焦供
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和信息增值服务四个方向,可不定项选择一个、多个或其
他服务型制造特征明显的方向进行创建,示范平台包括工业电子商务平台、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
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
1、申报主体应在浙江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内(2020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
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新认定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奖励1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1 7
www.keneng.org
2、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或高等院校、科研
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
3、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
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
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其中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
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
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4-02 2022-05-31
上期截止时间
申报条件
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包括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三个类别。其中,示范企业(项目)继续聚焦供
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和信息增值服务四个方向,可不定项选择一个、多个或其
他服务型制造特征明显的方向进行创建,示范平台包括工业电子商务平台、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
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
1、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也可为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2、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
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
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各省级主管部门可推荐共享制造类示范平台不超过1个;
/
1 8
www.keneng.org
3、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
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
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各省级主管部门可推荐其他类示范平台不超过3个。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7-12 2022-07-25
上期截止时间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重点围绕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智能计算
、医药与生命健康、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智能家居、现代纺织等标志性产业链,以及
其它有特色优势的传统产业、新兴产业领域。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引领带动企业制造模式现代化转型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经核准(备案)投资额500 万元(含)以上且一个年度内技术、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200万元(含)以
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阶梯式补助,2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
-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的补助比例分别为12%、15%、18%。对列入智能制造、数字化转
型试点示范项目(“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给予项目投资额30%的补助。
1 9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主体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项目需在省内进行建设,已建或在建项目均可申报(已建项目原则上应为 2020 年底以后建成的,在建项目
原则上要求在 2023 年 12 月份左右可建成投产)。前三年已认定为“未来工厂”和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
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原则上应在 4000 万元以上(总投资额为建成前三年内的累计投资,不含土建投资),需加快
发展的山区 26 县项目总投资额可适当放宽 ;
4、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按照《“未来工厂”建设导则(团体标准 T/ZAITS10601-2021)》和《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
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 年)》的总体要求,结合不同行业属性的建设范例,来进行设计、制造、管理等
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建设和模式创新。数字化车间的建设标准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在能力建设上适当放宽,在模式
创新方面突出重点;
5、申报项目智能化水平在同行业中应处于领先水平, 在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协同制造、绿色制
造、安全制造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创新探索应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先支持列入
新智造试 点的产业集群(区域)内企业实施的项目;优先支持自主可控关键技术装备和软件购置应用率高的项目 ;
6、项目实施后应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缩短研制周期、提升产品良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取得(
或预期取得)明显成效,且在行业中具有示范推广和引领带动作用。
服务企业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进新材料有限公司、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9-27 2022-10-28
上期截止时间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重点围绕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智能计算
、医药与生命健康、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智能家居、现代纺织等标志性产业链,以及
其它有特色优势的传统产业、新兴产业领域。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引领带动企业制造模式现代化转型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经核准(备案)投资额500 万元(含)以上且一个年度内技术、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200万元(含)以
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阶梯式补助,2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
-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的补助比例分别为12%、15%、18%。对列入智能制造、数字化转
型试点示范项目(“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给予项目投资额30%的补助。(各地区
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2 0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
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2、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
业软件须安全可控,解决方案须无知识产权纠纷。
3、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开
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
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4、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5、申报材料中,场景描述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
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每个场景字数请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图说明。
6、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7、先行区申报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开展。
服务企业
亚欧汽车制造(台州)有限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未来工厂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7-12 2022-07-25
上期截止时间
“未来工厂”是指广泛应用数字孪生、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实现数字化设计
、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协同化制造、绿色化制造、安全化管控和社会经济效益大幅提升的现代化工
厂 。
/
2 1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未来工厂”要求广泛应用数字生、物联网、大数据、人下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实现数字化设计、智
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协同制造、绿色制造、安全制造和社会经济效益大幅提升;
3、优先支持已列入国家智能制造新模式、试点示范及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项目承担企业,参考“未来工厂”
建设要素,开展创建工作;
4、项目总投资(不含基建)原则上在4000万元以上。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加强人工智能,
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融合应用,着力提升企业效率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项目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全年备案 全年备案
上期截止时间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
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
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
经核准(备案)投资额500 万元(含)以上且一个年度内技术、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200万元(含)以
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阶梯式补助,2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
