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快讯——2022年第1期(农食产品)

发布时间:2024-4-30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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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快讯——2022年第1期(农食产品)

◆ 国外资讯 ◆2一、国外资讯1. 日本修订部分食品标准 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 0625 第 1 号令,修订部分食品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制修订兽药二氯异氰尿酸、杀虫剂丁氟螨酯、杀虫剂噻酰菌胺和除草剂噻菌灵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2. 澳新拟制定浆果叶瓜类蔬菜初级生产加工安全措施2021 年 11 月 17 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 179-21 号公告,拟制定浆果、叶类和瓜类蔬菜初级生产加工的食品安全措施。FSANZ 主要从浆果、叶类、瓜类蔬菜三个行业的初级加工产业现状、监管措施和行业自律结合、行业自律四个方面进行比较,认为最合适的选择是监管措施和行业自律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1)加强化学品管理、微生物评估、食品安全计划等三个方面加强农场管理;(2)制定浆果、叶类、瓜类蔬菜三个初级生产和加工标准,以达到所需最低食品安全要求;(3)制定相应的行业操作规范加强行业自律。通过以上措施旨在加强初级加工阶段的农场食品安全管理,为浆果、叶类、瓜类蔬菜行业的每一个行业引入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并与行业合作制定指导材料,帮助企业执行国家统一要求。3. 俄罗斯通报部分进境食品禁限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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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快讯——2022年第1期(农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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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快讯

专题:农食产品

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2022 年第 1 期(2022-1-7)

目 录

日本修订部分食品标准

澳新拟制定浆果叶瓜类蔬菜初级生产加工安全措施

俄罗斯通报部分进境食品禁限措施清单

欧盟批准盐酸氨丙啉作为育肥鸡和产蛋鸡的饲料添加剂

欧盟拟修订多果定在柑橘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斯洛文尼亚拟制订肉类原产地可追溯性法规

印度尼西亚发布两项食品技术法规

澳大利亚更新果蔬汁等饮料的进口条件

日本制修订 3 项农业食品标准

沙特阿拉伯发布进口食品条件和要求

欧盟通报

2021 年 11-12 月与农食产品相关的 SPS 通报(节选)

欧盟通报食品接触产品数量大增

陕西这 14 批次沙盖菜、纯芝麻油、酱苴莲等食品抽检不合格

中国粮油学会 2021 年第二批团体标准立项公示 涉及 21 项标准

澳新拟修订食品标准法典

国外资讯

行业资讯

SPS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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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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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资讯

1. 日本修订部分食品标准

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 0625 第 1 号令,修订部分食品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制

修订兽药二氯异氰尿酸、杀虫剂丁氟螨酯、杀虫剂噻酰菌胺和除草剂噻菌灵在食品中的最大

残留限量。

2. 澳新拟制定浆果叶瓜类蔬菜初级生产加工安全措施

2021 年 11 月 17 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 179-21 号公告,拟制定浆果、叶类

和瓜类蔬菜初级生产加工的食品安全措施。FSANZ 主要从浆果、叶类、瓜类蔬菜三个行业

的初级加工产业现状、监管措施和行业自律结合、行业自律四个方面进行比较,认为最合适

的选择是监管措施和行业自律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

(1)加强化学品管理、微生物评估、食品安全计划等三个方面加强农场管理;

(2)制定浆果、叶类、瓜类蔬菜三个初级生产和加工标准,以达到所需最低食品安全

要求;

(3)制定相应的行业操作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通过以上措施旨在加强初级加工阶段的农场食品安全管理,为浆果、叶类、瓜类蔬菜行

业的每一个行业引入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并与行业合作制定指导材料,帮助企业执行

国家统一要求。

3. 俄罗斯通报部分进境食品禁限措施清单

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益监督局 11 月 24 日官网消息:该局当日通报部分进境

食品禁限措施清单,参考信息如下:通报信息 35 条,出口国涉及摩尔多瓦、乌克兰、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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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资讯 ◆

3

拉脱维亚、中国、泰国、越南、巴西和土耳其。

产品品类及通报原因包括:

新鲜果蔬:农残超标;

饼干、玉米薯片、木瓜产品、干制果蔬制品等:被检含有未注册的转基因生物品系(涉

及中国产品);

鱼罐头:产品标签标识不合格;

糖果及糕点配料、酒精饮料及啤酒:卫生指标不合格;

乳制品如干酪及其制品:理化指标及标签标识不合格。

4. 欧盟批准盐酸氨丙啉作为育肥鸡和产蛋鸡的饲料添加剂

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1 年 11 月 23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1/2047 号

