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项目
忠县·通用机场项目
所属产业:通用航空业
投资规模:4亿元
项目所在地:忠县复兴镇
联系单位:忠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文权13419669859(023)54245039
项目建设内容:忠县通用机场选址位于忠县复兴镇马家冲,该机场定性为A1类通用机场(含有使用乘客座位数在10座以上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为固定性、驻地性、常年进行飞行活动的供小型固定翼飞机、旋翼直升机进行常年运行的机场,总投资约4亿元,近期预计占地约514亩。近期飞行区等级为2B,设置1条跑道,跑道长 1 2 0 0 \mathsf { m } ,宽3 0 \mathsf { m } ,非仪表跑道,拟用机型为Y-12E及小型直升机。远期飞行区等级为3C,跑道长 1 8 0 0 { m } ,宽度保持不变。机场停机坪近期设计为461.5米 x 95米,满足14架设计机型(Y-12E)自滑进出。机场工作区设航管及塔台区、机务维修区、机场辅助生产设施区、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区、动力辅助区等。办公用房与航站楼及空管业务用房合建为综合业务楼,综合楼的具体位置位于拟设站坪的北面,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建设周期及预期效益:项目建设周期2年。
项目优势:忠县通用机场项目已取得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以及西部战区空军选址批复等相关要件。忠县通用机场往渝东北可连接梁平机场、万州机场,往西可连接广安机场、龙兴机场、永川大安机场及主城区各直升机起降点,往渝东南可连接武隆机场、万盛江南机场等,可以忠县机场为枢纽,形成重庆最具区位优势的通用航空枢纽机场,成为重庆市低空飞行网络覆盖中最重要一环。对内而言,可有力支撑忠县旅游业发展、逐步推进现代农业飞机播种、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森林防火等公共服务。
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报告审查和机场勘界。
招商要求:投资方须具有行业经验,资金实力较好。
忠县·梁忠石高速公路项目
所属产业:交通运输业
投资规模:169亿元
项目所在地:梁平区、忠县、石柱县
联系单位:忠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敖睿18680970515(023)54245039
项目建设内容:起于梁平区新盛镇东北,与开江至梁平高速公路相接,途径忠县汝溪、涂井,在石宝镇和西沱镇东侧跨越长江,与既有G69银百高速相接。路线全长80公里,其中梁平区段长50公里,忠县段长27公里,石柱县段长3公里。按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隧比 4 6 . 0 2 % 。估算总投资169亿元,其中梁平段估算投资105亿元,忠县段估算投资49亿元,石柱段估算投资15亿元。
建设周期及预期效益:项目建设周期4年。
项目优势:项目已纳入《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23-2035年)》(二十七联)。一是本项目的实施将在梁平、忠县、石柱的结合部区域新增一条过江通道,并通过起点联通四川达州,向北至陕西、呼和浩特,西北至甘肃、青海、新疆,交通更为便捷。反之,也可吸引大西北区域的人流物流融入长江经济带,有利于提升对外大通道能力。二是本项目所在的梁平区、忠县和石柱县地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双核核心和达万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的联结点,项目的建设对于项目区域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打造三峡库区城镇群重要节点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本项目经过的梁平、忠县、石柱三地旅游资源丰富、历史文化悠久,丰富多彩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具有强大的旅游吸引力。本项目的建设将完善渝东北地区“快进慢游”交通系统,串联该区域内的各大旅游资源,有利于各区县合纵连横,整体打造以梁平百里竹海、忠县石宝寨、万州青龙瀑布和石柱黄水、干野草场为代表的景区和避暑胜地,形成全域旅游态势,游客北上南下方便快捷,实现集群效应,从而促进沿线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
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报告送审稿,正在编制特许经营方案。
招商要求:投资方须具有行业经验,资金实力较雄厚。
忠县·梁忠蔬港铁路项目
所属产业:交通运输业
投资规模:80亿元
项目所在地:梁平区、忠县
联系单位:忠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凯华17823663762(023)54245039
项目建设内容:起于既有达万铁路梁平站万州端,向南经梁山街道、蟠龙镇、柏家镇、紫照镇至忠县兴峰乡,之后沿井河前行,经黄金镇至忠县城区后在果梁村附近预留忠县站,出站后向西南延伸至重庆港新生作业区,设新生港站。新建线路长度 6 4 . 8 \mathsf { k m } ,其中梁平境内28.5km,忠县境内36.3km。
建设周期及预期效益:项目建设周期4年。
项目优势:梁忠疏港铁路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发改基础[2021]1788号)。梁忠疏港铁路建成后:一是解决忠县新生港进港铁路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忠县新生港(万吨级)位于长江干流万吨级航道的最上游端,具有打造“新生港 ^ + 铁路”的鱼刺形铁水联运最佳模式的天然优势。忠县目前尚无货运铁路,毗邻的垫江县无货运铁路,周边的丰都县、石柱县境内仅有的渝利铁路运营至今尚未开通货运功能。自2021年7月,新生港一期工程正式运营后,建立铁水联运迫在眉睫。二是助推川渝甘陕地区经济发展。梁忠疏港铁路可通过达万铁路衔接襄渝铁路,融入全国铁路网,形成川东、陕西、甘肃等地区便捷下水通道,将有效串联辐射四川东部的广安、渠县、达州及重庆的梁平、忠县等区县及其经济腹地,极大改善川东、渝东北等片区交通运输条件,大幅提高忠县新生港港口腹地范围,降低物流成本,为成渝地区提供通江达海的出海口,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作用明显。
项目进展:正在开展可研相关前期工作。
招商要求:投资方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具有行业经验,资金实力较雄厚。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忠县乌杨新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
所属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类
投资规模:15503万元
项目所在地:忠县工业园区
联系单位: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小兰13668484757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按综合二级医院标准建设,规划设置床位160张,总建筑面积23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地上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部792平方米,门诊部2376平方米,住院部6864平方米,医技科室4576平方米,保障系统1760平方米,业务管理528平方米,院内生活704平方米,大型医用设备单列项目房屋、感染疾病科病房、预防保健用房等其他用房1200平方米。建设用地总面积188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6580平方米,道路及铺装占地5640平方米,绿化景观占地6580平方米,共配建室外停车位54个,地下停车位126个,配备充电桩54个。
