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产业政策汇编——江苏篇

发布时间:2022-4-11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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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产业政策汇编——江苏篇

序 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随着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入推进,对制定产业政策提出了更高要求。制定产业政策不仅需要更加精准有效,更要实现与财政政策、环保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科技政策等有效协同,同时还要协调解决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面对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国不断调整优化产业政策,聚集高质量发展要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措施,为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江苏坚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产业政策,这些产业政策在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科学有序发展、构建自主可控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及培育新兴产业、扶持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支撑江苏制造业高质量走在全国前列。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作为经信领域新型智库,紧紧围绕“服务政府决策、服务产业升级、服务企业转型”的理念,积极发挥五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全省工信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咨询管理、行业分析等公共服务。为更好研究、制定与落实有关产业政策,研究院编印《2021 年产业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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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产业政策汇编——江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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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产业政策汇编

——江苏篇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

2022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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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

深入发展。随着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入推进,对制定产业政策提出了更

高要求。制定产业政策不仅需要更加精准有效,更要实现与财政政策、

环保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科技政策等有效协同,

同时还要协调解决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面对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经济

环境,我国不断调整优化产业政策,聚集高质量发展要求,先后出台

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措施,为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作出

了重要贡献,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江苏坚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颁

布实施了一系列产业政策,这些产业政策在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加快

产业科学有序发展、构建自主可控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及培育新兴产业、

扶持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支撑江苏制造业高质

量走在全国前列。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作为经信领域新型智库,紧紧围绕“服

务政府决策、服务产业升级、服务企业转型”的理念,积极发挥五星级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全省工信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咨询管

理、行业分析等公共服务。为更好研究、制定与落实有关产业政策,

研究院编印《2021 年产业政策汇编——江苏篇》,供各方参考。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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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省人民政府............................................................................................................................................2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

知.....................................................................................................................................................3

省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加快恢复若干政策措施的

通知...............................................................................................................................................10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16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44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77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指导意见的通知.....108

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117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126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173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十四五”全社会节能的实施意见.............................................187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的通知.................................................................................................................................196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201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242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266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287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321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27

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328

江苏省“十四五”化工产业高端发展规划.............................................................................345

江苏省“十四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401

江苏省“十四五”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418

江苏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433

江苏省“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450

第4页

江苏省“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467

江苏省“十四五”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487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504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510

其他....................................................................................................................................................516

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卫健委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

专项行动的通知.........................................................................................................................517

江苏省商务厅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关于进一步

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支持江苏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521

江苏省商务厅等 9 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526

第5页

1

第6页

2

省人民政府

第7页

3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

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21〕47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 年 6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

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

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

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

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在更大范围、

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培育和激发

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努力

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

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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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

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 2022 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

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工作任务

(一)改革的范围和事项。

在全省范围内,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

年全国版)》《江苏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1 年全省版)》中明确

的改革事项、改革方式、审批层级和部门,分类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在自贸试验区,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

年全国版)》《江苏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1 年全省版)》《中央

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 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中明确的

改革事项、改革方式、审批层级和部门,分类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自贸试验

区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所在南京江北新区、南京市浦口区,苏州工

业园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市连云区参照执行。

(二)改革的方式。

1﹒直接取消审批。按照国务院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外资外贸、工程

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 68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在自

贸试验区对 14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

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

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各类主体,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不得将已

取消的行政许可证件作为其他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前提条件。各级登记机关要及时

将相关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信息通过相关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至有关主管

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2﹒审批改为备案。按照国务院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

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 16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审批

改为备案管理,在自贸试验区对 15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改为备案管理。审

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

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应在 2022

年底前纳入江苏省“多证合一”改革范围,确保企业设立登记与备案同步完成。

暂时无法纳入“多证合一”范围的,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有关主管部门应

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经形式审查发现企业提交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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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案材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备案机关有权要求企业补充或者补正。简化备案要素、

强化信息共享,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企业备案后,备案机关要及时

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3﹒实行告知承诺。按照国务院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

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 44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

行告知承诺,在自贸试验区对 40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

主管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关于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细化方

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要求,明确实行

告知承诺的事项范围、类型、对象、流程、监管措施等,区分政府的监管职责和

企业的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经营的干预。实行告知承诺后,有关

主管部门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

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

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

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通过告知承

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

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

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4﹒优化审批服务。按照国务院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对“重

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等 16 项涉企经营许

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对“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等 258 项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会计师事

务所设立审批”等 142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

审批效率。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等 18 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涉

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对“互

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 13 项设定了许可数量限制的涉企

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

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

(三)改革的协同配套举措。

1﹒建立和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按照改革全覆盖的要求,

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

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和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要逐项

第10页

6

贯彻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明确与我省实际实施事项的对应关

系,并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

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调整情况和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及时对《江苏省设定

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省级

有关主管部门、各设区市要全面梳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涉企经营

许可事项,并全部纳入《江苏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

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2﹒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

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加强经营范围登记与经营许可的衔接。按照市场监

管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进一步加强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省市场

监管部门要明确区分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明确江苏

省设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经营范围表述的对应关系。各级登记机关应当告知企

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

注册信息推送到相关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一经推送,有关主管部门视为接收,

并将企业纳入监管。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

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

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

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3﹒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根据国家发布的电子证照标准、规范和样式,

2022 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涉密证照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强化电子

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电子证照通过

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至统建的电子证照库中,归集至江苏省一体化政务服

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三平台”)。

持续推广电子营业执照运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企业开办各类事项的

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加大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

省通办”“省内通办”中的应用,加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

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用证验证。凡是通过

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4﹒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适应“证照分离”改革

的需要,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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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数据共享方案〉的通知》

要求,优化升级本部门(单位)登记和许可系统、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政务信息

共享平台等,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的路径、通道。推动涉企

信息“应归尽归”,省有关部门要依托相关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企业登记

注册、许可、备案、抽查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除外)及时归集

到“三平台”,原则上,自信息产生 7 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明确监管责任。坚持放管结合、并重,一体有效推进,按照“谁审批、

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

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

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在实行相对

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或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对审管一体涉企经营许可事

项,审批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

部门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

同时,要加快健全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监管新

格局。

2﹒健全监管规则。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市、区)的指导,

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分类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

施,明确监管标准、监管程序和监管方式。对直接取消审批的,要依法实施监管,

审批机关与监管机关要加强交流合作,及时将有关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围;对审

批改为备案的,要在具体制度中明确备案的时间、材料等要求,督促有关企业按

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要明确告知承诺的内容、程序及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重点

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

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

优化审批服务的,要完善办事指南,明确监管方式,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同步调

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

3﹒创新监管方式。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协同监

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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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营活动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对除特殊重点领域外的市场主体分级分类,根

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

规实施失信惩戒。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

管威慑力。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

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对新技术、新业态、

新产业、新模式,积极鼓励创新创业创造,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

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

据等现代技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监管数据共享与应用,不断提

高精准预警风险隐患的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政府负总

责,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各地各

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明确责任、

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牵头负责,建立健全

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

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省商务厅负责指导自贸试验区做好“证照分离”改

革与对外开放政策的衔接。各市、县(市、区)要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层

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精心推进实施。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做好工作准备和

措施保障,严格按照改革任务全面落地的要求抓紧开展工作,并与商事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机衔接。对直接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要及时向

社会公布,并调整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类型;对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事

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功能,添加“实行

告知承诺”模块,修订完善办事规则、服务指南和业务流程。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的调整情况,对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