条例,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1831/2003,批准盐酸氨丙啉(amprolium

hydrochloride)作为育肥鸡和产蛋鸡的饲料添加剂。

根据附件中规定的条件,这种添加剂被授权作为动物添加剂的所属类别为“抗球虫药和

组织单稳态药”。授权结束日期为 2031 年 12 月 14 日。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

5. 欧盟拟修订多果定在柑橘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2021 年 11 月 26 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消息称,拟修订多果定(dodine)

在柑橘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根据法规(EC)No 396/2005 第 6 条,Arysta LifeScience (ALS) Benelux SPRL 向西班

牙国家主管部门提交一项申请,要求修订多果定在柑橘类水果中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拟议

的具体限量如下表:

注:MRL 为最大残留水平,*表示 MRL 是在量化极限(LOQ)下提出的。

6. 斯洛文尼亚拟制订肉类原产地可追溯性法规

2021 年 12 月 6 日,斯洛文尼亚农林食品部拟制订肉类原产地可追溯性法规。主要内容

第4页

◆ 国外资讯 ◆

4

如下:

(1)术语及定义。随附文件、运营商的定义;

(2)适用范围。肉类指非预包装肉类;

(3)标识肉类来源的方法。随附文件上应注明肉类的原产地,并注明成员国或第三国

国家全称;猪、羊、禽肉要标注:繁殖国/屠宰国;牛肉要注明肉的产地为:出生国/养殖国;

(4)过渡期。

生产商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遵守这些规则的要求。该法规在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官方

公报公布后第 15 天生效。

7. 印度尼西亚发布两项食品技术法规

2021 年 11 月 2 日,印度尼西亚食药局发布 2021 年第 26 号、27 号公告,即《加工食品

营养标签标示规定》和《密封包装的低酸加工食品技术法规》。前者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

义、加工食品营养标签通用要素和标示要求、各类营养素含量计算和表示方法、营养声称的

使用条件、部分产品(如乳制品、酒精饮料、特殊食品等)的特殊标示规定和营养素(如胆

固醇)含量限制要求等;后者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定义(pH 大于 4.6 且水分活度大于 0.85 的

密封包装加工食品)、杀菌工艺要求、微生物卫生标准、生产商/进口商的卫生注册要求、

官方验证和监管等。

上述两个法规自印尼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8. 澳大利亚更新果蔬汁等饮料的进口条件

2021 年 11 月 23 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官网消息,对果蔬汁、冷冻果肉、果

泥和糊状物、植物油及植物性饮料进口条件进行了更新,更新后进口条件为:

(1)果蔬汁、浓缩果汁、冷冻果肉、带果肉的果汁、巴氏杀菌果汁、碳酸果汁、冷冻

果肉果泥和糊状物进口到澳大利亚时不需向农业、水和环境部申请进口许可证,不符合上述

描述的产品需要申请进口许可证;

(2)所有上述食品都必须进行商业化加工和包装;

(3)如果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相关货物不需经过生物安全控制,不满足上述条件得货

物,需要接受检查和/或处理;

(4)满足生物安全要求的货物,进口商就有责任遵守《1992 年进口食品控制法》,

确保进口食品安全并符合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根据进口食品检

验计划可对食品进行检验和分析,以验证其安全性和合规性。某些食品,例如牛肉和生乳奶

第5页

◆ 国外资讯 ◆

5

酪,如果没有获得外国政府认可的证书,则不允许进口。

该进口要求自 2021 年 11 月 17 日生效。

9. 日本制修订 3 项农业食品标准

2021 年 12 月 7 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公告,修制订 3 项农业食品标准。具体包括:

(1)制订《有机藻类标准》(标准号 JAS0018:2021),适用于国产或进口的新鲜或

加工(包括调味)的有机藻类食品,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定义和术语、有机藻类生产一般性原

则和养殖规范、产品采收、运输、加工、存储、包装过程管理规定、产品标签“有机”声称

的使用条件和标示方法、有机标识的使用规定等内容;

(2)制订《精米标准》(标准号 JAS0017:2021),适用于日本国产或进口精米,主

要内容包括产品定义和分类、精米品质指标要求(白度、水分、异种谷粒等)、品质检验方

法等;

(3)新增精米的产品分级方式以及分级信息在标签上的标示方法。

上述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0. 沙特阿拉伯发布进口食品条件和要求

2021 年 12 月 12 日,沙特阿拉伯食药局(SFDA)发布进口食品到沙特阿拉伯的条件和

要求,自即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于所有拟出口食品到沙特的国家;

(2)SFDA 会要求提供食品、兽医、卫生和植物检疫的组织和管理信息。包括任何现

有的、新的或提议的卫生或植物检疫法规、控制和检查程序,以及相关的农药或食品添加剂

残留水平和法规、与食物链相关的任何信息;

