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第一要务,
人才是第一资源,
创新是第一动力。
——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
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820”战略工程引领
社会经济
自然地理
国家级政策
1-2
国家级引进专家
国家级引进人才
省级人才政策
3-12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
福建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
持办法(试行)
福建省级高校联合创新项目
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
和支持办法(试行)
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支持办法 (试行)
福建省工科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试行)
福建省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团队
福建省卫生健康中青年重大科研项目遴选和
支持办法(试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客座专家引进和支持暂行办法
福建省卫生健康中青年人才赴外研修
13-29
市级人才政策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福州市引进生选拔的实施方案
福州市支持青年人才聚榕发展
福州市支持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技能人才培育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福州市支持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
福州市“榕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
福州市加强乡村人才振兴
“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
福州市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福州市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福州市激励支持柔性引进人才
鼓励台湾同胞来榕就业创业
福州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
福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
福州市名优骨干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福州市“榕创之星”人才遴选办法
30-38
区级人才政策
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航就业创业
进一步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
进一步鼓励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加强产业工人就业保障
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的实施方案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实施意见
上世纪9 0年代,习近平
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时亲自倡导
制定了“3820工程”,科学
谋划了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
圈的战略布局,拉开了福州城
市“东进南下、沿江向海”的
序幕。设立建设福州新区,是
传 承 弘 扬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在 福
建、福州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
和重大实践,坚持“3820”
战 略 工 程 思 想 精 髓 的 重 大 举
措。
长乐区是全省唯一的国家
级 新 区 福 州 新 区 最 主 要 承 载
地,新区建设的主战场。
福州新区秉持“三区一门
户一基地”的战略定位,坚持
国 际 标 准 、 滨 海 特 色 , 加 快
产、城、人深度融合,打造产
业 新 城 、 数 字 新 城 、 创 新 新
城、生态新城、宜居新城。
2022年,长乐区有人口77.08万人。2022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
1200亿元,增长5.2%;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
长5.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6.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地方一般公共
预算收入增长7.5%;实际利用外资1.7亿元;进出口总额240亿元;社会消费
品零售总额211.9亿元,增长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00元,增长6%。
三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
一门户: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
一基地: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
注释:
福州市长乐区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闽江口南岸。东濒台湾海峡,西与闽侯
县毗邻,南与福清市相连,北与马尾区隔江相望。全境土地面积729平方千
米,海域面积3248平方千米。2022年,长乐区辖吴航、航城、营前、漳港、
文武砂5个街道,首占、玉田、松下、江田、古槐、鹤上、湖南、金峰、文
岭、梅花、潭头11个镇,猴屿、罗联2个乡。下设38个社区委员会、225个村民
委员会。
国家级引进专家
创新人才
1.取得博士学位。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在国外企业担任高级职务。
(2)曾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
(3)掌握关键核心技术。
3.尚未回国或回国时间在1年以内。
创业人才
1.取得海外学位(不限于博士)
(1)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
(2)曾在国外企业担任高级职务。
(3)拥有自主创新产品。
3.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创办企业 2-5年。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青年人才
1.取得博士学位(不限于国内)。
正式职位,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有
3.尚未回国或回国时间在1年以内。
业绩特别突出或解决关键核心技术。
放宽条件
2-3月
申报时间
入选国家、省、市、区各级配套金额550-700万。
人才奖励措施
NATIONAL LEVEL
POLICIES 1国家级政策
1
国家级引进人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尚未回国或回国时间在1年以内。
1.取得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取得博士学位。
4.尚未回国或回国时间在1年以内。
3.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从事研究不少于2年。
工作方向
业绩特别突出或解决关键核心技术。
放宽条件
奖励措施
372-480万元
配套补助
申报时间
4月
2
PROVINCIAL LEVEL 2 省级人才政策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特级人才
A 类人才
B 类人才
C 类人才
适用于
在闽就业创业的引进人才(在闽就业或
创业时间不超过 1 年)。
现有人才(已在闽就业创业的人才)。
有意来闽就业创业的待引进人才。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实行认
期制管理,认期为 6 年。
详情可见《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
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申报手册。
奖励措施
1.境外引进50万至700万元。
