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材料样板

发布时间:2023-11-01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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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材料样板

- 10 -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要如下:1.理发店营业面积必须在 10m2 以上,美容店营业面积必须在 30m2以上,并应有良好的采光面。2.店内应设理发、美容工具洗涤消毒的设施。3.理发店地面应易于冲洗,不起灰,墙面台度要有 1.5m 高的瓷砖、大理石贴面或油漆。4.洗头池与座位比,不小于 1︰5。5.营业面积大于等于 50 平方米以上的理发店、美容店应有机械通风设备,且通风合理。无机械通风设备的普通理发店、美容店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6.理发店、美容店的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7.理发店、美容店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店内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8.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清面时应戴口罩。9.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10.脸巾应洁净,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其细菌数应符合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中表 2 的要求。11.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用后应消毒,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胡刷宜使用一次性胡刷。理发工具宜采用无臭氧紫外线消毒。理发刀具、美容工具配备的数量应满足消毒周转所需。12.理发、烫发、染发的毛巾及刀具应分开使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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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I JIU S H I Z H E N G W U

企业准营(开理发店)

第2页

目录

1. 办事指南

2. 兵团第九师公共场所卫

生许可证申请表

3. 承诺书(美发美容)

4. 承诺书(城管支队)

第3页

- 1 -

企业准营(开理发店)

一、场景描述

围绕个体工商户开办理发店,通过构建企业准营一件事服务,

将涉及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办理的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证、门牌广告等多个企业准营“单事项”集成为企业准

营“一件事”,“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一

件事一次办”,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二、办理说明

申请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共场所

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理发店标明:

烫染区和换气扇的位置)”、“主要设备和设施的目录清单”、

“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公

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消毒、保洁管理制度”、“从业人员

健康体检制度”、“采购与索证制度”、“营业执照”前往第九

师政务服务大厅卫健委综合窗口,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

请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证件齐全交至窗口

审核,符合条件后提交申请。

注:复印件均要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仅用于办理卫生许可”字样。

申请人前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签安全承诺书,如设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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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尺寸超过

4 米,申请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广告设计方案、白天夜间

彩色效果图”、“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信息”,前往第九师

政务服务大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办理审批登记,还需填写

审批表(窗口提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电话:

0901-6110618。

三、办事材料清单

编号 材料名称 责任部门

1 (必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卫生健康委员会、城

市管理局

2 (必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

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理发店标

明:烫染区和换气扇的位置)

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必选)主要设备和设施的目录清单 卫生健康委员会

4 (必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卫生健康委员会

5 (必选)申请人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

许可告知承诺书)

卫生健康委员会

(6) 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

不需要,不是上传的

必备条件

7 (必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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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

(8) (条件选项)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

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

或评价报告

不需要,变更才需

要,一般都新办。

9 (必选)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2.

消毒、保洁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健康

体检制度;4.采购与索证制度。

卫生健康委员会

11 (必选)营业执照 卫生健康委员会

12 广告设计方案、白天夜间彩色效果图 城市管理局

13 (必选)安全承诺书(办件最后交付法

人,自行去城市管理支队签署)

城市管理支队

14 (非必要)涉及举办活动的,提供相关

书面材料

城市管理局

15 所利用的场地、建筑物、设施的权属证

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信息)

和同意设置的证明材料

卫生健康委员会、城

市管理局

16 设置申请表

四、涉及事项

编号 涉及事项 责任单位

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委员会

2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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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市管理局(城市管

理行政执法局)

五、业务办理流程

第7页

- 1 -

附件 1

编号:师卫公申字【2023】第 号(不填)

兵团第九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申请表

(新证)

名称:营业执照全称

地址:营业执照地址

电话:手机号或者座机电话

邮编:九师邮编为 834601 或 834600

填表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8页

- 2 -

申请人须知

一、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

局图;

(三)主要设备和设施的目录清单;

二、经营者应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两个月内提交以下

材料:

(一)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

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

明;

(三)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

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第9页

- 3 -

申请人的承诺

本申请人承诺本申请表中申报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章):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10页

-

4 -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填写姓名

经营地址 营业执照地址 主管部门 第九师卫生健康

委员会

经营总面积

(m2

)

经济类型 按营业执照

所属街道

(镇) 所属社区

经办人 姓名 营业执照负责人 身份证

卫生负责人 营业执照

负责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职工总数 直接为顾客服务

从业人员数

持健康合格

证明人数

(1)宾馆()、旅店()、招待所()

(2)公共浴室( )、足浴( )、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棋牌室()、

舞厅(包括卡拉 OK 歌厅)()、音乐厅()

(4)游泳场(馆)()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经营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店)()、书店()

(7)候车(机、船)室()

备注 需在《兵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XXX

法 定代 表 人( 负 责人 ) (签 章) :XXX

年 月 日

第11页

-

5 -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设施情况

空调类型 □集中式空调系统□半集中式空调系统□局部式空调系统

饮用水类别

集中式供水(□有/□无)二次供水(□有/□无)

加装水处理设备(□有/□无)

公共用具

公共用具种类:

清洗方式:

自行清洗:手工清洗()

机械清洗( )填设备名称:

外送清洗:外送单位名称:

其它方式:

消毒方式:

物理消毒:煮沸()蒸汽()消毒柜( )

紫外线()红外线()臭氧()

化学消毒: 药物名称:

其他方式:

使用一次性用具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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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公共场所主要设施和设备目录清单

