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们的目标 您的
恒泰服务·TODSERVICE
厦门轨道集团简介
就是我们的目标 你您的幸ES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厦门轨道集团"),成立于2011年11月,是厦门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注册资本300亿元,资产总额超1800亿元,员工约8000人。截至目前,集团总体资产规模和累计投资突破"双千亿”。
作为轨道交通投资建设运营和出行服务商,厦门轨道集团主要布局在交通投资建设、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以及沿线城市开发运营管理等三个板块,具备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运营筹备能力等区域龙头优势,以及地产开发、重大工程项目代建等经验优势,致力打造成为轨道建设、轨道沿线物业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开发招商运营平台,以及集轨道建设融资和开发运营为一体的产业投资平台。
广 MW
目录
5
业主家书
致全体业主的一封信-- -01
3
贴心服务
物业服务中心- --09
服务费用Q&A- --10
装修服务- -11
社区功能- --15
2
公司概览
5
社区公约
社区公约- 21
6
住户手册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23
临时管理规约- --35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7
消防安全责任书 -57
M 恒泰服务?TO
业主家书
致全体业主的一封信
致全体业主的一封信
尊敬的业主:
谨代表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全体同仁,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问候!感谢您选择湿地公园TOD作为生活港湾,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怀着无比荣幸的心情,正式接管湿地公园TOD的物业服务工作,未来将与您携手,共同守护这个家的温暖与美好。
清晨,您或许会带着孩子在涌泉水景边漫步,看着水波轻荡,在阳光下泛起层层涟漪,感受着度假般的宁静与惬意。那一刻,您会发现,这里不仅是一个家,更是一个充满诗意与温情的栖居之所。
傍晚,当您从地铁站匆匆归来,闸机轻启,恒泰服务·TOD团队的微笑,早已候在转角处与您不期而遇。当您穿过慢行归家系统踏入社区,您会看到灯下孩童的嬉戏、长廊里老人们的爽朗笑声以及邻里之间的頷首致意。
让每一位业主绽放最灿烂的笑容,是我们最大的心愿。我们用心雕琢每一个细节,只为打造最舒适的家园。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是为了给业主更多关心。恒泰服务·TOD团队始终以“您的幸福就是我们的目标”为服务理念,从每一个细节出发,为您打造专属的幸福体验。
再次感谢您选择与我们同行,让我们携手共创属于我们的美好家园!
此致敬礼!
G
公司概览
公司简介
恒泰服务
恒泰服务·TOD
公司简介
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简称“恒泰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系厦门市属国企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恒泰公司以“基础服务一流、需求服务无所不在、产业配套齐全,具有鲜明地铁特色,全国领先的吃住行办用一体化物业运营商”为企业愿景,秉承集团公司“奋进专业卓越自豪”的核心价值观,以“您的需求就是我们的目标”为服务理念,以服务和保障集团主业和地铁配套产业为根本,着力拓展和壮大物业管理、资源经营、维修维保等三大主营业务发展,深入挖掘地铁产业链高价值环节,实现“满足多元公共服务需求,助力轨道经济生态繁荣”的使命。
恒泰服务
恒泰公司下设厦门地铁住宅物业公司、厦门地铁商业物业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负责城市轨道交通、住宅、商业、办公、公寓、园区等多业态综合物业管理业务,并提供食堂、会务、车辆等后勤保障服务。公司秉持“品质服务,链接美好生活”的理念,以“产品力、服务力、竞争力”三力齐驱策略为核心,精准洞察客户需求,多维精进服务能力,持续淬炼服务品质,打造TOD高端物业服务品牌,构筑了集商务、生活、社交等全场景的“地铁生活圈”,全方位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TOD城市公民打造新质生活服务体验。
行业荣誉
·荣获中国质量协会“2024年度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
·荣获厦门市建设局“厦门物业知名品牌
·荣获“2024年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强第47名
