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10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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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参照集团制度 1.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慰问职工管理办法》等 7 项办法 与制度的通知 2.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 则》的通知 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对外交往与合作提供涉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的 通知》的通知 4.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5.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的 通知 6.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集体户口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版)的通知 7.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018 年修订版)的通知 8.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2018 年修订版)的通知 9.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推行企务公开制度实施办法》的 通知 10.关于印发《中建路桥总部印信管理办法》的通知 11.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12.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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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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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参照集团制度 1.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慰问职工管理办法》等 7 项办法 与制度的通知 2.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 则》的通知 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对外交往与合作提供涉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的 通知》的通知 4.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5.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的 通知 6.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集体户口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版)的通知 7.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018 年修订版)的通知 8.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2018 年修订版)的通知 9.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推行企务公开制度实施办法》的 通知 10.关于印发《中建路桥总部印信管理办法》的通知 11.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12.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员工差旅管理办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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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13.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14.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 知 15.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质 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发展公司自有制度细则 1. 关于印发《总部公务车改革及交通补贴暂行规定》和《总部员工租 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2. 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计算机配置管理办法》 的通知 3. 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员工通讯补贴暂 行办法》的通知 4.关于转发中建路桥集团《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人 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2020 版)〉的通知》的通知 5.中建路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6.中建路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7.中建路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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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会字[2017]9 号 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慰问职工 管理办法》等 7 项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子企业工会、集团公司机关工会: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慰问职工管理办法》等 7 项管理制度 已经集团第一届二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附件 2: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劳动模范、优秀工会工作者和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附件 3: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提案征集处理实施办法 附件 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职代会重大事项投票表决实施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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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制度 附件 6: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附件 7: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财务公开制度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7 年 2 月 17 日 抄报:集团公司党委 2017 年 2 月 17 日印发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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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拓展职工幸福空间,关心关爱职工生活,增强职 工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定义和原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团基层工会是指各子企业工会、集团 公司机关工会及其所属分会;本办法所称职工为在职职工。 第三条 在集团工会指导下,各子企业工会、集团公司机关 工会具体组织实施慰问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慰问活动,是指对职工生日慰问,职工 伤、病、产、亡慰问,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丧亡、 重病慰问,职工家庭突遭天灾人祸慰问等。 第三章 慰问的类别及标准 第五条 职工生日慰问 集团各基层工会要建立职工生日档案,及时为过生日职工送 上生日蛋糕或蛋糕券,也可组织过集体生日,标准 100--300 元/ 人。 第六条 职工工伤、生病住院慰问 (一)职工因一般疾病或轻伤住院,集团各基层工会应派员 前去慰问,慰问金或慰问品不超过 300 元/人。 (二)职工因重病或重伤住院,视病情给予慰问金或慰问品 500--3000 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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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 1 次。 第七条 女职工产假慰问 女职工生育子女且符合生育政策的,由集团各基层工会女工 委员或指派女职工前去慰问,慰问金或慰问品不超过 500 元/人。 第八条 职工丧葬慰问 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由行政或工会组织人员前去吊唁。 职工本人去世的,给予慰问金 2000 元/人;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 给予慰问金 1000 元/人。 第九条 职工天灾人祸慰问 职工家庭遭遇天灾人祸,行政或工会应及时组织人员前去慰 问,并酌情给予一定数额的慰问金。 第四章 慰问组织程序 第十条 关心关爱职工是各级组织的共同职责,慰问活动由 集团各基层工会牵头,陪同党政领导共同实施慰问。 第十一条 给予职工的慰问金,由基层工会经费列支。如基 层工会经费不足,可由同级行政给予支持,或向上级工会申请补 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制定 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职工慰问金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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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职工慰问金发放表 单位: 工会 日期: 年月日 领取人签字 序号 职工姓名 慰问项目 金额(元) 制表: 1 2 3 4 5 6 合计金额:¥ 大写: 工会主席: 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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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劳动模范、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强化示范引领,树立先进典型,激发职工的荣誉感、 使命感和责任感,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集 团公司良性健康发展,使工会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更加公开、公平、 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工会干部和在职职工。 第三条 集团劳动模范的标准和条件 (一)除集团公司高管团队成员、子企业党政负责人和集团 机关部门正职外,其他在职职工均可被推荐为集团劳动模范,推 荐要侧重生产一线职工和基层干部。集团向上级单位推荐劳动模 范,从集团公司高管团队成员、子企业党政负责人、集团机关部 门正职和集团劳动模范中评选产生。 (二)在施工生产尤其在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中,积极发挥模 范带头作用,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取得了显著成绩。 (三)在经营管理中,积极出主意、想办法,科学谋划、精 打细算,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实现了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在抗灾抢险中挺身而出,临危不惧,做出了重大贡献。 (五)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积极参与经济技术创新和合理 化建议活动。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模范执行国家的法 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单位职工 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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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劳动模范推荐人选: 1、本人未完成岗位年度工作目标的; 2、违反国家政策、党纪、政纪的; 3、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 4、有旷工行为或年度病、事假时间超过 1 个月的; 5、所在部门或单位没有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 第四条 优秀工会工作者的标准和条件 (一)集团所属各级工会的专、兼职工会主席或副主席。集 团向上级单位推荐优秀工会工作者,从集团工会委员、各子企业 工会主席(副主席)中产生; (二)熟悉掌握工会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 会工作实绩突出; (三)热爱工会工作,关心职工生活,热心为职工办实事、 办好事,得到广大职工的认可; (四)所在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时限要求向税务部门 缴纳工会经费或向集团公司工会上解工会经费; (五)未完成本单位经营业绩指标和工会年度考核指标的, 不得推荐优秀工会工作者。 第五条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标准和条件 (一)担任各级工会的工会委员或工会小组长; (二)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按时完成工会组 织交办的工作任务,为工会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密切联系职工,热心为职工 服务,帮助职工做好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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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集团工会每年结合各子企业营业收入,职工人数及工 作业绩等分配推荐名额,再从推荐人选中组织评选出适当数量的 先进个人。 第七条 推荐方法 (一)推荐工作注重职工的工作实绩,坚持群众路线,采取 自下而上逐级评选、审核、申报的方法。 (二)根据不同的评选要求,一般采取不记名投票进行初选。 (三)集团基层工会必须严格把关,贯彻优中选优的原则, 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确保被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四)集团劳动模范候选人由集团工会组织进行综合评分, 根据评分结果研究确定名单,提交集团公司董常会审定。 (五)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由工会 委员会研究确定。 第八条 每年 11 月中旬开始推荐,一般一年一次;集团基 层工会每年 12 月中旬完成内部评选,并向集团工会报送推荐结果。 第九条 按照河北省总工会及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对劳动模 范进行表彰奖励,集团工会对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 子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工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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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提案征集处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全体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主 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职工就企业的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安全生 产、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全民所有 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上级工会有关要求,结合集团 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提案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集团 公司职工代表具备提案人资格,可以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提出 建议。 第三条 集团公司成立董事长为主任,工会主席为副主任,工 会办公室、监察审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职 工提案征集处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负责 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职工提案征集处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 决提案征集处理和落实的具体工作,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 任务。 