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政策快讯-2021年第10期(总第52期)

发布时间:2021-11-16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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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政策快讯-2021年第10期(总第52期)

政策快资讯 01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我国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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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政策快讯-2021年第10期(总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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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0期(总第52期)

主办: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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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政策资讯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政策快讯
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新型数据中心(2021年)典型案例推荐工
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典型案例的函

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推
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企业研究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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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1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引导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科技创新示范服务站的通知

主办: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办:杭州正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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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1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

障。长期以来,我国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
复任务量大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加
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市场
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激发市场活力,
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构
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遵循自然规律,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以自然恢
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推进山水林田
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规划管控、政策扶持、监管服务、风险
防范等作用,统一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为社会
资本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构建持续回报和合理退出机制,实现社会资
本进得去、退得出、有收益。严禁借生态保护修复之名行开发之实,严禁突破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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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2

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等红线,严禁各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

场机制,聚焦解决信息缺失、融资困难、政策分散、鼓励和支持措施不明确、交
易机制和回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推动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坚持改革创新、协调推进。加强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
现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改革协同,统筹必要投入与合理回报,畅通社会资
本参与和获益渠道,创新激励机制、支持政策和投融资模式,激发社会资本投资
潜力和创新动力。

二、参与机制

(三)参与内容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

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
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
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包括责任人灭失、自然灾害造成等)的生态保护修复。
对有明确责任人的生态保护修复,由其依法履行义务,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四)参与方式
1.自主投资模式。社会资本单独或以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形式出资开展生态
保护修复。
2.与政府合作模式。社会资本可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基金,投资生态保护修
复项目。对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项目,可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
模式,地方政府可按规定通过投资补助、运营补贴、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社会
资本获得合理回报。
3.公益参与模式。鼓励公益组织、个人等与政府及其部门合作,参与生态保
护修复,共同建设生态文明。
社会资本可通过以下方式在生态保护修复中获得收益:采取“生态保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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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3

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
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
行交易;通过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获得收益等。

(五)参与程序
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灵活高效的工作程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

复的积极性。一般可以采取如下程序:
1.科学设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生

态保护修复规划等规划和有关标准要求,确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和重点项目。
2.合理制定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项

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目标或核心指标、自然资源(其中矿产
资源仅限于因项目需要采挖的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资产配置
及后续产业发展要求等。涉及相关主体利益的,应当协商一致。

3.公开竞争引入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将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相应的自然资源
资产配置方案、各类指标转让及支持政策等一并公开,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生态保
护修复主体暨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人,并签订生态保护修复协议和土地出让合同
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协议,明确修复要求、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4.规范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产品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与生态保
护修复产品的交易渠道,公开发布产品交易规则、企业信用评级等信息,依托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规范开展市场化交易。

三、重点领域

(六)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针对受损、退化、功能下降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河流、湖泊、沙漠

等自然生态系统,开展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水土流失治理、河道保护治理、
野生动植物种群保护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土绿化、人工商品林建设等。全
面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增加碳汇增量,鼓励开发碳汇项目。科学评估界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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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4

然保护地保护和建设范围,引导当地居民和公益组织等参与科普宣教、自然体验、
科学实验等活动和特许经营项目。

(七)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针对生态功能减弱、生物多样性减少、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矛盾突出的农田

生态系统,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
保护修复、土地复垦、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改善农田生境和条件。

(八)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针对城镇生态系统连通不畅、生态空间不足等问题,实施生态廊道、生态清

洁小流域、生态基础设施和生态网络建设,提升城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九)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针对历史遗留矿山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矿山

损毁土地植被恢复、破损生态单元修复等,重建生态系统,合理开展修复后的生
态化利用;参与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针对海洋生境退化、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实施退围还滩还海、岸线岸滩整

治修复、入海口海湾综合治理、海岸带重要生态廊道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增殖、
栖息地保护等。探索在不改变海岛自然资源、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遗迹的前提下,
对生态受损的无居民海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允许适度生态化利用。

(十一)探索发展生态产业
鼓励和支持投入循环农(林)业、生态旅游、休闲康养、自然教育、清洁能

源及水资源利用、海洋生态牧场等;发展经济林产业和草、沙、竹、油茶、生物
质能源等特色产业;参与河道保护和治理,在水资源利用等产业中依法优先享有
权益;参与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生物遗传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广应用高效诱捕、
生物天敌等实用技术;开展产品认证、生态标识、品牌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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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5

