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银保渠道督导月报(第5期)

发布时间:2023-10-18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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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银保渠道督导月报(第5期)

(一) 全渠道 2023年度累计期交业务情况说明:数据来源于MIS系统汇总报表(承保口径),以2023年度累计期交保费降序排列。表:全渠道2023年度累计期交业务及同比情况统计表统计区间:2022.1.1-2022.9.30/2023.1.1-2023.9.30 单位:万元序号 渠道 一季度期交情况 二季度期交情况 三季度期交情况 年累计期交情况2023年 2022年 同比 2023年 2022年 同比 2023年 2022年 同比 2023年 2022年 同比 2023占比1 邮政 167948 130009 29.2% 172234 77451 122.4% 246760 54439 353.3% 586949 261898 124.1% 43.8%2 农行 95362 47915 99.0% 59265 24164 145.3% 53287 31126 71.2% 207914 103205 101.5% 15.5%3 建行 85731 44531 92.5% 64513 30643 110.5% 26051 28973 -10.1% 176301 104147 69.3% 1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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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银保渠道督导月报(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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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1页

第 5 期

总公司银保渠道部督导处

2023年10月

2023年9月

银保渠道督导月报

第2页

2023年,总公司银保渠道部持续聚焦公司价值转型发

展,坚持推动银保渠道均衡建设,为将银保渠道发展与经

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展示,将渠道多元发展与核网工程

建设两大项目工作进行推动成效的分析,并给分公司及时

了解行业及银保渠道各方面发展相关动态提供信息平台,

激励分公司不断推进渠道期交业务提升,助力公司价值业

务发展,总公司银保渠道部督导处自2023年5月起每月推

出银保渠道督导月报,定期做好渠道数据分析、项目推动

成效分析及行业资讯推广宣传等。

本期为2023年9月银保渠道督导月报,涵盖2023年9

月及年累计渠道数据情况、2023年渠道多元发展与核网工

程建设7-9月数据分析、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渠道多元发

展与核网工程建设推动材料反馈情况以及金融监管总局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解读相关资讯阅读等四大板块,

供各分公司借鉴参阅。

导 读

第3页

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渠道期交业务情况

 全渠道——2023年度累计期交业务情况

 四大行(建/农/工/中)——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期交业务情况

 双邮(邮政/邮储)——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期交业务情况

 中小渠道(浦发/交行/中信/华夏)——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期交

业务情况

渠道多元发展与核网工程建设

 渠道多元发展——2023年7-9月数据分析

 核网工程建设——2023年7-9月数据分析

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渠道多元发展

与核网工程建设推动材料反馈情况

 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渠道多元发展与核网工程建设推动材料反馈情

况通报

 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渠道多元发展与核网工程建设推动情况与展示

行 业 资 讯

 金融监管总局《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解读

目 录

第4页

Part 一

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

渠道期交业务情况

 全渠道——2023年度累计期交业务情况

 四大行(建/农/工/中)——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

期交业务情况

 双邮(邮政/邮储)——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期交

业务情况

 中小渠道(浦发/交行/中信/华夏)——2023年9月

及年度累计期交业务情况

2023年1-9月,全渠道实现期交

保费134.0亿元,年度同比增长

97.0%,其中,四大行实现期交保费

57.2亿元,农、建、工、中均实现期

交同比正增长(增幅在48%-102%之

间),股份制银行浦发、交行、华夏、

中信也均实现了期交同比正增长(增

幅在60%-266%之间)。

第5页

(一) 全渠道 2023年度累计期交业务情况

说明:数据来源于MIS系统汇总报表(承保口径),以2023年度累计期交保费降序排列。

表:全渠道2023年度累计期交业务及同比情况统计表

统计区间:2022.1.1-2022.9.30/2023.1.1-2023.9.30 单位:万元

序号 渠道 一季度期交情况 二季度期交情况 三季度期交情况 年累计期交情况

2023年 2022年 同比 2023年 2022年 同比 2023年 2022年 同比 2023年 2022年 同比 2023占比

1 邮政 167948 130009 29.2% 172234 77451 122.4% 246760 54439 353.3% 586949 261898 124.1% 43.8%

2 农行 95362 47915 99.0% 59265 24164 145.3% 53287 31126 71.2% 207914 103205 101.5% 15.5%

3 建行 85731 44531 92.5% 64513 30643 110.5% 26051 28973 -10.1% 176301 104147 69.3% 13.2%

4 工行 52454 36710 42.9% 46734 24711 89.1% 32870 27512 19.5% 132058 88932 48.5% 9.9%

5 邮储 35817 25712 39.3% 23885 11872 101.2% 31683 4371 624.9% 91378 41955 117.8% 6.8%

6 中行 25683 11563 122.1% 18087 7677 135.6% 12256 9626 27.3% 56021 28866 94.1% 4.2%

7 交行 5067 1052 381.5% 6636 910 629.4% 2255 1976 14.1% 13958 3938 254.5% 1.0%

8 浦发 3488 1652 111.2% 4996 1661 200.8% 3076 1472 109.0% 11560 4785 141.6% 0.9%

9 中信 1215 645 88.3% 1907 857 122.5% 657 860 -23.6% 3779 2362 60.0% 0.3%

10 华夏 850 206 312.8% 1758 192 815.4% 532 462 15.2% 3140 860 265.1% 0.2%

11 其他 26657 18476 44.3% 16817 10172 65.3% 13740 10624 29.3% 57214 39272 45.7% 4.3%

