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金融领域省市区惠企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22-8-03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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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金融领域省市区惠企政策汇编

构要积极对接全市“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为企业提供专业顾问意见,提前参与项目筛选、编制、立项以及资金回流的设计,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融资项目。至 2022 年底全市各银行业机构根据本行实际筛选培育至少 3 个优秀融资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3.发挥人民银行再贷款牵引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涉农、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优惠利率贷款。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群体及科技创新企业、绿色金融、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再贴现额度,开办民营小微、绿色、科创、抗疫票据再贴现“直通车”业务,提升“直通车”白名单企业资金周转效率。-4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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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金融领域省市区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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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3页

目 录

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

措施》原文………………………………………………1

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

措施》解读………………………………………………9

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扶持企业上市的

十三条政策措施》原文…………………………………14

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扶持企业上市的

十三条政策措施》解读…………………………………24

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十条货币金融政策

措施》原文………………………………………………29

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十条货币金融政策

措施》解读………………………………………………37

7.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经济三十七条货币金

融政策措施》原文………………………………………45

8.石家庄高新区科技、金融稳经济助发展落实措施……61

第5页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

政策措施

(省政府网站公开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企业上市

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

统筹推进全省企业上市工作。每年确定 10 至 20

家目标上市企业,进行重点支持,采取“一事一议”

的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的问题。各市、

县和雄安新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由市领导牵头,

制定企业上市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台账,明确责

任部门、细化工作职责,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步伐。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调度,及时跟踪问效,

定期进行通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企业上市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

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1-

第6页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

普适化政策宣讲,为处于上市过程中不同阶段的

企业开设定制化课程,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

培训增加资本市场课程。推动河北省股改上市服

务平台与深交所信息服务系统互通互联,借助深

交所专业优势,提供一揽子综合服务。充分利用电

视台、报纸和网络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企业上市工

作,大力营造合力推进企业上市的浓厚氛围。(省

委党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三、增加储备资源,培育上市梯队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细化省级上市后备企

业资源库入库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经济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和雄安新区对照入库标准,

深入挖掘、全面摸排,于每年 3 月底前向省地方金

融监管局推荐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企

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筛选 200 家左右,培育

基础梯队,按照拟上市板块和近中远期上市目标

-2-

第7页

进行梯次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实际进行增补和退

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入库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根据股改、辅导、审核、

注册等 4 个关键阶段重点给予政策倾斜,为企业

顺利上市提供高质量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四、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

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

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省税务局加强对各市、

县和雄安新区税务局业务指导,对拟上市企业依

法给予最大限度支持。(省税务局负责)

五、引导各类基金加大对后备企业投资

组织入库企业在深交所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

平台(燧石星火 V-Next)等全国性路演平台进行

路演,推动企业与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对接合作,引

-3-

第8页

导各类私募基金加大对后备企业的投资力度。充

分发挥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各级政府产业引

导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扶持我

省企业上市。(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

产业引导基金主管部门,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

会负责)

六、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融资支持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定期发布上市后备企业融

资需求,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对接。实

施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度,组织银行业

金融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在

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创新

丰富产品体系,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省地方

金融监管局、河北银保监局负责)

七、优化上市前的激励政策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申请在境内 A 股上市

的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

给予 100 万元补助;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

-4-

第9页

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再给予 200 万元

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给予

200 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再给予 100 万元补助。

执行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政策变化调整补

助时间节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负责)

八、汇聚政策合力

对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的项目,各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

等部门优先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环评、能评、

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各级发展改革、科技、

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同

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省

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政

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九、优化政务服务

企业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各相关单位

应在企业申请办理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交材

-5-

第10页

料,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

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

延期的应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应

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对已进入辅导期企业非重

大违规行为及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避免以罚

代管。对拟上市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部门依

企业申请对该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予以认定。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

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就企业上市事项申请访谈的,

有关部门积极予以支持、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

局、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政

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十、实行问题清单责任制

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权不明晰、证

照不全等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要帮助企业规范

和完善。对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

制定责任清单,由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主要负责

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明确责任单位、责

-6-

第11页

任人和完成时限,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

度,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全力推

动解决。对拟上市企业在历史上存在国有股权或

集体股权变更、解除挂靠集体企业等情况,确需省

政府出具确认意见的,由企业所在地市政府(雄安

新区管委会)和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

出具确认意见。在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中遇到

的土地、房产、对外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

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有效解决“瓶颈”问题,因

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

出现一定程度工作失误或过失,不存在主观故意,

没有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可以进行容错

纠错。(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审计厅、省企业上

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

管委会负责)

