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本级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2 | 杂志分类:其他
免费制作
更多内容

泸州市本级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目录一、单位参保登记 .................................................................... 1二、职工参保登记 .................................................................... 2三、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四、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4五、参保人员电话号码新增和更改........................................ 5六、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6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7八、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收起]
[展开]
泸州市本级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粉丝: {{bookData.followerCount}}
文本内容
第1页

泸州市本级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第3页

泸州市本级经办政务服务事项

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 年 12 月

第4页

目录

一、单位参保登记 .................................................................... 1

二、职工参保登记 .................................................................... 2

三、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

四、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4

五、参保人员电话号码新增和更改........................................ 5

六、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6

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7

八、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8

九、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 9

十、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10

十一、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取.......................... 11

十二、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12

十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13

十四、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14

十五、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15

十六、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 16

十七、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17

十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18

十九、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19

第5页

二十、门诊费用报销 .............................................................. 20

二十一、住院费用报销 .......................................................... 21

二十二、产前检查费支付 ...................................................... 22

二十三、生育医疗费支付 ...................................................... 23

二十四、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24

二十五、生育津贴支付 .......................................................... 25

二十六、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26

二十七、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 27

二十八、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终止)协议管理.......... 28

二十九、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恢复协议管理.......................... 29

三十、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30

三十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31

三十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32

第7页

— 1 —

一、单位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

及社会团体,国家、省属驻泸单位。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

的文件;

2.《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

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参保登记。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

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1.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

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2.办理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的,需提供

有关(单位)批准的文件;办理单位注销

登记的,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注销

证明文件或注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21302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8页

— 2 —

二、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或网厅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在职职工:《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灵活就业人员:①《泸州市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参保登记表》,②有效身份证件。

(五)办理时限

在职职工参保登记不超过 3 个工作日、灵

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即时办结 。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提交

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参保登记。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

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1.参保登记含增加、减少、暂停、中断、

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等相关事项;

2.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

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

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

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

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

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3.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

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4.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

份证件原件。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21302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医保网厅

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

hallEnter/#/Index

第9页

— 3 —

三、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参保单位。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或网厅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

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信息变更。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

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

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医保网厅

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

hallEnter/#/Index

第10页

— 4 —

四、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或网厅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

更登记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信息变更。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

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

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医保网厅

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

hallEnter/#/Inde

第11页

— 5 —

五、参保人员电话号码新增和更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电话号码新增和更改。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或网厅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电话号码新增或

更改。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

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医保网厅

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

hallEnter/

第12页

— 6 —

六、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一)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参保单位。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或网厅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表》(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核定应缴纳的医保费数额。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

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21302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医保网厅

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

hallEnter/#/I

第13页

— 7 —

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

(一)事项名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退休审批资料。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出具缴费通知单。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

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1.趸缴年限按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

关规定执行;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

提供退休审批资料的,提供个人承诺书。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21302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14页

— 8 —

八、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参保单位。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或医保网厅。

(四)申请办理材料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办结:符合条件的提供查询结果。

(七)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八)备注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证书或介绍信等。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医保网厅

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

hallEn

第15页

— 9 —

九、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一)事项名称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参保单位。

(三)办理渠道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或微信、支付宝。

(四)申请办理材料

无。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直接通过国家医保 APP 或者微

信、支付宝,自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后后

激活使用,不需要跑到政务大厅医保窗口

领取和激活。

(七)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申领渠道线上评价。

(八)备注

咨询电话:0830-3121302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16页

— 10

十、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或网厅查询。

(四)申请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办结:符合条件的提供查询结果。

(七)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八)备注

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

证件原件。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医保网厅

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

hallEn

第17页

— 11

十一、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一

次性支取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取。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

取(划转)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申请人提供

的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

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1.因死亡支取的提供死亡证或火化证或民

事判决书、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

息、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

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2.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

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21302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18页

— 12

十二、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或医保网厅。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无法通

过业务经办系统直接办理转移手续的,由参保

人提供《参保凭证》)。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转移接续医保关系。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

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21302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医保网厅

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

hall

第19页

— 13 —

十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退休异地安置的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网络、电话。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泸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

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线上办理

渠道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

网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外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填写《外伤无第

三方责任书》。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办理(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

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

序、四川医保 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

上服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第20页

— 14

十四、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符合参保地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条件的市

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网络、电话。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泸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