(3)动物源产品:应列入可以向沙特阿拉伯出口动物源性产品和其他产品的国家清单、

企业名单,家禽及其产品、动物源性鱼类和水产品、食用鸡蛋和其产品,须申请进口许可证。

出口时应附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健康证书;

(4)植物源性食品:加工植物源性食品和其他产品的企业须满足 SFDA 要求才能出口,

出口时应附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健康证书;

(5)沙特对出口国官方审查频率根据出口产品的风险评估、立法要求、从国际公认的

机构,如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法典委员会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或其他来

源收到的信息等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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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S 通报 ◆

6

二、SPS 通报

通报成员:美国

通报号:G/SPS/N/USA/3285

通报日期:2021-11-05

通报标题:美国实施新的植物检疫证书和再

出口植物检疫证书格式。

覆盖的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

内容概述:美国实施了新的植物检疫证书和

再出口植物检疫证书格式。在全球大流行期

间普通纸以及电子植物检疫证书(ePhyto)

的广泛使用表明,不使用传统防伪纸也能保

证商品贸易的安全顺利进行。美国更行了植

物检疫证书颁发和追踪(PCIT)系统安全措

施,允许对植物检疫证书(PC)进行验证,

降低造假可能性。美国发布的所有植物检疫

证书具有以下安全特征:通过—套安全且基

于角色的系统生成;植物检疫证书中上部提

供一个唯一证书编号;植物检疫证书右上部

印有美国农业部标志;植物检疫证书中下部

印有北美植物保护组织(NAPPO)水印;植

物检疫证书左下部印有一个唯一二维(QR)

码,用于对植物检疫证书进行在线验证;使

用植物检疫证书领发和追踪证书查看器验

证植物检疫证书的真伪,网址:https://pcit.

aphis.usda.gov/pcit/faces/ext_cert_viewer.jsf.

该通报还涉及动植物卫生检验局;验证工具

使用指南以及各类新型证书模板。

另外,电子植物检疫证书可用于美国向目前

使用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HUB 系统的贸易伙

伴出口的货物。我们希望更多的贸易伙伴加

入电子植物检疫证书系统。鉴于电子植物检

疫证书、二维码和在线验证等措施 ,美国

白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将使用普通纸印制

所有植物检疫证书和再出口植物检疫证市。

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前认证的项目,某些

植物检疫证书仍然可以继续使用防伪纸。

拟批准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成员: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巴林,

卡塔尔,科威特,沙特阿拉伯,也门

通报号:G/SPS/N/ARE/240,

G/SPS/N/BHR/220G/SPS/N/KWT/106,

G/SPS/N/OMN/116G/SPS/N/QAT/120,

G/SPS/N/SAU/454G/SPS/N/YEM/61

通报日期:2021-11-10

通报标题:食用橄榄油和橄榄果渣油。

覆盖的产品:食用油脂、油籽(ICS 代码:

67.200)

内容概述:该海湾标准涉及第 3 部分规定的

供人类食用的橄榄油和橄榄果渣油。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成员:美国

通报号:G/SPS/N/USA/3286

通报日期:2021-11-11

通报标题:氟噻虫成;农药限量。最终法规。

覆盖的产品:芥属,绿叶植物,子类 4-16B;

莴笋;茴香,球茎茴香,新鲜叶茎;甘蓝;

叶柄类蔬菜,子类 22B;绿叶植物,子类 4-

16A;蔬菜,芥属,头茎,5-16 类;蔬菜,

叶菜,芥菜类除外,xx 类

内容概述:本法规规定并取消了各类作物内

/表的氟噻虫砜残留限量。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成员:中国

通报号:G/SPS/N/CHN/1240

通报日期:2021-11-15

通报标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理肉制品

生产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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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S 通报 ◆

7

覆盖的产品:调理肉制品

内容概述:本标准规定了调理肉制品生产过

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等

坏节的场所、设施、设备及人员的基本要求

和管理原则。

本标准活用于调理肉制品的生产。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成员:中国

通报号:G/SPS/N/CHN/1234

通报日期:2021-11-15

通报标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畜禽可食用

内脏和副产品的卫生操作规范

覆盖的产品:食品

内容概述:本标准规定了 食用畜离副产品

加工过程中原材料采购、分类、修理、清洗、

冷却、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产品追潮、

召回等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的基本要求和

卫生控制管理标准。本标准适用于 食用畜

离副产品的加工,也包括畜离血液的采集。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成员:新西兰

通报号:G/SPS/N/NZL/674

通报日期:2021-11-16

通报标题:食品、饲料或加工用谷物和种子

进口卫生标准。

覆盖的产品:食品、饲料或加工用谷物和种

内容概述:初级产业部(MPI)计划修订进

口卫生标准:食用、饲料或加工用谷物和种

子。使用 2021 年 11 月 12 日领布的进口卫

生标准取代 2021 年 6 月 21 日颁布的较早版

本。

本次修订旨在从 GCFP.HIS 中删除同以下有

害生物相关的进口要求:

