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员工讲”合规教育专刊
2025年第6期(总第16期)
南京分行内控合规部
2025年5月7日
关于采购从业人员十二条禁令的合规提示
为进一步深化采购领域合规遵循,全面营造采购领域“学规程、知禁令、守底线”的廉洁合规采购文化氛围,有效落实“保障供应、创造价值、降低风险,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工作要求,促进采购从业人员恪尽职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各项采购纪律。本期合规教育专刊梳理了采购从业人员和供应商之间的“十二条禁令”,并结合相关案例分析向全行传导采购人员需要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采购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及其表现
(一)严禁与供应商发生不正当资金往来
具体表现:私相授受、不当借贷、隐匿交易、违规担保、 虚假报销等。
(二)严禁索要或收受供应商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具体表现:明确禁止不得以任何形式主动向供应商索要或被动接受包括礼品、礼金在内的各类财物以及诸如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和其他金融产品的非现金形式的利益。
(三)严禁以留存、试用样品为名变相收受供应商提供的好处;严禁借用供应商钱款、车辆、房屋、电脑和其他物品;严禁购买供应商提供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
具体表现:不得以试用或保留样品为借口,实质上接受供应商的不当好处;杜绝借入供应商的交通工具等资产,避免产生不当的财务或物质依赖。
(四)严禁索要或接受供应商提供宴请、住宿、度假、旅游、文体娱乐等服务;严禁索要或接受供应商报销或支付(代垫)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商品购买等;严禁索要或接受供应商为本人或亲属上学、就业、经商、出国等提供帮助。
具体表现:不得享受供应商提供的奢侈宴请等非公务相关服务;禁止让供应商承担个人或家庭的各类费用;严防供应商介入个人或家人的重要生活事件,如求学、就业等方面的援助,避免潜在的利益牵扯。
(五)严禁违规在供应商兼职取酬,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严禁违规持有或由他人代持供应商股份或期权。
具体表现:不得在供应商单位担任有偿职位,避免双重任职带来的利益冲突;严禁私自持有供应商的股份或期权,防止由此引发的潜在经济利益纠葛。
(六)严禁通过供应商提供的信息或采购过程中获知的
内幕消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具体表现:不得利用从供应商处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在采购流程中掌握的内部情报,为自已或他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
(七)严禁编制虚假采购需求;严禁与供应商私下换货、虚假验收、退货资金回流、变相列支费用。
具体表现:所有采购活动应基于实际需要展开;所有的货物交换都应在公开透明的程序下进行;退货款应当直接返回给支付方,避免资金被挪用或循环流入供应商账户。
(八)严禁推荐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潜在供应商为候选供应商;严禁参与存在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
具体表现:采购决策不受个人或团体的私人利益所左右,所有的供应商推荐都应基于公平竞争的原则;在面对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采购项目时,应当主动回避,确保采购项目的公正性与独立性。
(九)严禁泄露影响采购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候选供应商名单、候选供应商选取规则、评委名单、谈判策略、报价、评审过程及结果等;严禁在评审过程中违反评审规则或脱离客观实际打分。
具体表现:泄露影响采购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候选供应商名单、候选供应商选取规则、评委名单、谈判策略、
报价、评审过程及结果等。
(十)严禁违反程序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严禁未履行审批程序安排供应商提前进场。
具体表现:不允许绕过正常的评审和筛选流程,直接指定某家供应商;即使是在紧急情况下,也不允许未经正式批准就让供应商开始准备工作或进入现场施工。
(十一)严禁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为他人承揽建设银行采购业务提供便利。
具体表现:内定中标者、透露采购计划细节、施加压力使采购小组偏向某一供应商等方式。
(十二)严禁与供应商串通操纵采购,损害建设银行利益。
具体表现:在采购活动中,内部工作人员不得与供应商合谋,通过不正当手段操控采购流程,如设定排他性条件、泄露机密信息或操纵评标结果等,进而损害所在单位的经济利益和信誉。
二、典型违规违纪案例
案例一:某单位员工小王与供应商关系人发生不当资金往来。
某单位员工小王收到供应商法人转入资金8000 元,后员工先后 2次参与该供应商采购流程,因无法证明资金往来正当性,小王受到警告处分。
案例二:某单位员工小陈与供应商及其关系人发生现金往来,存取冠字号重合。
某单位员工小陈在ATM机存入现金冠字号与某供应商负责人通过ATM机取现冠字号吻合金额5000元,同时还通过微信与供应商发生资金往来3000元,无法证明资金往来正当性。小陈受到警告处分。
三、工作要求
采购领域涉及面广、环节多、链条长,极易滋生腐败问题,参与集中采购项目立项、采购需求编制、选型实施与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组织与执行、合同执行与管理等采购工作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强化自我约束,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各管辖行、各部门要持续组织员工深入学习采购领域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自觉增强廉洁合规意识,筑思想牢防线,全面强化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和遵循,坚决保障采购领域业务高质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