2.境内引进25万至700万元。
常年申报
申报时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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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
55 周岁(含)以下,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
士候选人。
5.获得3名(含)以上同一学
术领域院士书面推荐。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6.50周岁 (含) 以下入选国
家级人才计划。
3. 国家级实验室负责人。
2.国家学科技术奖二等奖
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
第一完成人。
4.全国性学术团体及其分
支机构负责人。
省内企事业单位
工作满1年。
6月
申报时间
4
奖励措施
每位培养对象50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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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国内引进个人210万元。
海外引进个人400万元。
引进团队570万元。
奖励措施
11月
申报时间
5
待引进个人
在省外工作1年以上。
申报条件
1.55周岁及以下。
2.拥有高水平技术成果。
3.在省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
4.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资金。(创业人才项目)
5.拥有创业所需团队。(创业人才项目)
6.近三年来闽创业。
在境外工作至少3年。
海外引进个人
具备3名以上成员。
国内引进个人
引进团队
6个月内注册(创业人才
项目)。
12 个月内落地(创新人才
项目)。
须有2名引进人才。
工作3年以上,全职
在企不少9个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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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
1.在省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
2.近3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10万元/年。
60周岁及以下,外国专家65周岁及以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核心成员曾在省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高级职务。
2.具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
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并满足下列条件
1.拥有相关发明专利。
2.可进行成果转化。
3.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研发项目具有领先水平,并满足下列条件
1.成立企业一年以上。
2.具备股权投资条件。
3.年均R&D(研究与开发)经费占比不低于6%。
4.成员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外国专家不少于2个月。
团队所在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条件
奖励措施 300-3000万元配套补助。
申报时间 6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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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资金支持。
奖励措施
1.全职在闽工作一年。
2.省内领办企业,并担任高级职务。
3.被用人单位列入重点培养对象。
年龄40周岁及以下,已获得市级及以上
人才项目支持,并具备以下条件:
3月
申报时间
福建省级高校联合创新项目
最高60万元配套补助。
奖励措施
面向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
重点领域开展联合创新。
12月
申报时间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
7
推荐方式
1.用人单位、有关部门推荐。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
士以上学位,且经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
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 实名推荐。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2.至少 2 所高校的科研人员和1 家企业的
经营管理或研发人员。
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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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
1.省内企业工作满一年。
2.50周岁以下,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职称。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4.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团队拥有5名以上成员。
创新之星
1.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
2.有创新意识、市场开括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团队固定成
员不少于10人。
3.创办企业3年以上,5年以上近两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
累计研发投入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5%。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创业之星
奖励措施
200万元
资金支持
申报时间
7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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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支持办法 (试行)
海外知名大学博士、硕士 (含在读)。
海外优秀青年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海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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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申报
申报时间
奖励措施
亚洲以外国家2.5万元/人
亚洲国家2万元/人
大陆及台港澳地区1万元/人
9
10
福建省工科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试行)
“985\" \"211\"、境外及港澳台著名大学等工学学位
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近三年毕业,近一年来闽工作。
常年申报
“985”“211”高校毕业生按企业税前
支付薪酬60%及50%的标准发放补助。
奖励措施
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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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省规模以上企业。
福建省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团队
符合《支持办法》人才认定条件的特级、A、B类
人才及所带领的团队。