四、支持政策

(十二)规划管控
市、县级政府应将生态保护修复和相关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
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约束
条件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态保护修复区域内各类空间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
和时序。项目范围内涉及零散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需要空间置换和布
局优化的,可纳入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一并依法审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等法
定审批事项的,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
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项目完成后,通过年度土
地变更调查统一调整土地用途,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调整土地用途文件办理相关
不动产登记。

(十三)产权激励
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
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
农业等产业开发;其中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可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
从事生态产业开发。对社会资本投入并完成修复的国有建设用地,拟用于经营性
建设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该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在公开竞争中具有优先权;涉
及海域使用权的,可以依法依规比照上述政策办理。修复后新增的集体农用地,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经营权依法流转给生态保护修复主体。修复后的集体建
设用地,符合规划的,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地入市,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使用权。社会资本投资修复
并依法获得的土地、海域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在完成修复任务后,可依法依规流
转并获得相应收益。
释放产权关联权益。社会资本将修复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并验收
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优先用于相关产业发展,节余指标可以按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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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6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将自身依
法取得的存量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的,经验收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
用于其在省域范围内占用同地类的农用地。

建立健全自然、农田、城镇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生态系
统碳汇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规则,逐步提高生态系统碳汇交易量。健
全以社会捐赠方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制度,鼓励参与自然保护地等生态保护修
复。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开展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试点,引导社会资本科学
编制简易森林经营方案,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
经审批可依法依规自主采伐;采伐经济林、能源林、竹林以及非林地上的林木,
可依据森林经营方案或规划自行设计,依法依规自主决定采伐林龄和方式。

(十四)资源利用
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其工程设计,对于合理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

患等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泥沙,以及优
质表土和乡土植物,允许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纳入成本管理;
如有剩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处置,并保障生态
保护修复主体合理收益。

(十五)财税支持
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生态保护修

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社会资
本投资建设的公益林,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纳入公益林区划的,可以同等享受相关
政府补助政策。

(十六)金融扶持
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按市场化原则
为项目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推动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
加大对生态保护修复的投资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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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7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技术领先、综合服务能力强的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允许
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资源资产。健全森林保险制度,
鼓励保险机构和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保价值、保产量、保收入的特色经济林和
林木种苗保险试点,推进草原保险试点,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完善灾害风险
防控和分散机制。

五、保障机制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要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要畅通渠道、听取诉求,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增强
长期投资信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统筹,制定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明确修复任务,设立项目并确定生态保护修复目标及自然资源资产配置要求。各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细化操作程序,形
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十八)强化示范引领
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头引领作用,搭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合作平台,促进各类
资本和产业协同。鼓励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和方法等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
和集成示范推广,探索导向明确、路径清晰、投入持久、回报稳定的资源导向型
可持续发展模式。加强科研人才梯队建设,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良性发展机制。

(十九)优化监管服务
建立投资促进机制,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汇总发布各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
投资需求、政策法规标准等信息。加强督察和执法,全程全面依法监管,严格规
范行为,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奖惩联动。生态保护修复过程中
涉及地理、生态、生物等方面敏感信息采集、处理和使用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执行。

(二十)做好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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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8

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品牌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
台,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的获得感和荣誉感,促进全社会关
心支持生态保护修复事业,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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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09

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知识产权强
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加强顶层设计,部署推动一系列改革,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建立健全国务院知
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知识产
权法律法规体系,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司法改革,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
力和治理水平。五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
保护和运用规划》,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稳步提高,
国内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二五”末的6.3件增加到15.8件,专利、商标、
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数量位居世界前列,质量稳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
效益持续提高,交易运营更加活跃,转移转化水平不断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
加 值 占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 GDP ) 比 重 超 过 11.6% , 版 权 产 业 增 加 值 占 GDP 比 重 超 过
7.39%。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保护体系不断完善,保护能力持续提升,知
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高到80.05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
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意识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建“一带
一路”国家和地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的知识产权合作扎实推进,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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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0

“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局面。总的看,“十三五”规划
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知识产
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有效支撑了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目标实现。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
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
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
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现代产业体
系建设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
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当前,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正发挥越
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关
键核心技术领域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不足,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不够完善,
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和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仍然存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
效有待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不够充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不足,知
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等。“十四五”时期,
做好知识产权工作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危机
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
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
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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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1

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
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目标,以改革创新
为根本动力,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
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
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
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
水平服务,更好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坚持强化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行
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工作,构建严保护、大保
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保护能力,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
环境。
坚持开放合作。推动知识产权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统
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
领域多边合作,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
坚持系统协同。树立系统观念,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
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
会治理等手段,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系统治理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知识产权领域治理
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
展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有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
保护衔接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实施,侵权易发多发
第14页
政策快资讯 12