全渠道合计 500272 318471 57.1% 416831 190309 119.0% 423168 171440 146.8% 1340271 680220 97.0% 100.0%

 整体情况:

 双邮、四大行及主要中小渠道均实现了2023年度同比正增长;

 双邮年度同比增长在117%-125%之间;

 四大行年度同比增长在48%-102%之间(农行同比均在100%以上);

 浦发、交行、华夏、中信年度同比增长在60%-266%之间。

 2023年截至9月底全渠道年累计实现期交保费134.0亿元,年度同比增长97.0%

(较8月底上升6.2%);

 一季度实现期交保费50.0亿元,季度同比增长57.1%;

 二季度实现期交保费41.7亿元,季度同比增长119.0%;

 三季度实现期交保费42.3亿元,季度同比增长146.8%。

 渠道情况:

 2023年度期交保费前三渠道为邮政、农行、建行,分别实现期交保费58.7亿元、

20.8亿元、17.6亿元;

 双邮2023年度累计期交保费67.8亿元,期交占比50.6%;

 四大行2023年度累计期交保费57.2亿元,期交占比42.7%,较2022年同期(期交占

比47.8%)下降5.1%;

 浦发、交行、华夏、中信2023年度累计期交保费3.2亿元,期交占比2.4%,较2022

年同期(期交占比1.8%)上升0.6%。

 同比情况:

第6页

(二) 四大行 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期交业务情况

1、四大行年度累计期交业务情况

序号 分公司

农行 工行 中行 建行 四大行合计

9月

期交

保费

9月

同比

年度

累计

期交

保费

9月

期交

保费

9月

同比

年度

累计

期交

保费

9月

期交

保费

9月

同比

年度

累计

期交

保费

9月

期交

保费

9月

同比

年度

累计

期交

保费

9月

期交

保费

年度

保费

排名

年度

累计

期交

保费

年度

同比

排名

年度

同比

1 广东 2354 158% 28861 1366 -12% 23330 1166 -30% 17140 1487 -29% 34452 6373 1 103784 21 68%

2 浙江 2268 24% 30695 2982 66% 19577 852 34% 15617 - -100% 14092 6102 2 79981 22 61%

3 湖北 1373 133% 16042 1290 53% 11264 174 -12% 1847 244 -84% 18033 3082 3 47186 19 73%