·荣获“2024年中国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100强第38名荣获“2024年中国交通枢纽物业服务力TOP10企业"
·荣获“2024年中国高端物业服务力TOP20企业”
·荣获“2024中国公建物业服务力TOP20企业"
·荣获“2024中国物业服务满意度领先企业”
·荣获“2024中国红色物业服务领先企业”
·荣获“2024中国物业服务企业品牌价值100强”厦门地铁大厦荣获“2023中国物业管理卓越标杆项目”“2024年度服务力标杆项目:高端写字楼”
·波特曼财富中心荣获“2024年度服务力标杆项目:高端写字楼
·环东云谷荣获“2024年度服务力标杆项目:园区”
·厦门软件园二期荣获“2024年度服务力标杆项目:园区
·轨道集团控制中心食堂被评选为“福建省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单位"
恒泰服务·TOD
引领“人 + 空间 + 资源服务”新质生活体验
TOD是国内“人 ^ + 空间 ^ + 资源服务”理念的先行者与领航者,恒泰公司依托地铁沿线的丰富生活资源,构建了以“高端物业打造 ^ + 智能数字体验”为核心,以“地铁技术保障、特色资源经营为外延的TOD专属服务生态圈,为“地铁生活圈”六大业态场景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并不断延伸服务边界,满足多元需求;致力于为TOD城市公民打造全新品质生活服务体验。
恒泰公司秉持“敢高于行业标准,以品质塑造品牌”的理念,推行“产品力、服务力、竞争力”三力齐驱策略,精准洞察客户需求,构建了以“高标准新质基础服务、全心意新质温情服务、定制化新质特色服务”为核心的TOD生活服务体系,通过聚焦“幸福”与“链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用专业的服务链接每一位客户的幸福生活瞬间;打造集生活、商务、社交于一体的全场景“地铁生活圈”,树立TOD高端物业服务标杆形象,为TOD生态圈的全体客户创造安心、尊崇、信赖、长情相伴、雅致相依的新质生活体验。
您的幸福,就是我们的目标!
安心无忧的幸福感
【安全守护】严防密护,栖居放心
百米归家守护/1米2离院守护/智能微光守护
【资产保值】家园常新,资产安心24时家园修复师/户内维新行动/楼体深度SPA
【洁净环境】绿意盎然,自在舒心
零干扰服务/16时韵抚尘使/夜间无扰清收/智能环境养护专家
礼遇服务的尊崇感
自治共建的信赖感
【亲情管家服务】人生美好时刻关怀计划【专属管家服务】代办服务/报事督办【深度管家服务】个性化定制服务
【阳光收益账单】月度账单实时抄送,业主共管更安心
【品质共鉴行动】诚邀业主行使首席品质官评审权
【文明共建行动】与业主组建社区共治行动队,携手打造文明家园
全周期的长情相伴
【准业主礼遇】TOD奔赴期的温情服务
无忧手册/交付之享/回家计划
【朝夕关怀礼遇】全时段的温情服务朝夕温馨关怀:晨礼服务/午间特别行动/晚迎服务四季风雨关怀:节庆时刻问候/特殊天气温馨提醒
【长期相守礼遇】全生命周期的温情服务安居贴心护航:装修服务/乔迁服务/搬出服务晨曦暮暖相守:少儿成长活动/长者关怀活动
全场景的雅致相依
【雅致大堂】双礼服务/爱心护学/24节气特调
【夜护星守】月影礼卫/夜境巡护/灯影艺境
【云栖前厅】AI守门人/香氛穹顶/艺境花卉
【悠然憩站】一键畅联/乐活工具角/焕新生活坊
全心意新质温情服务OBLIGING
无缝接轨式归家服务
【TOD爱心站台】共享雨伞/爱心接力
【无风雨连廊】三境交汇点问询服务/哨位交接礼
【TOD社区文化】书香地铁/TOD跨年企划/小小地铁人
DISTINCTIVE定制化新质特色服务
1min应急人员响应,3min应急队伍到达现场,5min对事件进行有效处置
鹭岛轨道级联运服务
【1个中控指挥中心】
TOD生态圈六大场景,安保力量统一调度,分工不分家,工作有界面无界限
【急救护航队】
TOD生态圈急救护航队全员 100 % 持应急救护资格证书上岗
【135快速响应机制】
【TOD客户诉求互通平台】
TOD各场景下客户诉求信息互通处理机制,确保业主问题"一站式解决"
3
贴心服务
物业服务中心服务费用Q&A装修服务
社区功能
物业服务中心
物业服务中心地址
湖里区汤屿东路300号湿地公园TOD项目3号院M层
服务时间
08:0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
24小时服务热线:5161007
恒泰公司服务监督电话:0592-5161038
湿地公园TOD项管理团队
Q中
三号院金钥匙管家:瑞祥礼遇客服:瑞翎管家电话:19996827758五号院金钥匙管家:瑞驰礼遇客服:瑞馆管家电话:19996827756六号院金钥匙管家:瑞阳礼遇客服:瑞安管家电话:19996827753
C 红 □
项目经理:李来旺联系电话:13164871199项目副经理:郑琛联系电话:18859102846客服经理:洪志怀联系电话:15880759835秩序经理:王志强联系电话:18898836576工程经理:章子顺联系电话:15959355735环境经理:邢东妹联系电话:18965143937
服务费用Q&A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多少?都包括哪些费用?