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关键核心技
术领域高质量知识产权更多涌现,有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知识产权
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知识产权运用取得新成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知识
产权归属制度更加健全,知识产权流转更加顺畅,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显著提高,
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稳步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

——知识产权服务达到新水平。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
显著成效,知识产权保护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
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序发展,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促进创
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我国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更加凸显,知识产权国际协调更加有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实现新进展,
海外知识产权获权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
第15页
政策快资讯 13

注:①“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指每万人口本国居民拥有的经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

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
2.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
3.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
4.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
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知识产权质
押融资金额。
③④为2019年值。

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四)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体系
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统筹推进专利法、
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修改完善。加强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立法,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完善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推进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
护条例。完善与国防建设相衔接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全面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
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
的特别程序法律制度。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
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
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军委
装备发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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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4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
体系。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健全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
建立跨部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信息共享制度。制定传统文化、民间文
艺、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建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完善体育赛事节目、综艺节目、网络直播等领域著作权保护制度。完善红色经典
等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措施。完善服装设计等时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政
策。健全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中医药领域发明
专利审查和保护机制。健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保护
管理规定。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评估制度。(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
人民法院、教育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
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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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5

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制定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
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完善知识
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
施。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研究建立针对进口贸易的知识产
权境内保护制度。完善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国防
科工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加强知识产权审

判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完善专门法院设置。深入推进知识产
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检察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与审判机制、检察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
权司法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开展适应知识产权审判特点的简易程序试点,提高审
判质量和效率。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推动建立跨行政区域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院案件指定管辖机制作
用,有效打破地方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确权、行政执法、调解、
仲裁、公证存证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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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6

一,形成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强化民事司法保护,研究制定符合知
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完善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准
确适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移送刑事司法标准和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范
刑罚适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人员培养和选拔,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宏观管理、区域协
调和涉外事宜统筹等方面事权。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在条件成熟的地
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制度建设。建
立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健全跨区域、
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商品
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国家规范,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净化
消费市场。(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更好发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
区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著作权、地理标志
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有效遏制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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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7

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完善专利、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加强植物新品种
保护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
志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队伍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提升知识
产权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利用新技术手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
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及精准度。依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不断完善防
止知识产权滥用相关制度。(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
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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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8

(七)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

构、公证机构。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建
立健全知识产权调解、仲裁、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培养、管理、激励
制度。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受理处理、诉讼调解对接、调解仲裁对接、行
政执法与调解仲裁对接等机制。探索维权援助社会共治模式,鼓励高校、社会组
织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加强知
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立知识产权鉴定技术标准。建立国
防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最
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国贸促会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
级分类监管模式,积极支持地方开展工作试点。制定覆盖专利、商标、版权等领
域的信用信息基础目录。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建设。规范知识产权领域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推进知
识产权信用修复制度建设。推动全国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人民银
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健全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加强人工智能、量子

信息、集成电路、基础软件、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
海探测等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
在立项和组织实施各环节强化重点项目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布局和质量管理。优
化专利资助奖励等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完善无形资
产评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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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19

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完善适应创新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审查
管理体系,优化专利、商标审查协作机制。提升专利商标审查机构能力水平,强
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全流程审查质量管控,提升知识产
权授权确权质量。提高专利、商标审查业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审查资源配置,
加强智能化技术运用,提升审查效能,缩短审查周期。完善专利、商标审查模式,
加强审查与产业发展的政策协同和业务联动,满足产业绿色转型和新领域新业态
创新发展等社会多样化需求。(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
家林草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质量监管。完善以质量和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统计
指标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质量统计监测和反馈机制。严格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
册和版权登记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
以及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代理行为,依法依规对相关行为进行处置。
加强信用监管和行业自律,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知
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九)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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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0

推进国有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深化科技成果使
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
权试点。充分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推动建立权利义务对等
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有效落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转化奖励和报酬制度。
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决策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中科院、国家国防科工
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推动在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知识产
权运营中心。培育发展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促进知识
产权转化。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提升知识产
权转化能力。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专利开放许可制
度和运行机制。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促进专利技术
转化实施。指导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
制度,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和披露利用。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状况统计调查。
(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质
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质物处置机制,建设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支持银
行创新内部考核管理模式,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好单列信贷计划和优化不良率
考核等监管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鼓励知识产
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在
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
估体系,鼓励开发智能化知识产权评估工具。(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深度合作,引
导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加强专利布局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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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1