十一、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建立领导联系上市公司工作机制,注重倾听

上市公司声音,了解上市公司诉求,支持上市公司

-7-

第12页

围绕主业开展并购,以上市公司为龙头,发展产业

集群,持续强链补链延链。各市、县和雄安新区研

究出台支持辖区上市公司首发及再融资募投项目

落户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合理用地需求,在项目立

项、环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上市公司规

范健康发展,严格风险管控,遵循市场化、常态化

退市机制,形成“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良性市

场发展格局。(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

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8-

第13页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

政策措施》解读

2022 年 6 月 2 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

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

(冀政字〔2022〕31 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

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

如下解读。

一、如何处理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地方政府协

调解决的难题?

已成立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

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省企业上市

工作。针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地方政府协调解

决的难题,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及时协

调解决。同时,督促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对特

殊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制定责任清

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本着尊

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全力推动解决。

-9-

第14页

二、开展哪些针对企业上市的政策宣讲和培

训活动?

前期,已举办了资本市场转板制度政策解读

线上专题培训会、拟在科创板上市企业专题辅导

会、“专精特新”企业融资及上市政策解读线上培

训会等活动,后续将充分发挥上交所资本市场服

务河北基地、深交所河北基地作用,邀请交易所、

证券机构专家,针对不同板块、行业,处在不同

上市阶段的企业开展精准化政策宣讲和培训服务。

三、如何优化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细化省级上市后备企

业资源库入库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经济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和雄安新区对照入库标

准,深入挖掘、全面摸排,于每年 3 月底前向省

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

力的企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筛选 200 家左

右,培育基础梯队,按照拟上市板块和近中远期

-10-

第15页

上市目标进行梯次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实际进行

增补和退出。

四、企业改制时是否有税收优惠?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

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

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五、如何引导各类基金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

的投资?

组织上市后备企业在深交所创新创业投融资

服务平台(燧石星火 V-Next)等全国性路演平台

进行路演,推动其与股权投资机构对接合作。充

分发挥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各级政府产业引

导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扶持

我省企业上市。

六、什么是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

度?

-11-

第16页

为每一家上市后备企业确定一个或多个重点

联系的银行,由其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

方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

支持,同时,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加大对上市后

备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七、针对企业上市的财政补助有哪些新政

策?

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

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对申请在境内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

正式受理,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 200 万元”

的基础上,新增“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申请在

境内 A 股上市的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

局完成备案后,给予 100 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

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通过有批准权限

的部门或机构审核后,再给予 100 万元补助”。

八、对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的项目给予哪

-12-

第17页

些支持?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条件下,发展改革、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优先为其办理备案核

准和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

续。

九、办理企业上市相关的合规证明需要多长

时间?

企业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各相关单位

会在企业申请办理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交材

料,能够当场办理的会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

的,会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

况需要延期的会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

件的会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

-13-

第18页

石家庄市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三条

政策措施

(市政府网站公开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企业上市

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

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每年确定 5 至 10

家目标上市企业,进行重点支持,采取“一事一

议”的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的问题。

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由县(市、

区)领导牵头,制定企业上市时间表、路线图,

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工作职责,加快

推动企业上市步伐。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加强督导调度,及时跟踪问效,定期进行通

报。(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企业上市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二、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14-

第19页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河北省

上市公司协会深入开展普适化政策宣讲,为处于

上市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企业开设定制化课程,市

县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增加资本市场课程。

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和网络新闻媒体积极宣传

企业上市工作,大力营造合力推进企业上市的浓

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地方金融监管

局)

三、加强后备资源库建设

不断充实完善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

库,市发改、工信、科技、国资、商务、文旅等

部门,各县(市、区)对照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

源库入库标准,集中筛选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

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

业,每年初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本地、本领

域优质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各县(市、区)

每年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动态保持不少于 5 家。市

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动态保有量

-15-

第20页

保持在 300 家以上,培育基础梯队,每年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增补和退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入库