4 甘肃 260 -46% 8328 395 -67% 9413 - -100% 770 - -100% 7613 655 4 26124 16 91%

5 江西 838 186% 8525 485 51% 4227 223 -9% 3317 - -100% 8728 1546 5 24797 17 78%

6 厦门 349 398% 3112 391 316% 7020 25 - 206 - -100% 10645 764 6 20983 10 162%

7 大连 425 122% 6703 1104 145% 6606 66 -45% 1674 15 -94% 3478 1610 7 18461 4 248%

8 山东 266 -74% 11722 358 511% 1709 - -100% 359 - -100% 2451 624 8 16242 29 33%

9 湖南 196 -46% 5952 271 0% 3004 - -100% 2278 - -100% 4475 467 9 15709 35 4%

10 内蒙古 179 78% 2304 760 573% 3367 8 0% 517 - -100% 8978 947 10 15166 11 128%

11 辽宁 170 -36% 4090 151 -74% 3557 - -100% 1674 -2 -100% 5737 319 11 15059 27 39%

12 河南 632 249% 5686 162 29% 3033 65 171% 496 - -100% 5597 859 12 14812 26 55%

13 山西 78 1088% 1687 86 -66% 3337 - -100% 419 - -100% 8680 164 13 14122 23 60%

14 深圳 38 -77% 8199 92 - 734 247 20% 4637 - -100% 548 377 14 14118 1 310%

15 安徽 663 35% 10975 31 - 349 104 935% 632 - -100% 1468 797 15 13424 15 93%

16 四川 537 50% 9805 - -100% 1436 - - - - -100% 929 537 16 12169 31 30%

17 陕西 152 -10% 4431 - -100% 262 123 2% 929 - -100% 6430 275 17 12052 12 128%

18 河北 551 78% 6288 214 120% 1456 - - - - -100% 3858 764 18 11601 7 181%

19 新疆 330 579% 5579 293 816% 4376 - - - - -100% 1537 623 19 11492 8 174%

20 云南 125 -40% 3930 168 -32% 2402 - - - - -100% 4466 293 20 10797 20 72%

21 江苏 162 -16% 5023 280 408% 1007 25 -40% 1593 - -100% 3018 467 21 10640 13 105%

22 福建 169 -57% 4562 173 22% 2044 - -100% 82 - -100% 2960 342 22 9648 24 60%

23 宁夏 27 -61% 2329 561 192% 4875 - -100% 632 - -100% 964 588 23 8799 25 55%

24 苏州 111 -10% 2349 119 358% 1330 - -100% 92 - -100% 2412 230 24 6183 32 24%

25 广西 146 12% 2210 66 -34% 502 73 106% 551 - -100% 2890 284 25 6153 14 102%

26 重庆 104 -64% 3255 91 403% 2275 - - - - - 354 195 26 5884 2 295%

27 北京 - -100% 583 - -100% 2338 - - - - -100% 2918 - 27 5839 33 23%

28 黑龙江 11 -88% 1054 50 92% 1762 - - 1 - -100% 1840 61 28 4657 28 34%

29 贵州 42 73% 334 296 7310% 2030 - - - - -100% 2087 338 29 4451 3 281%

30 宁波 - -100% 352 105 -5% 1565 - - 15 - -100% 1860 105 30 3791 30 31%

31 青岛 176 245% 1337 37 3600% 222 - - - - -100% 551 213 31 2110 5 194%

32 上海 - -100% 50 - -100% 634 - - 170 - -100% 932 - 32 1786 18 76%

33 吉林 129 908% 434 34 - 50 2 -60% 63 - -100% 987 165 33 1534 6 184%

34 天津 77 10684% 216 90 0% 967 11 - 286 - -100% 15 178 34 1484 34 22%

35 海南 2 -25% 913 - - - 2 -96% 24 - -100% 320 4 35 1256 9 167%

合计 12939 35.4% 207914 12501 35.0% 132058 3166 -22.8% 56021 1744 -83.5% 176301 30348 - 572294 - 76.0%

说明:数据来源于MIS系统汇总报表(承保口径),以四大行年度累计期交保费降序排列。

表:四大行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期交业务统计表

统计区间:2023.9.1-9.30/2023.1.1-2023.9.30 单位:万元

注:农行、建行、工行35家分公司均合作,中行30家分公司合作,云南、四川、河北、重庆、青岛未合作。

 2023年1-9月年度累计情况:

 35家分公司均实现四大行期交年度同比增长,14家分公司期交年度同比增长超100%(较8月底相比年度

同比增长超100%的分公司数量下降3家),其中,深圳、重庆、贵州、大连期交年度同比增长超200%;

 广东、浙江、湖北、甘肃、江西、厦门、大连、山东、湖南、内蒙古、辽宁、河南、山西、深圳、安徽、

四川、陕西、河北、新疆、云南、江苏21家分公司突破四大行年度累计期交保费亿元平台(较8月相比持

平)。

 渠道方面:

 分公司方面:

 未活动情况:工行海南,中行新疆、北京、贵州未活动。

 2023年新增渠道情况:

 工行,1月新增吉林,35家分公司全部签约;

 农行,35家分公司全部签约;

 建行,2月新增重庆,35家分公司全部签约;

 中行,2月新增黑龙江,4月新增上海,30家分公司签约。

 四大行年累计期交承保57.2亿元,年度同比增长76.0%,较8月底下降9.8%;

 四大行在全渠道期交占比42.7%,较去年同期期交占比(47.8%)下降5.1%。

 农行20.8亿元,年度期交同比提升101.5%,较8月底下降6.7%;

 建行17.6亿元,年度期交同比提升69.3% ,较8月底下降17.2% ;

 工行13.2亿元,年度期交同比提升48.5% ,较8月底下降1.6% ;

 中行5.6亿元,年度期交同比提升94.1% ,较8月底下降19.3% 。

第7页

(二) 四大行 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期交业务情况

2、四大行9月期交业务情况

 2023年9月月度情况:

 渠道方面:

 分公司方面:

 9月未活动情况:

 2023年9月期交日平台走势情况:

 农行:广东、浙江、湖北、江西、安徽、河南6家分公司月度期交承保均在600万以上;

 工行:浙江、广东、湖北、大连、内蒙古、宁夏6家分公司月度期交承保均在500万以上;

 中行:广东、浙江、深圳、江西4家分公司月度期交承保均在200万以上;

 建行:广东、湖北、大连3家分公司有期交出单。

 农行:宁波、北京、上海3家分公司未活动;

 工行:四川、陕西、海南、北京、上海5家分公司未活动;

 中行:14家分公司未活动;

 建行:32家分公司未活动。

 四大行9月期交承保日均平台1012万元,其中,农行431万元、工行417万元、中行106万

元、建行58万元;

 农行19天、工行5天、建行1天日期交承保在四大行中排名当日第一(仅统计有期交承保

的日平台)。

 农行1.29亿元,同比提升35.4%;

 工行1.25亿元,同比提升35.0% ;

 中行3166万元,同比下降22.8%;