奖励措施 100-20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时间 常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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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
团队具备1名学科带头人,核心成员不少于2名。
团队核心成员取得博士学位。
企业支付年薪达到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
工资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
11
福建省卫生健康中青年重大科研项目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
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技术水平突出。
2.获国家或省级科技二等奖或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
3.曾在顶级或领军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奖励措施 最高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申报时间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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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措施 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制。
申报时间 常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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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客座专家引进和支持暂行办法
6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从省外、境外引进。
受聘于福建省内卫生健康事业单位。
12
福建省卫生健康中青年人才赴外研修
45周岁以下
全职工作满1年。
具备较高的英语
或研修国语言水平。
选送赴国(境)外
进行为期2年的研修。
在培养期限内(5年)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
上及以上项目1项。
2.在中科院JCR - SCI刊源一
区发表以用人单位为第一单
位署名的研究论著1篇。
3.省级高层次人才等级认定
向上晋升一级。
4.获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二
等奖及以上。
5.经专家论证专技水平处于
省内领先地位。
按每人每月10000元标准予以资助。
奖励措施
7月
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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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市级高层次人才接续省高层次 (特级、A类、B类、C类)
详情可见《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 (试行)》。
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第一层次人才不受限制。
引进人才来榕时间不超过1年。
奖励措施
申报时间
常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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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NICIPAL TALENT
POLICY 3 市级人才政策
荣誉奖励:对已认定的D类、E类人才,新取得同一层
落地补助:D类人才及以上20万元,E类人才15万元。
次荣誉,给予2万元奖励。
晋级奖励:每一层次晋级奖励为5万元。
福州市引进生选拔的实施方案
医疗类
博士直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最高享受208万元补助。
硕士直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最高享受157万元补助。
国企类
博士安排一级企业中层正职级,特别优秀的可安排市管企
业副职,税前年薪20万元起、引进补助130万元起,三年
后考核优秀的安排市管企业副职。
党政类
博士任市管国企副总经理,税前年薪35万元三年后经
考核调任四级调研员。
硕士任市管国企总经理助理,税前年薪20万元五年后经
考核调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高校科研类博士直评并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引进补
助100万元起。
中小学教育类博士直评并聘为高级教师,最高享受200万元
补助。硕士直评并聘为一级教师,最高享受149万元补助。
教育类
14
福州市支持青年人才聚榕发展
01 给予高校学子餐饮保障、全程免费住宿保障、最高1000元
的来榕交通补贴。
组织实施“好年华 聚福州”研学活动
提供最高30万元低息创业货款,参与省市创新大赛最高50万元02
创业支持,市优秀创业项目最高10万元扶持。
鼓励扶持青年人才来榕就业创业
“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
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
及以上毕业生,落户福州并缴满三个月养老保险的给予
1万元生活补贴。
03
加大对各类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
选聘“好年华 聚福州”校招专干,最高给予2000元奖励。 04
搭建青年人才联系服务平台
05 每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000个以上,给予企业我市最低
工资标准60%见习补贴。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提供见习岗位
每年募集资金资助榕籍外出就学大学新生。06
开展关心关爱榕籍青年学子行动
07 毕业三年内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来榕,可申请一年免费住宿;
符合人才储备条件的可享受最长一年的未就业生活补助。
提供求职住房保障和生活补助
15
支持重点人才 (团队) 项目
1.我市申报并获评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给予国家级补助资金2倍
配套;经我市申报获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给予省级资金
50%配套。
2.我市申报入选省产业领军团队分层次给予300万元、500万元、
800万元经费补助。
支持企业人才承载平台建设
1.对认定为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给
予100万元、4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2.给予新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建站补助100万元奖励;对进站
博士后每年给予8万元奖励;出站留榕博士后给予30万元奖励。
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
1.引进重大研发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奖励。
2.对已实现产业化的联合开发项目按企业支付金额的50%给予补
助,最高50万元。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1.对我市线上、线下成果转化平台的运营机构,每年按照其促成技
术交易额增量部分的1%予以奖励,最高200万元。
2.对在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按其在我市评价服务年
度收入的20%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福州市支持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16
支持人才服务平台建设
1.每条产业链评选1家优秀产业人才驿站,给予5万元。
2.引荐人才由我市申报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省引才“百人
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荐人奖励5万元。
支持海外人才来榕创业