主要设施设备 名称 数量 其它描述

主要经营场所

梳子 2

推子 3

烫发机 1

染发剂 2

剪刀 2

公共用品用具消

毒设施 消毒柜 1

空调通风设施

池水循环净化消

毒装置

更衣室

工作准备间

储藏间

卫生间 卫生间 1

布草间(备品室)

顾客休息室

员工休息室

等候室

吸烟室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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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填表说明

一、填写申请书一律为电子版(签名碳素笔手写),填

写的内容应完整、清晰、准确,无涂改。

二、经济类型统一按《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

-2000)填写,具体类型包括内资【国有全资、集体全资、

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私有、其他内资】、港澳台投资【内地和港澳台合资、内地

和港澳台合作、港澳台独资、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港澳台投资】、国外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

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国外投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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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附件 2.3

兵团第九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式样)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理发店、美容店)

(新证办理)

〔2023 年〕第 不填 号

申请人:

(自然人)

姓名: 营业执照负责人姓名

证件类型: 身份证 编号:

联系方式:

(法人)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负责人姓名

地址: 营业执照地址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无委托人空白)

证件类型: 编号: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

联系人姓名: 卫健委经办人姓名

联系方式: 0901-3341573

第15页

- 9 -

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

按照《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

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7 号)文件精神,本行

政审批机关就该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

制度。

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

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

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

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

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二、法定条件

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

求:

(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上

第16页

- 10 -

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要如下:

1.理发店营业面积必须在 10m2 以上,美容店营业面积必须

在 30m2以上,并应有良好的采光面。

2.店内应设理发、美容工具洗涤消毒的设施。

3.理发店地面应易于冲洗,不起灰,墙面台度要有 1.5m 高

的瓷砖、大理石贴面或油漆。

4.洗头池与座位比,不小于 1︰5。

5.营业面积大于等于 50 平方米以上的理发店、美容店应有

机械通风设备,且通风合理。无机械通风设备的普通理发店、美

容店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6.理发店、美容店的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

7.理发店、美容店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店内应有消毒设施

或消毒间。

8.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清面时应戴口罩。

9.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

10.脸巾应洁净,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其细菌数应符合

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中表 2 的要求。

11.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用后应消毒,不得检出大肠

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胡刷宜使用一次性胡刷。理发工具宜采

用无臭氧紫外线消毒。理发刀具、美容工具配备的数量应满足消

毒周转所需。

12.理发、烫发、染发的毛巾及刀具应分开使用,清洗消毒

第17页

- 11 -

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13.必须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

并有明显标记,用后即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14.营业面积大于等于 50 平方米以上的烫发店、染发店和美

容店必须设有单独操作间,并有机械通风装置。无单独操作间的

普通理发店应设烫发、染发工作区,还应设有效抽风设备,控制

风速不低于 0.3m/s。

15.毛巾与座位的比:正副特级 5︰1、甲乙级 4︰1、丙丁级

不少于 3︰1。干毛巾 3︰1。

16.美容店工作人员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工作时应

戴口罩。

17.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店不

得做创伤性美容术。

18.理发店和美容店地下的碎发要及时清扫,保持室内清洁。

理发和美容工具应摆放整齐,做到操作台上和刀具等用品表面无

碎发残留。

19.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需签署《二次供水设施卫生告知

承诺书》。

(二)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

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

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

要求。

第18页

- 12 -

(三)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

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

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

可上岗。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

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

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兵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证)》,内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

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主要设备和设施的目录清单;

(二)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

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

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四、已经提交和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1.下列材料,申请人已经提交:

第 项、第 项、第 项、第 项、第 项。

2.下列材料,申请人应当

□在 年 月 日前提交

□在行政审批机关对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时提交:

第19页

- 13 -

第 项、第 项、第 项、第 项。

(以上由工作人员填写)

五、承诺的期限和效力

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 日内

作出承诺。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

诺书后,行政审批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申请人逾期不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

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

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

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本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 2 个月内对

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

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

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七、诚信管理

对申请人做好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将在行

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对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

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第20页

- 14 -

申请人的承诺

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

求;

(四)对于约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

以提供;

(五)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XXX 行政审批机关:

(签字盖章) (盖章)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年 月 日

第21页

- 15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

宣传品审批表

编号:

申请单位(个人) 营业执照负责人姓名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负责人姓名 电话 住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置地址 营业执照店的位置

设置时间 申请人挂牌时间

设置位置 营业执照店的位置

设置规格 X*X 面积

申请内容(原因、材料、设计方案、简介发布内容等)

申请单位(签章):XXX

申请日期:

备注:

注: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请阅申请表背面

第22页

- 16 -

申请材料

(一)设置地点示意图一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

法人

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

(三)提交广告设置前的现状环境的彩照(整体及局部照片各一张);

提供对

现状环境的设计效果彩图(照)一份(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四)场地使用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五)规划部门意见

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核验后退还,收复印件。另有注明的除外。

审批意见

经办人意见

科室意见

分管局领导意见

备注:

第23页

- 17 -

承诺书

第九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我公司承包经营的( 店铺名称)店招字体

安装完成后,由我( 公司名称或店铺名称)负

责后期维护,并保证其安全性,因店招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我

( 公司名称或店铺名称)承担。保证公司(店

铺)设置的店招门牌和审批通过的方案效果图一致,若设置的店

招门牌与审批通过的方案不一致,愿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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