 建行1744万元,同比下降83.5%。

 四大行9月期交承保3.03亿元,月度同比下降9.4% ,环比上升203.5%,全渠道期交占比

18.1% ,期交占比同比下降32.8%。

说明:数据来源于MIS系统汇总报表(承保口径)。

图:四大行2023年9月期交日平台走势图

单位:万元

表:四大行2023年9月期交承保日平台统计表

渠道 2023年9月 2023年8月 2022年9月

农行 431 341 318

工行 417 -16 309

中行 106 9 137

建行 58 -12 353

统计区间:2023.9.1-9.30 单位:万元

第8页

(三)双邮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期交业务情况

序号 分公司

邮政 邮储 双邮合计

9月

期交

保费

9月

同比

年度

累计

期交

保费

9月

期交

保费

9月

同比

年度

累计

期交

保费

9月

期交

保费

年度

保费

排名

年度

累计

期交

保费

年度

同比

排名

年度

同比

1 贵州 7674 111% 52547 21 -21% 532 7695 1 53079 29 61%

2 河南 13653 2757% 47468 1338 6759% 2912 14990 2 50380 4 317%

3 湖北 532 -83% 41013 309 -28% 7274 841 3 48287 33 8%

4 广东 7485 180% 41190 444 6836% 2453 7929 4 43643 31 46%

5 内蒙古 6698 880% 36085 347 85% 2122 7046 5 38207 8 265%

6 山东 5885 118% 30935 588 1670% 3876 6473 6 34811 2 389%

7 江苏 4599 274% 32108 202 390% 2213 4801 7 34321 19 154%

8 陕西 8216 35622% 18093 3337 2649% 14593 11553 8 32686 3 320%

9 广西 1904 257% 27020 91 311% 2959 1995 9 29979 15 183%

10 湖南 8228 167% 18985 6037 201140% 7660 14265 10 26645 17 175%

11 福建 9742 260% 22101 1562 2466% 4172 11304 11 26273 21 119%

12 云南 1392 434% 21273 333 16570% 789 1726 12 22062 9 252%

13 重庆 4033 12951% 14357 375 3025% 6399 4408 13 20755 24 103%

14 四川 1674 353% 19724 - -100% 208 1674 14 19932 30 50%

15 吉林 4371 3480% 16996 1430 5859% 2774 5801 15 19770 5 281%

16 江西 3255 6753% 14896 1237 41143% 4803 4492 16 19699 18 157%

17 甘肃 2988 1618% 12186 113 -52% 5787 3102 17 17972 22 109%

18 黑龙江 1645 11647% 16275 5 -92% 1029 1650 18 17304 13 207%

19 青岛 6250 1887% 11531 338 288% 549 6587 19 12081 1 403%

20 河北 471 23460% 7783 568 503% 3992 1040 20 11776 32 33%

21 宁夏 902 6838% 11323 - - 6 902 21 11329 6 273%

22 浙江 1153 318% 9276 -10 -138% 1444 1143 22 10719 14 187%

23 山西 1484 919% 8086 11 -49% 2572 1495 23 10658 10 238%

24 海南 2147 16418% 9225 231 696% 770 2378 24 9995 16 176%

25 辽宁 1369 3199% 7674 22 -21% 807 1391 25 8481 25 99%

26 深圳 - -100% 7657 - -100% 720 - 26 8378 28 76%

27 苏州 696 -20% 8061 2 - 2 698 27 8063 27 77%

28 新疆 522 333% 4639 46 619% 1548 568 28 6187 23 107%

29 厦门 1289 317% 3905 91 404% 2033 1380 29 5938 20 150%

30 天津 678 80% 4401 - - 131 678 30 4531 34 -12%

31 宁波 1396 5267% 3545 16 433% 857 1412 31 4402 11 237%

32 上海 598 1659% 4275 - - - 598 32 4275 12 211%

33 安徽 440 227% 1296 527 3666% 755 968 33 2051 35 -38%

34 大连 - -100% 781 - -100% 1245 - 34 2025 7 266%

35 北京 114 - 242 6 -28% 1394 120 35 1635 26 79%

合计 113483 360.6% 586949 19619 1071.4% 91378 133101 - 678327 - 123.2%

表:双邮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期交业务统计表

统计区间:2023.9.1-9.30/2023.1.1-2023.9.30 单位:万元

说明:数据来源于MIS系统汇总报表(承保口径),以双邮年度累计期交保费降序排列。

 双邮年累计期交承保67.8亿元,年度同比增长123.2%,双邮在全渠道期交占比50.6%(较

8月底上升4.1%),23家分公司上亿元平台(较8月底新增3家),其中,贵州、河南、湖北分

别排名双邮年度期交前三,青岛、山东、陕西、河南、吉林、宁夏、大连、内蒙古、云南9家

分公司双邮年度同比增长250%以上;

 邮政渠道,累计期交承保58.7亿元,同比提升124.1%,35家分公司均活动,贵州、河南、

广东、湖北、内蒙古、江苏、山东、广西、福建、云南10家分公司期交突破2亿元平台;

 邮储渠道,累计期交承保9.1亿元,同比提升117.8%,34家分公司活动,陕西期交突破亿

元平台,湖南、湖北、重庆、甘肃、江西、福建6家分公司期交突破4000万元,上海未活动。

 2023年1-9月年度累计情况:

 2023年9月月度情况:

 双邮9月期交承保13.3亿元,月度同比增长405.9%,河南、湖南、陕西分别排名双邮月

度期交前三,其中,河南、湖南、陕西、福建4家分公司期交突破亿元平台,13家分公司月

度同比增长1000%以上;

 邮政渠道,9月期交承保11.3亿元,同比提升360.6%,33家分公司活动;