建设周期及预期效益:项目建设周期2年,为忠县乌杨新区近期规划的8万人口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项目优势:忠县乌杨新区规划建设的二级综合医院,可完善忠县乌杨新区医疗服务体系,有效保障当地居民就医服务质量,符合国家、重庆及地方政策规划要求。一是有政策支持。为了给乌杨新区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投资氛围,扩大区域影响力,促进区域城市建设与招商引资,必须加大区域内部建设力度,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供产业所需保障设施,进而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全面提速。二是有产业基础。乌杨新区目前已入驻工业企业120余家,实现工业总产值240亿元,安置就业人员1万余人,产业的集聚为核心区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核心区内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建设条件成熟。
项目进展:正在编制项目商业计划书。
招商要求:投资方须具有行业经验,资金实力较好。
忠县乌杨新区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所属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类
投资规模:18169万元
项目所在地:忠县工业园区
联系单位: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小兰13668484757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星级酒店与综合购物中心,总占地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共约2.1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52万平方米。其中星级酒店约120个客房,地上建筑面积约1.18万平方米;综合购物中心包括大型生活超市、餐厅、影院、KTV、品牌店、停车场建设,地上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建设周期及预期效益:24个月,2025年12月-2027年12月。本项目总投资为18169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提供120个客房,1万平方米综合购物中心,209个停车位,运营期内年平均收入可达2300万元。
项目优势:商业综合体是忠县乌杨新区开发建设产城发展核心区优先启动的建设项目之一,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区域配套设施,保障对外接待能力,提升区域形象,带动流动人口导入,带动区域周边价值。一是有政策支持。乌杨新区的建设是忠县作为成渝走廊中组成部分顶层设计和统筹发展的积极响应,突出发挥“桥头堡”的带动作用,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体制创新,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是忠县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圈的重要途径。二是有产业基础。乌杨新区目前已入驻工业企业120余家,实现工业总产值240亿元,安置就业人员1万余人,产业的集聚为核心区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核心区内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建设条件成熟。
项目进展:正在编制项目方案设计。
招商要求:投资方须具有行业经验,资金实力较好。
城市开发项目
房地产项目
所属产业:房地产
项目所在地:忠县白公街道、忠州街道、复兴镇
联系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劲淞13638281828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出让3个区块土地,共占地89.1606公顷。
区块1:复兴镇水坪组团(重庆数字产业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占地31.39公顷。
区块2:白公街道银山片区(忠州中学银山校区旁),占地31.23公顷。
区块3:忠州街道高铁站片区(高铁站附近),占地26.5406公顷。
建设周期及预期收益:项目可修建一批高品质商住建筑,在高铁站片区、水坪组团、银山片区提升人口承载力,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打造区域商业中心,提升区域消费能力。
项目优势:忠县以实现“三峡库区特色中等城市”为目标愿景,按照“50平方公里、50万人口”目标规划城市未来美好蓝图。忠县综合考虑了区域发展定位、规划实施程度、人口居住需求、地房市场形势和已供土地利用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了土地供应计划。银山片区、水坪组团、高铁片区等宗地都处于交通、商圈、教育等资源丰富的核心区域,具备极强的吸引力。
招商要求:具有资金、技术、人员等实力,有成功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按土地性质合力、高效地进行开发建设。
农业
1.建立“一主两辅”产业发展资金池。
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统筹中央、市级和县级资金,建立“一主两辅”(柑橘、生猪、笋竹)产业发展资金池,用于兑现落实“一主两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2.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为县域内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柑橘种植保险、柑橘收益保险、生猪养殖保险、能繁母猪养殖保险、生猪期货价格保险、笋竹收益保险、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花椒收益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根据投保主体和险种的不同,财政补贴 70 % 一 90 % 。
3.引导涉农金融贷款。为县域内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助农贷”“惠农e贷”“担保贷”等金融产品。
“助农贷”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最高300万元贷款额度。“惠农e贷”为农户、专业大户提供最高30万元贷款额度;为注册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最高100万元贷款额度;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或销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贷款额度。“担保贷”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10一300万元贷款担保。