第五条 提案的征集 (一)职代会召开前,集团公司工会印发征集职工提案的通 知,各子企业工会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印发给职工代表。 (二)职工代表要深入基层,正确引导、广泛征求职工建议。 各子企业工会负责督促职工代表按时提交提案,要求一事一案, 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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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案内容以针对集团公司全局性、普遍性、根本性问 题的建议为主,只涉及个别子企业个别问题的不列为集团公司职 工提案处理。 (四)非职工代表提出提案,要由 1 名以上职工代表附议同 意并签名。 (五)各子企业工会将职工提案搜集汇总,经本单位工会主 席审核签字后,按时报送职工提案征集处理委员会。 第六条 提案的处理 (一)本着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又切实 可行、合乎要求的原则,对收集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筛选、梳理合 并、分类整理、进行立案。 (二)将已经立案的提案报请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三)按照审批意见,送达有关领导或部门,限时处理。 (四)汇总处理结果(答复意见),形成职工提案处理报告, 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 第七条 提案的落实 (一)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提案征集处理委员会对 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将职代会讨论通过的需要办理的职工提案逐项填入《职 工提案督办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等。提案的内容、责 任部门、落实期限、落实结果、未落实原因等均应在督办卡中反 映。 (三)根据监督检查和跟踪落实情况,职工提案征集处理委 员会要汇总形成职工提案落实情况报告,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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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工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2、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 3、职工提案督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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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年月日 提案编号: 附议人 单位 提案人 案名 (题目) 案由 分析 建议 措施 注:1、提案表一事一表,如同一人有多个提案,应填写多张提案表。 2、本表不够填写可另加附页,附议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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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 单位 序号 提案人 工种 提案内容 姓名 或职务 1 2 3 4 5 工会主席签字: 注:提案表中的内容要填写齐全,必须经本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后 方可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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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职工提案督办卡 提案编号: 年月 日 案名 提案类别 协办部门 落实期限 主办部门 督办部门 提案 落实 结果 未落实 原因 其他 说明 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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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职代会重大事项投票表决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 分体现职工代表的个人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主管 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代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内容 (一)工会工作报告、职工提案处理报告、履行集体合同情 况报告等。 (二)企业的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改革方案、基本建设方案、 职工培训计划等。 (三)劳动用工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 工劳动保护措施、裁员分流方案、改革改制方案、集体合同草案 等。 (四)有关职代会和工会工作方面的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五)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职代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法 (一)职代会会务组负责印制职代会重大事项表决票。 (二)表决票内容一般包括表决票台头、需投票表决的重大 事项(标题)以及文字说明等(详见附件)。 (三)职工代表投票表决职代会重大事项,分同意、不同意 和弃权三种,同意者在表决内容上方划“√”,不同意者划“×”, 弃权者划“○”。任何符号都没有,视为废票。 (四)投票表决职代会重大事项,事先要推举监票人 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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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为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全体代表举手 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发票、验票和计票工 作。 (五)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宣布表决结果。 (六)有效票必须经全体正式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七)重大事项的表决结果一般还要作为企务公开内容向广 大职工公开。 第四条 一般事项采取的表决方式 (一)一般事项为本办法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事项。 (二)鼓掌通过。 (三)举手通过。 第五条 集团公司正式代表参加职代会投票表决。 第六条 职代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重大事项的重要内容, 一般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七日前向职工代表公开。 第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工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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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建路桥集团 届 次 职工代表大会重大事项表决票 注:同意者在表决内容左侧划“√”,不同意者划“×”, 弃权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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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 届 次 职工代表大会重大事项表决票 注:同意者在表决内容左侧划“√”,不同意者划“×”, 弃权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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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工会财产的安 全与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资产是指使用工会经费购置的财产。按照物尽 其用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界定 (一)使用期限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 3000 元以上,专 用设备在 50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形态的物品。 (二)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 批同类物品,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1、专用设备:各类文体设备; 2、图书:指图书、资料,由图书管理员记录图书财产台账; 3、一般设备:指办公和开展活动用的设备,包括通讯、家具、 摄像、照相器材等; 4、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的各项固定资产。 第四条 公司工会的固定资产按照物品类别建立台账。新购、 接收的工会资产均记入台账;台账需记载资产种类、数量、地点、 责任人等内容;固定资产台账由工会会计负责建账和日常管理工 作。 第五条 接受捐赠、赞助、奖励、无偿调入或盘盈等达到固 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应由工会财务办理接受交接,并根据固定资 产交接清单、有效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报批单等凭证,填制固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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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增加手续,并办理入库登记。 第六条 处置固定资产时,首先由工会会计填写处置物品类 别、数量和处理情况说明上报工会领导,依据批复,方可进行处置 程序。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当固定资产无法使用时,由 工会资产使用者向工会主席提出报废建议,依据批复,方可进入 报废处置程序。 第八条 公司工会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两次盘库,并向工会 领导进行盘库报告。盘库的主要内容是: (一)核对账目、账卡、账物是否保持一致; (二)了解固定资产保管、使用是否正常; (三)对清点、盘库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说明情 况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工会领导。 第九条 工会工作人员调离本岗位时,必须办理财产移交相 关手续。领导确认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第十条 凡因集体活动需要,须将工会固定资产借出置放地 点的,使用人必须出具借据并注明归还日期,经工会主席签批同 意后方可借出,工会办公室管理员负责保管借据,按日期催还, 出借时间一般不超过 10 天。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损坏、遗失的照价赔偿,遗失按原物新 旧程度折价赔偿,损坏按修理价赔偿。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工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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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及有关部门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法律、 法规和有关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方针;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 为工会事业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第三条 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工会预算,依 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工会财务应按 照《工会法》、《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会会计制度》等规定建账, 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 失;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对工会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 第四条 工会财务活动在工会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工会财务 人员统一管理。 第二章 工会预算管理 第五条 工会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工会预算遵循“量入为出,保证重点,自求平衡, 略有节余”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七条 工会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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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八条 工会的各项开支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全国总工会、主 管工会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九条 工会开支坚持工会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条 工会资产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按银行规定开立一个基本存 款账户。不准以任何名义转移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第十二条 工会资产报废和转让,须经工会负责人批准后核 销。 第六章 出纳职责、会计交接及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 工会出纳必须认真做好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登账工 作,定期进行现金库存盘点。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 人、接管人、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章后存档。 第十五条 会计凭证及账册报表等会计档案,一律按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期限保存。保管期满需销毁的,经工会负责人 审查,报主管工会批准,领导人、监销人、经管人均应在销毁清 册上盖章,以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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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工会财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会财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工会 经费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机关工会和子企业工会组织的财 第三条 各级工会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本级工会的财务公 开工作。 第四条 各级工会组织要适时进行财务公开,将本级工会的 财务信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公布。 第五条 5、其它收入。 (二)支出类: 1、职工活动支出; 2、维权支出; 3、业务支出; 4、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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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支出。 (三)工会资产: 1、库存现金; 2、 3、固定资产。 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财务公开的程序: (一)由工会经审委员会对帐目、凭证、实物和存款进行全面 核实。 (二)工会经审委员会出具审核意见,经工会组织主要负责 人、经审委员会主任和主管会计共同签字。 第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公开内容进 行公布后,工会主要负责人应安排专门时间听取意见和建议。