应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对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

规有关规定情况开展中期评估。

(三)加强培训宣传。

第13页

9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需要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各地

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弄懂吃透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方法,

确保“放”精准、“管”到位。进一步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

会关切和需求,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自治、依法规范经营,为保障改革顺利实

施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真正让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不断激

发发展动力和活力。

本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请示报告。

第14页

10

省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

障经济加快恢复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苏政发〔2021〕56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加快恢复的若干政

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 年 9 月 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保障经济加快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

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毫

不松懈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聚焦疫情对当前

全省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区域、行业的企业帮扶

力度,努力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保障经济循环畅通、加快恢复,奋力完成全年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如下:

一、加大财税政策扶持

1﹒对南京地区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

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2021 年第三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

用税;对扬州地区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

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2021 年第三、第四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准予延期申报;对

确有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减免 1-3

个月房租,具体减免标准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国资监管部门结合疫情影响程度研

究确定,省级单位在执行省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应按属地政策给予房租减免。对

第15页

11

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支持地方研究制定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户租金的奖励

办法。(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金融信贷支持

3﹒新增 30 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专项支持金融机构对南京、扬州地区受

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对南京、扬州地区受疫情影响严重

的小微企业,在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之间(扬州截止到 12 月 31 日)

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地方政府可给予贷款贴息或鼓励金融机

构给予优惠利率支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以

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贷款

展期业务和无还本续贷业务,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应延尽延。(人民银行南

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省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新增贷款规模稳步增长,其中国有大型银行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 30%。扩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基准的

运用,力争 2021 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人民银行南京

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鼓励各地小微企业转贷基金提供短期过桥转贷资金服务,省级财政按转

贷业务新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重点面向南京、扬州地区受疫情影响

较重、符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准入标准、合作银行愿意续贷的中小企业,解决企

业到期还款资金不足的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

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7﹒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涉疫地区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 1%。对符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准入标

准的“三农”、小微、“双创”等主体在疫情期间的担保项目,支持担保机构在

原有基础上适当下调担保费。针对南京和扬州地区 2021 年第三季度与省信用再

担保公司合作的比例再担保业务,定向降低再担保费率。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

期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支持展期、续保。(江苏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挥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政策功能,设立苏服贷、苏科贷、苏

农贷、小微贷等基金支持的转型贷款产品,切实降低现代服务业和“三农”等产

第16页

12

业领域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发生的风险损失可由风险补偿基金优先予以代

偿。(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完善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运行机制,加大对文旅市场主体融资支持力度。

免除南京、扬州地区在贷项目 2021 年下半年利息,免除其他设区市在贷项目 2021

年第三季度利息。(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0﹒继续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

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对扬州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给予倾

斜支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允许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南京、扬州地区实施阶段性降低参保单位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费率政策。(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12﹒疫情防控期间,允许企业申请延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和“五险一金”等

缴费业务。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最长 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推动各项降费政策有

效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住房城乡建设

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电价扶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南京、扬州地区,自 7 月 1 日

起至全域转为低风险后次月末,实行欠费不停电和延长缴费期等措施;对用电企

业实施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在 3 个月内保持不

变”调整为按月选择基本电费结算方式,将“电力用户暂停用电容量少于十五天

的,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调整为按实际暂停用电天数减免用电企业基本电费。

(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对南京、扬州地区直接服务疫情防控的医疗等场所新建、扩建用电需求,

自 7 月 1 日起至全域转为低风险后次月末,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为低压小微企

业新装、增容用电实施“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全面支持小

微企业复工复产、提升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在发生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医保基

金先预付、后结算。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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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鼓励各地对集中隔离场所设施改造、

运营费用、医废处置给予适当支持。(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帮助企业稳定用工

16﹒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继续按规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

策,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 1 年以上的统筹地区符合条件的

大型企业,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对符合条件的

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 60%。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

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 30 人(含)以

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 2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和线上培训,可以按规定

延长以工代训实施期限至 2021 年 12 月底。鼓励各地加大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力度,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且符合政策要求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

作制度,企业实行特殊工时的批复时效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原批复有效期可

顺延至疫情防控措施结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五、加大企业信用服务力度

19﹒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推进疫情防控相关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的增量扩

面,进一步推进“信易贷”工作。对疫情期间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审慎认定,确

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计入失信记录。在收到企业信用修复、异议申请 1 个

工作日内完成本级审核,助力企业重塑信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

局、江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疫情期间对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生产、经营疫

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履行相关义务、申请材料齐全的,可简化流程、尽快移

出。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涉及生产

许可证的复产转产企业产品,如具备生产条件但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由企业

承诺在相应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后当场给予办结。(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保障企业物流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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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1﹒全力保障物流通道循环畅通,严格落实应急运输专用通道政策,保障应

急物资、医疗物资、生活物资、能源物资以及复工企业必要的生产物资优先便捷

通行,提高物流效率。对持有应急物资专业通行证,承担特殊运输任务及空载返

程车辆,提供免费停车服务。(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供

22﹒安排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扬州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

组织省级储备猪肉定向投放扬州市,适当下调投放价格,价差部分由省级财政补

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

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对保障全省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重区域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的商贸流

通企业,安排省级商务发展资金 3000 万元给予专项支持,其中分别给予南京、

扬州市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的商贸流通企业 1000 万元、1500 万元。对南京、

扬州地区承担粮油、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任务的企业,在收储、加工、

销售过程中,因服务抗疫需要临时增加的改造投入、运行费用等,适当给予补助。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

24﹒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围绕大宗消费、餐饮消费、新型消

费、品牌消费、农村消费等重点领域,适时组织消费促进活动,对促流通扩消费

成效明显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专项支持。(省商务厅负责)

25﹒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降低、减免服务价格,适度减免重点景区门票价格,

顺延公园年票有效使用期限。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发放餐饮、娱乐、体育、

旅游等消费券。(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审批效率,

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发挥好各类专项资金作用,在中央预算内资金、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等资金申报和项目安排上,

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南京、扬州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

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27﹒突出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强化线上巡查、推行数字监管,加强调度

频次和巡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大数据动态分析研判。紧盯危化品、矿山、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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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粉尘涉爆、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主动靠前、认真分析研究

企业在疫情防控条件下可能遇到的问题,从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

面,为企业提供精准安全技术指导,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改闭环

到位。(省应急厅负责)

十、持续提升便利服务水平

28﹒进一步提升企业通关效率,支持企业综合运用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

等作业模式快速通关。大力推进“网上核查”“企业自查认可模式”等非介入式

核查,对于时效性较强的风险类核查作业,优先采用互联网远程核查和企业材料

报送等不见面核查方式。对于受疫情影响未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办理保税监管场所

延期、变更手续的,在企业提交说明材料后受理相关申请并依法办理。(南京海

关负责)

29﹒及时为受疫情影响而难以按时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出具不可抗力

事实证明书,努力减少企业损失。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在线调解”化解经贸纠

纷和争议,为企业咨询解答疫情导致的迟延履行责任、不可抗力抗辩和国际贸易

纠纷解决的各种商事法律问题。(省贸促会负责)

30﹒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办、

掌上办、预约办、帮代办、一次办等多种办理方式,畅通 PC 端、移动端、自助

端等多种办理渠道。加快建设“苏企通”平台,系统梳理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加

强“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建设,及时解决企业合理诉求。(省政务办负责)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 2021 年底。

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就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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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

建设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1〕45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