住宅物业管理费:5元/ m ^ { 2 } 商业物业管理费:5元/ m ^ { 2 } 商铺物业管理费:5元/ m ^ { 2 } 地下车位物业管理费100元/个·月
Q2公共水电分摊费包含在物业费里吗?具体包含哪些费用?
物业费不包含公摊水电费,小区内走廊通道、楼梯间等业主共用部位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加压水泵、电梯、照明路灯、消防、安防、发电机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绿化消防用水等都属于公擁水电费。
水电费怎么收取?
水费采用的是二次供水系统,相关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代收并代缴至相关部门。
电费由用户自行承担并缴纳,便捷的缴费途径可通过"网上国网"APP进行在线支付。
物业费收取是按照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收取?
按实测面积收取,即产权面积
Q5 物业费的具体构成有哪些?服务内容具体包含什么?
小区的日常安保、卫生、服务等,未含公摊水电费。另外,路灯费、公用设备设施维护费未含在物业服务费用之内,由物业服务企业另行收取(相关公共能耗费)。
装修服务
装修流程
提交资料
1.业主/装修公司填写并提交装修申请表。
2.装修施工图纸和装修方案(如:平面设计图、水电分布图、消防设计图等)。
3.非业主本人办理需提供业主书面委托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施工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装修负责人、施工人员等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2张。
\*装修申请资料提交管家后,按照管家指引办理相关手续,待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完成并发放相关许可证件后,再进场施工。
装修时间
周—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
\*非装修期间不得擅自施工,节假日及周末禁止噪声施工,禁止装修工人在小区内留宿。
相关费用
| 装修保证金 | 收费标准 | 收费方式 | 收费退还 |
| 3000元/户 | 业主缴纳 | 装修完成 验收合格 15个工作日退还 | |
| 备注:物业不收取户内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业主自理 | |||
装修温馨提醒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及小区有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房屋二次装修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施加在结构上的负荷,禁止超过楼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楼面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设计,将一套住宅改为多套住宅。
3.请勿任意刨凿、重击梁、板、柱、承重墙、外墙内侧及公共排烟道。
4.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等。
5.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
6.户内配套智能化弱电系统、消防系统、通信线路等如需改动,请务必事前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确认,按照相关指引实施申请或报备审批。
7.装修需要动火烧焊作业时,装修公司务必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8.不得私自使用消防水施工,避免对周边消防造成安全隐患。地面若有铺装改造施工,应避免直接将水泼洒在楼板表面,而导致楼板渗漏问题。
9.装修人员下班离开前,须切断室内电源、水源,确保现场环境安全后再离开。
10.单元户内供电为220V(143户型)或380V(198户型、203户型),用户在统计用电功率时,
切勿超出用电负荷最大限量,严禁自行改接或更换入户电表及开关。
特别提醒
1.装修资料审核通过且入户门至电梯厅墙面、地面成品保护验收通过,到物业服务中心领取《装修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
2.装修人员凭出入证从装修专用通道出入小区。
3.电梯轿厢尺寸和载重
| 小区 | 楼栋号 | 载重(kg) | 梯门尺寸 (宽×高)mm | 轿厢 (深×宽×高)mm |
| 3号院 | 1#客梯 | 1050 | 900*2300 | 1450x1570x2400 |
| 2#客梯 | 1050 | 1440x1570x2400 | ||
| 3#客梯 | 1050 | 1450x1570x2400 | ||
| 5#客梯 | 1050 | 1450x1570x2400 | ||
| 5号院 | 1#客梯 | 1050 | 900*2300 | 1450x1570x2400 |
| 2#客梯 | 1050 | 1450x1570x2400 | ||
| 3#客梯 | 1050 | 1460x1570x2400 | ||
| 5#客梯 | 1050 | 1450x1570x2400 | ||
| 6号院 | 1#客梯 | 1050 | 900*2300 | 1450x1570x2400 |
| 2#客梯 | 1050 | 1450x1570x2400 | ||
| 3#客梯 | 1050 | 1450x1570x2400 | ||
| 5#客梯 | 1050 | 1450x1570x2400 |
附注:尺寸为最大尺寸,实际尺寸可能存在偏差。家具购买前建议与管家确认
社区功能
架空层
24小时开放
垃圾集中站
1 4
安全指南
火灾逃生指南台风防范措施地震自救口诀乘梯安全指南
火灾逃生指南
1.重预防
平时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定期检查家用电器和电线设备。外出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的位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快速找到逃生路线和灭火。
2.别慌张
发生火情,先冷静判断火情是否可控,避免乱中出错
3.先逃生
若火情不可控,立即选择安全的疏散通道逃生(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切勿乘坐普通电梯。
4.快报警
确认自己安全后,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并尽量通知更多人。
台风防范措施
1.注意用电安全
打雷时,尽量不使用室内热水器、电视机、电脑等电器,并拔掉电源插头。台风期间请勿使用电梯,防止断电被困。
2.台风期间不出门
在台风来临前最好待在家里,勿在阳台、天台逗留,防正发生意外。
3.检查门窗设备
检查门窗、室外空调、太阳能热水器是否牢固,并及时进行加固,清理阳台,将杂物、花盆等移至室内。
4.应急物品储备
准备手电筒、蜡烛、食物及饮用水,以备不时之需
地震自救口诀
1.遇到地震别着急
请尽量在12秒内冲出室内,如果来不及,千万不要跳楼,马上切断电源,关掉煤气,暂避到洗手间等跨度小的地方,或是桌子、床铺等下面,震后迅速撤离。
2.人多先找藏身处
在学校、商场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如遇到地震,不要乱跑,应立即躲在课桌、椅子或坚固物品下面,待震后有序撤离。
3.远离危险找平地
如果在户外遇到地震,应用手护住头部,迅速远离楼房、高压线、路灯、高架桥、河岸、陡坡等危险地方,正在驾车要立即停车并下车远离。
4.保存体力等救援
如果震后不幸被废墟埋压,要尽量保持冷静,设法自救。无法脱险时,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
乘梯安全指南
候梯注意事项
1.请勿倚靠电梯门:电梯门开关时容易发生夹伤事故。
2.请勿用手或物品阻挡电梯门:电梯门设有感应装置,强行阻挡可能导致电梯故障。
3.请勿在电梯厅内嬉戏打闹:保持安静,避免影响他人。
4.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电梯:防止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5.请勿超载:电梯超载会发出警报,请最后进入电梯的人员主动退出。
乘梯注意事项
1.请勿在电梯内蹦跳:电梯运行过程中蹦跳可能导致电梯故障。
2.请勿在电梯内吸烟:电梯空间狭小,吸烟会影响他人健康。
3.请勿在电梯内乱扔垃圾: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
4.请勿在电梯内使用手机:电梯运行时信号不稳定,使用手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紧急情况处理
1.电梯困人:请保持冷静,按下电梯内的报警按钮或拨打物业服务中心电话求助。请勿强行扒门或试图自行逃生,耐心等待专业人员救援。
2.电梯故障:请立即按下电梯内的报警按钮或拨打物业服务中心电话求助。请勿擅自操作电梯按钮,以免造成更大的故障。
3.发生火灾:请勿乘坐电梯逃生,应通过楼梯疏散。