对 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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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办字〔2018〕15 号 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文件和 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子企业、雄安总部、总部各部门、各项目部: 为实现电子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管理,更好的服务 于企业各项工作,特制定《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文件和电 子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经集团公司董常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实 施细则》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5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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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集团高管 2018 年 1 月 5 日印发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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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 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目的及依据 为了加强对电子文件形成、办理、传输、归档的全程管控,维护 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以确保集团经营管理过程中真 实记录的完整保存和规范管理,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依据《电子 文件归档和管理规范》(GB/T18894)、《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 求》(GB/T 29194)及《档案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范》(DA/T 56)等国 家最新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 管理办法》和中建路桥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2 管理目标和原则 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以真实、可靠、完整、可用为目标,贯 彻全程管理、前端控制、统一管理原则。 1.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建路桥集团总部、子企业、驻外机构、存续企业 及各级非法人机构。 1.4 术语定义 1.4.1 电子文件:企业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 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 录。 1.4.2CAD 电子文件:由 CAD 系统产生的电子文件。 1.4.3 电子文件归档:将具有保存价值且办理完毕、经系统整理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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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管理权限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交的过程。 1.4.4 电子档案: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 件。 1.4.5 业务系统:形成或管理企业活动数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 括: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系统、人力资源系统、网站系统、电子邮 件系统、审计系统、科技管理系统等促进企业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经营和管理事务处理的应用系统。 1.4.6 归档接口:业务系统与档案管理系统之间传送数据、交换信 息的程序,以电子文件和应用程序的形式实现。 1.4.7 数据包:将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按指定结构形成的数据单元。 元数据:描述电子文件内容、结构、背景和管理过程的数据。 2 管理职责 2.1 中建路桥总部办公室 为中建路桥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主管机构,负责对电子文件和电 子档案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2.1.1 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落实 集团有关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制定电子文件规章制度和标准规 范,就企业制定的有关业务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提出电子文件归档条 款;制定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电子档案保管期限表。 2.1.2 会同文件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制定电子文 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1.3 负责电子文件接收归档和电子档案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 管理工作,定期对电子文件归档进行真实可读性检查,对存在持续可 读风险的电子档案进行长期保存管理,定期形成电子档案检测报告。 2.1.4 对本企业及所属单位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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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2 中建路桥所属各单位 各单位档案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 负责对本单位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 督指导。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责: 2.2.1 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中建路桥有关规 章制度和标准;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 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2.2 会同文件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制定本单位 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2.3 参与本单位整体层面业务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等 工作,负责提出电子文件归档需求和对实现过程的跟踪。 2.2.4 负责本单位电子文件接收归档和电子档案保管、统计、提供 利用等管理工作,定期对电子文件归档进行真实可读性检查,对存在 持续可读风险的电子档案进行长期保存管理。 2.2.5 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进 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和培训。 2.3 信息化部 2.3.1 全系统各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在业务系统规划、设计、 开发、实施、运维等过程中落实电子文件归档要求,将电子文件归档 要求在业务系统中予以实现。 2.3.2 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安全 保障。 2.3.3 负责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及设施设备改造升 级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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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业务部门 2.4.1 全系统各单位业务部门参照《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公司档案 分类办法》执行电子档案保管。 2.4.2 负责本部门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整理并及时移交归档。 2.5 安全保密相关部门 全系统各单位安全保密相关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 理过程的安全保密管理。 3 电子文件管理要求 3.1 管理范围 电子文件的管理范围,按照形成渠道和内容划分为: 3.1.1 业务系统形成的电子文件 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系统、人力资源系统、网站系统、电 子邮件系统、科技管理系统、审计业务系统等业务系统形成的收文、 发文、签报、请示、通知、通报等各类型信息记录。 3.1.2 日常工作中形成和接收的电子文件 3.1.2.1 部门内部业务形成的电子文件: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 作总结、工作方案、调研报告、统计报表、评审材料、可行性研究报 告等文件的最终定稿。 3.1.2.2 决策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通知、议案、资料、记录、纪要、 领导讲话等文件。 3.1.2.3 重大庆典、外事活动、调研检查中产生的声音、图像、影 像等资料。 3.1.2.4 与外部单位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扫描制成的电 子文件。 