4.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
支持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对经营主体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支出进行补贴。贴息范围包括设施种植方面、设施畜牧方面、仓储保鲜和烘干方面等。贴息标准以当年申报文件为准。
5.发放农机购置、应用与报废补贴。
为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机购置、应用与报废补贴,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以当年政策文件为准。
6.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县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包含农机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各类农业服务主体开展县域范围内粮油、柑橘和笋竹三大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以当年申报文件为准。
7.开展牛羊产业贷款贴息。
支持县域内存栏20头以上奶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只以上肉羊的养殖场(户)及种场;种植100亩以上、年收储100吨以上饲草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生产。贴息标准以当年申报文件为准。
8.强化县级、市级和国家级龙头企业认定与支持。
梯次培育一批县级、市级、国家级龙头企业,将县域内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优、财务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带农益农好的农业企业评选纳入县级龙头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县级龙头企业申报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对认定成功的各级龙头企业在金融扶持、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制造业
1.支持培育壮大 ^ { 6 6 } 2 ^ { \prime + 4 ^ { \prime \prime } } 现代制造业集群
(1)对冶金、建材、化工等先进材料领域重点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 2 % 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对纳入重点打造的(20 sqrt [ 4 ] { 4 + 4 + N } ”现代先进材料产业体系的关键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 5 % 择优给予最高150万元的支持。(2)支持医药工业企业新产品培育,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第三类医疗器械等新产品给予100万元一1000万元的支持。(3)支持工业母机、智慧医疗装备、低空装备、动力装备、电工装备等领域重点企业开展“订单式”研发制造,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0 % ,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4)支持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具身机器人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开源社区建设和应用场景开放,择优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的支持。(5)对在有效期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照不超过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 80 % 且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 3 % 的上限,给予单个产品最高500万元年的保费支持,补贴时限不超过3年。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生产方,按照不超过产品实际收款额的 30 % ,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2.支持企业智改数转绿提
(6)落地落实“技改专项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重庆市迭代优化“技改专项贷”二十条政策措施(2024一2027年)》(渝经信规范[2024]11号)给予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息、担保费奖补和保费补贴,其中贴息20万元以下的需是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三者之一。
(7)对入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的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对精准适配的“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择优给予每个产品或解决方案最高30万元的支持。
(8)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 10 % 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对实施市级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数字化转型领域项目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9)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轻纺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10)对获得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或者完成国家“智能制造工厂”揭榜任务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择优给予100万元的支持。对“未来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 10 % 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对获得“灯塔工厂”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11)对完成细分行业领域“揭榜挂帅”的产业大脑项目,给予每个200万元的建设支持。对获评优秀的细分行业领域产业大脑实战场景,给予每个100万元的建设支持。