诺书)。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线上办理

渠道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

网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外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填写《外伤无第

三方责任书》。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办理(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

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

序、四川医保 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

上服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第21页

— 15 —

十五、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长驻统筹地区外工作的市本级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网络、电话。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泸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

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

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线上办理

渠道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

网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外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填写《外伤无第

三方责任书》。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办理(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

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

序、四川医保 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

上服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第22页

— 16

十六、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网络、电话。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泸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

诊转院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线上办理渠

道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办理(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

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

序、四川医保 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

上服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第23页

— 17 —

十七、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临时外出就医的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网络、电话。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泸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线上办理渠

道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外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填写《外伤无第

三方责任书》。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1号市政

务服务中心E栋1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周 六上午

9:00-12:00。

办理(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网办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

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

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第24页

— 18

十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

病种待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符合认定条件的定

点医疗机构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纳入门诊慢特病管

理。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

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病历资料包含所认定疾病的出院记录或

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

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25页

— 19 —

十九、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

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一)事项名称

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

待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符合认定条件的定

点医疗机构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单行支付和高

值药品病种认定表》

3.病历资料。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

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拨打咨询

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病历资料包含所认定疾病的出院记录或

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

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26页

— 20 —

二十、门诊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门诊费用

的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5.医保办件承诺书;

6.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

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

户(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

由单位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

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医院收费票据包括纸质发票或电子发

票。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

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

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27页

— 21 —

二十一、住院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住院费用

的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6.医保办件承诺书。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

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

户(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

由单位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

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1.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①住院病历;

②《四川省泸州市异地就医外伤入院登

记表》。

③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

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

人承诺书;

2.急诊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3.医院收费票据包括纸质发票或电子发

票。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

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

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28页

— 22 —

二十二、产前检查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产前检查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符合统筹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的市本

级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

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

户(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

由单位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

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与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

津贴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

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29页

— 23 —

二十三、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符合统筹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的市本

级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

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

户(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

由单位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

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1.与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

育津贴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

得生育服务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

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

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30页

— 24 —

二十四、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符合统筹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的市本

级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

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

户(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

由单位划入参保人员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

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与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

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31页

— 25 —

二十五、生育津贴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市本级

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病历资料。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

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 办结:将生育津贴划入参保单位的银

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

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1.与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

育医疗费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

医疗费已进行联网结算的,申领生育津

贴无需提供病历资料。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

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32页

— 26 —

二十六、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

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省级驻泸医疗机构、市属医

疗机构。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

务制度文本;

4.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

材料;

5.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

性分析报告;

6.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供

的其他材料。

(以上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医疗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评估告知: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

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包括考察评估、协商谈判、结果公示

等);

4.办结:符合条件的纳入定点协议管理。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中医诊所可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

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33页

— 27 —

二十七、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

(一)事项名称

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批准变更的文件(或证照)原件及复

印件;

2.《泸州市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申请

表》。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

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通过审核的予以办理。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

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

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34页

— 28 —

二十八、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终止)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终止)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泸州市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终止)协议管理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暂停(终止)协议管理。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

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35页

— 29 —

二十九、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恢复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恢复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暂停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泸州市定点医药机构恢复协议管理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恢复协议管理。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36页

— 30 —

三十、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

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一)事项名称

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

务。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或由区县医保部门

转报的开通省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

点医疗机构。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泸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异地就

医即时结算省级/国家平台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2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定点医药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

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

结算业务。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

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包括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

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37页

— 31 —

三十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

疗机构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二)服务对象

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结算申报

表》;

2.《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费用拨付申请

表》。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5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进行受理;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结算费用划入申请单位指定

的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

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办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E 栋 1 楼医疗保障综合

服务区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周六上午

9:00-12:00。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45

第38页

— 32 —

三十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

(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二)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

机构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在待遇享受期

内的跨省就医需要结算门诊费用人员,

持社保卡且卡状态正常)。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

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持社保

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医疗机构医保服务

窗口申请结算。

2.受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工

作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

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工

作人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为参保人结算医疗费用,并告

知办理结果。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经办窗口查询办理

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

场评价。

办理地点: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的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时间: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窗

口实际工作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830-3190803

投诉电话:0830-123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网上电子书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独立电子书),支持分享到微信和网站!
收藏
转发
下载
免费制作
其他案例
更多案例
免费制作
x
{{item.desc}}
下载
{{item.title}}
{{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