础,面向高质量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

服务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构建与新

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

动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

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重大战略部

署,既能通过拉动投资支撑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又符合转型升级需要和未

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在补齐短板弱项的同时做大做强发展新引擎。近年来,全

省深入实施制造强省、网络强省、数字经济强省等战略,高水平建设智慧江苏,

系统化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逐步显

现。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无线江苏”

和“宽带江苏”等重点工程,2020 年底,全省开通 4G 基站 38.9 万座,建成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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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5G 基站 7.1 万座,基本实现城市、县城和重点乡镇覆盖。启动宽带“双 G 双

提”行动计划,推动固定宽带和移动宽带双双迈入千兆时代,互联网宽带接入端

口 9233 万个,10G PON(10G Passive Optical Network,传输速率达 10G 的无源

光纤网络)端口超过 50 万个。全省县城、乡镇(街道)以及集中居住区广电网

络双向化改造基本完成,城乡有线电视数字化率 98.59%。持续推动 IPv6(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互联网协议第 6 版)规模部署,移动网络 IPv6 活跃用户数达

到 9000 万。窄带物联网实现全省覆盖,物联网连接数达到 1.5 亿。算力基础设施

领域,大数据中心加快建设,2020 年底全省在用标准机架数达 35 万架,建成南

通国家数据中心产业园、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两大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

地(数据中心类)和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昆山中心等超算设施。新技术基础

设施领域,围绕工业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病理细胞 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

人工智能)诊断系统和算法框架、工具及平台等重点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

关,着力解决了一批关键技术瓶颈。积极构建政务区块链基础设施框架,推动区

块链技术示范应用工程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苏州成为数字货币首批试点城

市之一。江苏首个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工程“宁苏量子干线”及其延长线建成

开通,积极探索金融、电力等领域量子保密通信试点应用。

融合基础设施应用布局明显加快。工业互联网领域,全面推进工业互联网平

台应用创新中心和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灾备中心建设,建成 14 个工业互联网

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标识注册量超过 6 亿,汉云和 UNIPower 入选国家级跨行业

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交通领域,推进五峰山高速、苏锡常南部通道、常

泰过江通道等智慧公路和京杭运河智慧航运、智慧港口、智慧枢纽等智慧交通基

础设施建设,建成我国首条 5G 网络全线覆盖的干线高速公路-宁沪高速江苏段,

全省部署 RSU(Road Side Unit,路侧单元)车联网道路 770 公里。智慧能源领

域,建设以“坚强智能电网”为核心的新一代电力系统,以南京、苏州、无锡、

常州、盐城为试点,打造城市能源互联网先行实践样板。社会生活领域,开展国

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智慧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完成 82 家互联网医院建设并

投入运营。建成智慧教育云平台,智慧校园达标率 41.5%。城市治理和数字乡村

领域,部分城市开展“城市大脑”建设,优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

机制,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数字农业新技术应用类省级农

业农村基地 158 个,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面积占比 22.7%,南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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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

中心。

创新基础设施体系实现突破。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方面,未来网络试验设施、

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落地江苏,实现我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零”的

突破。启动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和深海技术科学

太湖实验室等江苏省实验室建设,并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同时在材料、生物医

药、工业制造、光电等领域布局多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90 家省级以上企业

重点实验室。创新集群建设方面,充分发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矩阵”

作用,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和 G60(沿 G60 高速公路)科创走廊建设,主

动谋划沿沪宁产业创新带。产业技术创新设施方面,建设并培育 20 家省级产业

创新中心,积极推动南京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产业创新中心申报,获批国家生物药

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

装测试制造业创新中心,127 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批

复建设 1108 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创业服务设施方面,建设 10 家国家级、

97 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级孵化器数量、面积及在孵企业数连续多年保

持全国第一。

我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局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对新型基础设施理解认识和内涵把握不统一,规划建设缺乏全面统筹,信息基础

设施供给和需求匹配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融合基础设施应用广度和深度有待进

一步拓展,创新基础设施引领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

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

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需要认清形势、把握规律、迎难而上,在危机中育先机、

于变局中开新局。

从国际大势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以争夺科技主导权为核心的国

际经贸摩擦加剧,逆全球化浪潮愈演愈烈,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蔓延对经

济活动造成巨大冲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数据成为重要生产要素,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应用,新一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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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加速布

局新型基础设施将为世界经济复苏持续赋能。

从国内趋势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

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党中央作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

部署,为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开辟了新空间、注入了新动力,以创新驱动、内需

驱动、数字驱动、对外开放为动力的双循环数字经济时代正在构建,为新型基础

设施建设提供了广阔空间。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理念深入人心,数字经济新业态、

新模式层出不穷,资金、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高效配置,成为推动我国经济

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动力。

从自身形势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特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

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入实施,

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

求,为我省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江苏实体经济发达、科技水

平高、人才资源富集,建设和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具有先发先行优势,迫切需要把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牵引,加快建设具有江苏特色

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助力全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

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

进,把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以数字技术为引领,以信息网络为支撑,以应用场景为驱动,加快建设信息基础

设施,全面发展融合基础设施,超前谋划创新基础设施,助力数字江苏建设,助

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

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引领,适度超前。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注重

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原始创新生态环境,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适度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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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划和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在相关领域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

式。

2﹒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产业转型、社会治理、科技

进步、民生服务等需求,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有序发展,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

间布局和供给结构,科学确定建设重点,统筹安排建设资源,准确把握建设时序,

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联动建设、开放共享和协同发展。

3﹒应用导向,辐射带动。充分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

创新创业的促进和引领辐射作用,以支撑应用端的场景服务为导向,持续深化建

用结合,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快释放经济

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4﹒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制度设计、

标准规范、统筹协调、人才激励、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最大程度发挥市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探索长期可持续的新型

基础设施运营模式。

5﹒积极稳妥,安全有序。注重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相结合,适当加快新型

基础设施建设节奏,避免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安全防护,增强全方

位安全保障能力。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率先建成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数字、融合、创新、

智能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

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

——信息基础设施均衡发展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高速、移动、安全、泛

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覆盖范围、应用水平、标杆场景位居全国前

列。5G 网络实现全覆盖,“全光网省”基本建成,物联网技术和平台影响力全

国领先,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初见成效,人工智能和区块链基础设施

有效赋能产业发展,未来网络、量子通信等前沿技术逐步推广应用。

——融合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领域布局和

建设更加多元,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应用能力形成全国示范。工业互联网基础设

施能力位居前列,有效支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交通、物流、

能源等基础设施更加智慧化,持续助力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建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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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治理、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生活基础设施不断满足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创新基础设施支撑科技强省建设能力持续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机制

基本形成,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日益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建

设取得实质性突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形成集群化、

高端化、协同化、体系化发展新格局,科技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成具

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三、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

(一)完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 5G 网络。落实以 5G 为核心的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在新

建、改扩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园区、建筑物时,统筹考虑站址部署需求,推

动将基站纳入商业楼宇、居民住宅建设规范。推进基站快速部署,深化铁塔、室

内分布系统、杆路、管道及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力度,实现省域范围内全面、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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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覆盖的精品网络,推进 5G 网络在交通枢纽、大型体育场馆、景点等流量密

