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二月惠企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22-2-24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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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二月惠企政策汇编

国家级政策篇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2021年评价结果的通知...................................................................... 1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2021 年(第 28 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33.三部委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5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2021 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155.2021 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名单.. 27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 51浙江省政策篇1.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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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二月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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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

国家级政策篇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2021

年评价结果的通知...................................................................... 1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2021 年(第 28 批)新认

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3

3.三部委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5

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2021 年工业互联网试点

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15

5.2021 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名单.. 27

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

升监管效能的意见.................................................................... 51

浙江省政策篇

1.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59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22 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通知........................................................................ 71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的意见........................................................................................ 90

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

杆企业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103

5.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浙江省产业基金(经信

类)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113

第3页

6.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

建设评价导则(2022 版)的通知.........................................117

7.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 2021 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公

共服务绩效考评结果的通报..................................................166

8.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2022 年浙江省装备制造

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171

9.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国家

01-04 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的通知...........................179

10.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浙江省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 182

金华市政策篇

1.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

印发《〈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

的通知........................................................................................186

2.《金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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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级政策篇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企

业技术中心 2021 年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22〕6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

展改革委(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

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16 年第 34

号令),我们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进行

了评价,现将 2021 年评价结果通知如下。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72 家企业技术中心得分

在 90 分及以上,评为优秀;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等 1459

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在 65 分至 90 分(不含 90 分)之

间,评为良好;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85 家企业技术

中心评价得分在 60 分至 65 分(不含 65 分)之间,评为基

本合格;锦州汉拿电机有限公司等 112 家企业技术中心因评

价得分在 60 分以下、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低于 150 人、企

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低于 2000 万元、研究与试验发展经

费支出低于 1500 万元等原因,评为不合格。北大方正集团有

限公司等 16 家因企业自身原因未上报评价材料,评为不合

格。请你们将评价结果转告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对评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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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格的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85 家国家企业技术中

心提出警告,请你们督促上述企业抓紧进行整改;对本次评

价不合格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将撤销其资格(另

行通知)。

本评价仅针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作,不涉及企业其他

方面的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2 年 1 月 28 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2/15/56735

82/files/282e1af255f54d2f9ef3a0cce8d50ee2.pdf

第6页

3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2021 年

(第 28 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

心名单的通知

发改高技〔2022〕15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

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委、

局)、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

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

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

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16 年第 34

号令),经审定,现将 2021 年(第 28 批)新认定国家企业

技术中心名单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通知如下。

一、确认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101 家企业

技术中心、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等 3 家分中心,自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具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资格。

二、在 2021 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根据《国家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因存在未报送材料、评价不

合格、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失信联

合惩戒名单、“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

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等情况,有 142

第7页

4

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资格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相应

撤销。

三、存续保留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有 86 家所在企业

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通知印发期间名称发生变更,同意

相应更名,自所在企业更名之日(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的日期为准)起仍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

综上,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

1601 家、分中心为 105 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 年新认定(第 28 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202/P0202202235

49724314668.pdf

2. 撤销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202/P02022022354972448

5517.pdf

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全部)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202/P0202202235

49724658493.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2022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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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部委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原〔2022〕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

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

国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十三五”

时期,我国钢铁工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

产能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绿色发展、智能制

造、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十四五”时期,我国钢铁工业仍然存在产能过剩压力大、

产业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产业

集中度偏低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国

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十

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更好地促进钢铁工业

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

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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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

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钢铁工业质量变革、效

率变革、动力变革,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质量

效益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突出创新驱动引领,推进产学研用协同

创新,强化高端材料、绿色低碳等工艺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

研究,强化产业链工艺、装备、技术集成创新,促进产业耦

合发展,强化钢铁工业与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创新。

坚持总量控制。优化产能调控政策,深化要素配置改革,

严格实施产能置换,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扶优汰劣,鼓励跨

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坚持绿色低碳。坚持总量调控和科技创新降碳相结合,

坚持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超低

排放改造,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供给保障、绿色低碳、资源安全和

行业发展,遵循钢铁工业发展规律,保持去产能政策的稳定

性和前瞻性,提高供需的适配性、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 2025 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