-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的补助比例分别为12%、15%、18%。
(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2 2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遴选范围
(1)由自动化技术、信息通信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汇集而成的,以机器人、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为特色的,在
生产、仓储、物流一个或多个环节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达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并在本市行业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
(2)在智能制造五种模式(包括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
务)应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优先支持在电气、汽摩配、泵阀、专用设备、电子信息、制鞋、服装等支柱行业及
战略新兴产业中实施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2、遴选要求
(1)项目必须是已入库备案的市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
(2)项目已投入运行,所在企业与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完成项目;
(3)项目有效解决行业共性难点问题,优先使用安全可控的智能化核心设备及软件产品;
(4)项目实施后,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
明显提升,在所在行业居于领先;
(5)设备投入的发票不曾享受过财政奖励,付款时间需在申报时间之前。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丽水市数字经济示范项目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8-31 2022-09-23
上期截止时间
/
对列入示范项目设备及信息化软硬件(含研发人力成本)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
30%(已享受阶梯式补助政策的补足差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
息仅供参考)
2 3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丽水市直申报单位须符合《丽水市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丽经信〔2021〕40号)规定的专
项资金支持对象要求。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申报单位须符合当地数字经济政策财政资金支持对象要求。
2.丽水市直申报单位实施的项目如已列入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除已享受《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
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中与第十九条构成阶梯式补助政策条款的财政资金支持外),不得重复申报。其他地
区项目按其属地规定执行。
3.对掌握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难题、产业链协同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开展境内外重大技术合作、获得投资
基金支持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4.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设备及信息化软硬件(含研发人力成本)投资须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含
),且总额不低于2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8-12 2022-08-26
上期截止时间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
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新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省级奖励2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
仅供参考)
2 4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二)省级相关试点示范
1.聚焦“数字领航”企业方向,遴选发布一批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为近 5 年入选省经信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
、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或重点平台、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等,不接受联
合体申报。
服务企业
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卓诗尼鞋业有限公司、申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浙江东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远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联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午马减速机有限公司、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工信部“数字领航”企业方向试点示范的企业,可同时申报省级试点示范。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8-11 2022-08-31
上期截止时间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
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
2 5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
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
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
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
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且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
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占上述推荐名额,各推
荐主体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各自上述推荐项目数量的1/3。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顺序进行排列。
3、申报条件。对于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
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服务企业
浙江天联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石化阀门有限公司、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湾区)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国家级)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全年申请 全年申请
上期截止时间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是指组织贯彻实施GB/T�23003-2018《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实施
指南》和《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的过程,企
业应按照标准的导向、原则和要求,系统地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组织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规范两化
融合过程并使其持续受控,从而识别和打造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不断获取与战略相匹配的差异化可
持续竞争优势,提高组织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2 6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1个以上的管理体系证书。例如: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
3、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有IT设备、软件与系统方面的投入。IT设备包括交换机、服务器等,软件和系统包括ERP(
企业资源计划)、PDM(产品数据管理)、SCM(供应链管理)、CRM(客户关系管理)、EDS(工程设计自动化
系统)、MDS(经营管理与决策系统)、QAS(质量保证系统)、MAS(制造自动化系统)、MES(生产信息化管
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等;
4、优先支持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
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5、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偷税漏税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服务企业
金华蘑菇云科技有限公司、圣邦集团有限公司、奔腾激光(温州)有限公司、浙江有氟密阀门有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
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申乐股份有限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工业互联网平台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12-01 2022-12-18
上期截止时间
工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已日益成为新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和深化“互
联网+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石,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发展将产生全方位、深层次、革命性影响。我省
正处在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攻坚期和制造强省建设的关键期,亟需发挥特色优势,抢抓历史机遇,坚持
扬长补短,加强顶层设计,广泛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为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
展注入新的动能。
新认定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奖励2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2 7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平台所属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违法、环保等方面问题,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2、平台主要服务于我省标志性产业链与“415X”产业集群建设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已取得一定建设应用成效,
有较大的影响力,有示范和推广价值。
3、已入选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自愿申报后,可优先列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不占用设区市推荐名额。
服务企业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曼瑞德舒适系统有限公司、夏梦意杰服饰有限公
司
4、各设区市经信局推荐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总数的20%,并应组织对推荐项目