集区域的深度覆盖。加快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能电网等重点行业虚拟专网建

设,打造虚拟专网先导区。试点 5G 网络共享和异网漫游,加快形成热点地区多

网并存、边远地区一网托底的网络格局。支持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智慧城市、

政务服务、高新视频等领域开展“5G+”融合应用示范,加快 5G 毫米波商用部

署。

全面升级宽带网络。统筹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建设,提升骨干网传输容

量和交换能力,建设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增强光传输网组网和调度能力,

向全光组网迈进。推动省内主要城市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互联网骨干直联

点扩容升级,提升南京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辐射力和影响力。全面推进双千

兆宽带城市建设,推动 10G PON 快速规模部署,提升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实现

光纤千兆家庭、商务万兆固网接入能力全覆盖,支持地方和基础电信企业打造一

批“双千兆”示范小区、“双千兆”示范园区等。推进广电有线网络光纤化、IP

化改造,基本实现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入户全覆盖。

先行发展泛在物联网。推进 LPWAN(Low-Power Wide-Area Network,低功

率广域网络)和 4G、5G 网络建设协同发展,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

联接入能力,在交通运输、农业、生态环境、水利等领域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

加强物联网标准建设和推广,建立全省统一的物联网感知设施标识和编码标准规

范。推进物联网共性平台、行业平台和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提升移动物联网

应用广度和深度。集中攻关智能感知、网络通信芯片、物联网操作系统等关键核

心技术和基础共性技术,推进物联网产业基础高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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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部署下一代互联网。推进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和内容分发网络 IPv6

升级优化,提升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全面完成向下一代互联网平滑演进升级。

开展基于 IPv6 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和应用改造试点示范,构建完善的工业互联网

IPv6 标准体系。开展“IPv6+”技术研究及创新应用,支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

展 5G 网络 IPv6 单栈技术现网试验,推动试点应用建设。推动国家新型互联网交

换中心试点申报和建设。

积极培育空天基础设施。参与国家空天网络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国家低轨通

信卫星、地面信息港项目,建设卫星互联网地面设施,推动“互联网+航天+通

信”融合创新,打造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推进卫星互联

网试商用。推进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在公共安全、国土测绘、海洋应用、环境

保护、农林监管、气象服务、物流运输、减灾救灾等诸多领域融合应用。加快江

苏北斗卫星应用产业研究院、江苏天汇空间信息研究院、苏州北斗云平台、扬州

中星北斗卫星遥感产业园、中国北斗卫星导航(南京)产业基地、南通银河航天

卫星智能产业基地、南京位置服务数据中心等空天基础设施载体建设。

超前构建未来网络。加快建设覆盖全国 40 个城市的未来网络大规模通用试

验设施,重点为 AR(Augmented Reality,增强现实)/VR(Virtual Reality,虚拟

现实)、全息通信、工业互联网、触觉互联网、车联网等新网络和新应用交付提

供高效率、低成本的试验验证环境。依托江苏省未来网络创新研究院、网络通信

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等载体,开展未来网络顶层设计、技术研发、标准制订、产

业孵化等工作,攻关数据平面可编程、低时延与确定性网络、网络计算存储一体

化、网络人工智能等关键核心技术,打造“芯片—设备—网络体系架构—核心关

键技术—大规模未来网络试验设施—重大应用示范”产业生态。推动 6G 新型网

络架构和标准前瞻性研究。

(二)统筹部署算力基础设施。

推进数据中心一体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顶层设计,出

台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实施意见,提升数据中心发展质量和服务质

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各地根据能源结构、产业布局、市场发展、气候环

境、网络条件,综合考虑当前机架规模、利用率、能耗水平,合理规划和建设数

据中心,形成供需适配、适度超前、集聚发展的数据中心整体布局。支持我省长

江以北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绿色、高能效大数据中心,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

验区探索离岸数据中心试点。研究制定边缘数据中心建设规范和规划,面向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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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大、实时性要求高的应用场景,优先部署边缘数据中心和计算节点,推动数据

中心从“云+端”集中式架构向“云+边+端”分布式架构演变。按照“1+13

+N”(1 个省级大数据主中心,13 个设区市分中心和交通、公安、税务等 N 个

省级分中心)体系架构,加快政务大数据“两地三中心”(同城、异地;生产中

心、同城容灾中心、异地容灾中心)和省大数据麒麟基地建设,支持建设交通、

能源、广电、医疗健康、工业、物流、知识产权等行业大数据中心。推进数据中

心绿色可持续发展,落实数据中心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绿色化建设要求,推

广高密度集成高效电子信息设备、机柜模块化、液冷、余热回收利用等先进节能

技术,有序推动效益差、能耗高的小散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向绿色集约型云数据

中心转型升级。加快数据中心综合监测平台和能耗监管体系建设。

增强算力资源供给能力。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降低互联网传输和接入带宽

等通信成本,加快省内主要城市国际出口带宽扩容,推动长三角主要城市之间建

立高速数据传输网络,推进数据中心直连,减少数据绕转时延。提升数据中心云

化水平,优化云算力资源调度能力,支持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整合内部算力资

源,建设不同区域、不同业务之间的算力调度平台,协同开展区域算力资源调度。

优化发展超级计算中心。推动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昆山中心与产业充分

融合、联动发展,打造区域共享超级计算平台,主动承接长三角及周边区域国家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先进计算、复杂高精尖产品设计、科学大数据处理等业务。

以国家超级计算中心为依托,建设国内高性能计算人才聚集地和国内外重要并行

应用软件研发基地,推动形成规模级的安全可控国家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支持“超

算互联网”工程建设,助力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战略性信息基础设施。探索

建设“超算产业园”,推动超级计算在生物医药、海洋科学、油气勘探、气候气

象、金融分析、信息安全、工业设计、高新视听等领域应用,构筑自主体系下的

超算应用生态。

积极创建智能计算中心。鼓励人工智能创新资源丰富、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

围绕“算力、数据、算法”研发与应用,以人工智能产业集聚为依托,使用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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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智能计算架构,构建公共算力基础设施,面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提供算力服务、

数据服务和算法服务,推进政府机构使用公共算力。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布局建

设智能计算中心,力争纳入国家智能计算中心体系。

(三)加快建设新技术基础设施。

深入发展人工智能。依托人工智能龙头和骨干企业,建设人工智能基础技术

开发平台、应用性支撑平台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在重点领域率先开展人工智能

创新应用。强化人工智能技术攻关,围绕 ASIC(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特殊应用集成电路)等人工智能专用芯片、神经网络、深度学习、机器

学习、算法与软件、工业机器视觉、智能感知等领域,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

重大技术瓶颈。依托苏南城市群,打造以南京和苏州为核心的“一带两核”人工

智能产业发展格局,鼓励各设区市因地制宜探索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路径,推动南

京、苏州、无锡等地积极争创和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创新

发展试验区。

促进区块链应用创新。依托省内区块链重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打造安

全可靠的区块链底层平台,推动基于云计算的 BaaS(Blockchain as a Service,区

块链即服务)公共服务平台部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构建城市级政务区块链网络,

打造城市区块链大数据共享、协同、管控平台。建设省区块链信息服务综合管理

平台,“以链治链”构建区块链安全检测管理体系,提高链上信息审查监测、应

急响应和研判处置能力,实现全省“一链统管”。加强区块链加密算法、分布式

传输与网络、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用户隐私与数据安全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苏州争创区块链发展先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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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云计算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大力推动全行业数

