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基本知识(一)
1. 什么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 为什么要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3. 开展高校教学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4. 哪类学校参加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5. 合格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6. 合格评估的核心内涵是什么?
7. 合格评估的“二十字方针”及其含义是什么?
8.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有何要求?
1.什么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意见》(教高[2011]9
号)明确指出,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有五种基本形式:一是开展学校自我评
估;二是实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三是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包
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四是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五是探索国际评估。
合格评估是教育部针对 2000 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各类新建
本科院校开展的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估”),体现了国家在高等学校管
理上的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指导思想。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属于认证
评估模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通过评估引导并促
进这批院校合理定位,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校内质量保障
体系,保证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