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纳税人“开业第一课应知应会

一、企业篇 2
二、个体工商户篇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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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成立了一家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后,还需要到税务局办理什么手续呢?
答: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后,还需在税务部门完成有关“开业必办”事项。这些必办事项是税务开业第一步,需要按实际情况完成以下业务流程。
第一步,注册实名。新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均需完成实名认证注册,并与企业绑定关联关系。只有已注册人员才能登录各类办税平台,这是办理所有涉税业务的前提,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子税局”)网页端、电子税务局APP等方式完成用户注册。
第二步,智能开业。目前,江西已上线“新办智能开业”功能,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后,系统将自动获取感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业数据。只需登录新电子税务局模块,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和补录即可。
第三步,套餐办理。新办智能开业完成后,就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务局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含三方协议签订)、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和发票领用(发票票种核定)等综合申请套餐办理
企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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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具体如何办理?
答:建议您优先选择新电子税务局办理,通过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等业务。
第一步,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功能菜单进入功能。
第二步,系统跳转选择纳税人界面,展示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时,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信息。您可点击拟开业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对应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第三步,系统跳转信息确认界面,根据注册信
息自动为其分配主管税务局机关及所科分局,并提
示:“根据您的注册地址信息,为您分配的主管税务机关为XXX税务局XXX分局”,点击【确定】,即完成税务信息确认。
第四步,系统跳转已完成界面,点击【下一步】继续办理为您推荐的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
第五步,系统跳转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选择界面,可根据情况点击想要办理的【我的银行】、【会计制度】、【一般纳税人】、【票种核定】、【文化事业建设费】、【定额核定】等业务或点击全选,点击【一键办理】。
第六步,选择办理的套餐业务填写确认完成后,系统跳转至已完成界面,您可通过【我的查询】功能查看打印表证单书。
若您因特殊原因无法线上办理信息确认,可到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相关信息确认业务。
【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全部账号。请您在办理完信息确认后,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3 如何知道自己需要申报哪些税种,
答:登录新电子税务局通过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一【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可查询企业需要申报的税种、税率、申报期限。
企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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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选择什么方式申报纳税?
答: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足不出户、网上办税”是您办税的首选,推荐您优先通过以下方式线上办理申报。
第一,除个人所得税外的税(费)种申报,登录新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一【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进行办理即可。
第二,个人所得税申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按“人员信息采集(报送及反馈)一报表填写一申报表报送一税款缴纳”的流程进行申报办理即可。
温馨提示:若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将会对您的纳税信用产生影响,并且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逾期纳税申报处理。
没有收入也要申报吗?
答:企业“经营初期”可能面临生产设备不到位、尚未开展业务等情况,没有产生收入,但没有收入不等于不用申报,也不等于不用办理涉税业务。
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所以,必须明确经营初期这个阶段虽然可能不涉及税款的缴纳,但是申报是必须按期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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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纳税人如何开具使用发票?
答: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自2023年12月1日起,除港澳台以外,全国已经实现数电票试点全覆盖。纳税人开业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数电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发票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票”。您在完成“新办智能开业”后,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开具即可。若您完成数电票赋额后,仍由纸质发票开具需求,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票种核定,开具数电纸票
企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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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好的发票如何交付给购买方?
答:开票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第一种,已经设置好发件邮箱信息,可选择“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和输入邮箱地址,点击“发送”进行交付;
第二种,点击“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
第三种,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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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存款账户应该如何向税务机关报告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报送流程:
点击【我要办税】一【综合信息报告】一【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功能模块,点击【新增账户】,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填写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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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和财务报表应该如何报送?
答:纳税人可通过【我要办税】一【综合信息报告】一【制度信息报告】一【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功能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原则上按季度和年度报送。按季度报送的应于1、4、7、10月纳税申报期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按年度报送的应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一【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功能进入。
企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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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电子税务局里如何添加办税员、开票员?
答:
第一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选择【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企业名称一【账户中心】
第二步:点击【人员权限管理】一【添加办税人员】,录入新增人员相关信息,人员身份类型选项中选择“办税员”或“开票员”。点击【人员权限】,配置办税权限,点击【确定】完成企业端添加办税员或开票员身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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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吗?
答:
1.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 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以上优惠政策仅限于开具普通发票,开具专用发票应依法纳税。
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3.“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12 年以上人员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享受什么税收优惠?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企业篇
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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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规定,从2018年4月1日起,对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企业,税务机关应及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对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规定,助力新设立经营主体尽早提升信用级别,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税务机关在次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信用级别,并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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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办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信用等级提级?