字化转型,以高新园区为引领,鼓励园区整体上云。加快云计算行业平台建设,

推进云计算与 5G、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融合创新,发挥无锡全国首批

云计算创新服务试点城市的优势,推进云计算在政务、工业、农业、教育等行业

应用。加快云计算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虚拟化、分布式计算、资源管理、信息

安全创新服务等领域实现突破。

推动量子通信先行先试。根据国家统筹规划,建设量子保密通信干线网,积

极参与长三角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实现与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无

缝对接。加强量子通信与区块链、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结合,扩大量

子通信技术在网络信息安全、政务、金融、电力等重点领域试点应用。加快量子

通信高性能单光子探测器、集成化调制解调器、高性能后处理算法等基础性共性

技术攻关突破。

四、全面发展融合基础设施

(一)率先发展工业互联网设施。

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和算力水平提升。实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1+1+40

+N”总体布局,即:建设 1 个国家顶级节点灾备中心及服务托管系统、1 个标

识解析递归节点、40 个以上二级节点,建设运营中心、应用展示与培训中心、应

用服务平台、实验室、资源池等 N 个标识解析体系重要支撑。支持工程机械、光

纤光缆、前沿新材料、纺织服装、集成电路、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新型电力

(新能源)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等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实施网

络升级和设备数字化改造,支持工业企业运用新型网络技术改造建设企业内网和

园区网络,支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联合产业链龙头企业打造“5G

+工业互联网”企业内网标杆,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信息通信等领域重点企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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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工业 5G 专网试点。支持企业对工业现场“哑设备”进行网络互联能力改造,

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行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

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打造若干个 5G 全连接工厂。启动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大

数据中心,建成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支持各地建设工业互联

网大数据分中心,试点建设工业互联网行业数据中心和边缘工业数据中心,提升

工业现场大吞吐、低时延边缘数据汇聚处理能力。探索建设工业互联网交换中心,

争取国家工业数据资产交易试点,打造省级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区。

打造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

融合应用先导区和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

区、重点企业打造“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和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

围绕我省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 1-2 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型工业互联

网平台,培育不少于 100 个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东南大学、网络通信

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等建设国家级区域一体化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并

运营南京、苏州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

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设施建设。建设省级工业信息安全在线监测网络、

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资源池、工业互联网安全信息共享与应急服务平台、工业互

联网安全基础共性平台、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平台,建成省级工业信息安全

保障平台、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平台江苏分平台、“工业互联网+安全”数

据支撑平台。推动轨道交通、电力能源、石油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建设工业信息

安全监测平台,组织重点企业建设行业级、企业级安全平台,支持有条件地区建

设“5G+工业互联网”安全大脑。

加快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揭榜挂帅”

等形式,在高端可编程逻辑控制、分散控制系统、现场可编程门阵列等关键基础

领域实现突破,集中攻关高端数控系统、伺服系统、精密传感及测量、智能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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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核心技术,围绕工业多样性数据采集、工业大数据平台边云协同、多模态数据

管理、数据安全等共性技术组织开展联合攻关。

(二)优化升级交通物流设施。

推进传统交通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快现有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省

市两级交通行业专网,促进交通网与“天网”“公网”深度融合。推进 5G 网络、

物联感知网络在重点交通路段、重要交通节点全覆盖,加快建设智慧公路、智慧

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机场、智慧枢纽、智慧口岸等一批智慧交通基础设施。

推动车联网设施建设。在符合条件的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建设车路协同设施,

部署 RSU 车联网道路 2000 公里。支持国家级江苏(无锡)车联网先导区建设,

深入推进车路协同智能交通城市示范—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江苏(常州)试点

工程、苏州车联网先导区、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建设取得实质性

进展。支持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国家智

能商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打造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的智能网联汽车测

试评价高地。支持建设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交互与综合应用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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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交通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交通大数据运用体系,依托省政务云加快交通

数据中心、应用基础平台、技术支撑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在交通

信用管理、路网交通调度、交通安全监管处置、交通污染防治等领域应用,构建

全省统一的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云平台,加强与长三角路网调度与服务数据交

换和业务协同。推进智慧交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交通与旅游、气象等跨部门数

据共享应用,围绕出行链打造数字化服务助手,构建旅客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拓

展公铁水等多式联运信息服务,构建覆盖多式联运全链条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快

危险货物承运托运一体化监管系统建设。

完善智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省内大型港口、铁路、机场货运站和重点

物流园区建设智慧物流设施,发展无人仓储,推广快递转运中心自动化分拣设施、

机械化装卸设备。引导建设绿色智慧货运枢纽多式联运设施,提供跨方式、跨区

域全程物流信息服务。鼓励建设集车(船)货匹配、智能调度、线路规划、供应

链管理、交通指引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智慧物流服务平台,支持基于大数据的

第三方物流信息平台创新发展,完善省级网络货运监测平台建设。开展无人智慧

配送试点推广。

(三)协同建设能源互联设施。

加强综合能源网络建设。加快构建以智能电网为基础,热力管网、天然气管

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类型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

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积极发展新能源微电网、分布式能源微电网。

协同国家电网在江苏率先打造能源互联网企业,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

电力系统,推动形成以电为中心的能源互联网产业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

现。鼓励各设区市因地制宜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建设国家级

能源互联网产业集聚区。建设能源大数据平台、能源互联网协调控制系统平台、

成品油智慧监测云平台。

加快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智能变电站覆盖率,推进智能电厂等能源生

产设施、智能用能终端等能源消费设施建设。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推动高速公

路服务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城市商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在具备条件的物

流园、产业园、农贸批发市场、城市闲置土地等建设集中式充电站和快速换电站,

形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

全省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等公用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 1 公里。加强氢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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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支持南京、苏州、无锡、南通、盐城等城市加大投入,发展城市供氢管网、

加氢站网络。

(四)巩固提升社会生活设施。

加快建设新型医疗健康基础设施。实施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加快国家医

学中心、国家和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布局,推

动各设区市建设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积极创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

范省,全面推进智慧医院和“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完善升级省、

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深入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江苏省“互联网

+医疗健康”暨大数据临床应用示范中心建设,争取国家生物数据中心落地。加

快建设平战结合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建设面向公共卫生安全和应急大数据分析平台,构建重大

疫情监测预警网络,提升流行疾病预测和控制、应急医疗资源调度、临床辅助决

策等领域智能化分析应用水平。

构建高标准新型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一批示范性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和智慧养

老服务社区,普及健康监测、康复理疗、安全防护、服务机器人等智能终端产品,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整合各类健康养老和服务机构资源,构建全省统一的智慧养

老服务平台,推动养老服务大数据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拓展人工智

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

域深度应用,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推广健康养老新

产品、新模式。

构建智慧教育基础设施。升级全省教育专网,全省中小学网络接入宽带达到

或超过 1000M。加大智慧校园建设力度,完善江苏教育云平台功能,建设在线开

放课堂,推进在线教育资源深度广度覆盖。建设“5G+智慧教育”“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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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示范工程,探索开展“5G+全息互动教学”“5G+虚拟仿真课堂/实验室”

“人工智能+智慧教室”等智慧教育试点。

建设新型文旅基础设施。推动文化专网和国家文化大数据云平台华东分平台

建设,高标准打造“江苏公共文化云”。建设文旅行业数据分析中心和文旅行业

监管指挥中心,实现 4A 级以上景区、重点文化场馆和文保单位全覆盖。实施“文

化+”“旅游+”战略,整合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完善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功能,