进行实地考察。
5、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不可重复申报。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丽水市首台套(产品)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 /
上期截止时间
首台套是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在国内和省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用户初步使用或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
对获得丽水市首台(套)产品的单位,每个产品奖励10万元;对企业首年度购买首台(套)产品保险的,在享
受省财政补贴外,再给予 10%保费补助。(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2 8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一)产品具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即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二)产品创新程度高。申请单位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
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
国内先进水平。
(三)产品质量可靠。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
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
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四)产品须在近三年完成研发且已应用于重大工程或相关领域,能够提供至少一项产业化应用案例,产品销售收入
达500万元以上。
(五)申请单位具备产品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产品市场前景好,已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能满足
售后服务需要。
(六)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
1.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的;
2.节能降耗、污染排放和资源节约指标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
3.质量不稳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在用户中造成较大影响的。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首台套(产品)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9-14 2022-09-25
上期截止时间
首台套是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在国内和省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用户初步使用或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
企业研发的装备认定为省内首台(套)产品的奖励2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2 9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求建有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2、申报装备应符合《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领域或全省装备制造业年度工作重点等要求。
3、申报装备通过国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机
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医疗器械产品应同时提供产品技术要求和全性能检测报告。
4、申报企业应提供近两年重大工程应用或产业化应用等初步市场业绩证明。
5、申报装备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
技术性能指标取得重大突破。企业依法拥有申报装备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
6、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装备分为国际、国内和省内首台(套)装备三个档次。申报装备应在近两年通过省级及以
上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鉴定(验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其中申报国内首台(套)应达
到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申报国际首台(套)应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申报装备应提供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近
两年的产品查新报告。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国家首台套(产品)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9-07 2022-09-25
上期截止时间
首台套是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在国内和省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用户初步使用或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
企业研发的装备认定为国内首台(套)产品的奖励50万元。
3 0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和生产机构设在浙江省境内的企业 ;
2、申报产品应为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包括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
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申报产品应满足浙经信技术〔2010〕520号有关条件,符合《浙江省
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9版)》(浙经信装备〔2019〕148号)或《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的》(浙经信装备〔2021〕63号)有关领域要求;申报产品技术先进, 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
水平;申报产品为2019年(含)以来完成工程化攻关并已取得初步市场业绩,或已应用于重大工程或相关领域,能够
提供至少一项初步市场业绩或产业化应用案例。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工业新产品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全年 全年
上期截止时间
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
根本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的产品;在国内率先提出技术标准或具有潜在的经济
效益和较大市场前景的产品;能替代进口,对促进国产化有重要作用的产品。
通过验收(鉴定)并实现产业化的省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给予企业每个项目国家级10万元
、省级5万元奖励(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3 1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申报的新产品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 政策 ;
2、在本省范围内首次开发或有重大改进创新;
3、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
5、无知识产权纠纷。
服务企业
温州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顺电工有限公司、温州市吉祥板业有限公司、浙江佳奔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医鼎
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全年 全年
上期截止时间
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
根本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的产品;在国内率先提出技术标准或具有潜在的经济
效益和较大市场前景的产品;能替代进口,对促进国产化有重要作用的产品。
新认定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奖励15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3 2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 ;
2、申报的新产品(新技术)应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发 的新产品(新技术),符合国
家和我省产业政策,主要参照但不局限于当年浙江省优 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重点领域规定的范围和方向。对
属于我省鼓励发展的数 字经济、八大万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传统制造业领域的新产品(新技 术)可予
以优先申报;
3、申报的新产品(新技术)近 3 年已通过省级以上鉴定验收,已连续生产、应用或投 产销售 1 年以上,主要技术性
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在申请前一年度内实 现利税 300 万元以上。
服务企业
浙江戈尔德减振器有限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制造精品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11-24 2022-12-05
上期截止时间
“浙江制造精品”以提升浙江制造产品市场知名度、竞争力、附加值为主要目的,列入《目录》的产品能
够优先享受“互联网+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入选“浙江制造精品”的企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国内领先
,产品质量和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或国际较高水平,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
誉度,管理水平较高,社会责任强。
对新认定浙江制造精品的最高奖励1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3 3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重点支持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产品申报,原则上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应完成主营业收入3000万元
以上(山区26县不低于2000万元),申报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山区26县不低于800万元)。
3、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比重不低于3%。企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国内领先,产品质量和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以上,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管理水平较高,社会责任好。
4、企业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重大事故,社会信用等级为良好以上。
服务企业
浙江天联机械有限公司、蓝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佳奔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强盛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科都电气有
限公司、浙江伯特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贝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创奇电气有限
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1-08-24 2021-09-20