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根

据股改、辅导、审核、注册等 4 个关键阶段重点

给予政策倾斜,为企业顺利上市提供高质量服务。

(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国资委、

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

四、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

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

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拟上市企业依法

给予最大限度支持。(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五、优化上市前的激励政策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与证券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改制辅导等相关协议,

-16-

第21页

并完成股份制改制的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

库企业,市级给予 20 万元股改费用补贴;对申请

在境内 A 股上市的企业,在河北证监局完成辅导

验收,且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易所提交

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在省级补助 300 万元的基

础上,市级再给予 100 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

实现境内 A 股首发上市的企业,市级再给予 200

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

在省级补助 200 万元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 200

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实现境外首发上市的企

业,在省级补助 100 万元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

100 万元补助。执行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

政策变化调整补助时间节点。对在境内主要证券

交易所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入石家庄市且实现

融资超 5000 万元或石家庄市域外上市公司将注

册地迁入石家庄市满 12 个月的企业,市级给予一

次性 32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

-17-

第22页

管局、市财政局)

六、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融资支持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定期发布上市后备企业融

资需求,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对接。

实施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度,组织银

行业金融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

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

持,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

七、汇聚政策合力

对上市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

然资源等部门优先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环评、

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各级发展改革、

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

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

业。(责任单位: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18-

第23页

八、提升各级政务服务质量

企业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各相关单位

应在企业申请办理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交材

料,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

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

延期的应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应

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对已进入辅导期企业非重

大违规行为及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避免以

罚代管。对拟上市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部

门依企业申请对该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予以认定。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就企业上市事项申请访

谈的,有关部门积极予以支持、配合。(责任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九、实行问题清单责任制

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权不明晰、证

照不全等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要帮助企业规范

-19-

第24页

和完善。对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

制定责任清单,由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主要负责

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明确责任单位、

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

态度,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全

力推动解决。对拟上市企业在历史上存在国有股

权或集体股权变更、解除挂靠集体企业等情况,

确需市政府出具确认意见的,由企业所在地县

(市、区)政府和市级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报市政府出具确认意见;确需省政府出具确认意

见的,由市政府和省级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报省政府出具确认意见。在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

市中遇到的土地、房产、对外担保等历史遗留问

题过程中,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有效解决“瓶

颈”问题,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

明确等情形而出现一定程度工作失误或过失,不

存在主观故意,没有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可以进行容错纠错。(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

-20-

第25页

局、市审计局、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

单位,各县(市、区))

十、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建立领导联系上市公司工作机制,注重倾听

上市公司声音,了解上市公司诉求,支持上市公

司围绕主业开展并购重组、再融资,以上市公司

为龙头,发展产业集群,持续强链补链延链。对

我市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再融资(增发新股、

配股、发行债券)并将并购标的或融资额 50%以

上投资我市的,按照实际并购资产额、融资额的

2‰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 500 万元。(责

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十一、打造省会企业上市“加速器”

依托我市主导产业聚集情况,通过委托专业

机构方式,谋划在石家庄高新区设立企业上市服

务中心,高效精准为我市意向上市企业提供金融

服务创新、政府政策资源对接、上市公司产业资

-21-

第26页

源导入、产学研用以及梯队企业公司治理规范等

方面培育指导,加快企业挂牌上市速度,促进资

本市场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地

方金融监管局、高新区管委会)

十二、引导各类投资基金支持市域产业

鼓励各类投资基金采用股权方式投资市域企

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助

力我市培育更多更好的上市企业。对投资规模达

到 3000 万元、期限满两年(含)以上的,在省级

奖励的基础上,我市再给予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

(扣除政府引导基金)1%的一次性奖励,市级奖

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

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

同扶持我市企业壮大发展,为企业上市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

委)

十三、推动国有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资本市场,

-22-

第27页

加大改制上市力度,具备条件的要加快整体改制,

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要推动主

业资产上市。引导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业通过首

发、并购等方式实现境内外上市。推动暂不具备

上市条件的企业和与现有上市公司业态无关联且

经营业绩相对稳定的二级及以下企业到“新三

板”、河北股权交易所挂牌。积极引入股权投资

基金,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

本措施所涉及政策内容与以往不一致的,以

本措施为准。本措施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政

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23-

第28页

《石家庄市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三条

政策措施》解读

2022 年 6 月 22 日,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

市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

(石政函〔2022〕49 号),现就配套政策《石家

庄市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三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