用。引导建立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模式,增强产业
集群创新引领力。推动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组建产
业知识产权联盟,构筑产业专利池。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研究制定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南,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健全知
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工作机制。(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
总局、中科院、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益
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推动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

系建设,推动实施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推动中央企业建立完善知识
产权工作体系,打造一批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深化实施中小企业
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分级分类开展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优势培育
和建设工作。引导创新主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做好知识
产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和
监管机制。(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税务
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科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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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2

推动知识产权融入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探索开展专利密集
型产品认定工作,指导地方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健全专利密集型产业
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监测评价。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加强驰名商标保护,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打造版权产
业集群,强化版权发展技术支撑。推动地方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健
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吸引更多市场主体
参与地理标志产业融合发展。完善绿色知识产权统计监测,推动绿色专利技术产
业化,支撑产业绿色转型。(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
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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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3

助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优化央地合作会商机制,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强
市建设,面向省、市、县及园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探索
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强化区域间合作互助,促进东、中、西部和
东北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共同发展。鼓励地方探索构建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知识产
权政策体系。推动京津冀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强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
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高地。推动成渝地区双
城经济圈建立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支持香港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加强涉农知
识产权运用,助力乡村振兴。(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
村部、人民银行、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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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4

五、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十一)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加快知识产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善国

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推
进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专题数据库建设,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所在地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行业、产业信
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普惠性。加强知识产权网
络安全建设,健全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持续增强网络安全综合保障能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健全公共服务支
持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分级分类建设,省级公共服务机构实现
全覆盖,地市级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
立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支持开展跨行政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合作。优化知识
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提升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公共图书馆、科技情
报机构、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重点支持技术
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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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5

务网点有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游部、中科院、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加强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提高数据质
量,维护数据安全,完善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和服务规范。加强知识产权
信息传播利用,加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放力度,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完善知识
产权信息利用相关规范,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研究分析和发布。积极参与国际
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加强国际知识产权数据交换。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创新公共服务形式,丰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化、标
准化建设,明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和范围,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制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

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资产评估等增值服务,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基础标准、
支撑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标准。深入实施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
改革。引导国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开展品牌
价值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国家
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全国执业专利代理师达到4万人。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
统计制度。支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公益代理和维权援助。(国家知
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需求,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链上下游优势互补、多业态
协同发展。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重点提供专利
导航等高端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知识产
权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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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6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
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长效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完善年度报告、经营
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开展信用评价并推广应用评价结果。建立知
识产权服务业质量监测机制,利用新技术手段快速精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加大行业自律惩戒力度。
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评价系统,及时公开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评价数据。(国家
知识产权局负责)

六、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

(十三)主动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
积极参与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体系。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磋商,

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积极参与遗传
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组织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国际
规则制定。积极研究和参与数字领域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的
制定。(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进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谈判。妥善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争端,
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知识产权合作磋商。在相关谈判中合理设置知识产权议题。
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知识产权谈判。积极推进同其他国家和地区自贸协定
知识产权议题谈判。研究推动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开展地理标志协定谈判。(中央
宣传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机制建设。巩固和完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

充分利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平台,扩大合作项目规模和储备。深度参与
金砖国家、中美欧日韩、中日韩、中国—东盟等小多边知识产权合作,加强与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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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7

方政策和业务规则交流,支持产业界积极参与相关合作机制。完善跨境司法协作
安排,加强防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国际合作。(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环境。深化与国际和地区组织、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知
识产权合作,完善合作布局。加强面向周边和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培训,支持
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加强药物及新冠病毒疫苗研发等重点领域的知识
产权国际合作。与贸易对象国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事务沟通协调机制。(中央宣传
部、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际
发展合作署、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
便利知识产权海外获权。强化知识产权审查业务合作,拓展“专利审查高速

路”国际合作网络,重点推动相关国家共享专利、植物新品种等审查结果。引导
创新主体合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服务体系等渠道,提高海外知识产权布
局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建立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
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国际趋势跟踪研究基地,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
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等重点前沿问题的研究。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建
立健全国外展会知识产权服务站工作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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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8

保险业务。积极发挥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作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保障工
作。(中央宣传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
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和文化建设,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十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推进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