(12)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对标先进能效水平进行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的 10 % 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支持。支持企业实施节水、清洁生产技改和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的 10 % 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13)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的 10 % 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14)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园区,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及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择优给予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单位最高200万元/个的支持。
3.支持优质企业梯度培育
(15)对新建投产工业企业升规入库的,当年营业收入5000万以下、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存量工业企业升规入库的,当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
(16)对新认定的市级单项冠军企业给予50万元的支持;对新认定或复核通过但未获得过同类项目支持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给予100万元的支持。对新认定或复核通过但未获得过同类项目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给予50万元的支持。
(17)对认定有效期内的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的首次融资,实际融资总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按到位融资金额的 0 . 5 % ,分别给予潜在独角兽企业最高100万元、独角兽企业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18)对运营单位打造的中小企业生态家园,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19)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建设运营,对平台运营机构择优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
(20)工业设计企业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第三方设计服务的,按照不超过年度设计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 20 % 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21)按年度对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前20名的企业授予“忠县工业20强”荣誉称号。
(22)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创建标准化建设,对达到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认定并运行的,经综合评估择优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23)鼓励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从亩均效益、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创新成果、荣誉称号等方面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评价结果为A类的前10名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招引企业建成投产3年内评价结果首次为A类的,经综合评估择优另行给予一定奖励。
4.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4)对通过评审的科技型企业主导型产业创新综合体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支持产业创新综合体实施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揭榜挂帅”,根据项目进展给予资金支持。
(25)对经认定的新建制造业中试平台,按照近两年内实际设备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按照制造业中试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一定比例,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运营支持,同一平台3年内最多享受一次。
(26)对新认定或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0万元的支持。
(27)对牵头制定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单个标准最高50万元、30万元的支持。
(28)对企业打造的具有发明专利且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先进及以上的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择优给予单个产品最高50万元的支持。
(29)对未来产业领域研发生产的标志性产品给予50万元的支持。
(30)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3年后成功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连续9年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31)对新认定为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新型高端研发机构,按上年研发经费投入总量的 2 % - 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支持。
(32)对独立建账企业,当年研发投入较上年度研发投入新增100万元及以上的(以统计认定数据为准),新增的部分按 1 % 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33)承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要求,给予一定配套资金支持;对承接并通过结题验收的县级重点企业类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5.支持新招引项目投产达效
(34)支持新建项目尽早投产,对拿地自建一年内投产的和租用厂房半年内投产的重点工业项目,经综合评估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35)支持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对我县“ 2 { + } 4 ' ”现代制造业产业链具有延链强链补链作用、对产业链整体水平提升具有关键作用的新建投产企业,给予一定“产业扶持资金”支持。
6.支持品质优、高成长项目落地
(36)对新招引的优质产业项目,可通过土地、厂房、资金等资产入股方式与企业进行股权合作,原则上股权占比不高于 5 0 % 。
(37)对新招引处于成长初期的项目,可与投资方点对点合作组建供应链公司,为产业项目提供供应链服务,同时培育发展专业化供应链公司吸引上下游企业投资。
(38)对新招引的前沿科技未来产业等优质项目,我县产业引导基金可“以投带引、以投代补”,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利用基金的专业化运作和资源整合能力,支持项目建设发展。