上期截止时间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由行业领军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
,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制造业创新中心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
取向,贯通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首次商业化以及产业规模化全链条
,提升行业创新能力、竞争力和综合效益;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体,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强化
创新公共服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形成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新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10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3 4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
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承担并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历;近3年年均主营业务收
入一般不低于1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科研院所牵头的,其主要参与单位营业收入不
低于10亿元),一般应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载体,或制造业创
新中心核心成员单位中建有相应的国家级创新载体;
2、在本领域保持较高的、持续性的研发投入,企业牵头的近三年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
,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
近三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4%,其它指标适当放宽);
3、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强的技术扩散、辐射和转移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
景及经验。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丽水市企业技术中心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7-27 2022-08-27
上期截止时间
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而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
术创新规划、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引进培养创新人才
、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1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3 5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全市同行业或同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开发能力居市内同行前列,
产品技术附加值高或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产业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
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建筑业企业年结算收入不低于2亿元;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二)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较完善,技术创新投入、运行和激励机制较健全,具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创新战略实施计划和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创新效率和效益较显著。
(三)企业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关键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和产学研活动的能力,具备较完善的研究、
开发、试验条件,企业(制造业、建筑业、高技术服务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四)企业有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
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2%;建筑业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企业结算收入的比重≥0.2%,或不小
于300万元。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企业专职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0人;建筑业企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数不少于10名。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7-14 2022-08-10
上期截止时间
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而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
术创新规划、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引进培养创新人才
、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10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3 6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企业在全省同行业或同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开发能力居国内同行前列,
产品技术附加值高或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产业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加快发展县企业不低于1亿元);
(2)�建筑业企业结算收入不低于15亿元;
(3)�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企业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关键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和产学研活动的能力,具备较完善的研究、
开发、试验条件。
(1)制造业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200万元(加快发展县企业不低于800万元);
(2)建筑业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3)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2、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技术创新投入、运行和激励机制健全,具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创新战略实施计划和知识
产权管理能力,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4、企业有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
(1)制造业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分三档执行):
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及以上的企业为1.5%;
10~100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为2.0%;
10亿元以下的企业为3.0%。
(2)建筑业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企业结算收入的比重≥0.5%;
(3)高技术服务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2.5%。
5、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
(1)制造业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加快发展县企业不低于30人);
(2)建筑业企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数不少于50名;
(3)高技术服务企业服务开发人员数不少于50人。
6、已取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一年以上。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工业设计中心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9-29 2022-10-25
上期截止时间
工业设计中心是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较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显著、设计水平领先的企业工业设
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或工业设计基地。积极发挥工业设计的创新驱动和引领作用,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
业融合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新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最高奖励50万元。(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3 7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两类。
2、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基本条件,近2年内
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企业信用等级良好以上。
服务企业
凯奇集团有限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丽水市新型研发机构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9-09 2022-09-16
上期截止时间
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孵化转化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
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其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经费支出,可给予不
超过 20%的财政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对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
、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在我市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引进核心技术并
配备核心研发团队的新型研发机构,按其自有资金投入,给予1:1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特
别重大的新型研发机构可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3 8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依法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
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事业单位或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2.符合国家和丽水经济发展需求,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发展目标、研究方向,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