1 菜豆相关的菊芋黄化环斑病毒;

2.豌豆和蚕豆相关的叶草黄花叶病毒;

3.豌豆和蚕豆相关的豌豆耳突花叶病毒;

4.菜豆和蚕豆相关的花生矮化病毒;

5.蚕豆相关的红三叶草脉花叶病毒;

6.向日葵相关的向日葵环斑病毒

本次修订不需要公开咨询。因为在从播种用

种子进口卫生标准(种子进口最高风险途

径)中删除上述有害生物时已经进行了咨

询,咨询期间并末提出任何问题。

本次修订并未在进口卫生标准中建议加入

其他进口要求。本次修订仅删除了同特定有

書生物相关的不合理和不准确要求,旨在促

进贸易。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成员:欧盟

通报号:G/SPS/N/EU/515

通报日期:2021-11-23

通报标题:关于修订(EU)2015/1295 号和

540/2011 号实施法规(活性物质氟啶虫胺腈

审批要求)的委员会实施法规草案(适用于

欧洲经济区)。

覆盖的产品:氟啶虫胺腈(农活性物质);

农药及其他农用化学品(ISC 代码:65.100)

内容概述:该委员会实施法规草案要求依据

(EC)1107/2009 号法规以及 2015 年 7 月 2

7 日(EU)2015/1295 号法规(批准在欧盟境

内使用活性物质氟啶虫胺睛)要求的验证数

据评估结果修订活性物质氟啶虫胺腈的审

批要求。对于当前授权含有氟啶虫胺腈的植

物保护产品,将根据本法案中列出的条件和

限制对其进行审查。

该决定只涉及该物质的出售。在完成审批限

制旦在所有库存产品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

第8页

◆ SPS 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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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最大残留限量采取单独的法律行动,并

旦在适当的时候依据 SPS 程序进行单独通

报。

还根据第 G/IBT/N/EU/853 号通报中的 TBT

协议通报了本委员会夹施法规草案。

拟批准日期:2022 年第一季度

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公报上发布后 20 天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通报号:G/SPS/N/TPKM/579

通报日期:2021-12-01

通报标题: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和

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

覆盖的产品:大米、水果、蔬菜和动物产品

内容概述:1.对大米、水果和蔬菜中农药最

大残留限量(MRL)进行了修订:灭螨醌、

吲唑磺菌胺、乙嘧酚磺酸酯、腈吡螨酯.环

氟菌胺、嘧菌环胺、灭蝇胺、恶唑菌酮、唑

螨酯、氟啶虫酰胺.抑霉唑.吡虫啉.双胍

辛醋酸盐、醚菌酯、双炔酰菌胺、氨氟醚菌

唑.氰氟虫腙、苯菌酮、氟噻唑吡乙酮.丙

环唑、氟唑菌酰羟胺、蚊蝇醚、喹氧灵、螺

甲螨酯、戊唑醇、虫酰肼、吡螨胺.四唑虫

酰胺、四氟醚唑和三氟苯嘧啶;

2.小芥菜属十字花科包叶蔬菜的补遗;

对动物产品中衣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

进行了修订:啶酰菌胺、氯虫苯甲酰胺、二

嗪农、腈苯唑、茚虫威、醚菌酯、三唑锡、

毒虫畏.三环锡、乙氧嘧啶磷、 丰索磷和

虫螨畏。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成员:欧盟

通报号:G/SPS/N/EU/523

通报日期:2021-12-01

通报标题:2021 年 11 月 26 日委员会实施法

规(EU)第 2021/2077 号关于批准谷氨酸棒

状杆菌CGMCC 7.366生产的L-须氨酸作为

所有动物的饲料添加剂(与 EEA 相关的文

本)。

覆盖的产品:动物营养用制剂(HS 代码:2

309)

内容概述:法规(EC)第 1831/2003 号规定

了用于动物营养的添加剂的授权,以及授予

此类授权的理由和程序。根据法规(EC)

第 1831/2003 号第 7 条,提交了 L-缬氨酸的

授权中请。中请书附有该法规第 7 条第(3)