(39)对新招引的前沿新兴领域项目,根据项目需求,县相关部门单位可适时提供应用场景资源予以支持。
建筑业
1.设立专项资金。
设立忠县建筑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建筑业产业发展。
2.支持县域内建筑企业外出拓展业务。
支持县域内建筑企业拓展县外市场,对出忠拓展的县域内建筑企业给予产业扶持奖励。
3.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业项目等社会投资项目与县域内企业合作。
鼓励建筑企业(含县外建筑企业在忠县成立的子公司)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业项目等社会投资项目合作的建设单位给予产业扶持奖励。
4.鼓励县域内建筑企业资质升级。
建筑企业晋升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晋升由住建部批准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同一年度多项晋升的不重复奖励,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
5.鼓励引进优质建筑企业。
对引进的优质建筑企业,在县域内持续正常运营五年以上,按合同协议分别给予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0万元。
6.鼓励县域内建筑企业创优夺杯。
县域内建筑企业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成果被认定为国家工法的奖励30万元,获得重庆市科技进步奖、技术成果被认定为市级工法的奖励20万元。县域内建筑企业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奖励50万元,获得部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重庆市巴渝杯的奖励20万元。同一个工程项目多项获奖时不重复奖励,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
7.企业“升规培育”奖励。
对新升规入统的资质以上建筑房地产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商贸业
1.升规奖励。
对新纳入企业一套表直报统计的限上商贸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2.支持商贸企业积极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对补齐县域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健全家具家电回收体系等项目给与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 40 % ,单个企业、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支持发展 “首店首发” 经济。
支持商业运营商及第三方机构引进知名品牌首店,经评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奖励。支持品牌新品首发首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活动总费用 30 %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4.支持培育“老字号”名店。
新开设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的直营门店(含旗舰店、概念店、定制店等),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不超过投资额 30 %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5.支持发展星级农家乐。
对县域内评为星级农家乐的商贸企业给予授牌,其中被评为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
6.支持发展夜间经济。
支持围绕优化空间布局、丰富业态发展、完善配套环境等重点方向提质发展,创建市级夜间经济示范区。对综合评定为市级夜间经济示范区的,给予50万元/个的资金奖励。
7.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支持电商主体载体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经综合评估择优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资(不包含土建、征地拆迁、生产线改造、与项目无关的人员经费等费用)的 40 % 、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电商产业园(基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运营单位的项目,经综合评估择优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资的 40 % 1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支持企业参加中国(重庆)跨境电商交易会。给予实际参展的光地展商搭建费支持,标准为300元人民币/平方米,光地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最高不超过实际搭建支出;给予实际参展的标准展位展商展位费支持,标准为2700元人民币/标准展位( 9 m ^ { 2 } ),单个企业不超过2个标准展位,最高不超过实际展位费支出。
8.支持旧货流通企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支持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建设。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 40 % ,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典型示范创建,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9.支持县内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对县域内外贸企业参加相关展会推广、各类认证、知识产权、品牌宣传、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等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进行支持。每个企业每年获得的国际市场开拓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每个企业获得国际营销网络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建设海外营销中心(平台)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年,最多连续支持3年。
10.支持外经贸优惠贷款贴息。对县域内符合补助条件和范围的外贸企业,在核定的贷款额度内,按不超过实际发放贷款的 1 % (年化)进行贴息补助。
11.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对县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整车进口贸易企业、物流货代企业或数据落地忠县的账册企业,在贸易流量体现在忠县后,给予0.3万元/台奖励;贸易流量不体现在忠县但通过重庆铁路口岸进口整车(不含暂时进出口),给予0.1万元/台奖励;贸易流量体现在忠县且通过重庆铁路口岸进口整车,叠加享受上述政策,按0.4万/台给予奖励。