条件和设施,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3.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原则上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计划项目的能力;科
研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80%;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科技型中小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 /
上期截止时间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
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对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5万元。
3 9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
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6-16 2022-07-31
上期截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高企认定管
理办法,文件指出:在新的社会形势下着重强调“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
政策制定的目的在于围绕政策的根本性目的制定各项评价依据,使政策的目的达到实效,所以制定相关办
法及细则是政策落地的重要工具。高企认定的整个过程贯穿了确立目标、文件起草、征求意见、文件发布
、落地执行、问题反馈、总结完善等重要内容。显然围绕上述目的,高企认定办法在科技人员比例、知识
产权、研发投入、高新收入、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量化。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市外引
进(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 0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
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
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主要产品要占高新技术产品的比例不
低于50%;
服务企业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服务企业
温州市集强管业有限公司、浙江维度仪表有限公司、浙江瓯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温州中盛五金有限公司、温州市安特
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华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鑫鸿阀门管件有限公司、浙江鑫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温州
市智道工艺品有限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9-22 2022-10-23
上期截止时间
一、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
”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快构建以龙头企业为牵引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生态;
二、加快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对原《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方案》设置不够合理的申请条件进行修改
,如知识产权要求偏低、发展增速要求偏高等;
三、充实“315”战略科技力量体系,重点在三大科创高地15大战略领域培育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主力军。
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政策,鼓励市县财政对新公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予以最高100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用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4 1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
2.重点支持云计算与未来网络、智能计算与人工智能、微电子与光电子、大数据与信息安全、智能控制与先进技术、结
构生物学及关键生物技术、脑科学与脑机融合、组学与精准医学、新药创制与高端医疗器械、生物育种与现代农业、精
细化工与复合材料、功能材料、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与空天材料、双碳与环保技术等三大高地15个战略领域。
二、申报条件
1.通过自主研发等获得5件以上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
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
造业的比例不低于6%;
3.上一年度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且达50人(含)以上;
4.上一年度主导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或全国前
5位;
5.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15%以上,或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获得股权融资超过8000万元(或
等值外币);
7.申请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山区26县、海岛县企业,可适当放宽营业收入或市场占有率等部分条件要求。
服务企业
科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曼瑞德舒适系统有限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5-09 2022-06-10
上期截止时间
科技领军企业是指科技创新能力强,具有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主导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或全
球前列,具有较大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发挥市
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优势,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
一、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设立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
沿探索,推动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确定的科技领军企业,可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
者的提名单位。
二、科技领军企业申报省“尖兵”“领雁”计划榜单项目的,可不纳入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
新联合体,承担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领军企业承担在研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联合体存续期内,主
动向联合体交办“卡脖子”攻关任务,定向委托联合体凝练省“尖兵”“领雁”项目攻关榜单。对科技领军企业牵头且能
够形成重大标志性成果的择优委托项目,可实施省市联动支持。
三、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整合集聚创新资源,形成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创新基地。鼓励有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
牵头或参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鼓励科技领军企业与国家实验室(基地)、省实验室、国家和省
技术创新中心等建立联合实验室。推动科技领军企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动态全覆盖。
四、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参与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纳入“百院千企引万才”重点服务对象,引进国际顶尖科学大师、“
高精尖缺”技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鼓励科技领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联合设立产业学院、联合培
养工程硕士。
4 2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
2.重点支持云计算与未来网络、智能计算与人工智能、微电子与光电子、大数据与信息安全、智能控制与先进技术、结
构生物学及关键生物技术、脑科学与脑机融合、组学与精准医学、新药创制与高端医疗器械、生物育种与现代农业、精
细化工与复合材料、功能材料、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与空天材料、双碳与环保技术等三大高地15个战略领域。
3.通过自主研发等获得20件以上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
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20亿元至50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0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5.上一年度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且达100人以上;
6.上一年度主导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国前3位或全球前5位;
7.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20亿元(含)以上,其中,属于人工智能、区块链、柔性电子、空天一体化、前沿新材料
、元宇宙等未来产业领域的,营业收入可放宽至10亿元(含);
8.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营业收入、实缴税金、净利润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等五项主要经济指标中至少有两项
指标的平均增速高于全省同期GDP平均增速;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每年10月底前将当年度认定的企业研发中心名单报省科技厅备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
型省份的决定》,加强和规范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
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
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级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各地区政策不同,奖
补信息仅供参考)
4 3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在我省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已建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3、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5%,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2.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50万元;
3.销售收入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
5、能保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
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研发场地5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科研生产
共用的设备原值不超过科研设备原值总额的30%(科研生产共用的设备原值按30%比例计入科研设备原值);
4、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50%;