款所规定的详情及文件。本申请涉及授权谷

氨酸棒杆菌CGMCC 7.366生产的L-缬氨酸

作为所有动物的饲料添加剂,这种添加剂被

授权作为动物添加剂的所属类别为“营养添

加剂”,功能组别为-氨基酸、氨基酸盐及

其类似物。欧洲食品安全局(以下简称“管

理局”)在 2021 年 3 月 17 日的意见中指出,

在拟议的使用条件下,谷氨酸棒状杆菌 CC

MCC 7.366 生产的 L-缬氨酸,当添加到适

当剂量的饲料中时,不会对动物健康、消费

者安全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关于该添加剂

使用者的安全,当局既不能排除吸入的风

险,也不能排除 L-缬氨酸可 能对皮肤或眼

晴或皮肤致敏剂的刺激性。因此,管理局认

为,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对人体健

康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对添加剂的使用

者。此外,管理局指出,该添加剂是动物营

养必需氨基酸 L 额氨酸的有效来源,为了在

反刍动物中有效,应防止该添加剂在瘤胃中

降解。管理局不需要对上市后监管提出具体

要求。还核实了由法规(EC)第 1831/2003

号设立的参考实验室提交的关于饲料中饲

料添加剂分析方法的报告。对谷氦酸棒杆菌

CGMCC 7.366 生产的 L-缬氨酸的评估表

明,符合法规(EC)第 1831/2003 号第 5 条

中规定的授权条件。因此,应按照本法规附

第9页

◆ SPS 通报 ◆

9

件中的规定授权使用该物质。

拟批准日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

拟生效日期:本法规应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

布后第 20 天生效。

通报成员:中国

通报号:G/SPS/N/CHN/1241

通报日期:2021-12-03

通报标题: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

因生物安全的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决定。

覆盖的产品:农业转基因生物体

内容概述:该决定修改了对农业转基因生物

安全性评价申请材料的要求。该决定完善了

转基因生物的更新申请程序,明确了转化组

合的申请程序。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成员:日本

通报号:G/SPS/N/JPN/887

通报日期:2021-12-06

通报标题:《食品卫生法》项下食品、食品

添加剂等规范和标准修订(修订农产品化学

残留标准)。

覆盖的产品:食肉及可食用内脏(HS 代码:

02.01、02.02. 02.03 02.04、02.05、02.06、

02.07、 02.08 和 02.09)乳制品、禽蛋和天然

蜂蜜(HS 代码:04.01、04.07、04.08 和 04.

09)动物源性产品(HS 代码 05.04)食用蔬

菜及相关根、 块茎(HS 代码:07.01、 07:

02. 07.03. 07.04、 07.06. 07.07、07.08、07.

09、07.10、07.13 和 07.14)食用水果和坚果、

柑橘果皮(HS 代码:08.04、 08.05、 08.0

6、 08.07、08.10、 08.11 和 08.14)香料和

调味料(HS 代码:09.03、 09.04. 09.05、0

9.06. 09.07、09.08、09.09 和 09.10 )油料种

子及含油质果实、杂项谷粒、种子与果实(H

S 代码:12.01、12.07、12.10 和 12.12)动

物脂肪和油脂(HS 代码:15.01、15.02 和 1

5.06)可可粉(HS 代码:18.01)

内容概述:拟定下列农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

限量(MRL):

衣药:双炔酰菌胶。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成员:美国

通报号:G/SPS/N/USA/3291/

通报日期:2021-12-09

通报标题:联苯菊酯;农药限量。最终法规

覆盖的产品:湿苹果渣,鳄梨 ;矮生浆果(亚

组 13-07G);绿叶类芸苔属植物(亚组 4-16

B);藤本植物(亚组 13-07A);蔓越莓(亚

组 13-07A );水果,柑橘(组 10-10);

梨果类,夏花山楂除外(组 11-10);小型

蔓生水果,称猴桃除外(亚组 13-07F);地

樱桃;树坚果(组 14-12);桃子( 亚组 1

2-12B);胡椒茄子(亚组 8-10B);石榴;

向日葵(亚组 20B);番茄(亚组 8-10A)

内容概述:本法规规定了多钟商品内/表联

苯菊酯的残留限量。

拟批准日期:2021 年 12 月 1 日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成员:美国

通报号:G/SPS/N/USA/3292

通报日期:2021-12-13

通报标题: 稻瘟灵;农药限量;最终法规

覆盖的产品:香蕉;米糠;去壳大米;精米

内容概述:本法规规定了香蕉、米糠、去壳

大米、精米内/表稻瘟灵的残留限量。

拟批准日期:2021 年 12 月 6 日

拟生效日期:待定

第10页

◆ SPS 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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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成员:欧盟