12.支持发展总部贸易和转口贸易。
对在县域内的总部贸易、转口贸易企业,在满足相关条件后,根据企业外贸进出口额、收付汇额、企业贸易增量等因素给予事后奖励,申报主体享受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含)。
13.支持企业购买出口信保。
对在县域内的外贸企业,根据上一年度实际进出口额,按相关规定,对实际支付保费的 50 % 一 100 % 给予资助。
14.支持企业发展服务贸易。
支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给予费用补助,其中,建设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 20 % ,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运营项目资助比例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 50 % ,每年最高支持金额100万元/个。基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资助标准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 50 % ,每年最高支持金额100万元。对符合人才培训资助(企业)项目支持条件的项目给予费用补助,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支持总额不超过实际培训支出,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0万元。支持文化出口制作费资助。对上年度有业绩的项目给予制作费补助,按实际支出的50 % 给予支持,每个项目只补贴一次(制作费产生时间不限),每家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数字化转型活动。企业开展研发、数字化转型活动,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 50 % ,根据专家评审进行分档支持,每个企业限支持一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人民币。支持服务贸易示范创建。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给予示范创建奖励,其中,由商务部牵头认定为国家服务贸易基地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由商务部牵头认定为国家重点企业或项目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15.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支持开展特殊货物进出口业务。对利用进境指定监管场地进口特殊货物(水果、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肉类、种苗等)的货代企业或贸易企业进行奖励,奖励标准2元/公斤。对利用重庆国际航线开展进出港跨境电商、生物医药等特殊货物业务并在重庆报关的货代企业或贸易企业予以奖励,奖励标准3元/公斤。支持商超、社区零售店运营企业三级节点全程追溯改造。对门店面积小于 1 0 0 0 { { m } } ^ { 2 } 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个;门店面积大于等于 1 0 0 0 \mathsf { m } ^ { 2 } 小于 2 0 0 0 { m } ^ { 2 } 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个;门店面积大于等于 2 0 0 0 { \mathsf { m } } ^ { 2 } 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个。
生产性服务业
1.对符合条件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照经核定的投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10 % ,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市政府同意,特别重大的项目可提高,但最高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2.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知识产权运营、品牌营销、检验检测认证等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按不超过投资额的 20 % 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鼓励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剥离现代物流、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等业务设立生产性服务业独立法人企业,对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交通运输及邮政快递业
1.交通运输项目支持
(1)江海直达航线奖励。
对重庆港忠县港区与海港之间江海直达船型班轮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下水7万元/航次、上水9万元/航次。
(2)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
支持在国内沿海或内河依法从事国内运输的忠县籍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补贴金额按:补贴标准 x 船舶种类系数 x 船龄系数 x 船舶总吨计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后新建燃油动力营运船舶,其新建燃油动力船舶的补贴金额按:补贴标准 x 船舶种类系数 x 船龄总吨计算;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船舶补贴金额按:补贴标准 x 船舶种类系数 x 新能源清洁能源船动力形式系数 x 船舶总吨计算。
(3)运力支持。
企业新购置4轴以上新货车且在本县持续运行满5年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辆奖励。新建、县外籍转入(船龄限10年内,不含滚装船)5000载重吨以上标准化货船且在本县持续运行满5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元/载重吨、15元/载重吨奖励。新建、县外籍转入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5000载重吨以上且在本县持续运行满5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元/载重吨,20元/载重吨奖励。
(4)集疏运补贴。
对通过公水联运在新生港集散的载货集装箱或通过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输统计的货运量(折算为标箱),按100元/20尺箱(标箱)、150元/40尺箱(2标箱)给予奖励。
2.邮政快递项目支持
(5)支持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分拨站点。
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共配中心、乡镇物流共配中心。以项目为单位,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 40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乡镇物流分拨站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6) “邮运通” 快递进村出村补贴。