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

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行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 1.5%,

氢冶金、低碳冶金、洁净钢冶炼、薄带铸轧、无头轧制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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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工艺技术取得突破进展。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 80%左右,

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 55%,打造 30 家以上智能工厂。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钢

铁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工艺结构明显优化,电炉钢产量占

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 15%以上。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钢铁

市场供需基本达到动态平衡。

绿色低碳深入推进。构建产业间耦合发展的资源循环利

用体系,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

降低 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 10%以上,确保 2030 年前

碳达峰。

资源保障大幅改善。资源多元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

内铁矿山产能、规模、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回收加工

体系基本健全,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

量达到 3 亿吨以上。

供给质量持续提升。高端钢铁产品供给能力大幅增强,

品种和质量提档升级,每年突破 5 种左右关键钢铁材料,形

成一批拥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二、主要任务

(四)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营

造产学研用一体的协同创新生态。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

推动行业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和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围绕低碳

冶金、洁净钢冶炼、薄带铸轧、高效轧制、基于大数据的流

程管控、节能环保等关键共性技术,以及先进电炉、特种冶

炼、高端检测等通用专用装备和零部件,加大创新资源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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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挥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关键领域钢铁

新材料上下游合作机制,搭建重点领域产业联盟。鼓励有条

件的地区建设钢铁行业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

加强标准技术体系建设,制定发布一批基础通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培育发展一批先进适用的高水平团体标准,满足

市场和创新需求。

(五)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坚决遏制钢铁冶炼项目盲目

建设,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能

评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

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

技术等法律法规,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应去

尽去,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研

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产能利用率等为

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健全防范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加大

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六)优化产业布局结构。鼓励重点区域提高淘汰标准,

淘汰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等低效率、高能耗、高污染工

艺和设备。鼓励有环境容量、能耗指标、市场需求、资源能

源保障和钢铁产能相对不足的地区承接转移产能。未完成产

能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不得转入钢铁产能。鼓励钢铁冶炼项

目依托现有生产基地集聚发展。对于确有必要新建和搬迁建

设的钢铁冶炼项目,必须按照先进工艺装备水平建设。现有

城市钢厂应立足于就地改造、转型升级,达不到超低排放要

求、竞争力弱的城市钢厂,应立足于就地压减退出。统筹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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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化行业与钢铁等行业发展,引导焦化行业加大绿色环保改造

力度。

(七)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

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依托行业优

势企业,在不锈钢、特殊钢、无缝钢管、铸管等领域分别培

育 1~2 家专业化领航企业。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

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增强企

业发展内生动力。有序引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独立热轧和独

立焦化企业参与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

的企业进行冶炼项目建设时给予产能置换政策支持。鼓励金

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向实施兼并重

组、布局调整、转型升级的钢铁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妥善做好钢铁企业兼并重组中的职工安置。

(八)有序发展电炉炼钢。推进废钢资源高质高效利用,

有序引导电炉炼钢发展。对全废钢电炉炼钢项目执行差别化

产能置换、环保管理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

程企业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鼓励在中心城市、

城市集群周边布局符合节能环保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中小

型电炉钢企业,生产适应区域市场需求的产品,协同消纳城

市及周边废弃物。积极发展新型电炉装备,加快完善电炉炼

钢相关标准体系。推进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

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鼓励有条

件的地区开展电炉钢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新技术新装备应

用。分别遴选 8 家左右优势标杆电炉炼钢和废钢加工配送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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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形成可推广的产业模式。

(九)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落实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

案,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支持建立低碳冶金创新联

盟,制定氢冶金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低碳冶炼技术研发应用。

支持构建钢铁生产全过程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参与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支持企业提高绿色能