通报号:G/SPS/N/EU/531

通报日期:2021-12-15

通报标题:2021 年 12 月 10 日委员会执行

法规(EU)2021/2191 授权根据欧洲议会和理

事会法规(EU)2015/2283 将无根萍新鲜植株

和/或无根萍作为来自第三国的传统食品投

放欧盟市场,并对委员会执行法规(EU)2017

/2470 进行修订。(内容与欧洲经济区(EE

A)相关)。

覆盖的产品:新型食品

内容概述:该措施涉及授权根据欧洲议会和

理事会法规(EU)2015/2283 将无根萍新鲜植

株和/或无根萍作为来自第三国的传统食品

投放欧盟市场以及对委员会执行法规(EU)

2017/2470 进行修订。

拟批准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

拟生效日期:该法规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发表

后第 20 天生效。

通报成员:新西兰

通报号:G/SPS/N/NZL/677

通报日期:2021-12-20

通报标题:《新西兰食品公告(农用化合物

最大残留限量)》 修订提案。

覆盖的产品:蔬菜、水果、动物制品及其他

食品

内容概述:该文件包含了现行通知修订提案

的技术细节,该通知根据《2014 年食品法案》

发布,列出了新西衣用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限

量(MRLS)。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 MP1)建议对公告作

出以下修订:

修订附表 1“农用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限量”

中下列化合物及商品的现有条目:氯霉素,

将“任何食品”的氯霉素最大残留限量由 0.

0003(*)mg/kg 修订为 0.00015(*)mg/kg;苯硫

氨酯,将哺乳动物脂肪苯硫氨酯的最大残留

限量更新为 0.05mg/kg,哺乳动物肾脏苯硫

氨酯的最大残留限量更新为 0.05mg/kg,哺

乳动物肝脏苯硫氨酯的最大残留限量更新

为 0.5mg/kg,哺乳动物肉类苯硫氨酯的最大

残留限量更新为 0.05mg/kg;葡萄中三唑类

杀菌剂的最大残留限量设定为 0.07mg/kg,

在仁果中的三唑类杀菌剂最大残留限量设

定为 0.01(*)mg/kg。灭多威,删除仁果中

关于火多威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表示最

大残留水平已设定在或接近分析定量的限

度。

删除附表 1“农用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限量”

中增加有关阿扎康唑、氯苯嘧啶醇、腈苯唑

和甲苯氟磺胺的现有条目。

在附表 3“无最大残留限量适用的兽药\"中增

加了以下化合物的新条目:用作动物血管舒

张剂的腺苷及其 5'-单磷酸 5'-磷酸和 5'-三磷

酸以及用作奶牛乳头消毒剂的过甲酸。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第11页

◆ 行业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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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资讯

1. 欧盟通报食品接触产品数量大增

欧盟市场是我国食品接触产品主要出口地区,约占我国出口总量的 1/3。2021 年前 3 个

季度,欧盟食品及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食品接触产品共 174 例,与去年同期

相比大幅增加,增幅为 97.7%;其中,通报我国出口食品接触产品 97 例,占通报总量的 55.

7%,同比增长 70%。

一、三个特点

1、通报数量直线上升

我国食品接触产品一季度被通报 24 例,二季度 29 例,三季度 44 例,环比增长 52%。

通报数量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欧盟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正式宣布将协助欧盟成员国启动强制

执法计划,停止未经授权的含竹纤维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在市场销售。在欧盟强制计划

实施后,欧盟市场加强了对境内的植物纤维类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审查,仅 6 月就通

报了 28 例相关召回案例;三季度持续增加,通报 54 例。

2、原材料未经授权成为通报主因

前 3 个季度,通报产品的材质涉及塑料、金属、硅胶、竹木、陶瓷、涂层等;其中,含

植物纤维塑料制品被通报 58 例,占通报总量的 60%。此前,针对含植物纤维塑料制品的通

报项目主要为甲醛和三聚氰胺迁移物超标,今年通报的主要原因为产品未经授权使用竹及植

物纤维添加剂作为填料,如木纤维、稻壳、麦秆和玉米淀粉等。此外,还有部分产品因存在

感官不合规、认证分析报告不实、标签具有误导性等情况而被通报,如产品误标 100%竹制

品标签。

3、新增对跨境电商产品的通报

前 3 个季度,采用线上电商平台销售的食品接触产品被通报 45 例,占总通报量的 26%。

通报以中国公司销售并由跨境电商平台“亚马逊”发货的含竹子和玉米纤维等植物纤维的塑

料食品接触产品为主。欧盟为执行其强制执法计划,加大了对此类产品的跨境电商和本土线

上商城的监管。

二、三个问题

1、欧盟技术法规日趋严苛

近期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技术法规呈现出更新周期短、技术指标持续加严的特点。如欧盟

