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手册
OWNER'S LIVING SERVICE MANUAL
不仅是江山万里豪宅经验大成之作
更将“极致物业服务理念”提高到新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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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宁波第一次“现房销售”
让买房后即能“交付生活”
也让买房“所见即所得”
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此刻,十分欣喜迎来江山万里 · 江皓府回家时刻
秉承普罗物业以人为本服务的理念
用心打造绿色、高端、极致的居住体验,
推行酒店式管家服务模式
导入国际金钥匙联盟
对客服务,虽然我们不是无所不能
但我们一定竭尽所能
序
03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宁波普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正式注册成立,是专业从
事物业管理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是专业化、规范化运
作的物业新锐企业。
公司立足于宁波本地市场,在未来的两到三年内,致力于大型综合人文
居住社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以人文社区为平台,以绿色管理为重点,向业主
提供周到、精细、体贴、人性、卓越 的人文居住服务。并推行“365 无间断服
务”、“干扰极小化”、“常规服务﹢个性化菜单服务”、“量身定做”等一系列特
色服务模式,打造客户的尊贵感、尊重感、愉悦感、生活感;着力营造“尊重、
包容、帮助、倾诉”的小区文化;建树、发挥物业品牌优势,致力于品牌价值
的不断攀升;致力于物业管理专业的深入研究与探索,引领行业的进步与
长远发展。
| 关 于 普 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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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目标 企业理念
打造宁波市本土第一物业品牌 正直诚实 团队精神
并跻身全国一流物业服务行业 用心服务 勇于创新
企业精神 工作思想
服务 创新 品质 速度 讲正气 落实地
服务理念 人文精神
始于需求 终于满意 简单 勤奋
为客户提供最满意的服务 务实 激情
05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 江 皓 府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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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万里 · 江皓府,占地面积为 6118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05924.91
平方米,位于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北侧新典路,南侧江宁路,南北区之间的路
为长丰三路,东侧为广德湖北路,西侧为樟溪北路。住宅项目 370 套,在鄞州
长丰最佳江景位置,由江山万里置业打造集核心城市地优加绝版江景景观
为一体的综合性住宅项目。也是江山万里响应政府号召,品质为先,以现房
形式,推出的城市豪宅项目。
江山万里 · 江皓府,项目住宅分别由 264 套 208 平方户型和 106 套
185 平方户型组成的纯大平层住宅小区。小区内部景观从小区入口开始的半
室内空间过渡到主题花园,到休憩廊架,潺潺流水悦耳,品类丰富的或赏花
或赏叶的植物陪伴,一直到归家道路。
江山万里 · 江皓府,采用现房形式销售,是全宁波市房产历史上绝无仅
有的模式,无需漫长的交付期待,无需开盲盒般的未知无力感,所见即所得,
可立即交付入住。以品质为基础,向江山万里粉丝再现一座城市江湾生活的
典范。江山万里深耕在核心城区,迈出公园后,豪宅,依然是看江山万里。
江山万里 · 江皓府,以绝对的实力和品质开发,缔造鄞州乃至全宁波
的住宅居住新生态圈,不遗余力的将豪宅标准推高到全新高度,从风格演绎
到产品设计,都自成一派。
以敬畏珍稀土地的方式,成就豪宅超越之路。
江皓府为金钥匙国际联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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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OY OF LIFE
2 . FACILITY MAINTENANCE
3 . SUPERB SERVICES
4 . AMENITIES AROUND
5 . ABOUT DECORATION
6. ABOUT SAFETY
7. HOUSEHOLD TIPS
ENJOY DELICACIES ENJOY SERVICES
ENJOY FITNESS
舌之味
居之悦
康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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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配套
居家养护
品尚生活
09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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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与美好,是人与生活交织相融中不变的向往,而江山汇,则是江山
万里对向往生活的共鸣:餐饮、教育、酒店、商业街区……由多个品牌构成
的生活系统集成连接着江山万里每一户居住者对精致生活的期待。我们希
望江山汇的全系服务配套体系,能让参与其中的人们真切而长久地感知到。
“高贵生活,始于懂你“不仅是精致日常的描绘,更是江山万里带给居住
者多元而精彩的生活方式。
PART ONE
| 品 尚 生 活 |
13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L’iris 西餐厅
创意融合西餐,可承接生日宴,求婚,
订婚等各种小型主题派对,可包场,
私人定制化套餐(需提前三天预定)
联系电话:0574-88388977 / 18069032527
门店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 594-606 号
(江山万里二期南门底商)魁·会席料理
日式会席料理,商务宴请,聚会,
私人定制化套餐(需提前三天预订)
联系电话:0574-88388977 / 18069032527
门店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 594-606 号
(江山万里二期南门底商)粹·酒道场
用杯酒时间卸下一身疲惫,以酒会友,恣意人生。
循着醉人的酒香气,
将身心憩息在公园 21 街区的醇香之处。
联系电话:0574-88388977 / 18069032527