3.1.3 政府部门、上级单位、社会机构评定或颁发的信用资料制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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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电子文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产 权登记证、资质证书、质量认证体系证书等资质凭证扫描制成的电子 文件。 3.1.4 企业或个人获得的各级奖励荣誉证书、奖杯等扫描或拍摄制 成的电子文件。 3.1.5 各所属子企业、驻外机构报送的电子文件 3.1.5.1 决策会议纪要。 3.1.5.2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方案、整改报告、统计报表等。 3.1.5.3 重大生产经营、投资、科技、党建、企业文化等专题类电 子文件。 3.1.5.4 其他要求报送的电子文件。 3.1.6 由 CAD 系统产生的电子文件。 3.2 种类 电子文件按照存在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八类: 3.2.1 文本文件:是指使用文本处理软件生成,用字、词、数字、 符号表达的文件。通用格式为 Word、Excel、PDF、XML、TXT。 3.2.2 图形文件:是指根据一定算法绘制的图表、曲线图。如计算 机辅助设计(CAD)产生的图纸。通用格式为 DWG、PDF、SVG。 3.2.3 图像文件:是指使用数字设备采集或制作的画面。如用照相 机拍摄的照片、扫描仪扫描的各种原件。通用格式为 JPEG、TIFF。 3.2.4 影像文件:是指使用视频设备捕获的数字影像或使用动画软 件生成的文件。如摄像机拍摄的影片。通用格式为 MPEG2、MPEG4、AVI。 3.2.5 声音文件:是指使用音频设备录入或用编曲软件生成的文件。 如录音笔录制的语音。通用格式为 WAV、MP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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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超媒体链接文件:超文本利用引用链接其他不同类型(内含 声音、图片、动画)的文件。通用格式为 WAV、MP3、JPEG、TIFF、MPEG、 AVI。 3.2.7 数据文件:也称为数据库电子文件,是在事务处理系统中单 独承担文件职能,或作为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的具有文件属性的 记录。如财务管理系统数据文件。 3.2.8 程序文件:是指为处理各种事务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程序。 如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等。 3.3 收集与积累 3.2.9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及 相关软硬件均应收集。电子文件收集可通过在线自动、手动等方式进 行。收集的电子文件应采用或转化为通用存储格式;确实无法转换的, 应归档相应阅读、显示软件系统及其软件运行需要的专用硬件。积累 过程中,应采取备份制,防止出现差错。 3.3.1 业务系统产生的电子文件全生命周期应符合国家行业规范 相关规定。 3.3.2 非业务系统产生的电子文件应收集齐全。其纸质审签单等过 程处理文件应同时扫描成电子文件收集。收集时,分别作为一份电子 文件。 3.3.3.1 电子文件版本代码:M—草稿性电子文件;U—非正式电子 文件;F—正式电子文件。 3.3.3.2 电子文件类别代码:T—文本文件;I—图像文件;G—图 形文件;V—影像文件;A—声音文件;O—超媒体链接文件;P—程序 文件;D—数据文件。 3.4 归档与移交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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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3.4.1.1 电子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参照《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公司档案分类办法》执行,并确保其包含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结 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及以独立文档形式存在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记 录。在业务系统中通过租用或以云计算服务的形式存在,所形成的电 子文件但不一定存在本公司的服务器中,其产生的电子文件也应纳入 归档范围。 3.4.1.2 电子文件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的保管期限应当与内容信 息的保管期限一致。应在电子文件的机读目录上逐件标注保管期限的 标识。 3.4.2 归档方式与要求 电子文件的收集可通过在线自动归档、手动等方式进行,但归档 传递过程必须安全可靠,应有相应措施防止传递过程中电子文件丢失 信息损失和发生非法篡改,以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 3.4.2.1 提交归档的电子文件应属于归档范围并已经办理完毕。 3.4.2.2 接收电子文件归档时应通过相应的技术或人工手段确定 电子文件来源可靠。 3.4.2.3 通过业务系统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 WEB server 机制、 数据包交换等方式归档的,应确认电子文件从业务系统向电子档案管 理系统传递过程中不会被非法截获和篡改,并通过系统安全保密设置 与运行管理等措施,保证归档电子文件在到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后不 会被非法篡改、丢失、替换等。 3.4.2.4 通过载体移交、拷贝、邮件发送等方式收集的,应在电子 文件流转环节相关人员(如文件制作者、公文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 等)的现场监督下进行,并确保移交过程中电子文件不被非法篡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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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 电子文件归档移交过程中必须将元数据一同移交归档,元 数据齐全完整。 3.4.3 归档时间 3.4.3.1 经营管理、行政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等管理类 电子文件归档应与纸质档案同步移交。 3.4.3.2 业务系统形成电子文件归档时间可根据业务的特点、电子 文件的数量和相关联电子文件的形成时间确定归档时间,形成数量少 的电子文件归档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形成数量大 的电子文件应将归档时间设置为季、月或周,电子文件形成数量特别 大应每日归档。 3.4.3.3 零散形成的电子文件(包括外单位移交的)应与同批次其 他非电子载体档案或同类型其他载体档案同时归档。 3.4.4 归档鉴定 3.4.4.1 划定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划定原则参照《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公司档案分类办法》 执行,也可综合分析各类档案的价值,将电子档案的保管期限适当延 长。 3.4.4.2 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检测 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简称“四性”)检测可通过系 统的检测功能完成,具体检测方法见附件 2。 3.4.5 整理 电子文件归档整理包括分类、组成保管单位、保管单位内文件排 序、编号等工作。整理方法执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公司档案分类办法》相关规定。 3.4.6 归档移交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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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手续可以通过业务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设定的功能自动 记录,也可以手工填写纸质表格形式进行。但不论何种方式,均应按 照要求(附件 1-1)办理移交手续,并保证移交手续不可更改和可查。 采用离线或手工归档时,通过电子文件流转环节有关人员监督等 方式保证归档移交过程中,归档电子文件不被非法篡改。 3.4.7 归档接收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业务部门移交的电子文件或电子档案进行清点, 并进行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检测,检测合格方可接收。 检测方法见附件 2。 4 电子档案管理要求 4.1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 现有中国建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又名中国建筑数字档案馆,以 下简称档案系统)为中建系统标准化电子档案管理应用系统。各级子 企业(不含勘察设计业务相关单位)采用集中部署方式建设中国建筑 数字档案馆。