法规(EU)No.10/2011《关于预期接触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自 2011 年发布以来先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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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资讯 ◆

12

过 15 次修订,不断增加管控物质并加严限量要求,涉及许可物质清单、特定迁移限值、符

合性声明、合规验证等各个方面。2020 年 8 月,欧洲委员会食品接触产品专家工作组明确

指出(EU)No.10/2011 法规未许可碎竹、竹粉、玉米淀粉等类似物质作为添加剂在塑料材

料及制品中使用。2021 年 2 月,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经济联盟发布联合函,要求经销商

从欧盟市场撤出含竹纤维塑料制成的食品接触产品。2021 年 5 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停

止未经授权的含竹纤维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在市场上销售。含有不符合欧盟规定的植物

性添加剂的食品接触塑料将被边境拒绝,并禁止进入欧盟市场;对错误申报的塑料产品征收

的税款将被收回。

2、我国对欧盟法规应对不足

我国出口企业对欧盟法规的动态变化跟踪不及时,研究深度不够。如含竹纤维食品接触

塑料材料及制品,属于(EU)No 10/2011 法规的管控范围,但竹、竹粉和类似的天然物质,

包括玉米、草纤维、大米、麻类植物,并未列于该法规的许可物质清单中,且作为塑料添加

剂其安全性尚未确定,使用这些未被授权的物质是不被欧盟食品级法规认可的。如部分出口

企业误以为含植物纤维食品接触产品有合规检测报告就能顺利出口至欧盟,而实际情况是此

类产品经过检测虽然符合甲醛和三聚氰胺等迁移量的要求,但该类产品中仍含有未授权的竹

纤维等植物纤维,不符合欧盟法规的要求。

3、产业存在短板亟待转型升级

由于食品接触产品生产行业门槛较低,出口产品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对复杂的欧盟各国

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检测方法掌握不充分,大多只按照合同和样品进行生产和检验,没有按照

进口国标准进行合规性审查,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风险。

三、三点建议

1、进一步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引导企业合理

规避出口风险。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敏感国家或地区技术法规和标准的研究应对,并在

行业内开展宣传培训。

3、积极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持续完善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法规标准

体系,以标准促产业升级,提升企业自身硬实力。

2. 陕西这 14 批次沙盖菜、纯芝麻油、酱苴莲等食品抽检不合格

12 月 3 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 2021 年第 45 期通告,检出食用农产品,饮料,

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 7 大类 14 批次食品

第13页

◆ 行业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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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涉及滥用农兽药、质量指标不达标、标签不符合要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

剂、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3 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3 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杨凌好又多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武昌

鱼,1 批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靖边

新百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靖边阳光店销售的香菇,1 批次百菌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

定;韩城文渊阁美丽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鲤鱼,1 批次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

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动物

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 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

一定影响

百菌清是一种高效低毒广谱的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真菌病害具有预防作用。《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百菌清在鲜食用菌中最大残

留限量为 5mg/kg。百菌清残留超标可能是为了保持产品新鲜度,施药量过大或者使用频率

过高导致。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

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

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在

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新陈代谢,保证

其经过运输后仍然鲜活,但地西泮在鱼体内残留是永久性的,它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

地西泮超过一定剂量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4 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4 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丹凤县客都购物广场机耕路分店销售的标称三

原世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肖家牌食用植物调和油(芝麻调和油),1 批次乙基麦芽

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佳县艺佰尚品超市销售的标称三原老王家调味品有限公司

生产的科胜牌纯芝麻油,1 批次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眉县首善镇福一

佳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三原德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关中油客子+字母图形牌纯芝麻油,

1 批次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康市汉滨区家佳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

第14页

◆ 行业资讯 ◆

14

豆干,1 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乙基麦芽酚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为乙基麦芽酚能使

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同时乙基麦芽酚还具

有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的清香的功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调和油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麦芽酚为不得

使用。食用植物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可能是生产厂家超范围使用导致。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

产生铝残留。铝不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

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豆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

100mg/kg;造成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违规过量使用所致,反映出企业守

法经营意识薄弱。

2 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 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天嗑香炒货店销售的标称临

沂市旺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滋足尝乐牌鸡腿(卤制鸡腿),1 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规定;西安市阎良区雨欣商店销售的标称重庆涵欣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傻女婿

+图形牌山椒猪皮(辐照食品),1 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GB 2726-2016 )中规定菌落总数标准值为

n=5,c=2,m=10000,M=100000CFU/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