 邮储渠道,9月期交承保2.0亿元,同比提升1071.4%,28家分公司活动。

第9页

说明:数据来源于MIS系统汇总报表(承保口径),以浦发年度累计期交保费降序排列。

(四)中小渠道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期交业务情况

序号 分公司

浦发 交行 中信 华夏

9月

期交

保费

9月

同比

年度

保费

排名

年度

累计

期交

保费

9月

期交

保费

9月

同比

年度

保费

排名

年度

累计

期交

保费

9月

期交

保费

9月

同比

年度

保费

排名

年度

累计

期交

保费

9月

期交

保费

9月

同比

年度

保费

排名

年度

累计

期交

保费

1 北京 166 -10% 1 2876 - - 19 - - - 8 - - - 7 -

2 天津 327 16250% 2 1976 - - 19 - - - 8 - - - 2 1151

3 浙江 240 98% 3 1500 - - 7 990 - - 8 - - - 7 -

4 新疆 57 - 4 1190 - - 3 1956 - - 2 915 - - 1 1644

5 江苏 32 -79% 5 870 - - 19 - - - 8 - - - 7 -

6 山西 140 536% 6 644 - - 5 1455 - - 8 - - - 7 -

7 辽宁 23 -47% 7 627 - - 19 - - - 8 - - - 7 -

8 湖北 42 425% 8 552 - - 19 - - - 8 - - - 7 -

9 江西 39 - 9 359 - - 13 57 - - 8 - - - 7 -

10 四川 - - 10 201 - - 19 - - - 8 - - - 7 -

11 陕西 - -100% 11 147 - - 19 - - - 8 - - - 7 -

12 重庆 - - 12 134 - - 19 - - - 8 - - - 7 -

13 大连 15 - 13 124 - - 19 - - - 4 430 - - 7 -

14 厦门 15 -21% 14 109 - - 19 - - - 3 652 - - 7 -

15 青岛 - -100% 15 89 - - 6 1037 - - 8 - - - 6 24

16 福建 13 -44% 16 69 - - 12 61 - - 8 - - - 7 -

17 苏州 - -100% 17 60 - - 18 1 - - 8 - - - 7 -

18 宁波 - -100% 18 21 - - 19 - - - 8 - - - 7 -

19 湖南 3 -75% 19 11 - - 19 - - - 8 - - - 4 110

20 广西 - - 20 2 - - 8 426 - - 6 23 - - 7 -

21 广东 - - 21 - - - 1 2733 - - 8 - - - 7 -

22 甘肃 - - 21 - - - 4 1768 - - 1 1512 - - 5 89

23 宁夏 - - 21 - - - 10 313 - - 5 227 - - 7 -

24 安徽 - - 21 - - - 19 - - - 8 - - - 7 -

25 黑龙江 - - 21 - - - 15 20 - - 8 - - - 7 -

26 云南 - - 21 - - - 14 25 - - 8 - - - 7 -

27 深圳 - - 21 - - - 2 2445 - - 8 - - - 7 -

28 山东 - - 21 - - - 9 390 - - 8 - - - 7 -

29 内蒙古 - - 21 - - - 16 4 - - 8 - - - 7 -

30 海南 - - 21 - - - 19 - - - 8 - - - 7 -

31 河北 - - 21 - - - 19 - - - 8 - - - 7 -

32 吉林 - - 21 - - - 19 - - - 8 - - - 7 -

33 贵州 - - 21 - - - 17 2 - - 8 - - - 7 -

34 上海 - - 21 - - - 11 276 - - 7 19 - - 3 122

35 河南 - - 21 - - - 19 - - - 8 - - - 7 -

合计 1112 82.7% - 11560 - - - 13958 - - - 3779 - - - 3140

表:中小渠道2023年9月及年度累计期交业务统计表

统计区间:2023.9.1-9.30/2023.1.1-2023.9.30 单位:万元

 2023年9月,期交承保1112万元,月度同

比上升82.7%,13家分公司活动,天津、山

西、湖北、浙江、新疆、江西、大连月度同

比正增长;

 2023年1-9月,累计期交承保1.16亿元,年

度同比增长141.6%,20家分公司活动,北

京、天津、浙江、新疆突破千万平台。

 2023年9月,未有分公司有期交活动;

 2023年1-9月,年累计期交承保1.40亿元,

年度同比增长254.5%,18家分公司活动,

广东、深圳、新疆、甘肃、山西、青岛突

破千万平台。

 2023年9月,未有分公司有期交活动;

 2023年1-9月,年累计期交承保3140万元,

年度同比增长265.1%,6家分公司活动,

新疆、天津突破千万平台 。

 2023年9月,未有分公司有期交活动;

 2023年1-9月,年累计期交承保3779万元,

年度同比增长60.0%,7家分公司活动,甘

肃突破千万平台,新疆突破900万平台。

 浦发:  交行:

 中信:  华夏:

第10页

Part 二

渠道多元发展

与核网工程建设

 渠道多元发展——2023年7-9月数据分析

 核网工程建设——2023年7-9月数据分析

渠道多元方案与核网工程方案的实施,

牵引分公司积极打造核心网点建设、发展

商行渠道期交业务,充分助力公司价值业

务发展。2023年分公司核网数量一季度、

二季度均同比明显提升,三季度有666个

网点达到方案核网平台标准,数量同比减

少169个次(主要是受产品切换等因素影

响8月挂零网点增多导致核网达标奖网点数

量减少);非邮政渠道7-9月实现期交期交

保费15.2亿元, 期交保费同比正增长

33.4% ,23家分公司实现至少一条渠道期

交保费增量在300万元(含)以上或期交

综标保费在150万元(含)以上。

第11页

(一) 渠道多元发展——2023年7-9月数据分析

 35家分公司非邮政渠道实现期交保费15.2亿元(较8月底提升5.4亿元),期交综标7.1亿元

(较8月底提升2.5亿元),期交保费同比正增长33.4%;

 广东、浙江、湖北、湖南、福建、江西、内蒙古、安徽、河南、大连、陕西、江苏、河北、

广西、云南、深圳、重庆、天津、宁波、新疆、青岛、贵州、上海、吉林、海南25家分公司(较

2022年7-9月相比)实现季度期交保费或综标同比正增长(较8月底新增15家);