核单位依程序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点,支持有关单位依程序设置知识产权二级
学科点,研究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推动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升级和数字化
改造,开发一批知识产权精品课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理工科高校开设知识产权
相关专业和课程。设立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做好知识产权职称制度
改革实施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知识产权人才能力水平。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分类培训体系,健全人才保
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完善知识产权研究管理机制,强化智库建设,
鼓励地方开展政策研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人员培养,
分层次分区域持续开展轮训。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设理论与实
务联训基地。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训体系,提高服务业人才专业能力。大
力培养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市场监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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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29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

体,用好融媒体,健全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活动宣传、媒体传
播报道、学界文章影响、国际文化交流相互促进的知识产权传播大矩阵。持续做
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知识产权年会等品牌宣传活动。讲好中国知识产权
故事,展示文明大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推动知识
产权文化与法治文化、传统文化、创新文化、诚信文化深度融合。大力宣传锐意
创新和诚信经营的典型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
开展贴近时代、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的知识产权文化惠民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文
化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云博物馆。加大对中西部地
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投入。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理论和学术研究,以文化为媒,
提升文化软实力。(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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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0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
识产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密
切协调配合,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好本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宣传解读,
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确保规划有序推进。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规
划实施,主动作为,发挥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有关部门与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鼓励探索创新
各地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针对规划实施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

创新思路,积极探索积累务实管用、科学精准的具体举措,不断丰富完善有关政
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营造有利环境,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大投入力度
完善多渠道投入机制,推进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落地,促进规划有效实施。加

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和资源支持。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创新投入模式和
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关部门与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狠抓工作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

评估等形式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发现
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重要情
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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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1

国务院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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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2

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碳

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
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
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
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
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明确各地
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
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
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施策。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和各方统筹。各

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明确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
求的目标任务。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
影响,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推动重点
领域、重点行业和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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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3

——双轮驱动、两手发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新型举国体制,充分发
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形成
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立足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
立后破,稳住存量,拓展增量,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争取时
间实现新能源的逐渐替代,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平稳过渡,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防
止过度反应,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
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
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
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
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
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
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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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4

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
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
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要坚持安

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
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
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
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节
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积极推进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
电源并重转型。严控跨区外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套煤电规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
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大力推动煤炭清洁
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
至禁止煤炭散烧。

2.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
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坚持陆海并重,
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积极发
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
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
气。探索深化地热能以及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开发利用。进一
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
达到12亿千瓦以上。

3.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推动金沙江上游、澜沧江
上游、雅砻江中游、黄河上游等已纳入规划、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水电项目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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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5

建设,推进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推动西南地区水电
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协同互补。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探索建立水能资源开
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分别新增水电装机容量4000
万千瓦左右,西南地区以水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基本建立。

4.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确定核电站布局和开发时序,在确保安全的
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平稳建设节奏。积极推动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
小型堆、海上浮动堆等先进堆型示范工程,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加大核电标
准化、自主化力度,加快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培育高端核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实行最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持续提升核安全监管能力。

5.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
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
品能效。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
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
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
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

6.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
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
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
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
平。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
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制定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促进抽水蓄
能发展的政策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到
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左右,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
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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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6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
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
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全国性、行业性节
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计量体系,
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
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
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
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
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
集聚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打造一批达到国际先进
水平的节能低碳园区。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电力、钢铁、有色金属、
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重大节
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
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
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
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
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谋划、科
学配置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
结构,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
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完善通信、运算、存储、传
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提升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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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7

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
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
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工业是产生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全国整体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

工业领域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大力发

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
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
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制造
体系,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
展,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
换,严禁新增产能,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钢铁企业跨地区、跨所
有制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优化生产力布局,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重点,
继续压减钢铁产能。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非高炉炼
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推广先进适用
技术,深挖节能降碳潜力,鼓励钢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
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推动低品位余热供暖发展。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巩固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成果,严格执行产能
置换,严控新增产能。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应用
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
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提升有色金
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严禁新增
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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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8

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
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应用比重。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
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
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推
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

5.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有效化解结构性过剩矛盾。严格项目准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严控新增炼油和
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
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调整原料结构,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拓展富氢原料
进口来源,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
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
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到2025年,国内原
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

6.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项目实行
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
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
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
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
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改
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
目。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都要落实绿色低碳要

求。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科学确定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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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39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
建设海绵城市。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
色施工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
设管理机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更新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提高
节能降碳要求。加强适用于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
广,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
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
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
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
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严寒、寒冷地区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
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积极稳妥开展核能供热示范,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
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夏热冬冷地区科学取暖,因地制
宜采用清洁高效取暖方式。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
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
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
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
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生物质能、
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
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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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40