2.对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急需紧缺的海外人才,可向省政府推
荐,报公安部审批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留学生创业入驻中国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100平方米以内三
年免租,第四、五年半价。
支持产业人才培养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300亿元、1000亿元的主导产业龙
头企业,5年内给予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1名、3名、5名名额,
参与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
17
福州市加强技能人才培育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对由我市组队或推送参加市级及以上一类职业技能竞
赛的获奖人员按照《福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试
行)》规定予以最高50万元奖励。
01
对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予以奖励
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按照中专、
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02
鼓励技工院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
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参加职业技能大赛的
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竞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
15名;省级一类竞赛前5名,省级二类竞赛前3名)可按
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技工院
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岗位任教。
03
简化优秀高技能人才招聘方式
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将学历等作为限
制条件。
04
贯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
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
可申请入住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承担三分之一。
05
鼓励申请酒店式人才公寓
为青年技能人才提供学历继续教育和学费资助。 06
实施青年技能人才帮扶培养圆梦计划
每年奖励一批技工院校、中职学校优秀学生和教师。
每年奖励50名优秀教师,每人奖励6000元,并推荐参评劳
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
每年奖励300名优秀学生,每人奖励3000元。
07
设立榕匠青苗奖学金和榕匠园丁奖
18
19
福州市支持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引进首席信息官
给予引进的首席信息官
2 0万 元 奖 励 , 认 定 为
D类人才。
鼓励企业引进人才
在任期间,引进E类及以上高层次
人才达80人、50人、30人的数
字经济领域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
理,认定为市D类、E类、F类人
才。
招揽顶尖数字经济人才
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
给予新引进的数字产业人才
奖励补助
给予有知名企业工作背景的名校
博、硕士45万元、30万元补助。
福州市“榕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
本人需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并具有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8周岁。全日
制博士研究生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
资格或符合市E类以上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至43周岁。
邀请省外人才“榕归故里”。配偶、子
女 、 父 母 ( 或 配 偶 的 父 母 ) 在 福 州 长 期 工
作、定居且具有福州常住户口,本人在福建
省外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可申请调动至福州工作。
请登入“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办理。
20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设置专门岗位,面向表现突出的“一
懂两爱”村务工作者择优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每个试
点乡镇配备一名驻镇责任规划师并给予3万元工作经费。
支持“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镇村“一师一员”发展
实施乡镇基层人才成长计划
每年组织推荐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优先参加高素质
农民培训;乡村振兴相关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的最高
可认定为高级技师。
强化基层一线人才激励保障
福州市加强乡村人才振兴
安排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到村锻炼1年。
农村学校新聘用教师,给予硕士15万元、本科10万元的安家补助。
推动教育人才资源向乡镇一线聚集
选认百名引进博硕士作为科技特派员。
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
推动卫健人才资源向乡镇一线集聚
对在农村工作且满2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
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相应等级初始级。
健全人才向乡镇基层一线流动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聘用卫健人才,给予硕士15万元
本科10万元、大专5万元的安家补助,应往届毕业生
最高每年5000元的补助。
1 型保障对象
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类人才。
2 型保障对象
福建省高层次B、C类人才,福
州市高层次D类人才。
3 型保障对象
福州市高层次E类人才、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
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
业资格技能人才。
4 型保障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
5 型保障对象
2020年10月27日以后引进的
福州市第三层次人才(F类)、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
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全日制本
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
校 全 日 制(预 备)技 师 班 毕 业
生。
“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
1型
2型
4型
5型
3型
住 房 保 障
类型 限价商品住房 购房补贴 购房贷款贴息 人才租赁住房 租赁补贴(5年)
6折150平方米户型 180万元 5500元/月
7折120平方米户型 100万元 105平方米5折租金 3500元/月
8折90平方米户型 50万元 90平方米5折租金 2500元/月
9折70平方米户型 20万元 1500元/月
600元/月
/
/ / /
200万元商业贷款的利息差补
贴每年19044元,最长10年
100万元商业贷款的利息差
补贴每年9522元,最长10年
100万元商业贷款的利息差
补贴每年9522元,最长6年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
至4倍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