构建“一机游江苏、一图览文旅、一键管行业”的智慧文旅体系。建设文化旅游

与科技深度融合创新项目和示范基地,打造文化科技交流对接平台,建设大运河

国家文化公园数字云平台、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平台。加快建设智慧旅

游景区,打造一批标志性智慧旅游目的地。

推进智慧广电设施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全 IP 融合媒体服务平台,强化平台

与互联网等新型传播渠道的融合互通,支撑多元化内容聚合、融媒体播出分发及

跨网络内容服务。推进广电媒体云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广电云平台支撑服务能

力,促进广电内容产品生产传播智能化。加快 4K 超高清业务平台建设,推进传

输网络升级改造,增强超高清视频服务和承载能力,培育打造 5G 环境下更高技

术需求、更新应用场景、更美视听体验的高新视频新业态,形成多元化商业模式,

构建智慧广电生态体系。

(五)全面建设环境资源设施。

加快智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全省水环境、大气自动监测网络、“空

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集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

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和监测监管于一体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工

业、农业、服务业等中小企业共建共享污染治理设施。推进 5G、物联网、云计

算、大数据等技术在污染源监控、环境综合执法等领域应用,形成各具特色、相

互补充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新体系。加快南京市溧水区、无锡市锡山区等全国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的智慧生态示范点建设,加强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

利用示范区建设。

加强数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水利感知与监测全覆盖网络,扩大江河湖

泊水系、水利工程设施监测范围,增强水利管理活动动态感知能力,实现重要江

河湖库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预测预报和远程控制。推动水利信息服务升级,实

施省“水利云”工程,加快建设面向水利工程、河湖管理、水文、节水供水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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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智慧应用系统,构建覆盖全省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各类水利工程管理及

涉水单位全面互联互通的高速可靠水利信息服务网络。

开展智慧海洋设施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海底光缆建设,推

动近海广域宽带协同通信系统和海上作业移动集群专网建设。推进海洋自主感知

网络建设,加快构建覆盖我省近岸海域、滩涂湿地和自然岸线的空天岸海底立体

观测网,推进海洋动态监测系统和近海域三维展示与监测系统建设。加快海洋大

数据平台建设,对接国家海洋大数据中心和共享云平台,为海洋防灾减灾、海洋

生态环境保护、远海航行保障、海洋与气候变化研究等提供支撑服务。鼓励沿海

城市建设智慧海洋协同创新公共服务、科技应用等平台。

(六)加强完善城乡治理设施。

升级城市治理基础设施。推动各设区市完善新一轮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有序

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实施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

施智能化升级。完善城市物联网综合感知平台,充分利用 CIM(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城市信息模型)技术,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推行城市数据大脑建

设,打造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实施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建设社会综合治理

平台、网格化综合管理、社会治理智能化应用平台和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中心。

支持南京、苏州国家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

提升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

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全面建成光网乡村和新一代广播电视网。

推进“苏农云”建设,形成“应用全打通、业务全融合、资源全调度”的“一云

统揽”新体系。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生态系统监测平台和智能监测体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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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平安乡村和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升级应急广播体系。打造“网上益农信息

社”,建设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广农业物联

网示范应用,加强农业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与数据采集,推广应用省农业物联网

管理服务平台。高水平建设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南京国家现代农

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

完善应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急 5G 通信专网,综合利用通信卫星、高空

无人机等,建成天地一体、全域覆盖、全程贯通、韧性抗毁的应急通信网络。构

建应急指挥信息和综合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加强极端条件应急救援通信保障能力

建设,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感

知网络建设。建设应急管理数据资源池,对接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管理平台,建

成省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打造应急管理“智慧大脑”。建立全面立体的应

急安全防护体系和科学智能的运维管理体系,保障应急管理信息网络以及应用系

统安全、稳定、高效、可靠运行。

(七)集约整合政务服务设施。

持续深入开展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全面升级全省电子

政务外网,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支持 IPv4 和 IPv6 双栈的电子政务外网。

构建全省统一政务云平台,完善政务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部门数据仓,健

全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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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苏康码”

向“苏服码”赋能升级,加快“苏服码”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加快单用途预付卡

管理服务等权益保障平台建设。

五、科学布局创新基础设施

(一)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布局。

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系统生物学、新一代工业控制系统、海洋

科学、智能计算等可能发生革命性突破的方向,启动一系列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

研工作。对照国家标准,在物质科学、生物科学、通信网络与信息科学、生态环

境、空间天文、深地深海等重点方向,积极培育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生物医

学大数据、原子制造、开源软件供应链、极地与极端环境动荷载模拟等重大平台

建设。鼓励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作物表型组学研究设施、信息高铁综合试验设

施、空间信息综合应用工程等申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巩固提升现有重大科

技基础设施应用效能,加快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建设进度,提升未来网络

试验设施技术指标和综合性能,产生更多前沿科技成果。加快未来网络试验设施

(二期)前期准备工作并积极申报,持续探索适合我国未来网络发展的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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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建设江苏省实验室。鼓励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材料科学姑

苏实验室、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等江苏省实验室提升建设能级,力争纳入国

家实验室体系。重点围绕国家急需和我省具有优势的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制造、

生物医药、能源环保等领域,培育若干个江苏省实验室。

整合重组重点实验室。以解决国际前沿重大科学问题、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区域产业重大技术瓶颈等为使命,统筹优化我省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部级重点实

验室布局,整合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积极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试点,

提升重点实验室建设成效。鼓励和引导城市群加强协同配合,在前沿交叉学科、

优势特色领域新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

(二)打造区域创新发展新增长极。

支持南京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建。支持开源软件供应链设施等申报国家重

大科技基础设施,以综合交通、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新材料等为方向,持续培

育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进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围绕未来网络、普适通

信、内生安全等领域,开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跨学科、大协同科学研究。依托

紫东科创大走廊、麒麟科技城等,打造标志性重大科技创新基地。

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提升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

能力,完善实体化运作的一体化组织工作体系,采取“清单制”方式推进落实重

点工作任务、重要改革举措、重大科技平台、重大科技项目。推动苏南国家自主

创新示范区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加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功能叠加、协同创新。支持苏州等地加快建设区域性创新高地,鼓励苏南五市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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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一批跨区域产业联盟,加快贯通产业上下游的科技服务

链条。

加快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创新资源布局。推动沿沪宁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示范

带建设,打造科创企业集中、新型研发机构及创新平台集聚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

新高地,联合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设施、科教基础设

施高效利用,支持苏州、南京创建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支持无锡加强太湖湾科

创带建设,鼓励苏锡常共建太湖湾科技创新圈,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重大研

发平台共建和协同联合攻关机制。

推进城市群创新网络建设。鼓励各设区市围绕产业经济创新发展需求,布局

科技创新基地,打造强劲活跃的区域创新增长极。引导南通、连云港、盐城合力

打造沿海创新发展翼,鼓励扬州、泰州、南通、宿迁、淮安合力布局沿江沿湖科

技创新网络,支持宁镇 G312(312 国道)产业创新走廊、宁扬 G328(328 国道)

科创走廊建设,推进扬子江城市群建设产业科技创新策源地,支持徐州创建国家

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三)培育壮大产业技术创新设施。

强化产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

造、绿色低碳、新材料等优势领域,集中力量加快建设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结合

全省产业转型和集聚发展需求,布局一批江苏省产业创新中心,引领带动江苏经

济和产业发展迈向国际高端水平。强化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示范和辐射带动功

能,加强与产业创新发展的深度融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

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建产业创新中心。在科教资源优势突出、产业基础雄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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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试点布局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突破前瞻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加强技术