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
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
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提升铁路系统电气
化水平。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
舶靠港使用岸电,因地制宜开展沿海、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提升机场运
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发展新能源航空器。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
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
2020年下降9.5%左右,国家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陆路
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
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
多式联运,推进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内河高等级
航道网建设,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
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升民航运行管理效率,引导航空企业加强智慧运行,实现
系统化节能降碳。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
模式。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
碳交通方式。“十四五”期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30年,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
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
色化提升改造,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加大岸线、锚
地等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
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到2030年,民用运输
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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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41

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

园区空间布局,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
合,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
环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
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30年,省级以上
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
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
物秸秆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应用于替代
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在确保安全环保前提下,探索将磷石膏应用于土壤
改良、井下充填、路基修筑等。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
地再生利用。加快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完善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加快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左右;到
2030年,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行“互联网+”回收模
式,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
聚发展。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
清洁化利用。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
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
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
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
到2030年达到5.1亿吨。

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
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
类处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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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42

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降低填埋比例,探索适合我国厨余垃圾特性的资源化利用
技术。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
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加

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在国家重点研

发计划中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点专项,采取“揭榜挂帅”
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高等
学校、科研单位、国有企业有关绩效考核。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
担国家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国家绿色
技术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组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国家实验室、国家
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适度超前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引导企
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共建一批国家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创新人才培养模
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
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示范
性能源学院。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建碳
达峰碳中和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建设一批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3.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前沿科技项
目,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
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
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深化应用基础研究。积极研发先进
核电技术,加强可控核聚变等前沿颠覆性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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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43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集中力量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
行和控制、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功率液化天然气发动机、大容量储能、低
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创新,加快碳纤维、
气凝胶、特种钢材等基础材料研发,补齐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等短板。推
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示范应用。建设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二氧化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推进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示范应用。加快氢能技术
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

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构建有利于碳达

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海洋、
土壤、冻土、岩溶等固碳作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
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大规模国
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扩大林草资源总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
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
和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力。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
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到2030
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利用好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
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岩溶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加强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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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44

基础方法、前沿颠覆性技术研究。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
制,研究制定碳汇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规则。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
“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研发应用增汇型
农业技术。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提升土壤有机碳
储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农
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

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

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
科普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
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
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开展绿色低
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
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
品认证与标识制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
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特别是中
央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梳
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推进节能降碳。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
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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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45

责任。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

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
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
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
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
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各地区要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

禀赋,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
1.科学合理确定有序达峰目标。碳排放已经基本稳定的地区要巩固减排成果,

在率先实现碳达峰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碳排放。产业结构较轻、能源结构较优的
地区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坚决不走依靠“两高”项目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力
争率先实现碳达峰。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地区和资源型地区要把节能
降碳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
经济增长脱钩,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

2.因地制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地区要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
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从实际出发推进本地区绿色低碳发展。京津冀、长三角、
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要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和增长极作用,率先推动经济社会
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严格落实生
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导向,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中西部和东北
地区要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按照产业政策和能耗双控要求,有序推动高耗能行业
向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积极培育绿色发展动能。

3.上下联动制定地方达峰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
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坚持全国一盘棋,
不抢跑,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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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资讯 46

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各地区碳
达峰行动方案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由地方自行
印发实施。

4.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大中央对地方推进碳达峰的支持力度,选择
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
方面对试点城市和园区给予支持,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国提供可操作、
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国际合作

(一)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分享中国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经

验,为建设清洁美丽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共同构建人与自
然生命共同体。主动参与全球绿色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持多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推
动各方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积极参与国际
航运、航空减排谈判。

(二)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
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加强绿

色标准国际合作,推动落实合格评定合作和互认机制,做好绿色贸易规则与进出
口政策的衔接。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加大绿色技术合作力度,推动
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科研合作和技术
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等国际大科学工程。深化绿色金融国际
合作,积极参与碳定价机制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国际宏观协调,与有关各方共同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三)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弘扬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加强与共建“一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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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国家的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
续性,打造绿色、包容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扩大新能源技术和产
品出口。发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合作平台作用,推动实施《“一带
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和“一带
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五、政策保障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

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
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
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积极参与
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推动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二)健全法律法规标准
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推动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

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制定修订。加快节
能标准更新,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
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健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加快相关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建
立健全氢制、储、输、用标准。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重点企业碳排
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积极参
与国际能效、低碳等标准制定修订,加强国际标准协调。

(三)完善经济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绿

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
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健
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探索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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