门店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 594-606 号
(江山万里二期南门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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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雨·新派宁波菜
以宁波当季本地食材打造的创意融合菜,
带你领略宁波城市的味蕾之“鲜”。
联系电话:0574-89033060/13486006346
门店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广德湖南路 1 号
YUN 酒店一楼大堂
江山小厨
江山小厨打造宁波本帮妈妈菜,
旨在为业主提供“物美价廉、亲切便捷、
营养健康”的用餐体验。
联系电话:87590358/18906689647
门店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广德湖南路 1 号
YUN 酒店二楼
融焱·铁板烧
因铁板迸发不一样的美味奥义,
来一场沉浸互动式的味觉盛宴。如火一般热烈,
与客人面对面呈现食材的风味与烹饪的技巧。
联系电话:0574-88388977/18069032527
门店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 594-606 号
(江山万里二期南门底商)
15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 居之悦 |
JOY OF RES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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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家政
云家政为云酒店附属下推出的星级家政服务,仅为江山万里
小区业主提供专属优质服务,秉承着专业用心的理念,服务
于江山万里的千门万户。
云洗涤
云酒店下附属的“云洗涤”有着标准的洗涤流程!每件衣物都
需经过分拣、预处理、精准去渍、干洗 / 水洗、烘干、消毒熨烫、
质检等多道工序,让每件衣物都能得到全方位的呵护~满 3
件衣物 2 公里范围内免费取送服务,上门收衣,送衣到家!
云朵花坊
江山汇旗下花坊系列,有时尚个性,独具匠心的精致品;更
有为能为您量身定制的巧心思。您可以来这里感受温馨,也
可以来这里拥抱浪漫,更可以来这里倾诉思念。云朵花坊的
一叶一草,一花一物,都将为您带来情意满满的幸福感!
SUMU 苏暮咖啡
从清晨到夜晚,陪伴您的左右。苏暮为您带来的不仅仅是高
品质咖啡、绿色营养餐,还为您打造了一处交互思想、愉悦互
动的社交地带。
松鼠堂
松鼠堂 Squirrel Park 是江山万里集多元力量打造的宁波首
个以全英文绘本为载体的儿童成长中心,面向 3-12 岁孩
子,提供陪护、阅读、教育、游艺、娱乐等服务,鼓励儿童个性
化发展和多兴趣培养。
SUNSET 落日酒吧
落日酒吧以考究的选材,融合创意,结合“新鲜果蔬、自种香
料、私家自泡酒”等材料,陪伴您度过浪漫夜晚。
17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康|之|行|
EASY TO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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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 CLUB
江山万里旗下健身品牌——UF 健身会所向江山万里业主开放,
会所总面积约 3000 平方米,
由客户休息区、自由重量训练区、主训练区(包括有氧设备、综合操房)、
漂浮岛(暂未开放)、恒温泳池等区域组成,各项配套设施十分完善,
还分别在训练区域、更衣室与泳池配备了洗手间。
为追求高品质、高效率的您提供了健康、科学、正确的运动场所。
普 罗 农 场
去过无数餐厅,到过无数地方品尝,
也终将抵不过儿时农田采摘的新鲜蔬菜的味道。
江山万里自有农场 - 普罗农场,
坚持当日采摘新鲜蔬果,安全可追溯,始终严守安全生产红线,
从品种、肥料、种植方式、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都严格把关,
为江山万里尊贵的您提供健康、绿色的专属品质生活。
PART TWO
| 居 家 养 护 |
21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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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石养护
提供户内大理石清洁、保养、晶面处理等专业养护服务。
地毯清洁
提供不同材质地毯清洁、洗涤及养护服务,确保您的舒适体验。
高端家私护理
提供地板、木饰面、金属面、皮质等家私专业保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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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THREE
| 极 致 物 管 |
25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空置房打理
提供养护花草、喂养宠物、定期开窗通风等空置房打理服务
快递至家
提供快递到家、快递消毒、快递送至家门口服务
上门收垃圾
提供生活垃圾上门收取服务
搬家服务
协助业主已到小区的家具,搬运至家的服务
婚庆服务
提供铺红毯、婚礼现场布置、婚车停放等服务
恭贺乔迁
对刚入住业主恭贺乔迁之喜,并告知周边配套服务
高尔夫预约
提供休闲高尔夫场地代为预约服务
击剑预约
提供击剑场地代为预约服务
骑射预约
提供休闲马术、场地代为预约服务
皮划艇、帆船预约
提供皮划艇、帆船场地代为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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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环境
序号123456
环境模块
外墙清洗
公区保洁
公区石材养护
绿植养护造型
公区专业消杀服务
生活垃圾清运
服务标准
1次/年
2次/天
1次/月
4 次 / 年
4次/月
2次/天
360°安全
序号123456
安全模块
人员素质
门岗值勤
监控中心
无死角楼层巡查
消防演习
消防测试
服务标准
身高 175cm 以上,退伍军人为主
24 小时值守,出入高峰期双岗
24 小时
4 次 / 年
2次/年
2次/年
24 小时管家
序号12345
安全模块
客户诉求处理
社区文化活动
客户档案管理
快递服务
预订服务
服务标准
30 分钟回应 24 小时内回复处理意见
N+2:N 为重要节日 ;2 为每年两次主题活动
成立档案室专人私密管理
提供快递收发服务
餐厅预订,花艺装饰,休闲娱乐预订等
精捷维修
序号123
安全模块
生活快修服务
电梯故障响应
设备机房巡查
服务标准
紧急维修 15 分钟,一般维修 2 小时
15 分钟内到场
2次/日
PART FOUR
| 生 活 配 套 |