扩散与转移转化,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级和供给能力。

系统布局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生

物药技术创新中心,推动一批引领性、带动性、渗透性强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

化。推动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技术创新中心、长江经济带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技

术创新中心(南京)、江苏先进材料技术创新中心、高性能计算应用技术创新中

心、未来食品技术创新中心等争创国家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聚焦生物医药、新

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环境、海洋工程、声学等领域,积极培育发展省级

技术创新中心。鼓励地方建设市场导向、主体多元、机制灵活的产业技术研究机

构,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支持无锡先进技术研究院、清华苏州环境创新

研究院、西北工业大学太仓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软件研究所南京软件技术研究

院、中航工业 601 所扬州协同创新研究院、北京大学长三角光电科学研究院、南

通智能感知研究院等技术创新载体建设。

打造先进水平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引导国家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创

新中心、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江苏中心

发挥更大效能。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聚焦国家有需求、江苏有基

础、对省内产业链提升有重大影响的领域和方向,加快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

和建设。按照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条件和需求,推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完

善提升,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支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以服务重大战略任务和重

点工程实施为目标,鼓励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组织省内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

力和综合实力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鼓励有条件

的企业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持续培育一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推动创新创业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较强竞争力的创

新型园区,服务当地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

设,打造一批有特色的产业基地,布局建设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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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省级备案众创空间等各类专业化产业创新服务设施,加快建设一批能吸引返

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的公益性创业平台。加快支撑产

业发展的试验验证设施建设。

(四)统筹推进科研服务基础设施。

部署科技资源保障和服务平台。加快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建设,争取长

三角科学数据中心落地,构建“一站式、全链条”支持企业研发的科技资源统筹

服务网络体系,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国家技术转移

中心苏南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跨地区综合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完善

创新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载体平台组织管理体制,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持

续推进国家遗传工程小鼠资源库、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非人

灵长类实验动物种子中心苏州分中心、省工程技术文献信息中心、省知识产权公

共服务平台、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平台、省重大疾病生物资源样本库等省

级公益性基础资源平台建设。

系统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依托省内高校和新型研发机构,在集成电

路、储能技术等领域布局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加强省内创新力量与国际

大院大所合作对接,进一步加速创新资源向江苏汇聚。围绕国产基础软件、硬件

的迭代升级,支持前沿交叉研究与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发展,建设若干个产学研

一体化创新平台。

六、提升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效能

(一)提升新型基础设施供给侧能力。

优化新型基础设施技术供给,聚焦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关键算法、

传感器等关键领域,推进基础理论、基础算法、基础材料等研发突破与迭代应用。

增强新型基础设施产业供给,推动与新型基础设施相关的大数据、云计算、工业

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产业发展,布局建设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数字产业

集聚区,培育一批旗舰型新型基础设施企业。提升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协同水平,

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贯通,引导骨干企业实施上下游垂直整合和跨行业横向拓展,

共同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新型基础设施优势产业集群。拓展新型基础设施产品供

给,引导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平台企业开发应用推广综合性、行业性解决方案,为

市场提供多层次、多场景、多元化服务。

(二)拓展新型基础设施需求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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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电气热等基础领域数字化改造、城市运行管理智能化升级、数字乡村建

设等为契机,按需求、按场景部署新型基础设施。鼓励开展新型基础设施高质量

发展试点,加快建设一批显著提升网络能力、服务能力、创新水平的示范应用工

程,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应用场景综合区域,打造一批集中式、集成式“新型基

础设施+典型应用”示范场景,加大应用推广力度。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

企业采用“云模式”将数字化、智能化融入到生产经营全领域,鼓励中小企业上

云、用云,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加快推动传统线下业态与线上消费新

需求有机融合,丰富信息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普及信息消费新终端、

新应用、新服务,倒逼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升级与技术突破。聚焦智能制造、交通

运输、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等领域,深度挖掘利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全过

程中产生的数据价值,探索建设行业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带动多元数据融合应用,

推动数据资产增值。

(三)创新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模式。

充分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则制定、标准协同方面的引导作用,适度加大

非市场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力度,健全与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相匹配

的长期资金筹措渠道。争取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基础设施

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申报,鼓励金融企业设立新型基础设施

建设基金等产品。通过“拨投结合”、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

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等市场主体将产品能力、平台能力、运营能力

打包,以知识产权入股、无形资产质押等方式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长期

可持续的新型基础设施运营模式。

七、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协同发展

(一)协调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探索建立新型基础设施跨区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长三角三省一市发展改

革、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通信管理、广电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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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长三角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工作。加快推进 5G 网

络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协同部署,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长三角枢纽节

点,参与长三角基于物联、数联、智联的城域物联专网建设,推动“感存算一体

化”超级中试中心建设,助力长三角城市群建成比肩全球主要城市群的新型信息

基础设施。推进“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提升辐射全国的

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引领能力。强化科技创新联动发展,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

同体建设,依托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和 G60 科创走廊,联合开展基

础研究。推动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打造与 G60 科创走廊互补互动“产业+创

新”发展示范带。

(二)促进新型基础设施省域协调发展。

先行发展苏南地区卫星互联网、未来网络等设施,探索人工智能、区块链等

技术深度应用,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借鉴南北共建园区成熟经验,加大苏南新型

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经验输出,鼓励苏南创新资源在苏中、苏北设立分支机构,共

建创新基础设施。从补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出发,加大苏北、苏中新型基础

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优先支持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三)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城乡融合发展。

实施乡村数字基建提档跨越行动,提升乡村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平,率

先统一城乡网络规划、建设、服务标准。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

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推进 5G 网络按需建设,加快 5G 创新示范应用,

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和速率基本达到城市同等水平。推动水、电、路、气和信息、

通信、综合防灾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水

平。推广城市“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经验做法,推进农村网格化社会治理

智能应用。

(四)推动央地政企多方联动创新发展。

强化与通信、电力、能源、交通等中央企业战略合作,争取更多的新型基础

设施落地江苏。深化与国内外科研院所联系,积极引进高端创新资源,突破基础

科学、前沿技术、现代工程等瓶颈,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端研发平台建设,

争取更多的研究机构(分所、分中心)落户江苏。加大与国内外大型互联网公司、

高新科技公司协作力度,吸引智能计算中心、高能级大型数据中心及数字产业、

数字经济总部、新型研发机构等落地。

(五)扩大科技创新合作载体开放发展。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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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国际合作,加快推进中外合作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

室/研究院、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科技合作园区建设。推动中以常州创新园、国际

遗传工程与生物技术中心—中国区域研究中心(泰州)、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卓越

研究中心(苏州)等重大国际科技开放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

研究院、美国洛加大(苏州)先进技术研究院、英国牛津大学高等研究院(苏州)、

剑桥大学—南京科技创新中心、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生物技术创新岛等高水平科技

开放合作载体发展。

八、做好新型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一)构建安全基础保障体系。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从基础层到应用层的网络

软硬件相互交融贯通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将网络安全思想、政策、法规、技术

嵌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全过程,健全网络安全系统条块结合、各司其职、

协调融合的网络安全技术架构。重点围绕 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等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测试验证、产品检测、实训演练等技术支撑平台,

加快各行业、领域安全防护平台布局。

(二)建设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完善数据加解密、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虚拟专用网络)、审计、

