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 号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校实验楼第一层部分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拍卖信息租赁要素:
1.出租面积约:90 ㎡
2.首年月租金参考价约:10710 元/月(119 元/㎡/月)。3.租赁期限:3 年。
4.履约保证金(押金):为首年 3 个月租金总额。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 6 个月缴纳一次。
6.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不递增。
7.免租金装修期:提供 15 天免租金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8.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仅限作为生活超市使用。禁止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品、药品。严禁向运动员销售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食品。9.对竞租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
1.竞租人应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2.竞租人须拥有食品安全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卫生管理制度等完善的管理制度。
3.竞租人在福建省范围内直营连锁门店数量应达到60 家或以上。4.竞租人须提供 5 家或以上与知名品牌供货厂家签订的合作协议(或供货合同),且提供在本标的售卖的 90%及以上的商品应在福州主要大型超市中有售卖的承诺函。5.竞租人三年内未出现食品安全类舆情问题或被行政处罚并提供承诺函。10.对承租方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
1、拟出租场地为敞开式空间,承租方需自行装修改造经营。承租方应提前将装修方案报学院审核,经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装修期间,承租方不得随意更改装修方案。
2、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和《反兴奋剂条例》,严禁向运动员销售兴奋剂或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食品。3、承租方及服务人员须做到持证上岗,配有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健康证,不得聘用无证(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务工证)的外来人员。承租方须为本经营场所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且投保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报出租方备案后方可开业经营。
4、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出租方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出租方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出租方的教学、办公和师生生活秩序。承租方每日营业时间定为 7:00—22:00,不得超时经营。5、承租方应加强消防、安全生产和秩序等的管理,须按出租方保卫部门、政府消防部门要求及时配全消防器材和设施,费用自理;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防止出现火灾、食物中毒、工伤等事故,若出现安全事故,承租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赔偿,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没收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