各级子企业所属子分公司和项目部均应采用该系统进行 企业非涉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总部档案系统与各级子企业档案系统 定期同步更新档案目录数据,实现全系统档案目录集成共享。 4.1.1 管理原则 标准化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 4.1.2 管理要求 4.1.2.1 不擅自更改档案系统功能结构。除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 增加、更改档案系统档案三级及以下目录结构之外,不允许对档案系 统主界面、功能、结构进行任何更改。 4.1.2.2 各单位建立本单位档案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管理 职责和要求,规范操作行为,保证档案系统运行维护过程中电子档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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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不被非法更改;建立档案系统数据容灾备份、信息系统安全防 护及应急处置预案等管理机制,确保档案系统和相关业务数据安全可 靠。档案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应于档案系统上线运行 3 个月内建立 并报总部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4.1.2.3 各级档案工作主管部门、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单位档 案系统运营维护工作,并确保档案系统符合电子档案真实性、可用性、 安全性等国家行业管理要求和总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要求。 4.2 电子档案管理要求 4.2.1 存储 4.2.1.1 档案系统数据存储达到一定容量及有条件的企业应对电 子档案进行以单份文件(含元数据)为存储单元的离线存储,以进一 步降低电子档案长期保存风险。 4.2.1.2 离线存储时应按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档发《2012》7 号)和离线存储载体容量进行信息组织,不能用运 维备份的文件组织方式来进行离线存储,更不能用系统备份文件代替 离线存储文件。 4.2.1.3 重要电子档案应进行一式三套离线存储,载体应具有较好 的耐久性,载体选择依次为一次性写光盘、磁带、可擦写光盘、硬磁 盘等。三套载体最好分开保存,有条件的单位应将一套置于距离 300 公里以上、不在同一流域的地点保存,或不同的建筑物内保管。 4.2.1.4 离线存储载体管理按照《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 用规范》(DA/T38)和《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15)进行。 4.2.1.5 对磁性载体上的电子档案每满 2 年、光盘每满 4 年进行 一次抽样机读检验,抽样率不低于 10%,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 恢复措施。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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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6 对磁性载体上的电子档案,应每 4 年转存一次。原载体 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 4 年。 4.2.2 保管 4.2.2.1 档案管理部门应每年对电子档案的可读取性进行评估;如 存在因软、硬件或其他技术升级、变动出现电子档案不可读取的风险, 应对电子档案进行迁移。 4.2.2.2 电子档案迁移前应进行迁移可行性评估,包括目标载体、 系统、格式的可持续性评估、保管成本评估等,并保证迁移过程电子 文件真实性,过程可控,防止迁移过程中电子文件信息丢失、非法篡 改。 4.2.2.3 迁移后原载体保留时间不得少于 3 年。 4.2.2.4 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的转换、迁移活动应记录于电子档案 过程元数据中,并按照 GB/T 18894 有关要求填写相关表格(附件 1-2、 1-3)。 4.2.3 利用 4.2.3.1 各单位、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电子档案利用权限规定,通过 权限设置在档案系统中实现,并经过确认。当超权限利用时必须进行 审批,并保证利用过程中电子档案不被非法篡改。 4.2.3.2 电子档案可根据授权通过档案系统在线或离线提供利用, 但不管何种利用方式均应通过日志或其他方式记录利用过程,记录信 息包括利用人、利用方式、档号、文件编号、文件名、利用时间等。 利用过程信息应作为电子档案元数据的一部分进行保存。 4.2.4 处置 4.2.4.1 定期鉴定 企业应定期对保管期限到期的电子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方法可根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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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同类别的档案的管理要求进行。 4.2.4.2 销毁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先登记、编制清册,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 续后,再将电子档案进行物理删除;删除时需要至少两人监督,销毁 清单及记录需打印纸质档案保存。涉密电子档案销毁应当按照国家保 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4.2.5 安全与保密 4.2.5.1 电子档案的安全与保密包括物理安全与保密、系统安全与 保密、信息安全与保密和安全保密管理。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应实施 全方位的安全与保密措施,其中关键安全保密措施应纳入企业安全保 密管理体系。 4.2.5.2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具备可靠的备份设备和备份机制,以 保障系统安全。 4.2.5.3 涉密电子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及总公司安全保密相关规定 执行。 5 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前端控制与归档接口 5.1 业务系统建设需求 5.1.1 信息化管理部协同业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业务系统或 档案系统规划建设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有关 法律规定制定元数据管理制度,及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过程 中的真实性保障管理制度,以保证电子档案的真实性,满足法律、法 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保存过程中的真实性要求和长期可用性等要 求。 5.1.1.1 真实性形式要求主要包括: 电子文件或电子档案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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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电子文件或电子档案能够可靠地保证自形成起,内容保持完整、 未被更改。在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 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则不影响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的完整性。 5.1.1.2 保存过程中的真实性要求主要包括: 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 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初始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 内容。能够识别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 收的时间。 5.1.2 信息化管理部协同业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业务系统建 设时,应充分考虑电子文件归档以下要求。 5.1.2.1 选择合适的电子文件存储格式,以利于向电子档案存储格 式转换;为保证业务系统产生电子文件的顺利归档,系统实施时应采 用符合归档要求的数据结构和文件存储格式作为系统运行时的存储格 式,如确无法采用符合归档要求的格式,应在系统实施时对所运用的 数据结构和文件存储格式进行归档格式可转换性评估。电子文件无法 转换成符合电子档案存储要求格式的业务系统原则上不允许使用。 5.1.2.2 元数据捕获节点与内容进行规划,将应由业务系统捕获的 电子文件元数据全部形成并捕获。 5.1.2.3 确定业务系统生成电子文件归档时的数据包格式。 5.2 电子文件归档接口 5.2.1 归档接口应与业务系统同设计、同开发、同测试和同实施, 实施时未开发归档接口的业务系统应及时通过二次开发实现。 