6、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1件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6件以上实用新
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7、近三年累计转化科技成果15项以上;
8、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9、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内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
科研失信等行为。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企业研究院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8-03 2022-09-01
上期截止时间
《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14〕150号)实施已有7年,在实际管理和调研过程中存在
着重申报轻建设、管理滞后等问题,已经不适应当前科技自立自强的发展需要,不能满足企业要加快创新
发展的需求。为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强省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
对新认定的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奖励50万元(地方补贴有单独政策)
4 4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已建有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1200万
元以上;
3、专职研究开发人员50人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人以上)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本科以上
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
4、研发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
5、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不包括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2件以上发明专利(含国
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自
主知识产权;
6、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期间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
、科研失信等行为。
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类等知识密集型企业,企业销售收入、研发场地面积及科研设备原值
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区(县)、市长质量奖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7-15 2022-08-19
上期截止时间
市长质量奖是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主要授予各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的质量
管理模式,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目前,已有质量奖分别为:区(县)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全国质量奖,中国/全国质量奖
已成为国内经营管理水平最好公司的重要标志,代表了我国企业质量管理方面的最高荣誉。
对新获丽水市市长质量奖奖励60万元(各区奖励略有不同,以具体政策通知为准)
4 5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市长质量奖为例)
(一)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五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三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
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对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生命健康产业和农业,实施
卓越绩效管理年限不作要求;
(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
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工业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应达到A档,农业生产企业的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达到A档,申报
企业须为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七)近三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认定),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无其他严
重违法违规行为。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制造”标准和认证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全年申报 全年申报
上期截止时间
\"浙江制造\"经市场与社会公认,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是浙江制造业的\"标杆\"和\"领
导者\",是高品质高水平的\"代名词\"。
对为主或参与制定“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品字标浙
江制造”品牌认证且在认证产品上加贴“品字标”标识的单位,给予30万元奖励,每多获得一张“品字标
浙江制造”品牌认证证书再奖励2万元,最高限额40万元。
4 6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浙江制造标准申请条件
1、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标准化研究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
2、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具备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制订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实力
浙江制造认证申请条件
1、总部在浙江的企业
2、所认证产品已发布浙江制造标准和实施细则,符合相关“浙江制造”标准的要求
3、符合《“浙江制造”评价规范》(DB33/T 944-2014)通用要求和管理要求
服务企业
浙江中信阀门有限公司、华瑞达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亿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顺玻璃钢有限公司、浙江瑞强
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2-16 2022-04-30
上期截止时间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是政府对企业信用的一种综合评价活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可获得包
括工商局、税务局、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厅以及财政、社保、银行、海关等17个政府部门共50余项优惠
政策的扶持。
获得浙江省AAA级、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首次公示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各地区政策不同,奖补信息仅供参考)
4 7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一、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两个会计年度;
2、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3、履行合同诚实守信,无重大失信行为;
4、守法经营,无主观故意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经营效益好。
二、申报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应当符合第一条条件。
1、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在符合第一条条件的前提下,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公示满二年;
(2)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
(3)设区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
2、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在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的前提下,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公示满二年;
(2)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
(3)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
服务企业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A级:乐清市万星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智通线缆有限公司、浙江天顺玻璃钢有限公司、德赛集
团有限公司、浙江正盛减振器有限公司、浙江麦多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AA级:浙江众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圣井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百灵气动科技有限公司、温州东
立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希望机械有限公司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AAA级:浙江众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裕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远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温州金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5-05 2022-07-20
上期截止时间
/
获得“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4 8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一)企业合法经营三年以上;
(二)企业对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有较强需求;
(三)企业具有一定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四)企业管理层信用管理意识、能力强;
(五)无违法失信行为;
(六)重视信用管理工作,信用管理制度完备,信用管理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
科 联四海 能 赋万企
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政策支持
上期通知时间
2022-04-18 2022-05-31
上期截止时间
/
条获得“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 9
www.keneng.org
申报条件
1、在浙江省内注册登记3年以上的各类企业;
2、自愿实施《企业信用管理建设规范》团体标准;
3、近三年正常经营、无连续亏损;
4、无违法失信行为;
5、重视信用管理工作,信用管理制度完备,信用管理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
服务企业
浙江汉博汽车传感器有限公司、温州港源电子有限公司、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港源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珠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希望机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