至4倍
特级:闽都院士村200平方米以上免费
A类:120平方米5折租金
关于人才住房保障(在福州四城区内无商品房)
21
22
福州市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引进国家级教学名师、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
教育部领航名校长、省级名校长等给予50万元补助;省学科带头
人、省级名校长培养人选、省级骨干校长,给予35万元补助。
01
引进“品牌效应”教育人才
以教科研机构为主体,柔性引进名师,经考核合格每年支付
领衔人不超过10万元补助。
02
支持柔性人才队伍建设
直接考核、面试等方式引进紧缺急需专业教育人才,不
设参考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限制。
03
简化优秀人才招聘流程
每年依托“双一流”建设高校举办校长(书记)高端研训班。
遴选30名优秀领军人才开展为期3年重点培养,给予每人每
年最高20万元教研培训经费。
04
强化领军人才培养
优化升级名优骨干教师访学计划,支持县区学校名优骨
干教师、行政管理干部到市属优质学校跟岗培养锻炼,
每期给予培训团队不超过3万元补助。
05
实施中青年教育人才专项培养
给予符合条件的市属校引进博士50万元、硕士15万元购
房补贴,并可享受我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06
设立人才购房补助
07
给予人才职称待遇倾斜
博士参评中、高级教师职称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设置及任
教年限、工作履历相关评审条件的限制;硕士可同时参
加用人单位的正常晋升和优秀人才专项评审。
08
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教育人才子女可统筹安排到优质学校就读;支持符合
条件的引进博士申请入住酒店式人才公寓。
福州市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5年内重点引进30名业务和学术水平达到省内同行领先水
平、能引领我市相关学科发展的医疗卫生类领军人才重点
培养,给予每年50万元研修培养经费。
引进培养高层次和领军人才
选派人才访学研修
名医来榕设立“名医工作室”,按国家级、省级
分别给予名医“师带徒”每年10万元、5万元工
作经费补助。
引进名医来榕“师带徒”
支持卫生健康单位选送人才赴国内外知名医学院校或
医疗卫生机构访学研修,给予10万元补助。
获得博士学位且在职教育所学专业符合
目前从事专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
支持在职人员学历提升
给予市卫健委、市科技局每个人才专项科研项目25万元经费支持。
支持中青年科研重大项目
提高人才薪酬待遇
卫生健康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在单位内部绩效
工资分配可直接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给予博士人才职称待遇倾斜
实行协议工资制。给予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
50万元、硕士15万元购房补助,并可享受我市其
他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卫生健康人才的子女可统筹安排到优质学校就读;
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博士申请入住酒店式人才公寓。
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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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激励支持柔性引进人才
支持引进“科技副总”
鼓励从市外柔性引进符合省高层次人才(A、B、C类)评价认定
资格条件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科技副总”,给予薪酬总额(工
资所得)或单个项目报酬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享受“闽都英才卡”相应待遇。
支持重大平台项目
2.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30万元、
70万元、15万元奖励。
1.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称号,分别给予30万元、
15万元奖励;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
奖励。
3.每年安排10-20个重大项目“揭榜挂帅”每个100-500万元资金。
支持专家服务基层
对服务基层专家在继续教育、职称评聘、学术休假等方面予以
适当倾斜。
支持引进专家名师
市委党校引进名校副教授以上人才,给予薪酬总额(工资所得)
或单个项目报酬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
支持建设“人才飞地”
对研发成果归我市所有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其全职聘用人才可
参照我市高层次人才标准认定,享受“闽都英才卡”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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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台湾同胞来榕就业创业
45岁以下本科学历台湾青年可申请
3个月免费住宿,毕业三年内可申
请1年免费住宿。
台湾青年来榕求职短期免费住宿
给予在榕事业单位任职的台湾青年工资补助
在我市事业单位任职且在岗在编的台湾青年每月按
档案工资的80%给予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
5年。
鼓励台湾同胞参与
城市创建、乡村振兴活动
推动中小学及幼儿园引进台湾全职教师
给予来榕就业创业毕业生生活补助
毕业5年内到福州市就业创业的台湾籍高校毕业生最高可
享受1000元/月/人的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年。
博士年薪35万元起,硕士年薪20万元起。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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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引进台湾人才来榕就业的台湾人力资源机构
在榕分支机构奖励
给予来榕就业创业台湾青年住房租金补贴
给予招收台湾青年来榕就业的重点企业补助
给予台湾青年实习实训补贴
每次在榕实习实训时间连续不低于15天且符合
条件的承接单位按照每人5000元给予补助;
来榕实训的台湾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
(博士)、2000元(硕士及本科)补助,以
及最高2000元的往返交通费补贴。
毕业5年内来榕就业创业台湾青年最高可享受
2000元月/人的住房租金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给予来榕就业创业台湾居民社会保险补贴,
台湾人才来榕工作时间满一年,按博士每人15000元、
硕士每人10000元、本科每人5000元给予人力资源机构
奖励。
每人每年3万元补助,累计不超过3年。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
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
毕业生,工作一年以上。
本科每人1.5万元/人
硕士每人3万元/人
奖励措施
奖励措施
申报时间
福州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
福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
奖励措施
常年申报
常年申报
申报时间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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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类20万元奖励。
3类10万元奖励,纳入市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
再给予30万元配套补助。
4、5类3万元奖励。
1类
4 0 周 岁 及 以
下,近五年省
级及以上教师
技能大赛一等
奖及以上获得
者。
2类
4 0 周 岁 及 以
下,近五年奥
林匹克竞赛获
奖指导教师。
3类
4 0 周 岁 及 以
下,具有研究
生历、博士学
位的高校毕业
生。
4类
3 5 周 岁 及 以