电梯安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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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区公约
社区公约
社区公约
我们提倡
·主动向物业报备房屋租赁、买卖或个人信息变更情况。
·积极配合物业的垃圾分类、消防安全、水电燃气等管理。
·提前为您的客人申请通行权限,方便其出入小区·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确保小区道路和消防通道畅通。
·妥善保管门禁卡,不随意转借他人。
·文明饲养宠物,使用牵引绳,自觉处理排泄物。
·合理使用小区公共设施,爱护公共财产。
·遵守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提前申请并确保施工安全。
·关注邻里关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告知物业。
·尊重邻里的生活习惯,不产生噪音扰民。
社区公约
我们不提倡
·在小区内随意堆放杂物或占用公共空间。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进行未经批准的装修活动、明火作业。
·私自改动水电燃气设施。
·在小区内大声喧哗或进行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活动。
·违章搭建、擅自封闭车位。
·占用消防通道或在小区中庭随意停车。
·超速行驶或携带危险物品车辆进入小区。
·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的危害行为。
·在小区公共区域随意丢弃垃圾或损坏公共设施。
·不遵守小区访客管理规定,随意带外来人员进入小区。
X
M 恒泰服务?TO
S
住户手册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临时管理规约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消防安全责任书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湿地公园TOD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厦门盛源兆兴有限公司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湿地公园TOD项目(2021P06地块)前期物业管理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合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湿地公园TOD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商业、车位
座落位置:湖里区五缘湾片区环岛干道与通屿二路交叉路口东南侧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隧顶路;
南至:环岛干道;
西至:横四路;
北至:通屿二路;
本项目由由高层住宅、商业、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司法帮扶所、党群活动室、学龄儿童养育托管中心、社区食堂、微型消防站、车位组成,总占地面积:2 3 0 1 0 . 4 8 7 { { m } } ^ { 2 } ,轨道保护范围面积 : 1 5 5 0 3 . 2 6 \mathsf { m } ^ { 2 } ,总建筑面积: 3 4 5 7 2 7 . 8 5 5 \mathsf { m } ^ { 2 }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 3 4 2 0 7 . 9 8 5 m ^ { 2 } ,地下建筑面积111519.870m),总绿化面积16196.512m²;以上各项面积数据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基础管理服务(二)物业共用部位(不含建筑物幕墙)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四)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四害消杀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垃及相对集中分类投放的管理(五)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六)公共秩序维护、安防和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七)车位经营的协助管理和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八)装饰装修的协助管理和服务(九)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十)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十一)空置房源的管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用户需求书》的服务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和本省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提供物业服务;(二)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
修,并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注意事项等在物业管理区
域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三)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
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四)落实安防人员、设施及安保措施,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五)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
中的突发事件及其他日常纠纷;(七)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物业服务及使用管理考评标准,并定期组织对乙方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三)检查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审核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方案;
(四)及时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需全部建设图纸、档案和资料;
(五)按时支付空置房管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在合同期限内向乙方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标准按相关法规执行。
(九)按照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相关费用双方另行商定。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和方案,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确保达到物业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负责编制物业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续筹按相关法规办理。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明细,每季度向业主公布一次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性收入明细。合同终止时,按要求移交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余款;
(三)承接物业时接收和保管下列资料,并在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时向业主委员会移交: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根据甲方的交房通知向指定的购房人或物业使用人办理交房、入住手续,并建立商品房入住登记备案制度和住户档案;(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六)负责未出售及未入住的空置房源管理,建立房源巡查制度,确保房源设施设备完好、房屋不被占用或擅自使用,每月向甲方提交空置房管理报告;
(七)不得将本物业整体委托给其他方管理,但经甲方同意可将本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转移相关管理责任;