29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休闲娱乐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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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万达广场
南部商务区
宁波博物馆
鄞州公园
华侨城欢乐海岸购物中心
三江购物金家漕店
沃尔玛购物
宁波银泰环球城
印象城
麦德龙(鄞州商场)
明州里
联系方式
/
/
0574-82815588
/
/
0574-87024072
400-830-1366
0574-89255888
0574-82829988
0574-28870888
0574-88156111
地址
四明中路 999 号
日丽中路与蝶缘路交叉口
首南中路
首南中路
鄞州区欢乐海岸路 7 号
金家漕一路金家漕农贸市场二楼
鄞州万达广场内
鄞州区天童南路 1088 号
宁波鄞州区钱湖北路 288 号
麦德龙路 1 号
鄞州区四明西路 7 号
银行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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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国银行鄞州分行
工商银行(鄞州支行营业部)
鄞州银行总行
邮政储蓄银行(钟公庙营业所)
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支行)
地址
鄞州区首南街道首南西路 8 号
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银路 1 号
鄞州区民惠西路 88 号
鄞州区钟公庙路 180 弄 56、58 号
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联系方式
95566
95588
96561
95580
95574
教育培训
序号
1
2
3
名称
江皓府配套幼儿园建设中
钟公庙实验小学(西校区)
鄞州区钟公庙中心初级中学
地址
/
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长丰路 176 号
鄞州区广德湖北路 4 号
联系方式
/
0574-88204930
0574—88462961
30fifffflffiffififffflfiflff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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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公交 152 路
公交 179 路
公交 159 路
公交 362 路
公交 368 路
公交 883 路
微 56 路
地铁 4 号线
地铁 2 号线
公交 152 路
联系方式
首:06 时 20 分 末:19 时 10 分
首:06 时 20 分 末:20 时 50 分
首:06 时 15 分 末:19 时 50 分
首:05 时 30 分 末:18 时 30 分
首:06 时 15 分 末:20 时 15 分
首:15 时 50 分 末:22 时 30 分
首:06 时 00 分 末:18 时 25 分
首:06 时 10 分 末:22 时 10 分
首:06 时 00 分 末:22 时 00 分
首:06 时 20 分 末:19 时 10 分
地址
万科江湾府西 / 广德湖北路长丰路口
万科江湾府西 / 广德湖北路长丰路口
新典东路广德湖北路口
新典东路广德湖北路口
新典东路广德湖北路口
新典东路广德湖北路口
新典东路广德湖北路口
兴宁桥西(距此 1.7km)
宁波火车站(距此 1.8km)
万科江湾府西 / 广德湖北路长丰路口
交通出行
政务机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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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长丰社区
鄞州钟公庙派出所
鄞州钟公庙街道办事处
鄞州人民政府
鄞州区房管中心
地址
鄞州区钟公庙街道芝兰新城 83 号
华裕路 66 号(都市森林三江购物后面)
惠风西路 115 号城南大厦 A 座 11-13 楼
惠风东路 568 号
惠风东路 278 号 6 楼
联系方式
0574——83058128
0574——88462808
0574——88086592
0574——87523711
0574——87419056
医疗服务
序号
1
2
3
4
5
6
名称
钟公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钟公庙街道长丰社区卫生服务站
宁波市第一院
宁波市妇儿医院南院
宁波市鄞州二院
明州医院
地址
鄞州区堇山西路 398 号
金家二路 198 号
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 59 号
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 339 号
前河路 1 号
泰安西路 168 号
联系方式
0574——88462894
0574——88204953
0574——87085588
0574——87083300
0574——55665555
0574——83009999
PART FIVE
| 关 于 装 修 |
33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您 需 准 备 的 装 修 资 料
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
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需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红章、装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装修合同第一页、最后一页
图纸:平面图、敲墙图、吊顶图、砌墙图、水路布置图、电力布置图
装 修 时 间
周一至周五 : 8: 00 — 11: 30,13: 30 — 18: 00
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 : 8: 30 — 12: 00, 14: 00 至 18: 00 无噪音、无异味施工;
涉及中、高考期间不得产生噪音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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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备案申请
发放装修进场装修许可证
提供装修资料
装修审核
进场装修施工
装修完成资料存档
装修巡查
装修完工验收
装 修 流 程
35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为减少您的麻烦
建议准备装修时考虑如下问题
1. 为不耽误您的装修进度,请您提前三天与管家联系告知管家需求,方便管家告知您装修所需资料;
2.如二改过程中,有改变结构主体或与安全有冲突的要求请及时与客户服务中心沟通;
3.装修过程中注意室内及公区成本保护,避免因施工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磕碰及人为破坏造成您的损失