下,具有研究
生学历、硕士及
以上学位的国
家“双一流”
建设高校毕业
生。
5类
3 0 周 岁 及 以
下,教育部直
属师范大学应
届 本 科 师 范
生。
常年申报
福州市名优骨干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市级及以上学科 (专业)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省教学名师、
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等名优骨干教师。
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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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省级、市级骨干教师400元/月、150元/月聘期绩效工资。
省级、市级学科带头人600元/月、400元/月聘期绩效工资。
省级、市级教学名师师800元/月聘期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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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榕创之星”人才遴选办法
1.省内企业工作满一年。
2.50周岁以下,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职称。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4.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团队拥有5名以上成员。
创新之星
1.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
2.有创新意识、市场开括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团队固定成
员不少于10人。
3.创办企业3年以上,5年以上近两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
元,累计研发投入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5%。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创业之星
择优推荐申报省
“创业之星”“创新之星”
人才遴选计划
申报时间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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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奖励措施
4
DISTRICT LEVEL TALENT
POLICY 4 区级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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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航就业创业
求职实习免费住宿
毕业三年内 (含毕业年度) 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学历外地生源毕业生,可申请一年的免费住宿。
充分保障人才安居
强化人才生活保障
按1万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积极推行引才奖励
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机构奖励,每年享受补贴总额30万;对推荐并入选
来闽工作的台湾优秀毕业生的中介机构和企业,给予2000元/人奖励。
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按1500元/人给予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支持龙头企业引才
按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
“双一流”本科生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人才生活补助。
租赁补贴
博士:2500元/月
硕士:1500元/月
本科:1000元/月
大专:500元/月
购房补贴
博士:50万元
硕士:20万元
本科:10万元
大专: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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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
设立台湾青年创业基地
在福州市给予80-2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长乐
区再按市级补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配套奖励高层次人才
省“百人计划”专家 (团队) ,在享受省、市50-300万元
奖励的基础上,长乐区再奖励团队30万元、个人15-25万元,
并给予企业45-90万元奖励。
国家级引进专家在享受中央、省、市100万元、200万元、
200万元奖励基础上,长乐区再奖励50万元,并给予企业
150万元奖励。
实施“伯乐荐才”计划
对第三方机构和个人引进海内外高层次青
年人才首次来航工作,由区财政给予最高
50万元奖励。
给予一次性建站奖励5-10万元,工作经费2-5万元/年。
建设招商引才工作站
给予最高1000元的来榕交通补贴。
提供研学活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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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鼓励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01 按市级补助的50%给予配套补助。
列入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给予10-100万元奖励。 02
对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
03 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15-100万元一次性奖励。04
新认定“独角兽”“瞪羚”企业
05 按市级补助的20%给予配套补助。
拥有核心技术科研团队或省级重大研发平台
给予5-10万元配套奖励。06
获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07 给予15-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新认定省级及以上科研、技术中心
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补助。 08
支持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
09 给予10-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新认定市级及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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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每个项目50-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13
实施“揭榜挂帅”机制
14
按市级奖励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
新认定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给予10-20万元一次性经费奖励。 15
新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
16 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保障。
新引进的“科技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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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17