答:为助力新设立经营主体尽早提升信用级别,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请纳税信用复评,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时,申请复评年度选择”当前年度",复评申请原因选择“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税务机关在次月依据您企业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您企业信用级别,并提供查询服务。
企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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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后,该如何进行税务变更?
答: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一【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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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局社保功能模块在什么地方?
答:在新电子税局登录页面右上角一【社保登录】,点击后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多渠道缴费)界面。点击右上角登录,登陆后即可办理社保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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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工当月办理参保/停保,都需要缴费吗?
答: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入职当月为其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参保,办理参保当月须缴费;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离职当月为其办理停保,办理停保当月须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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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税务问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答:我们推荐使用征纳互动服务功能,在此功能下可以实现与卡通人物“悦悦”在线问答,也可以获取人工服务实现“办问协同”,只需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上方悬浮的卡通人物“悦悦”头像,即可进入功能模块。也可以电话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等方式咨询。
二、个体工商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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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成立了一家个体工商户,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并取得了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请问我应该如何办理涉税业务?
答: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后,还需在税务部门完成有关“开业必办”事项。这些必办事项是税务开业第一步,需要按实际情况完成以下业务流程。
第一步,注册实名。新办个体工商户的业主、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均需完成实名认证注册,并绑定关联关系。只有已注册人员才能登录各类办税平台,这是办理所有涉税业务的前提,可通过新电子税务局、新电局APP和江西税务APP等方式完成用户注册。
第二步,智能开业。目前,江西已上线“新办智能开业”功能,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后,系统将自动获取感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业数据。只需登录新电子税务局模块,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业务补录即可。
第三步,套餐办理。新办智能开业完成后,就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务局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含三方协议签订)、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和发票领用(发票票种核定)等综合申请套餐办理
个体工商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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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具体如何办理?
答:建议您优先选择新电子税务局办理,通过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等业务。
第一步,以自然人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一【综合信息报告】一【身份信息报告】一【新办纳税人开业】功能菜单进入功能。
第二步,系统跳转选择纳税人界面,展示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时,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信息。您可点击拟开业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对应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第三步,系统跳转信息确认界面,根据注册信息自动为其分配主管税务局机关及所科分局,并提示:“根据您的注册地址信息,为您分配的主管税务机关为XXX税务局XXX分局”,点击
【确定】,即完成税务信息确认。第四步,系统跳转已完成界面,点击【下一
步】继续办理为您推荐的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第五步,系统跳转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选择
界面,可根据情况点击想要办理的【我的银行】、【会计制度】、【一般纳税人】、【票种核定】、【文化事业建设费】、【定额核定】等业务或点击全选,点击【一键办理】。
第六步,选择办理的套餐业务填写确认完成后,系统跳转至已完成界面,您可通过【我的查询】功能查看打印表证单书。
若您因特殊原因无法线上办理信息确认,可到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相关信息确认业务。
【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全部账号。请您在办理完信息确认后,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3 开业后,我需要注意什么?
答:按时、如实申报是纳税人的义务,也是开业后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需要于开户成功次月起履行按期申报的纳税义务。以下内容需要特别关注。
第一,征收项目,通俗来讲就是需要申报哪
个体工商户篇
些税(费)种,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第二,纳税期限,通俗来讲就是需要多久申报一次,比如有些税(费)种按月申报,需要一个月申报一次,有些税(费)种是按季申报的,需要一个季度申报一次。
第三,申报期限,通俗来讲就是每次可以申报的最晚日期,俗称“征收期”。根据每个月情况不同,申报期限也有所不同。这里要注意,由于每一名纳税人的身份、税(费)种不尽相同,具体申报纳税操作也略有区别。建议以电子税务局查询的税(费)种信息及纳税期限结果为准,按期如实办理纳税申报。下面展示了一些常见税种的纳税期限。
申报类型 | 适用对象 | 纳税期限 |
增值税 | 增值税纳税人 | 按月或按季申报,月度或季度终了之 日起15日内 |
消费税 | 消费税纳税人 | 按月或按季申报,月度或季度终了之 日起15日内 |
附加税费 | 增值税、 消费税纳税人 | 同增值税、消费税 |
个人 所得税 | 扣缴义务人 | 按月申报,月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 |
经营所得个人 所得税纳税人 | 按月或者按季申报,月度或季度终了 之日起15日内;次年3月31日前,查账 征收的经营所得纳税人办理年度申报 | |
文化事业 建设费 | 娱乐业纳税人 | 同增值税 |
社保费 | 社保费缴费人 | 按月申报,每月25日前 |
财务报表 | 实行不同会计准则或 制度的纳税人(不包 括定期定额户) | 按月或者按季申报,月度或季度终了 之日起15日内;年度财务报表在年度 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
注:申报期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社保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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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选择什么方式申报纳税?