及后续的维保问题;
4. 空调、新风移位等电子设备改造,建议您联系原厂家进行改造,可避免后续维保等相关问题;
5.建议受委托的建筑设计单位具有甲级设计资质,当其所出具的图纸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时,可达到
对所修改的设计全权负责的目的。
如果您已经准备好装修申请资料
烦请您与装修单位携带照片等资料一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以下手续:
1. 如有相关建筑垃圾,请缴纳建筑垃圾清运费;
2. 办理施工许可证;
3. 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4. 二改需备灭火器 (每 50 平方米一个);
5. 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及 《装修承诺书》 等相关装修资料。
若您开始装修进场了
请您注意配合如下事宜:
为了保证其他业主的正常休息
请您控制作业时间:8: 00 11: 30 13: 30 18: 00
垃圾清运时间:10:30 11:30 17:00 18:00
为了保证您的物品出入安全及材料使用合理搬运安全请及时办理材料放行条。
为了方便检查
我们将为您张贴《装修施工许可证》,贴于您户门旁。
为了保证各项安全
请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为了保证环境整洁
请您及时清运垃圾,超过规定时间没清运,客户服务中心将直接代理清运,但费用由您或施工单位承担。
为了整体有序的管理请您尽量控制此次装修在四个月内完成。
为了避免今后留隐患
请您在隐蔽工程施工前通知客户服务中心进行隐蔽工程的核查工作。
您如果有装修更改项目
烦请及时报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会给予您及时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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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整体属业主共有,烦请注意以下严禁行为
随意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花园围栏、外墙、外门窗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
格)、设计用途、功能等;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将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在承重墙上穿洞,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超负荷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任意刨凿楼地面、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 (气) 主管道、消防设施 (含进户防火门) 、开关箱 (含开关) 以外的供电线路、屋
面防水隔热层;
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周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装修施工应当保证工程质量,未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野蛮施工;
因房屋的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擅自更改每户的户外照明、门禁系统、门铃、阳台灯具、信报箱、栅栏等;
业主或施工单位安装广告、招牌,影响本小区的整体形象,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占用、改造公共部位;
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PART SIX
| 关 于 居 家 安 全 |
39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防 火
A. 勿超负荷用电,勿在同一个插座上接驳过多电器,不可将散口电线直接接驳插座 ;
B. 勿在户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如松香水、汽油、液化气等),生活燃料勿过量贮存 ;
C. 自觉遵守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免引起火灾 ;
D. 小心处理尚未熄灭的烟头、火柴等 ;
E. 火柴及打火机等易燃物品请放置于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
F. 勿在公共地方焚烧纸钱、香烛等;户内焚烧请留意火种是否完全熄灭,并及时清理灰烬 ;
G. 管理好燃气用具,煮食时切勿外出,发现有燃气泄漏请立即开窗通风,且勿开灯及使用电话、门铃等会发出电火花
的设备,同时关闭燃气总阀,立即通知燃气公司及物业服务中心 ;
H. 外出前先关闭燃气阀门及电器开关;长期外出时关闭电源总开关及燃气总阀门 ;
I. 定期检查及更换电线和开关、煤气胶管、阀门等 ;
J. 勿将自行车、鞋柜 (架)、盆花等私人物品堆放于楼梯、走廊等公共通道,随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
K. 非火警切勿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并教育儿童勿玩、耍弄甚至损坏消防设备 ;
L. 消防通道的防烟门应保持关闭,不可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使其不能关闭 ;
M. 一旦发生火警,请务必保持镇静,并尝试进行下列步骤:
a、击破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玻璃,使火警铃报警;
b、拨打 119 火警电话,按紧急报警按钮;
c、通知安全员或监控中心,唤醒邻居;
d、切断电源开关(非煤气失火且时间允许情况下)及煤气气阀;
e、尝试用灭火器或消火栓灭火(电力火灾应使用气体灭火筒);
f、关闭所有门窗及防火门,防止火焰及烟雾蔓延;
g、火灾时切勿使用电梯,应使用楼梯通道;
h、烟雾浓密时,应尽量贴近地面爬行并以湿毛巾遮盖面部以防窒息;
i、身处火场上层的人应向天台方向逃生,如身处火场下层者,则向下走,前往最邻近的出口逃生;
j、冷静分析和注意倾听,听从消防广播或消防人员的疏散指引。
防 盗
A. 当发现可疑人员作案时,请立即致电物业服务中心或就近通知保安员,并留意当事人的人数、衣着特征、手持物品、
车牌号码等,向公安人员及保安员提供尽可能详尽的线索 ;
B. 清楚访客的身份前,千万不可随意开启入口大门;外来访客须配合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请向贵亲友转达 ;
C. 见自称为公共机构或政府人员,请查验清楚其证件 ;
D. 避免将贵重财物及大量现金放在家中 ;
E. 外出时将所有门关闭,晚上外出时屋内建议亮一盏灯 ;