支持快递进村出村,并在“邮运通”信息系统接入邮快件数据信息。补贴标准为:以前一年邮快件进村量为基数,进村增量部分:20万件以内0.2元/件;20一50万件0.3元/件;50万件以上0.4元/件。以前一年邮快件出村量为基数,出村增量部分:20万件以内0.9元/件;20一50万件1.1元/件;50万件以上1.3元/件。
(7) “邮运通”分拣中心及寄递物流示范站点建设补助。
鼓励寄递物流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客运企业等参与“邮运通”站点建设。忠县成功创建“邮运通”示范区县后,对探索打造寄递物流、农村电商、普惠金融多跨协同,一体发展成效显著的“邮运通”分拣中心及寄递物流示范站点,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其中县级共配中心2个,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个;乡镇共配中心10个,补助不超过25万元/个;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30个,补助不超过5万元/个。
3.企业扶持
(8)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企业自有总运力(旧船新转入船龄限10年内,滚装船不受船龄限制)达5万载重吨、10万载重吨、15万载重吨且在本县持续运行满5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9)对参与“邮运通”运营的邮政、快递、运输等企业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针对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参与“邮运通”运营的邮政、快递、运输等企业利用现有厂房改造建设,增加容积率用于仓储、包装、运输装卸等邮政快递物流功能的,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10)交通运输及邮政快递企业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 50 % 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1)“邮运通”产业链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费率。对新发生小微企业、“三农”银行贷款担保业务额占新发生贷款担保业务总额不足 80 % 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符合补贴条件担保金额,给予不超过 1 % 的补贴;占比80一 90 % (不含)的,给予不超过1 . 2 % 的补贴;占比 90 % 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 1 . 3 % 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三农”银行融资再担保业务,对分险责任部分给予不超过3 ‰ 的补贴。
(12)交通运输及邮政快递企业升规培育奖励。对新升规入统的交通运输及邮政快递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重大项目支持
(13)对特别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
文化旅游业
1.鼓励引进龙头企业。全国文化、旅游、体育100强等企业在忠县稳定开展实质经营活动,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2.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对新升规入统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规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0.1亿元、0.5亿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3.支持创建文化产业集聚园区(基地)。对新认定为国家、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打造文化演艺新空间。对在商圈、商业综合体、历史文化街区、旅游休闲街区、文创园区、闲置厂房、各类酒店、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场所打造文化演艺新空间,每年开展演出不少于30场次,且年票房收入不少于500万元的,可给予每年20万元的奖励;被评为市级文化演艺新空间的,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支持文旅示范、旅游等级创建。对获评国家、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成功创建国家AAAAA级、AAA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成功创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甲、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市级智慧旅游示范景区(度假区)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支持旅游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对景区内新(改)建游客中心、旅游停车场、旅游步道、旅游厕所等服务设施的,经审定按项目建设实际投资的10 % 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评定为国家类、I类旅游厕所的,每年分别给予0.2万元/个、0.1万元/个的日常运维奖励。
7.支持文旅商品提质。经县文旅部门推荐评选获得金、银、铜奖的文旅商品,国家级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市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8.支持举办品牌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对引进、承办或自主培育获得国家或市级认定的品牌活动,经审核后每次给予不超过办赛成本 30 % 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活动奖励。
9.对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
数字电竞产业
1.引进官方赛事。支持电竞游戏领军企业在忠县举办官方赛事。对在忠县举办且符合条件的官方电竞赛事,经综合评估择优给予每次最高10万元资助。
2.合作三方赛事。加强与商业公司及专业赛事执行公司对接,对在忠县举办且符合条件的合作举办三方电竞赛事,经综合评估择优给予每次最高10万元资助。
3.培育自主品牌。依托本地数字(电竞)领军企业,培育有特色、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电竞赛事,对参赛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的赛事经综合评估择优给予每次最高10万元资助。
4.举办电竞活动。支持企业和机构举办电竞展会、电竞论坛等产业活动及电竞音乐节、电竞嘉年华等相关活动,对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较大影响力的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