答: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足不出户、网上办税”是您办税的首选,推荐您优先通过以下方式线上办理申报。
第三,除个人所得税外的税(费)种申报,登录新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一【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进行办理即可。
第四,个人所得税申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代扣代缴一人员信息采集”,录入投资者或法人信息并报送成功后,点击“经营所得”,选择对应的申报模块进行办理即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我要办税”,选择对应的申报表进行办理即可。
温馨提示:
若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将会对您的纳税信用产生影响,并且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逾期纳税申报处理。
个体工商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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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纳税人如何开具使用发票?
答: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自2023年12月1日起,除港澳台以外,全国已经实现数电票试点全覆盖。纳税人开业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数电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发票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票”。您在完成“新办智能开业”后,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开具即可。若您完成数电票赋额后,仍由纸质发票开具需求,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票种核定,开具数电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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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好的发票如何交付给购买方?
答:开票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第一种,已经设置好发件邮箱信息,可选
择“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和输入邮箱地址,点击“发送”进行交付;
第二种,点击“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
第三种,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7 常用办税软件有哪些?
答:首先是电子税务局,作为纳税人最常用到的办税网站,它具有强大功能,支持绝大部分高频事项线上办理:可实现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税收减免、证明办理、一般退(抵)税、出口退税、税务行政许可等一系列事项的网上办理,完成个人社保费(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缴费凭证打印,也可查看线上办税进度及结果、申报及缴款等信息。
其次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它共有网页版和扣缴端两个版本,提供人员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经营所得申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分类所得预扣预缴申报等相关业务处理。其中网页版您可以输入网址
个体工商户篇
http://etax.chinatax.gov.cn进入,扣缴端您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右上角【下载服务】-【公众服务】一【软件工具】的路径下载使用。
还有“个人所得税”APP也是您日常会使用到的办税工具,需要进行自然人注册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可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电子税务局,除此之外,它还支持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等纳税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异议申诉等涉税业务办理,并配套提供在线咨询等功能。您可以在应用商城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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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的,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一【税费申报及缴纳】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功能菜单。
根据纳税人特征系统自动匹配申报模式,分别为确认式申报、填表式申报。
1.确认式申报模式
您需要对税(费)数据展示结果进行确认,若存在未开票收入情况,可将未开票收入对应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分别进行补充。如需进入申报表填表界面,可点击【我要填表】。
点击对应输入框后,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补录数据,完成后点击【确认】。
如需申报表预览,可通过点击【预览报表】进行查看明细报表数据。
填写完成并确认数据无误,点击【提交】后,需对本次申报结果进行确认声明,您根据提示补全声明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提交申报。
2.填表式申报模式
系统默认获取发票等经营数据并预填表单数据,您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可点击左侧对应栏次进入附表填列数据。
数据填列完成后可点击【提交】,在点击确认声明后即申报成功,系统自动跳转申报成功页面。

个体工商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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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更正及作废?
答: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菜单。
进入界面后,可选择申报日期范围、税款所属期等筛选条件进行查询。
如果需要根据申报表名称进行查询,点击【展开】进行申报表的选择,点击【查询】,对已完成申报的申报表信息进行查询。
从查询结果列表中,通过“操作”列选择【更正】【作废】等功能完成对应申报表单的相关操作。
点击【作废】,弹出“请确认”提示,点击【确认】;作废成功后弹出相应提示,点击【确认】后流程结束。
点击【更正】,跳转相应模块进行操作;更正成功后弹出相应提示。
10 政集商户可以享受哪些普惠性优惠
答:为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列举了部分普惠性优惠政策供您参考学习。
1.增值税优惠政策
1.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增值税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 <=slant2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篇
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综合税费优惠政策
(1)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11 重点群体人从事个体经营可以享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重点群体实施专项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上述重点群体人员为:
1.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个体工商户篇
我是一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刚成12 立了一家个体工商户,请问我能享受什么税费优惠政策吗?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3 如何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答: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开具、转开税收完税证明。
1.【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2.【税费缴纳】功能的缴款成功界面推荐业务-【转开税收完税证明】-【去办理】。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进入办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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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征收指的是什么?
答: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账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定期定额税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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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办?

答:我们推荐使用征纳互动服务功能,在此功能下可以实现与卡通人物“悦悦”在线问答,也可以获取人工服务实现“办问协同”,
个体工商户篇
只需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上方悬浮的卡通人物“悦悦”头像,即可进入功能模块。也可以电话拔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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