F. 出外旅游前,请留意关闭好门窗、燃气、水、电,并可留下紧急联络电话给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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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防汛
A. 请收回阳台上挂晒的物品,将盆栽搬进室内;
B. 检查各排水管道是否堵塞,以免积水泛滥;
C. 加固容易被台风吹落的物件,如窗户、空调机等;
D. 扣紧门窗,以免被风吹开,且勿在玻璃门、窗附近停留;
E. 当气象台发布黄色台风及以上信号(台风信号由弱到强依次为白色—绿色—黄色—红色—黑色),以及其他暴雨、
寒冷、强雷电、大风等灾害预警信号时,请尽量减少外出;
F. 如发生水浸,及时将贵重物品移至高处,切断电器电源;
G. 防止违法人员乘机作案,加强防盗措施;
H. 如需协助,请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
防 震
A. 迅速躲在桌下或坚固的钢筋砼结构下寻求掩护,勿躲在楼梯下;
B. 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架或悬着的物件;
C. 勿靠近残垣断壁,迅速跑向开阔的空地;
D. 做好应付多次余震的准备。
急 救
A. 使伤者处于温暖及合适的环境,并加以安慰;
B. 拨打急救电话 120 要求医疗急救服务;
C. 通知物业服务中心详述意外情况,包括所属单位、地点、姓名、电话号码、目击者、事件情况等;
D. 在任何情况下,应尽量保持镇定。
儿童安全
A. 切勿让学龄前儿童单独外出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B. 切勿让儿童攀爬阳台、落地窗护栏,儿童单独在家或成人不在旁边时请锁闭阳台门等儿童容易攀爬的门窗;
C. 菜刀、剪刀、水果刀等锋利物品请勿让儿童玩耍;
D. 教育儿童切勿从室内、阳台等处向室外抛扔任何物品,以防对他人或公共设施造成损害。
PART SEVEN
| 关 于 居 家 生活 |
43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文 明 居 家——
宠物饲养
业户饲养宠物须按政府规定申领牌照,在公共场所遛狗时,应拴上犬链牵引,并及时清除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不
得对其他业户造成滋扰及对环境造成污染,并请遵守 《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 。
高空抛物
切勿高空抛弃任何物品,并请妥善放置阳台及周边物品,切勿将各种盆栽物品放至阳台上部,以免落下伤及行人和车
辆。切记此类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并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产生噪音
晨练及家庭娱乐时请控制噪音,避免影响邻里生活和休息。
晾晒衣物
切勿在公共区域晾晒衣物,以免影响小区外观。
花卉浇水
给阳台花卉浇水时请勿溢出,以免影响楼下业户及行人。
——居 家 生 活 提 示——
木质家具保养
经常用软布顺着木的纹理为家具去尘。去尘之前,可在软布上喷上清洁剂(如碧丽珠),不要用干布揩抹,以免擦花表
面。
实木家具在较干燥的环境下使用时,可采用人工加湿,如定期用软布沾水擦拭家具。
定期打蜡,每隔 6-12 个月用膏状蜡为家具上一层蜡。上蜡之前,最好用较温和的非碱性肥皂水将旧蜡抹除。
尽可能用垫子垫在热盘子下,以免食物汤料外溢,玷污或损坏桌面。
尽量避免让家具面接触到腐蚀性液体、酒精、指甲油。
表面涂漆的家具如写字台、书柜、门窗、大衣柜等,使用久了漆面的光泽就变得很暗。如泡上一壶浓茶,等稍凉后用软
布蘸上擦洗漆面,即可恢复原来的光泽,使家具变旧为新。
书柜、厨柜等家具常安装玻璃或木制拉门,如遇有拉门发紧或磨损严重,可在拉门的下拉槽内,滴上一些蜡,如不便带
火滴蜡,也可将蜡削成沫,放入下拉槽内,由于蜡的润滑作用,拉门就会滑动自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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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艺沙发清洁
定期吸尘,用小的吸尘器清洁为好,也可用毛巾擦拭,最好每周进行一次。注意沙发的扶手、靠背和缝隙处。在吸尘前
应收拾好小孩放在沙发空隙的小玩具及其它东西,避免对吸尘器有所损坏。
一年用清洁剂清洁沙发一次,但事后必须把清洁剂彻底洗掉,否则更易染上污垢。可选含防污剂的专用清洁剂。
有护套的布艺沙发一般均可清洗。弹性套可用一般洗衣机清洗,较大型的棉布或亚麻布护套可到洗衣店清洗。熨平护
套时应注意有些弹性护套是易干免熨的,即使要熨也要考虑布料的外观,熨护套内侧较适宜。如护套为棉质的则不宜
熨。
灯具维护
在使用前详读产品标示,注意其电力负荷,避免超负荷而导致危险。
定期清理灯具及灯管,以免灰尘影响照明效果,或消耗不必要的电源。
避免空气潮湿,因湿气会缩短灯具的使用期限。
以亮度高、稳定性好、热度低的灯具为主,若灯管两端有黑影或有黑色沉积,则应更换。
根据人体工学,惯用右手书写者,台灯的光源应由左方或左后方投射,而灯罩侧缘应尽量低于眼睛。
桌面最好使用深色,以防止桌面的反光。
改善室内环境小常识
可以吸收室内有害气体的植物:
芦荟、虎尾兰 清除甲醛污染。
常青藤、铁树 可吸收苯。
石榴、菊花、腊梅 有吸收硫、氟化氢、汞等能力。
月季 可吸收二氧化硫 ( 呼吸道疾病者慎用 )。
百合、荷兰铁、仙人掌、荷兰花箭 吸收二氧化碳。
龟背竹 具有夜间吸收二氧化碳的功能。
万年青、雏菊 吸收三氯乙烯。
秋海棠和文竹 在夜间除了能吸收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氯气等有害气体。
吊兰 叶子能吸收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然后集中运输到根部,分解为养料吸收。
居室中不宜放置的花卉:
兰花 它的香气会令人过度兴奋,而引起失眠。
紫荆花 它所散发出来的花粉如与人接触过久,会诱发哮喘症或使咳嗽症 状加重。
含羞草 它体内的含羞草碱是一种毒性很强的有机物,人体过多接触后会使毛发脱落。
月季花 它所散发的浓郁香味,会使一些人产生胸闷不适、憋气与呼吸困难。
百合花 它的香味也会使人的中枢神经过度兴奋而引失眠。
夜来香 它在晚上会散发出大量刺激嗅觉的微粒,闻之过久,会使高血压和心脏病患者感到头晕目眩、郁闷不适。
夹竹桃 它可以分泌出一种乳白色液体,接触时间一长,会使人中毒,引起昏昏欲睡、智力下降等症状。
松柏 松柏类花木的芳香气味对人体的肠胃有刺激作用,影响食欲。
洋绣球花 它所散发的微粒,如与人接触,会使人的皮肤过敏而引发瘙痒症。
郁金香 它的花朵含有一种毒碱,接触过久,会加快毛发脱落。
黄花杜鹃 它的花朵含有一种毒素,一旦误食,轻者会引起中毒,重者会引起休克,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45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日常生活除异味
香烟味
现代,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吸烟似乎是一种潮流,室内吸烟,烟雾缭绕,有碍健康,如认识到这个问题,您可用蘸了醋
的纱布在室内挥动或点支蜡烛,烟味即除。
霉气味
居室内的衣箱、壁橱常常会散发霉味,可往里面放一块肥皂,霉气味即除。也可将晒干的茶叶渣装入纱布袋,分放各
处,不仅能去除霉味,还能散发出一丝清香。
厨房异味
在厨房中做饭做菜,饭菜的各种味道很浓,你在锅中放少许食醋加热蒸发,厨房异味即可消除。
油漆味