(八)依法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将扣除经营管理费用后的经营收入,自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存入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经营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九)妥善保管该项目有关物业管理和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齐全,并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时或根据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向业主委员会或其他甲方指定的机构办理移交。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及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八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乙方应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乙方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并建立相
关工作制度和维护维修档案;
(一)维保期内,受理维修申请并及时向甲方报修,批修后协调并督促维保、维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开展维护、维修,维修过程中负责维修施工监督、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及相关计量签证工作,同时做好与各方协调沟通工作,及时将维护、维修情况反馈物业使用人和甲方;
(二)维保期后,承担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相关费用从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支出;可以根据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和维护周期,选定特约维护单位进行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
第十一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乙方应对小区内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对违规违约行为应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用房由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乙方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章 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开并及时更新:
(一)企业营业执照、物业项目负责人和各项服务主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服务
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收方式。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物业公共服务费(按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1、高层住宅:5元/ m ^ { 2 } ·月
2、商业:5元/ m ^ { 2 } ·月
3、社区配套:5元/ \mathsf { m } ^ { 2 } ·月
4、地面停车位:100元/个·月
5、地下停车位:100元/个·月
(二)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商定。
乙方收取的上述(一)至(二)项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并享有盈余或者承担亏损。
(三)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按专有部分面积):
1、高层住宅:0.5元/ m ^ { 2 } ·月
2、商业:0.5元/ m ^ { 2 } ·月
3、社区配套:0.5元/ m ^ { 2 } ·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应当用于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的预防性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财产保险。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收取对象
1、已出售(出租)的物业
由乙方按移交手续上约定的交房时间起自行向移交使用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2、尚未出售(出租)的空置物业,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物业委托管理费。具体如下:收费期限:以通知乙方交房之日起按月计算,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收费面积:以空置物业最终测绘面积为准计算。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1、物业承接查验(1)甲方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应当与乙方办理承接查验手续,现场
查验20日前,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①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
验收资料;② 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③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④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2)《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由双方另行签订。2、物业服务费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物
业服务费暂按报送土地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办理后
按登记面积结算,多退少补。3、乙方办公及生活的自用水电,应单独设置计量表,费用由乙方负担。4、若乙方接受市政公共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
用,不得向物业使用人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以欠缴物业服务费或者其他与乙方相关的原因为由,擅自中断物业使用人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等。
第六章合同期限和到期处理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36个月),服务期限为交房之日起至第一届业主大会召开成立合法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其所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项目服务终止。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在新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10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并及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乙方应当将相关的资料和财务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配合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十条乙方应按约定及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不得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两个月前与乙方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委员会未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委员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的要求,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乙方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营利,或者存在将公共收益全部据为己有等其他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等民事责任。