解读如下:

《石家庄市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三条政策措施》

可以归纳为“四加强、五落实、三提升、一优化”。

“四加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

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市

企业上市工作。二是加强氛围营造。市地方金融

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深

入开展普适化政策宣讲,为处于上市过程中不同

阶段的企业开设定制化课程,市县党校和行政学

院干部培训增加资本市场课程。三是加强资源库

-24-

第29页

建设。市发改、工信、科技、国资、商务、文旅

等部门,各县(市、区)对照省级上市后备企业

资源库入库标准,每年初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推

荐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各县(市、区)每年

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动态保持不少于 5 家。市级挂

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动态保有量保持

在 300 家以上。四是加强融资支持。实施上市后

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度,组织银行业金融机

构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加大信用

贷款支持力度。

“五落实”:一是落实税收政策。中小高新技

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

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

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二是落实政

策合力。对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

然资源等部门优先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环评、

-25-

第30页

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三是落实各类

投资基金奖补。对投资规模达到 3000 万元、期限

满两年(含)以上的,我市给予不超过其实际投

资额 1%的一次性奖励,市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四是落实问题清单责任制。对企业在

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权不明晰、证照不全等不规

范问题,相关部门要帮助企业规范和完善。对特

殊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制定责任清

单,由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

负责同志牵头负责,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的办法,全力推动解决。五是落实国有企业对接

资本市场。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资本

市场,具备条件的要加快整体改制,实现整体上

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要推动主业资产上市。

“三提升”:一是提升各级政务服务质量。企

业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各相关单位应在企

业申请办理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交材料,能

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自受

-26-

第31页

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期

的应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应向企

业书面说明情况。二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对我

市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再融资(增发新股、

配股、发行债券)并将并购标的或融资额 50%以

上投资我市的,按照实际并购资产额、融资额的

2‰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 500 万元。三是

打造企业上市“加速器”。依托我市主导产业聚

集情况,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方式,谋划在石家庄

高新区设立企业上市服务中心。

“一优化”:优化上市前的激励政策。2022

年 1月 1日起,对与中介机构签订改制辅导协议,

并完成股份制改制的后备企业,给予 20 万元股改

费用补贴;对申请在境内 A 股上市的企业,在河

北证监局完成辅导验收,且向中国证监会或沪、

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市级再

给予 100 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实现境内 A 股

首发上市的企业,市级再给予 200 万元补助。对

-27-

第32页

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经具有

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市级再给予

200 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实现境外首发上市

的企业,市级再给予 100 万元补助。

-28-

第33页

河北省关于稳定经济十条货币金融

政策措施

一、全力以赴保持信贷规模稳定增长

加强逆周期调节力度,强化考核激励约束,引

导金融机构稳存量扩增量,深入挖掘实体经济有

效信贷需求,提高全省信贷规模增长的稳定性。用

好货币政策工具促进贷款投放。新增 100 亿元支

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涉农、

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优惠利率贷款。专项

安排 110 亿元再贴现额度,开办民营小微、绿色、

科创、抗疫票据再贴现“直通车”业务,提升“直

通车”白名单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抓紧落实各类

专项再贷款及支持工具,运用央行低成本资金撬

动我省绿色转型、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

流等领域信贷投放。(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

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

-29-

第34页

对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

款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人群存量贷款,不盲

目抽贷、压贷、断贷。如客户提出延期申请,要按

照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或调整还款计划。本轮延

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 2022 年底。对延期

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

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河北银保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

负责)

三、加强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信贷投放

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

例增加一倍的要求,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

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2%提供激励资金。加大对受疫

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

文化旅游等产业贷款投放。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银

行发行“三农”、小微、绿色、双创等专项金融债

券。加快建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

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

-30-

第35页

强化科技赋能和产品创新,不断扩大小微企业首

贷、信用贷规模,确保 2022 年末普惠小微贷款增

速不低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推动综合融资成

本进一步下降。(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

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满足稳投资和促消费融资需求

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发挥政策合力,利用河

北省金融服务平台、河北省融资对接监测分析系

统,开展常态化政银企对接工作,引导辖区内银行

保险机构重点围绕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

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进一步创新金

融产品和服务。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充分发挥

中长期资金期限长、利率水平低等特点,加大对基

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稳步扩大

消费类贷款规模,稳定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产品

市场,支持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加快发展。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