新油漆的墙壁或家具有一股浓烈的油漆味,要去除漆味,您只须在室内放两盆冷盐水,一至两天漆味便除,也可将洋
葱浸泡盆中,同样有效。
煤油烟味
用煤油炉或蜂窝煤做饭,在燃烧过程中,要产生黑色浓烟,若在煤油中或蜂窝煤上加几滴醋,烟味即可减少或消除。
居室异味
居室空气污浊,可在灯泡上滴几滴香水或花露水,风油精,遇热后会散发出阵阵清香,沁人心脾。
炖肉异味
炖肉时,在锅中加上几橘皮,可除异味或油腻,并增加汤的鲜味。
鱼腥味
如炒菜锅里有鱼腥味时,可将锅烧热,放一些用过的温茶叶,鱼腥味就会消失。
花肥臭味
在室内养花,若用发酵的溶液做肥料,会散发出一种臭味,这时可将新鲜橘皮切碎掺入液肥中一起浇灌,臭味即可消除。
垃圾桶臭味
当金属垃圾发出臭味时,可将废报纸点燃后迅速放进去,臭味即除。
卫生间臭味
家中卫生间虽然常冲洗,可还是有臭味,可将一盒清凉油或风油精开盖后放于卫生间角落处,既可除臭又可驱蚊。也
可放置一小杯香醋,恶臭也会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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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说明文件 -------------------------------
《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2000 年 10 月 31 日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1 年 4 月 19 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2015 年 6 月 25 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2015 年 7 月 30 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本条例共七章六十二条,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及其监督活动。市和县(市)区人民政
府可以根据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划定并向社会公布适用本条例的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范围。
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和电梯、燃气、电力、供水、通信等专业设施设备以及军队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对宗教团体、文物保护单位的房屋以及历史建筑的使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安全利民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
机制,协调和监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
监管制度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应对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完善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和监测网络,协同
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房屋使用安
全的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国土资源、市场监督、公安、安全生产监督、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使用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使用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危险房屋解危、突发
事件应急处置和常态化、网格化安全监管等工作开展,并安排资金用于对低收入等特殊困难家庭房屋的安全鉴定、解危处置、
白蚁防治等提供适当补助。
第七条 鼓励运用保险机制创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方式。
建设单位、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其他有关组织可以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建立商业保险、风险基
金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房屋安全风险管理机制。
47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第八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业、建筑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等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支持
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
鼓励社会公众依法组成房屋安全志愿服务组织,参与房屋使用安全巡查、检查等活动,协助做好房屋使用安全宣传、
教育和发现、纠正违法行为等工作。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举报、投诉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和投诉机制,
向社会公开举报和投诉的受理方式,为社会公众监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投诉和举报后,对属于本行
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并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对不属于本行政机
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转送相关行政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第二章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房屋建筑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受让人提交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和房屋结构设
计文件等有关资料,明确告知受让人房屋的基本情况、性能指标、合理使用年限、装修限度、使用与维护保养要求、保修范
围和期限等事项。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期间房屋质量缺陷的保修和治理责任。房屋建筑的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和治理责任,在法定设计文件规定的该房屋建筑的合理使用年限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但