新获得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的企业
18 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
支持企业参加海内外科技博览会
给予15-30万元一次性奖励。11
新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专家工作站
给予10-15万元一次性补助。
新建省级及以上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 12
10 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新获批国家创新型服务机构的牵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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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产业工人就业保障
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培训40学时,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
初级工700元/人
中级工1000元/人
高级工1500元/人
技师2000元/人
高级技师3000元/人
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力度
培训20学时,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加大产业工人引进工作奖励
给予人力资源机构
稳定就业3个月:300元/人
稳定就业6个月:600元/人
给予用工企业
技能人才:800元/人
普 通 工 :500元/人
中级工(高级工) 5万元、技工院校全日制 (预备)技师班
毕业生10万元、技师20万元、高级技师30万元。
推 行 产 业 工 人 购 房 补 贴
中级工(高级工)500元/月、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
毕业生800元/月、技师1200元/月、高级技师1500元/月。
实 施 产 业 工 人 租 赁 补 贴
高级技师1000元/月、技师500元/月、高级工300元/月。
实施高技能人才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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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1.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的,考试报名费、差旅费、培训费、
考试用书等费用由所在单位及区财政
报销。
落实社区工作者社工专技职业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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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1500元
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2500元
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6000元
2.一次性奖金
高级社会工作师
600元/月
初级社会工作师
200元/月
中级社会工作师
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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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拓宽
人才
引进
渠道
选拔医疗卫生类引进生
引进紧缺急需或高层次人才
设立专家工作站、名医工作室
医学类博士直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直聘为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
简化招聘程序,通过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核或直接考核等方式予
以招聘。
省级、市级名医工作室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3万元的工作经费
补助。
强化
存量
人才
培养
支持
支持本土培育卫技人才
主任、副主任医师职称,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学会副主任委员及以
上职务,分别给予2000元/月、1000元/月特殊津贴。
支持在职人员学历提升
获得博士学位的给予10万元补助。
营造
留才
良好
环境
提供科研经费区级资金补助
立项成立的省、市级课题,分别给予每项10万元、5万元科研经费,
项目验收后再给予15万元、5万元补助资金。
提升基层全科医师待遇
初级职称 600元/人/月、中级职称 800元/人/月、
高级职称 1000元/人/月生活补助。
提高柔性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会诊、手术、学科指导的时长按教学时长同等计算。
给予博士人才职称待遇倾斜
博士学位可直接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引进
高层
次卫
技人
才
省级高层次卫技人才:
给予400万元资金支持。
地市级高层次卫技人才:
给予270万元资金支持。
医学类博士研究生:
给予140万元资金支持。
医学类硕士研究生:
给予96万元资金支持。
省级高层次卫技人才:
给予400万元资金支持。
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
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三甲医院工作满5年:
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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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型保障对象
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类人才。
2型保障对象
福建省高层次B、C类人才,福州
市高层次D类人才。
3型保障对象 4型保障对象
福州市高层次E类人才、全日制博
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
业技术人才。
福州市高层次F类人才、长乐区高
层次G类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5型保障对象 6型保障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初级职
称专业技术人才。
①保障对象应在我区企业(要求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为长乐区财政收
入)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落户(省高层次特级人
才、外籍、台港澳人才不受落户限制)。
②人才保障家庭应在长乐区无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
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商品住房买卖行为;申请家庭为离异的,离异时间
须满2年。
保障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住房保障
租赁补贴
保障对象
1型
4型
5型
6型
2型
3型
20万元
10万元
5万元
150万元
80万元
50万元
购房补贴
1500元/月
1000元/月
500元/月
5000元/月
3000元/月
2500元/月
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实施意见
教育人才
国家级学科带头人
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国家级培训教师
给予90万元资金支持
省级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及
以上获得者
给予70万元资金支持
名校长
给予140万元资金支持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给予25万元资金支持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
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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