5.2.2 业务系统的归档接口应具备如下功能: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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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归档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可 用性进行检测,防止存在瑕疵的电子文件归档,检测内容与方法见附 件 2。 归档前将待归档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按指定格式封装成归档数据 包。 将封装好的归档数据包传输至指定的位置,传输过程中归档数据 包信息不丢失、不被非法更改。 接收归档数据包接收方的反馈消息,包括归档成功消息与失败消 息。 对归档成功的电子文件进行已归档标记以防止重复归档,并能取 消标记,在人工干预下重新归档。 5.2.3 为保证电子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可用性,应将尽 可能多的功能嵌入归档接口,减少人工干预;归档接口开发时应进行 反复测试,确认功能及要求可以实现。 5.2.4 各单位应根据业务系统建设情况选择接口的实现方式。对于 本单位现存业务系统,如因前期未考虑其形成电子文件的归档问题, 无归档接口,应联系业务系统原开发商或组织自有力量进行开发。对 于新实施的业务系统,应在系统设计开发初期或实施初期,将档案管 理部门纳入实施团队,提出电子文件归档要求,并对归档功能进行测 试确认。 6 附则 6.1 本细则由中建路桥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 1: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表格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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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四性》检测方法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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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 单位名称 检验内容 移交(立档)单位 接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载体外观检验 病毒检验 真实性检验 完整性检验 有效性检验 技术方法与相关软件 说明登记表、软件、说 明资料检验 填表人(签名) 年月 日 年月日 审核人(签名) 年月 日 年月 日 单位(印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填写说明: 1.交接工作名称:按移交单位或全宗号、移交档案年度、批次等描述 2.内容描述:按档案内容、类别、数据类型、格式、交接方式、过程等描述 3.移交电子档案数量:按档案总件、卷数描述 4.移交数据量:以 GB 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 3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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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首页) 文 载体类型 件 形成机构 信 息 完成日期 文 载体编号 件 特 征 通信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硬件环境 ( 主机、网络 设 服务器型号、 备 制造厂商等) 环 操作系统 境 特 征 软件环境(型 数据库系统 号、版本等) 相关软件(文字 处理工具、文件 浏览器、压缩或 解密软件等) 记录结构(物 记录 □定长 记录总 类型 □可变长 数 理、逻辑) □其他 文 总字节 件 数 录记 记录字符、图 特 征 形、音频、视 频 文件格式 型号: □ 一件一盘 □ 多件一盘 文件载体 数量: □ 一件多盘 □ 多件多盘 备份数: 填表人(签名) 年月日 制 表 审 核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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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续页) 序 文件 文件题名 形成 文件 文件 载体 第页 号 编号 时间 版本 类别 编号 代码 代码 保管 机构 期限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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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 电子档案管理登记表 电子档案设备情况登 记 新设备兼容性检验 磁性载体转存登记 年月日 年月日 填表人(签名): 年月日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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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3 电子档案迁移登记表 源系统设备情况 硬件系统: 系统软件: 应用软件: 存储载体: 硬件系统: 目标系统设备情况 系统软件: 应用软件: 存储载体: 电子档案名称: 字节数: 记录数: 被迁移归档电子档案情 况 迁移时间: 操作者: 填表人(签字): 年月日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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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四性”检测方法 目前,国家对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 和可用性等“四性”检测方法尚无统一的规范和标准。集团所属单 位采用以下管理方法检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四性”。 一、真实性和可靠性检测 (一)检测内容 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来源可靠,内容是否被非法更改或非法 调换,以及是否完全和正确地表达其所反映的事务、活动或事实。 (二)检测方法 收集归档前,采用加密算法对归档电子文件进行认证,形成 认证码。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接收到归档电子文件后调用加密算法,将 产生的认证码与原认证码进行比对,如果两次认证码不一致,应 确定为电子文件被更改。 二、完整性检测 (一)检测内容 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信息构成的完整,元数据的完整和特殊 软、硬件的完整性。 (二)检测方法 1.电子文件信息完整性检测 将归档电子文件与电子文件应有构成要素进行比较,凡缺少 应有构成要素的电子文件均是不完整电子文件。如一份完整的文 书类电子文件一般包括正本及其附件、签发单、修改稿等,如有 缺失应认定为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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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数据完整性检测 将收集到的电子文件元数据与元数据定义项进行比较,凡缺 少应有元数据元素的,应确定为元数据不完整。 3.特殊格式电子文件所需的软、硬件完整性检测对于有些需 要特殊的软、硬件支撑才能显示或处理的电子文件,归档时应检 查其所依赖的软、硬件是否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三、可用性检测 (一)检测内容 指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可理解性和可被利用性,包括信息 的可识别性、存储系统的可靠性、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这是 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真实性的首要要件,是收集归档时需检测的 重要内容。 (二)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可识别性检测方法 1.收集不可识别电子文件特征,形成特征库。 2.将收集归档的电子文件与不可识别电子文件特征库中的 特征进行比对,符合不可识别电子文件特征的应确定为不可识别 电子文件。 (三)存储系统的可靠性、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检查 1.采用防病毒系统检查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有无病毒;防病 毒系统的病毒库应处于最新状态。 2.兼容性是指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存储格式对特殊软硬件 平台的依赖性。兼容性检查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由于当前尚 无统一的检查方法,各企业可参照采用信息系统开发中的 Beta 测 试法进行检查。 3.如果采用离线移交,还应对载体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即检查 电子文件存储的载体有无损伤,可否正常使用。需检查的离线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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