因使用不当、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除外。
房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房屋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房屋属个人或者单位所有的,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为国家直管或者单位自管公有用房
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房屋实际使用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并承担相应的房
屋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房屋实际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一)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
(二)房屋权属不清;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用房经营管理单位可以与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房屋实际使用人约定房屋使用安全
责任,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其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房屋实际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从事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活动,发现房屋结构安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下列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一)按照设计用途、建筑物使用性质和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二)房屋装修装饰不得影响房屋共有部分的使用,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毗邻房屋使用安全;
(三)定期检查、维修、养护房屋,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并保留相关资料;
(四)防治白蚁 ;
(五)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六)对危险房屋进行加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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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保障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安全的必要措施。
有建筑幕墙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幕墙进行安全维护、检修、鉴定。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
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房屋属于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的,对共有部分因采取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各项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由房屋
使用安全责任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物业管理规约的约定共同承担。涉及专有部分的,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依
法承担。
房屋属于非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的,相关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
依照前两款规定采取措施所需费用,符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依法
提取。
第十六条 房屋实行物业服务等方式委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共有部
分的检查、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责任,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禁止行为等书面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发现房屋使用违法行为
的,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房屋转让或者出租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将房屋主体承重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和房屋结
构改造情况等事项,在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方式书面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有权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城建档案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出卖人或者出租人查询房屋主体承
重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和结构改造情况等事项,被查询人有义务配合查询。
市和县(市)区城建档案机构应当为公众查阅、利用已开放的城市建设档案提供便利。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查阅、
利用与其房屋相关的档案资料,应当免费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县 ( 市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巡查
区域范围划分和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员,对房屋安全实行常态化巡查、检查。
房屋用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旅游、交通、民政等方面用途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房屋使用安