5.发展电竞战队。在县域内的电竞俱乐部电竞战队,参加大型职业赛事(不含次级联赛),如在赛事中获得冠亚季军,分别给予所在电竞战队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6.企业落地补助。数字(电竞)类企业入驻数字(电竞)产业小镇实体办公,根据企业规模提供办公场地,免除3年场地租金。
7.游戏开发奖励。在县域内的数字(电竞)相关企业设计开发出在忠县审批上报并正式上线运营的游戏产品,经综合评估择优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创作奖励;若游戏版权实现以忠县公司出口的,另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8.支持打造文创精品。数字(电竞)相关企业研发出具有忠县人文历史及地域性标志的首创性数字(电竞)文创产品,经评审达到条件的,经综合评估择优给予每款产品2000元奖励。
9.支持开展文旅营销。相关企业或自媒体,拍摄忠县数字(电竞)产业小镇为主要内容的原创视频,在国内各大平台单个点赞量达到200万的、完播率超 50 % 的,经评定后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同一视频只能申报一次。
10.对数字(电竞)产业实现产值、服务业增加值、数字支付、数字文化演艺、数字专辑作品发行,以及市场主体引进、培育、活跃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产业发展扶持。
11.企业“升规培育”奖励。对新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四上”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新升规入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12.对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
人才创业就业
1.“新忠州人才”培育计划
“新忠州人才”可享受如下支持政策:(1)安居保障。(2)子女入学。(3)家属安置。(4)医疗保障。(5)休闲旅游。(6)发放“新忠州人才”服务卡,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项目清单》为I、I类人才提供相应服务。
2.特色农业产业人才引育办法
3.工业创新人才激励措施
工业创新人才可享受如下支持政策:(1)安置补助。(2)岗位津贴。(3)创新奖励。(4)安居保障。(5)家属安置。(6)健康体检。(7)学术交流。(8)提升奖励。
4.促进高层次人才来忠创业若干优惠政策
高层次人才来忠可享受如下支持政策:(1)创业启动资金。(2)股权投资。(3)股权激励。(4)研发补助。(5)租金补贴。(6)贷款贴息。(7)薪酬补助。(8)住房补助。(9)子女入学及配偶工作调动。
5.人才公寓支持政策
符合忠委人才发[2024]5号文件规定的A一E五类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享受租金减免支持政策。
6.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县域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季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 0 % 的财政贴息。
7.一次性创业补助政策。在县域内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申报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2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
8.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照1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为1年,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9.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新招用脱贫人口,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重庆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补贴年度重庆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确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中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进行补贴。
10.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在忠县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按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符合条件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企业,按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1.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且仍在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且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12.青年见习补贴政策。符合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条件,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企业可申请认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参照当年重庆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该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办理每人不低于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认定为见习基地的企业,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1800元。留用率超过 50 % 以上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20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每人1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见习基地。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
13.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各类技能岗位在岗员工,培养期限为1-2年。5000元/人·年,其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6000元/人·年,培训时长160课时/年,最长不超过2年。
14.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当前至202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总费率按 1 % 执行,其中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为 0 . 5 % 。免申即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