源使用比例。全面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钢

铁企业清洁运输,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差别化电价政

策。积极推进钢铁与建材、电力、化工、有色等产业耦合发

展,提高钢渣等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大力推进企业综合

废水、城市生活污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推动绿色消费,开

展钢结构住宅试点和农房建设试点,优化钢结构建筑标准体

系;建立健全钢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体系,引导下游产业用

钢升级。

(十)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开展钢铁行业智能制造行动

计划,推进 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商用密码、数字孪

生等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在铁矿开采、钢铁生产领域突

破一批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遴选一批推广应用场景,培

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展智能制造示

范推广,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钢铁行业大数据

中心,提升数据资源管理和服务能力。依托龙头企业推进多

基地协同制造,在工业互联网框架下实现全产业链优化。鼓

励企业大力推进智慧物流,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生产和营

销各环节的应用,不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构建钢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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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行业应

用标准研究。

(十一)大幅提升供给质量。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评价体

系,加快推动钢材产品提质升级,在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

工程装备、能源装备、先进轨道交通及汽车、高性能机械、

建筑等领域推进质量分级分类评价,持续提高产品实物质量

稳定性和一致性,促进钢材产品实物质量提升。支持钢铁企

业瞄准下游产业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

高品质特殊钢、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钢、核心基础零部件用

钢等小批量、多品种关键钢材,力争每年突破 5 种左右关键

钢铁新材料,更好满足市场需求。鼓励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为

先、品牌引领意识,深入推进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型制造,

开展规模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网络化协同制造、电子商

务等新业态,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

(十二)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

场两种资源,建立稳定可靠的多元化原料供应体系。强化国

内矿产资源的基础保障能力,推进国内重点矿山资源开发,

支持智能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加强铁矿行业规范管理,建

立铁矿产能储备和矿产地储备制度。促进难选矿综合选别和

利用技术应用,推进钒钛磁铁矿综合开发利用。鼓励企业开

展港口混矿业务,增加港口库存,发挥港口库存对资源保障

的缓冲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国际铁矿石资源开发合

作。完善铁矿石期货市场建设,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完善铁

矿石合理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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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十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立足

源头预防,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

方面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钢铁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

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安

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淘汰落

后高风险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与预警

技术应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

任,大力提高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提升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

护水平,制定应急响应预案,积极应对新兴技术融合带来的

安全挑战。

(十四)维护公平市场秩序。加强钢铁企业生产经营规

范管理,强化质量、装备、环保、能耗、安全的要素约束作

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有进有出”动态调整。加强

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依法依规惩

处擅自新增产能、假冒伪劣、违法排污等行为,并纳入联合

惩戒机制。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行

业自律精神,避免无序恶性竞争,维护行业平稳运行。建立

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推进钢铁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分级

分类管理,支持开展“对标挖潜、技改升级”,打造若干家

在新材料、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等领域具有代表性成果、发

展质量高的钢铁示范企业。

(十五)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实施高质量标准引领行动,

加快国际标准中国标准互译、转化,推动国际间检验检测与

认证结果互认,引导中国钢铁产品、装备、技术、服务等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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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走出去”。鼓励生铁、直接还原铁、再生钢铁原料、钢

坯、钢锭等资源性产品和半制成品进口。鼓励国内外钢铁、

矿山、航运企业加强合作,构筑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全球

化钢铁产业生态圈。

三、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实施。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有关企业要根

据自身实际,按照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务实推进相关工作。

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

务,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十七)强化政策协同。强化政策衔接,加强产融合作。

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积极支持企业承担关键技术攻

关和前沿技术突破任务,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材料、

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资源保障等方面的投入。注重需求引

导和标准引领,推进下游用钢行业提高设计规范要求和标准

水平,引导钢铁产品消费升级。推动钢铁行业依法披露环境

信息,接收社会监督。

(十八)加强舆论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宣贯,形成良

好的舆论环境。广泛宣传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好做

法,树典型、学先进,维护和提升钢铁行业的社会形象,增

强全行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光荣感。加强

舆论监督,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负面警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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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2022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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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2021 年

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信管函〔2022〕2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有关中

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工

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

〔2021〕249 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

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 2021 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

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梳理、总结、报送示范成效,加大示

范推广力度,加强新模式应用宣贯,推动工业互联网提档升

级。

附件:2021 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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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 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

优秀场景名单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经省级

有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 2021 年度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 2021 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名单

2. 2021 年度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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