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

-31-

第36页

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抓好粮食生产和能源安全金融服务

积极对接重点种业融资需求,加大对种业龙

头企业和种业产业园区的金融资源投入。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要发挥好粮食收购资金供

应主渠道作用,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

化收购,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金融需求。加大对

省内重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煤炭清洁

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扩大投放,有效满足煤炭生

产、储备和煤电企业等融资需求。(人行石家庄中

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

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做好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金融服务

积极对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

融资需求,运用科技创新、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道

-32-

第37页

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物流配送企业。精准服务

107 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和 15 个农业特色优势产

业集群,创新丰富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大力发展

订单、存货、仓单等动产抵质押融资业务,推广应

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中小微企业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河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

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

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就业创业金融支持力度

对能够保证员工就业相对稳定的中小微企业,

在贷款存量平稳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融资需求适

度加大信贷投放。支持自主创业,在个人创业担保

贷款最高 20 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 300

万元基础上,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

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

资金支出由地方财政负担。对 2022 年及以前年度

毕业的贷款学生 2022 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

-33-

第38页

款利息予以免除,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

期 1 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

暂不下调。(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

责)

八、推动房地产贷款平稳增长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

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

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

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

20 个基点要求。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

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

度。(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深化与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合作,

优化企业上市前激励政策,培育辅导符合条件企

业上市融资,聚焦企业上市遇到的困难,全力协调

-34-

第39页

解决。进一步推进辖区企业规范上市,健全辅导备

案、辅导信息审阅、辅导验收工作机制,从源头上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强资本市场宣传,营造全社

会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浓厚氛围。扩大银行业金

融机构无固定期限资本补充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

发行规模,提高银行业资本损失吸收能力。(省地

方金融监管局、河北证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

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稳外贸稳外资金融服务水平

统筹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河北省优质企业

“后备库”,将“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河

北省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范围。运用金

融科技手段,为具备审核交易电子信息条件的贸

易新业态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

服务。支持境内机构充分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

降低融资成本。企业多笔外债可共用一个外债账

户申请外债登记,提倡“线上办”。进一步推进资

本项目外汇收支便利化。鼓励银行围绕实体经济

-35-

第40页

需求,开展精准对接、常态化对接,为市场主体提

供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服务,通过人民

币跨境计价结算规避汇率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

河北省分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

责)

-36-

第41页

《稳定经济十条货币金融政策措施》

解 读

2022 年 6 月 2 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

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

(冀政字〔2022〕31 号),现就配套政策《稳定

经济十条货币金融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

解读:

一、在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方面有什么具

体措施?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稳存量、扩增量,加快已

授信贷款的信贷投放,积极挖掘新的项目储备,

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投放;

二是灵活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工具,支持

地方法人银行向涉农、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

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三是开办民营小微、绿色、科创、抗疫票据

再贴现“直通车”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纳入“直

-37-

第42页

通车”名单库的企业签发、持有的票据优先给予

贴现融资。

四是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以及煤炭清洁

高效利用、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等专

项再贷款,运用央行低成本资金撬动我省绿色转

型、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等领域信贷

投放。

二、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还本付息方面有什么

新政策?

一是政策受益面扩大。政策支持对象明确增

加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货车司机等人群,将货车

司机贷款、商用货车消费贷款以及个人住房、消

费等贷款纳入了延期范围。货车司机只要提出贷

款延期申请,且无违约记录,具备行驶证等基础

证明材料,银行就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延

期。

二是发挥银行主动性。银行要按照市场化原

则与受困主体自主协商,对今年年底前到期的贷

-38-

第43页

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同时,要求银行提前联系

企业,主动对接延期需求,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三、贷款延期后会不会影响企业或个人的征

信纪录?

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

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

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四、在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纾危解困方面有什

么具体措施?