 广东、浙江期交保费突破2亿元平台,湖北期交保费突破亿元平台,湖南、陕西、江西、河南

期交保费突破5000万平台;广东、浙江、湖南、陕西、新疆、河南、江西、河北、湖北9家分公

司季度期交增量保费在2000万以上。

 2023年7月1日-9月30日分公司非邮政渠道整体情况:

为加强渠道均衡建设推动力度,持续开拓银保渠道多元发展的格局,银保渠道部

连续三年大力推动渠道多元发展,通过近三年的推动,银保渠道结构不断优化,在保

持双邮渠道稳定发展的基础下,四大行期交保费及占比不断提升,四大行期交保费从

2021年34.2亿元提升至2022年40.4亿元再提升至2023年上半年44.8亿元,交行期交

保费2023年上半年突破亿元平台,华夏、中信等股份制银行也在不断加速发展。

 2023年7月1日-9月30日分公司非邮政渠道增量保费情况:

 湖南、福建、吉林、广西、天津、山东6家分公司实现单一渠道期交保费500万元或期交综标

250万元以上;

 广东、江西、浙江、河南、新疆、湖北、陕西、河北、大连、内蒙古、安徽、辽宁、山西、

青岛、重庆15家分公司实现两条(含)及以上渠道期交保费300万元或期交综标150万元以上。

 2023年7月1日-9月30日新渠道开拓情况:

 河北的张家口银行实现期交保费1537万元、期交综标777万元;

 青岛的青岛农商行实现期交保费922万元、期交综标544万元。

说明:

1、涉及方案部分最终以实际兑现情况为准(数据统计不含PWM产品、盛世如意、传家享福趸交);

2、截至6月13日,平台提升奖奖金池已全部使用完,截至6月16日,渠道突破奖奖金池已全部使用完。

第12页

(二) 核网工程建设——2023年7-9月数据分析

为加强渠道均衡建设,深化核心网点经营,银保渠道部大力推动核网工程建设,

通过近三年的渠道多元发展带动了分公司核网深耕经营,以方案推动为牵引有效促进

了分公司非邮政渠道重点网点的开拓与经营,增强核网建设,提升核网数量及期交产

能,助力公司价值业务发展,以核网工程方案的标准统计,各分公司、各渠道达到核

网方案标准的网点数量逐年攀升,网点增量提升显著。

 2023年7月1日-9月30日分公司核网情况:

 2023年7月1日-9月30日渠道核网情况:

 以核网工程方案的标准统计, 7-9月有35家分公司666个网点达到方案核网平台标准,剔

除重复网点后为550个网点,产生期交保费5.74亿元、期交综标2.63亿元,占全系统期交保费

13.6%;

 23家分公司216个网点7-9月实现期交保费40万元或期交综标20万元以上,内蒙古、江苏、

宁波、黑龙江、上海、贵州、重庆、深圳、厦门、宁夏、海南、吉林12家分公司未有网点达

到标准;

 35家分公司450个网点7-9月实现期交保费60万元或期交综标30万元以上(较8月底新增

200个网点)。

 以核网工程方案的标准统计, 7-9月有14个渠道666个网点达到方案核网平台标准;

 四大行+邮储:农行有234个次网点达到标准,建行有76个次网点达到标准,工行有124

个次网点达到标准,中行有49个次网点达到标准,邮储有138个次网点达到标准;

 股份制银行:浦发有21个次网点达到标准,农商行有6个次网点达到标准,青岛农商行、

交行各有5个次网点达到标准,张家港农商行、中信、华夏各有2个次网点达到标准, 山东泰

安银行、河北张家口银行各有1个次网点达到标准 。(青岛农商行、河北张家口银行、山东泰

安银行均为2023年新增渠道)

说明:

1、涉及方案部分最终以实际兑现情况为准;