全责任人做好房屋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管;对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大型商场、专业市
场、宾馆、饭店、工业厂房、交通场站、养老设施等公共建筑,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房屋使用安全信息档案。
第十九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履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义务,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乡)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相关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房
屋使用安全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房屋使用安全的综合治理,提高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精细
化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安全信息档案系统。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
记载和公开涉及房屋安全的下列相关信息,并
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查询服务:
(一)房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二)房屋结构类型、竣工日期和合理使用年限;
(三)消防、抗震设防标准;
(四)房屋装修情况;
(五)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并受行政处罚情况;
(六)申请安全鉴定以及应当申请安全鉴定而未申请鉴定的情况;
(七)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未及时治理的情况;
49始于需求终于满意
(八)其他与房屋安全相关的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相关信息载入房屋安全信息档案系统,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以及其他有
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所有权人、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告知受让人查询房屋安全信息档案系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买卖中介合同示范文本中设置专门条款,提示受让人查询
房屋安全信息档案系统。
第三章房屋装修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的房屋装修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 , 对其空间功能或者空间布局进行调整,涉及建筑
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建筑荷载的建筑施工活动。
房屋装修应当保证房屋的整体性和结构安全,不得影响房屋共用部分和毗连房屋的使用安全。
房屋装修不得产生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噪声、粉尘、臭气等环境污染。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以及二十时至次
日七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等污染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
第二十二条 鼓励建设单位提供产业化装修的成品房。
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宅产业化试点等项目,应当逐步推行装修后交付使用,其中,公租房建设项目应当实行装修后交付
使用。
产业化装修的鼓励措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宅产业化试点等项目推行装修后交付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
制定。
第二十三 条住宅(含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房屋装修中禁止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一)拆改房屋基础、梁、柱、楼板、墙体(户内填充墙除外)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构件;
(二)在楼面板上砌墙等,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三)在承重墙体、梁柱构件和楼面、楼梯结构层凿槽、钻孔,危害结构安全和耐久性;
(四)将不具备防水要求的房间、阳台等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 或者改变车库、车棚设计使用功能;
(五)擅自挖建地下室或者降低房屋地坪标高;
(六)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搭棚;
(七)违反法律、法规和设计要求,破坏房屋结构、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或者超过设计标准加大房屋使用荷载的,房屋使用安
全责任人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由具备相应专业施工资质的施工
企业进行施工。
对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的非住宅房屋实施装修存在前款情形的,还应当经专有部分占本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所
有权人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所有权人同意。
第二十五条 房屋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办理。
前款规定的房屋装修工程应当依照规定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第二十六条 无需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装修工程施工前,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县(市)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备案人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三)房屋装修项目及其设计、施工方案或者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