一是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

放。经国务院批准,2022 年起,人民银行按照市

场化方式将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化为普惠小微贷

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

量的 1%提供资金激励,撬动相关地方法人银行在

稳定贷款存量的同时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根

据《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普惠小

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将增加一倍,即

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39-

第44页

2%提供激励资金。我省有 141 家地方法人银行符

合政策要求,可按季度根据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新

增情况获得激励资金。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持续

调动我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的积极

性,有力缓解我省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是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

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做好资金保障

和渠道建设,强化科技赋能和产品创新,不断扩

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规模。加大对受疫情影

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

旅游等产业贷款投放。

三是继续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化 LPR

改革,发挥好 LPR 的指导性作用,落实存款利率

市场化的调整机制,稳定银行负债成本,带动企

业贷款利率的稳中有降。

五、在稳定经济的大背景下,金融支持的重

点领域有哪些?

-40-

第45页

一是稳投资和促消费领域。重点围绕水利、

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融

资需求,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稳步扩大

消费类贷款规模,稳定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产

品市场,支持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加快发展。

二是粮食生产和能源安全领域。积极对接重

点种业融资需求,加大对种业龙头企业和种业产

业园区的金融资源投入。加大对省内重点新能源

项目的支持力度,有效满足煤炭生产、储备和煤

电企业等融资需求。

三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领域。做好重点产

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对接,运用

科技创新、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高新

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链龙头

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道路货物运输

经营者及物流配送企业融资。

六、在支持就业创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群体

有哪些优惠政策?

-41-

第46页

一是对保证员工就业基本稳定的中小微企

业,在贷款存量平稳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融资需

求适度加大信贷投放。

二是支持自主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

力度。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 20 万元、小微企

业担保贷款最高 300 万元基础上,鼓励各地适当

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

限。

三是对 2022 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

2022 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 1 年偿还,延

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七、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有什么具体政

策?

一是鼓励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稳定增长。对符

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

满足融资需求。

二是做好房贷首付比例政策调整及首套房贷

-42-

第47页

利率下限政策落实。要求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

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

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减 20 个基点要求。

三是为房地产开发及建筑企业提供融资支

持。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

大对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

八、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根据股改、

辅导、审核、注册等 4 个关键阶段给予哪些重点

支持?

一是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中小高新

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

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

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

划,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并报主

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是进入省级后备资源库的已启动上市工作

的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43-

第48页

项目,政府部门为其优先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

环评、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同等条

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申领发展

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专项资金;引

导各类私募基金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投资力

度。

三是对已进入辅导期企业非重大违规行为及

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避免以罚代管。

四是给予财政补助,详见《关于扶持企业上

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九、在提升稳外贸稳外资金融服务水平方面

有什么措施?

统筹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河北省优质企业

“后备库”,将“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

河北省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范围。企业

多笔外债可共用一个外债账户申请外债登记,提

倡“线上办”。鼓励银行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

效的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服务,通过人民币跨境计

价结算规避汇率风险。

-44-

第49页

石家庄市稳定经济三十七条货币金融

政策措施

一、全力以赴保持信贷规模稳定增长

1.建立与政策导向相配套的金融机构激励约

束机制。制定具体业绩评价办法,完善对金融机

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评价指标

体系,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稳存量

扩增量,深入挖掘实体经济有效信贷需求。(责

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

行、河北银保监局)

2.建立融资需求信息库。市直各行业主管部

门分别按行业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白名单”

动态管理机制,逐年更新,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管

局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信息,提高金融

机构服务精准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各驻石金

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汇集成册,逐年更新,定期向

企业推介,加强产业投融资需求对接。各银行机

-45-

第50页

构要积极对接全市“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为

企业提供专业顾问意见,提前参与项目筛选、编

制、立项以及资金回流的设计,打造一批可复制

可推广的优秀融资项目。至 2022 年底全市各银行

业机构根据本行实际筛选培育至少 3 个优秀融资

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

管局、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

3.发挥人民银行再贷款牵引带动作用,积极

争取国家和省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

方法人银行发放涉农、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

户优惠利率贷款。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群体及科

技创新企业、绿色金融、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乡村

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行

石家庄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再贴现额度,开办民营

小微、绿色、科创、抗疫票据再贴现“直通车”

业务,提升“直通车”白名单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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