2、截至9月30日,核网达标奖奖金池已全部使用完,截至6月30日,核网攻坚奖奖金池已全部使用完。

第13页

Part 三

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

渠道多元发展与核网工程建设

推动材料反馈情况

 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渠道多

元发展与核网工程建设推动

材料反馈情况通报

 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渠道多

元发展与核网工程建设推动

情况与展示

第14页

(一) 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渠道多元发展

与核网工程建设推动材料反馈情况通报

为做好渠道多元发展与核网工程建设的持续推动及有效落地,银保渠

道部要求各分公司将渠道多元发展和核网工程建设纳入分公司月度、季度

经营分析的版块,并以月或季度为单位要求各分公司反馈渠道多元发展和

核网工程建设的推动阶段总结,保证渠道多元发展和核网工程建设贯穿分

公司全年业务发展经营。

2023年三季度,33家分公司报送渠道多元发展、核网工程建设经营

分析报告,陕西、安徽2家分公司未报送。

广东、湖北、甘肃、广西、黑龙江、山西、苏州等分公司报送内容涵

盖数据分析、培训举办、网沙活动、推动举措、亮点与不足、下阶段规划

等方面内容,整体报送情况较好、内容板块较全面;北京、上海等分公司

报送内容板块单一,报送内容有待细化。

序号 机构 渠道多元发展报告

报送情况

核网工程建设报告

报送情况 序号 机构 渠道多元发展报告

报送情况

核网工程建设报告

报送情况

1 北京 √ √ 19 厦门 √ √

2 福建 √ √ 20 山东 √ √

3 甘肃 √ √ 21 深圳 √ √

4 广东 √ √ 22 四川 √ √

5 广西 √ √ 23 苏州 √ √

6 贵州 √ √ 24 天津 √ √

7 海南 √ √ 25 新疆 √ √

8 河北 √ √ 26 云南 √ √

9 河南 √ √ 27 浙江 √ √

10 黑龙江 √ √ 28 重庆 √ √

11 湖北 √ √ 29 宁波 √ √

12 湖南 √ √ 30 大连 √ √

13 吉林 √ √ 31 山西 √ √

14 江苏 √ √ 32 宁夏 √ √

15 江西 √ √ 33 上海 √ √

16 辽宁 √ √ 34 安徽 未报送 未报送

17 内蒙古 √ √ 35 陕西 未报送 未报送

18 青岛 √ √ 合计 33家已报送 33家已报送

表: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渠道多元发展与核网工程建设推动材料反馈情况表

统计时间:2023.10.15

说明:统计依据为分公司实际报送情况。

第15页

(二) 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渠道多元发展

与核网工程建设推动情况与展示

 广东:一是商行渠道期交保费贡献大幅提升,2023年,全省全渠道累计总规模保费

56.5亿元,期交规模保费16.4亿元,较去年同比提升46%,其中,有11.6亿元来源于商行

渠道,占比69%,同比去年同期增长59%,保费增量4.29亿元。此外,四行期交保费均突

破亿元平台,农行、中行与去年同期相比业绩增长超90%;二是各渠道保费结构逐步优化,

2023年,全渠道期交保费占比总保费29%,其中商行渠道期交保费占比商行总保费38%,

四行期交均占比所属渠道35%以上,农行渠道期交销量逐步赶超趸交销量。

 苏州:2023年三季度期交综标达成2998万,2022年三季度期交综标达成1721.5万,

较之22年同期期交综标同比提升74.15%,三季度各渠道发展较为不均衡,主要依靠邮政

渠道(同比提升231.6%)、工行渠道(同比提升102.38%),其他渠道在三季度均出现

负增长,接下来苏州分公司将复盘渠道业务增量/缩量情况,持续保持渠道经营多元化战

略,做好各渠道均衡发展,利用四季度新产品重新签约上线等契机,做好渠道期交推动工

作及物理网点获取工作,为来年开门红做好铺垫。

 渠道多元发展——分公司推动情况展示:

 核网工程建设——分公司推动情况展示:

 甘肃:7月抓住最后的销售机会,甘肃分公司要求集中精力达成核网方案的考核,确

保人均一个网点达成核网方案,8月开始受到渠道签约限制,部分人员经营的网点无产品

可销售,所以甘肃分公司为了做好新产品上线之后的销售工作,在三季度重点做了农行、

与工行特色网沙推动、制定储客方案、新产品的培训、网点拜访四项工作。

第16页

Part 四

行业资讯

 金融监管总局《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解读

全渠道、全产品、全领域保险销售新

规来了!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重磅发布六

章五十条。纵观全文,消费者权益保护是

《管理办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这五

十条规定的灵魂,再次强调了维护消费者

权益这个监管的主旋律。

新规聚焦于保险公司自身及与保险中

介机构的关系,个险及线下中介的场景特

色较为明显,这段时间处于风口浪尖上,

作为兼业代理的银保,也更多需要参照该

办法执行。而且,无论是销售行为监管,

还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体现到行业上都不

会是几种独立而个别的举措,一定是整个

业态,从结构到关系,从理念到行为的全

面调整与变化。

第17页

金融监管总局《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解读

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

行为监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

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和文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销售办法》是金融监管总局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提升保险消费者获

得感的重要举措,是完善行为监管制度体系、构建保险销售行为监管框架的基础环节。

《销售办法》的出台,体现了金融监管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有助于提升保险行业销

售行为规范性,有效增强保险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销售办法》共6章50条,将

保险销售行为分为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后行为三个阶段,区分

不同阶段特点,分别加以规制。

第18页

金融监管总局《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解读

1、背景解读:为什么这时候推出?

这是难得的集中力度推进深度转型与产品调整窗口期

尽管行业已多年处在深度高质量转型的过程中,但不得不承认的是:

销售层面的问题仍层出不穷,各类误导销售、炒作式营销以及套利、代理退

保等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正当权益,且影响行业社会形象与声誉,各色投诉、纠

纷及负面评价不断,极大困扰着行业的正常运作与未来发展。

特别是今年,在产品预定利率全面调整前,长达数月的销售热度一改往日的

业务节奏,在获得大量保单及保费收入的同时,也暴露了经营销售各类短板及风险

点,留下新的风险隐患。

此次《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的及时出台,既是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进一

步规范性引导,也体现了在当前行业转型调整窗口期下,对于未来局面的全面思考

与未雨绸缪。

从全文中也可以看出:

新规的多项内容不仅直指传统代理人销售中依然常见的误导销售及虚假宣传

行为,还强调了对近些年在中介渠道不断抬头的虚假套费、飞单套利以及客户信息

安全等乱象的治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保险公司与各类中介主体的合作关系,包括

人员、数据、系统等各个方面。

以更加细化、明确、严格的全渠道、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管要求,持续加大

行业在销售中各类不正当行为的违规成本,最终实现真正、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

核心目的。

如开头所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自成立以来,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即为其金