防火墙、入侵监测等传统网络安全防护,增强现有安全技术。支持科研机构、新

型基础设施企业和安全平台企业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安全实验室建设,结合重点行

业新型基础设施控制系统体系架构特征,从设备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边

界安全等方面建立安全防护策略,完善安全防护流程。

(三)加强应用场景安全防护。

鼓励安全平台企业针对 5G、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

数据等领域,面向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电网、智慧城市等应用

场景,综合运用基础安全技术、安全防护体系与安全防护框架,遵照国家安全要

求、行业安全规定,提供整体安全解决方案与定制化安全功能,保障重点场景安

全运行。

九、完善新型基础设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实施“一把手”工程,

全面领导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多部门协同,引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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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科技企业等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

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多要素资源协调。强化调度督导,建立新型基础设施建

设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指标体系。推动智库建设,成立跨行业、跨区域

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企业广泛参与,

为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科学决策建议。

(二)完善规划实施。

统筹规划重大项目,明确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定期

梳理年度重大项目清单,组织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明确实施责任主体,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涉及本地区、本部门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时

间表和路线图。加强项目全过程管控,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项目审批、

项目实施等进行统筹管理和协调。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应用、验收全过程评价体

系、全价值链监督管理考核体系,提高项目决策和风险管控水平。建立健全统计

保障,构建统一的新型基础设施统计口径和明确的统计渠道,为新型基础设施统

筹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建立规划实施评价机制,科学设定监测目标,加强规划实

施情况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

(三)强化资源支撑。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创新多元

化资金投入、多元化主体参与的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对公益性项目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经营性项目强化政府引导。加强用地用能保障,落实要素

跟着项目走机制,结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提前做好土地储备和能耗

资源分配调剂,优先保障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特别重大的新型基础设施

项目,加强对上衔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

程对我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出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人才支持政策,强化人才培育,加快人才引进,做好各级干部和技术技能人员关

于新型基础设施相关主题培训工作。

(四)健全标准规范。

建立务实有效的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机制,引导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

术标准研制、推广和落地运用。围绕技术研发、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加快物

联网、超级计算、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优势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编制,充分发

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区、先导区试验场作用,强化跨领域、跨层级的关键共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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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制定。鼓励新型基础设施企业深度参与全国标准化工作,加强与国际、国内新

型基础设施标准机构交流。

(五)推动资源共享。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共享复用”的原则,统一建设城乡新型基础设

施感知体系,推进资源共享,助力平台共用。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统筹新型基

础设施建设需求,加大传统基础设施与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建设力度。广泛汇聚信

息资源,构建人联、物联、智联的数据共享开放服务体系,推动跨部门、跨层级、

跨区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信息资源聚合、互通和运用。

(六)优化发展环境。

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构建从建设、应用到产业化的全价值链规划体系和政策

体系,逐步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保障。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完善劳动力、资本要素市场,加快培育技术、数据等新兴要素市场。深化“放管

服”改革,聚焦新型基础设施相关企业设立、经营、发展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优化创新环境,加强新型基础设

施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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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1〕44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为抢抓数字时代发展新机遇,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加快数字经济强省建设,

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的意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制定出台推进

数字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推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2020 年,全省数字经

济规模超过 4 万亿元,位居全国前列,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加快融合,新业态新

模式加速涌现。数字经济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对经济社会支撑

引领作用持续增强,成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数字产业化基础扎实。数字技术创新成效显著,围绕 5G 通信、物联网、人

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重点领域,加强核心技术研发部署,深入实施省产业

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等重点研发计划,持续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一批重

大原创性成果,“神威·太湖之光”超级计算机、“昆仑”超级计算机达到国际

顶尖水平,未来网络试验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江苏,网络通信与安全紫

金山实验室纳入国家科技力量布局,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正式获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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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规模不断提升,2020 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业务收入 2.87 万亿元,软件

和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 1.08 万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速分别达 9.54%、

8.87%,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产业规模和增速领跑全国。数字产业

能级保持全国前列,“十三五”时期,参与创建和试点的中国软件名城数量位居

全国第一,无锡市物联网、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入选全国先进制造业集群,苏

州获批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无锡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深入

推进,16 家企业入围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7 家企业入围全国互联网成长型企业

20 强,2020 年成长企业入围数位列全国第一。

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江苏制造”向“江苏智造”加速转变,两化融合发

展水平指数连续六年位居全国第一,更多企业迈上“云端”,创建省级示范智能

车间 1307 家、智能工厂 42 家,24 家企业获批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占全国 21%;工业互联网应用发展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建成区域级、行业级、企

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86 家,徐工信息汉云、苏州紫光云工业互联网平台入选国

家级双跨平台。积极推进服务业领域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培育国家级电子商务示

范基地 12 家,位居全国第一,创建 10 个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积极构建

跨境电商发展产业链和生态圈,2020 年全省实现网上零售总额 1.0678 万亿元,

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模式不断涌现;积极承接法定数字货币试点,苏州成为

全国首批 4 个试点城市之一。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不断普及,建成全国农业

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 12 家,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全面启动。

数字化治理稳步推进。数字经济市场竞争秩序逐步规范,出台促进平台经济

健康发展“20 条”,制定“两反两保”行动方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聚焦大数据“杀熟”、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专项执

法,形成政府指导、企业参与、具有江苏特色的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化管理机制。

数字技术全面赋能社会治理,“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不见面审批(服务)”

全面推广,“苏服码”等面向企业跨部门实体证照免带的创新政务应用启动试点,

“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有序开展,疫情期间“苏康码”快速上线,教

育、就业、养老、社保、救助等服务场景数字化应用不断普及,数字服务和产品

适老化改造扎实推进,“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形成经验做法,人

民群众共享数字经济红利。

数据资源价值不断释放。积极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省份建设,建

立完善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五大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对外提供服务,

第50页

46

成功搭建省级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完成第一批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企业

数据价值不断释放,成为全国首批国家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

(DCMM)评估试点省份,4 家企业入选国家工业数据分类分级试点优秀案例,

入选数位居全国第一。政府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格局初步形成,培育苏州吴江区、

无锡梁溪区等 5 个江苏省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试验区,举办江苏大数据开

发与应用大赛,推动部门和企业开放数据样本,发动社会力量挖掘数据创新应用

场景,不断激活数据潜在价值。

数字基础设施持续升级。网络基础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建成 5G 基站 7.1 万

座,基本实现全省各市县主城区和重点中心镇全覆盖,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

慧城市等领域试点应用成效显著,IPv6 发展指数位居全国前列。算力基础设施支

撑有力,全省在用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数达 35 万架,建成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

昆山中心,南通国际数据中心产业园、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认定为国家新型工业

化产业示范基地(数据中心类),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态势初

显。

同时,我省数字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数字科技基础研究

和原始创新能力不足,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面临“卡脖子”问题,产业链供应链

安全性和稳定性有待提升;数字经济领域高质量上规模产业集聚和引领性示范区

相对偏少,缺乏产业影响力大、科技创新能力强的领军型平台企业,骨干企业在

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产业协调联动发展有待加

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渗透不够,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与江苏制造强

省地位不相匹配,多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亟待进一步挖掘;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尚

未形成,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发展制度体系尚不完备,

数字经济监管理念和方式有待创新优化。

(二)面临形势。

进入“十四五”时期,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省数字经济

发展在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同时,也面临更为严峻的新挑战。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

深入发展,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

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人类加速步入数字化时代,数字经济已成为引领全球经

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引擎,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出台战略规划,采取有力举措,积极

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重塑全球竞争新优势。同时,国际环境错综复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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