乙方在实施物业管理活动中,损害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或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据实赔偿。
第二十六条维保期限内,乙方应协助督促建设单位做好维修维保工作。维保期后的维修工作,由乙方组织实施。乙方未尽施工监督、验收等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维修不及时和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妥善履行对空置房源的管理及巡查义务,如因乙方责任(包括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空置房源被占用、盗用,或房源设施设备受损、丢失等情况发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按同等地段同类房屋租金的三倍支付房源被占用期间的占用费、物业管理费等,且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存在未与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给予缴交社会保险的,且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持证岗位存在实际在岗人员未持证的,或派驻项目服务人员的加班时间超出国家法定时间的,且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三十条乙方投入本物业项目的管理班子应与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一致。如因离职、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无法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所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时的条件,且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否则,更换本项目负责人按3万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更换其他人员的按3千元/人次支付违约金。
乙方投入本项目的人数不得少于投标文件(人员配置说明)中填报的人数,如实际减少,则每发现减少一人次,按3千元/人次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能尽到管理责任,导致小区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需要且已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和物业使用人,临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等造成损失的;4、为维护甲方、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发生煤气泄漏、漏电、水灾、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协助公安等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5、其他非乙方管理责任导致损失的。第三十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则乙方有权要求业主、物业使用人按照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也应当认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各方同意在解决争议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厦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年月日
临时管理规约
湿地公园TOD项目《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建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优美宜人、文明和谐的物业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
第一条根据物业相关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物业买受人对本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规约的内容,已经知晓建设单位明示的《湿地公园TOD项目(2021P06地块)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三条本规约对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使用人违反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须承担连带责任。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自转让行为完成之时,物业继受人自动无条件承接原业主对本规约书面承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服务活动。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维护家庭人身财产安全和本物业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预留家庭主要成员的紧急联系电话。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的突发事件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对上述灾害发生时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六条本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本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七条本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
物业名称:湿地公园TOD项目(2021P06地块)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商业、车位
座落位置:湖里区五缘湾片区环岛干道与通屿二路交叉路口东南侧
物业区域四至:
东至:隧顶路南至:横四路西至:环岛干道北至:通屿二路
本物业由高层住宅、商业、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司法帮扶所、党群活动室、学龄儿童养育托管中心、社区食堂、微型消防站、车位组成。总占地面积:23010.487m ^ { 2 } ,轨道保护范围面积 1 5 5 0 3 . 2 6 { { m } } ^ { 2 } ,总建筑面积: 3 4 5 7 2 7 . 8 5 5 \mathsf { m } ^ { 2 }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 3 4 2 0 7 . 9 8 5 m ^ { 2 } ,地下建筑面积111519.870m),总绿化面积16196.512m。以上各项面积数据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第八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业主对下列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等)、公共门厅、公共走廊通道、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设备设施,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水箱、水泵、电梯、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强弱电间、水表间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围墙、绿地、沟渠、池井、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配电设施、供水设施、广场、道路、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九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