融监管最为重要的职责之一。如何在维持行业稳定发展、杜绝系统性风险的基础,

不断化解前几十年中粗犷成长的负面积累,化解存量隐患、改善行业形象、增进消

费者对于行业的体验与口碑,一直也是监管部门与全行业共同努力的方向。

而在当前这个罕见的业务节奏窗口中,销售热度退潮,几乎各家公司都得到

了难得的休整时间与自我思考、自我调整的空间,这也无疑让新规的发布与之后的

推进,有着少有的天时、地利与人和。

第19页

金融监管总局《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解读

2、条款解读:火力集中点依旧是售前环节,

八大看点逐步解析销售应高度重视的哪些条款

考虑到过去多年“保险是卖出去的”主流基调下存有的积弊,多为销售领域问题。

系列涉及保险销售领域的治理规定已在过去两三年密集出现:从《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

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到这次《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一

场关于保险销售行为的治理规定早已铺开。

本次从具体的条例来看,涉及销售过程的30条都指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售前、售

中、售后全覆盖。但经过梳理我们发现,监管对销售环节监管的重心依然在售前环节。

售前看点:跨地

域、数据对齐、

知情权、分级管

理、炒停售

①对跨地域展业Say no,以后没有机构很难办。第11条

对“跨地域展业”的行为的管控或使得缺乏机构的平台公

司陷入“无业可展”的困境,缺乏机构的中小公司也将面

临同样的问题,更是让一些之前裁撤机构的公司陷入尴尬

的境地。

②数据要和监管同步,消除监管信息差,提升违规成本。第12条明确表示,主体公司的

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不仅需确保数据准确、完整且更新及时,还要和录入监管

系统的数据能匹配,这或直击一些靠“收单子”过日子的中介机构的痛点。“收单子”

讲究一个“薄利多销”,而监管此次要求数据及时“对齐”或将显著增加市场主体机构

的系统成本,从而增加其违法违规成本。

③规范宣传,杜绝带节奏。从行业中的一些乱象来看,各种个人自媒体、个人ID在微信、

知乎、小红书、抖音上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抹黑诋毁竞争对手,这种带有极

强误导性的信息显然会蒙蔽消费者,这实际上是目前销售端的一个痛点,《管理办法》

第17条对此类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约束,未来此类乱象或将得到解决。

④做好产品和销售人员的分级管理。其中产品的分级管理主要依靠保险公司自己建立分

级管理制度。而销售人员的销售能力分级管理框架由行业自律组织推动,保险公司在框

架下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了各公司的特殊情况。

⑤明确规定,以后不得炒停售。第19条明确规定,“在保险公司未就某一保险产品发出

停止销售或者调整价格的公告前,保险销售人员不得在保险销售中向他人宣称某一保险

产品即将停止销售或者调整价格。”这或对治理炒停售等行为“有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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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解读

售中看点:顾问式

销售、强制搭售

⑥卖保险要像顾问一样销售。第21条明确指出,保险销售机

构除了要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保费承担能力外,还需要了

解如“已购买同类保险的情况”等信息,以顾问销售的方式

委派合格销售人员销售该等级范围内的保险产品。这对销售人员专业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⑦不得默认勾选、强制搭售,主要针对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平台往往利用“主场优势”通过

各种“默认勾选”“超小字体的免责条款”“强制搭售”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却层出不穷,

《管理办法》中第23条对此类行为做出了明确禁止。

售后看点:孤儿单

⑧销售人员离职后主体公司需主动对接消费者,让孤儿单不再“孤单”。行业销售人员流动

性大,避免因人员流动导致保单成为孤儿单,从而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这是消费者一直以

来的一大痛点。本《管理办法》第36条明确指出,销售人员离职后保险机构要主动对接该销

售人员出单的客户,未来保险公司可能会采用诸如企业微信等工具来高效地完成销售人员的

客户交接工作。

3、未来成功要素:绕过开门红经营主要时间,

呼吁从理念到行为的全面调整

根据《管理办法》文中指出,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而在人身险公司传统经

营节奏中,每年1月至3月正是政策、方案与保单保费较为集中的开门红经营,尤其是1月份。

当然围绕开门红的时间节点,各家公司往往会提前开启2024年的开门红经营,《管理办法》

中的各项规定也将在开门红尾声之际开始实施。这项很可能影响深远的新规在此时出台,让

保险公司们都能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而这也体现了此次新规本身对于现实情况与长期发展的

深度考量。

个险虽不断下滑,但其行业地位仍然重要,且代理人仍有2、300百万的量级,精英化

发展与传统经营的冲突正在逐渐加剧;一度高歌猛进的银保则在今年才被广泛注意到其背后

存在的高费差损隐患,而其他在销售端的现象也在集中显现;中介合作中的种种乱象也在市

场高速增长下,波及范围更加扩大。

在此次《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的框架之下,全面扭转销售行为中的不当之处,营造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行业环境,并非一朝一夕便能立见成效。无论是哪个渠道、哪种场景,

相信未来都需要长期的关注、研究与整顿,并且要在维持发展中逐渐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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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转型 提升价值贡献

改革发展 铺就强司之路

内部资料 仅供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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