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

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和经营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 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 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陇县家家爱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许昌金豆食品有

限公司八一路分公司生产的小韦牌+图形商标牌豆油皮,1 批次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规定;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渭南润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润味香牌花椒手工锅巴,1 批次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豆制品中的蛋白质来源于豆制品中含大豆蛋白质的原料,蛋白质属于质量指标。造成蛋

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的加工工艺影响其终产品蛋白质含量

不均匀,或者为节约成本没有严格按照配方投料,降低了含蛋白质原料的比例;另外也可能

第15页

◆ 行业资讯 ◆

15

是企业对原料的质量把关不严,使用了蛋白质含量未达标的原料造成的。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

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酸价超标的膨化食品,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明显辨别出哈喇

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酸价(以

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 5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原料把关不严、生产工

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2 批次食品检出标签不合格

2 批次食品检出标签不合格,分别为榆林市榆阳区陕蒙情羊肉红枣特产工厂店销售的标

称榆林市榆阳区沙盖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沙盖妹+图案牌盐水渍沙盖菜,1 批次食品

标签-基本要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潼关县万盛园酱菜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的万盛园牌酱苴莲,1 批次食品标签-营养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和《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规定,包括对印刷格式也

做了相应要求。造成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对现行食品标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

准不了解所导致。

此外,还有 1 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问题,为陕西民众壹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

西省水务集团秦之泉饮品有限公司委托泾阳秦之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秦之水+图案牌

饮用天然矿泉水,1 批次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

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3. 中国粮油学会 2021 年第二批团体标准立项公示 涉及 21 项标准

12 月 15 日,从中国粮油学会获悉,根据《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要求,现已完成中国粮油学会 2021 年第二批团体标准立项评审工作,共评选出 21 项作

为 2021 年第二批拟立项项目。现将拟立项团体标准名称、承担单位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国粮油学会 2021 年第二批团体标准拟立项项目

序号 立项名称 承担单位

1 山核桃油 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

第16页

◆ 行业资讯 ◆

16

2 芝麻酱感官评价

河南工业大学、丰益(上海)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瑞福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

司、四川成都建华食品有限公司

3 油用茶叶籽 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武汉轻工大学、浙江匠康农业

科技有限公司

4 植物基奶油 江南大学

5 油莎豆粉

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省农业科学研究院经济作物研究

所、郑州四维粮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机康元粮油装

备(北京)有限公司、河南省亚临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6 油莎豆油生产技术规范

河南工业大学、中机康元粮油装备(北京)有限公司、

郑州四维粮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亚临界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河南省农业科学研究院经济作物研究所

7

食用油单环氧脂肪酸的测

江南大学

8 发酵挂面 河南工业大学、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

9 小麦粉适度加工规范 河南工业大学、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0 面筋及面制品专用谷朊粉 河南工业大学、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

11 燕麦麸 陕西师范大学

12

挂面专用小麦粉品质评价

方法 河南工业大学、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

13

饺子专用小麦粉品质评价

方法 河南工业大学、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

14

吐司面包类产品 感官评价

方法

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粮海嘉(厦门)面业

有限公司、中粮面业(秦皇岛)鹏泰面粉有限公司

15 馕饼专用小麦粉 中粮八一面业(呼图壁)有限公司、中粮营养健康研究

院有限公司

16 小麦粉清洁生产技术规程

河南亿德制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工业大学、江南

大学、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副产

品加工研究中心等

17 荞面饸饹用荞麦粉 陕西师范大学

第17页

◆ 行业资讯 ◆

17

18

粮食和物资储备应用系统

建设规范——应急物资储

备管理系统

武汉轻工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

19

浅圆仓压力门式伞形多点

落料布料器技术标准

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中央储备粮唐山直属有限公司

20

华南地区大米加工企业仓

储害虫防治技术规范

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广

州市增城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穗方源实业有限公

21

圆筒仓空调控温 储粮技术

规范

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广

东省粮油储运公司、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4. 澳新拟修订食品标准法典

2021 年 11 月 19 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 180-21 号通知,拟修订澳大利亚

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将极低能量饮食以减轻体重的配方食品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主要

修订内容为:

(1)建议的极低能量饮食的营养成分如: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等 22

种推荐最低含量;

(2)标签要求。易读性要求、批次识别、使用和储存说明、成分标签,包括允许使用

欧盟或美国成分标签、乳糖和麸质声明条件、禁止具有治疗性质的声明、过敏原声明、营养、

健康和相关声明、强制性警告和咨询声明等;

(3)附加要求。标签上声明每日推荐食用的产品数量,数量由制造商确定。

编辑:田迎新 曾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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